“美德论”编者注:基督教与美德论

王志勇牧师

美德论在基督教会中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受到种种“廉价恩典”神学的影响,许多教会和信徒所注重的只是肤浅的“传福音”,并且认为只要能传福音,就可以一好遮百丑,个人生活无所谓,反正都是罪人,反正基督已经赦免了我所有的罪。这种想法在欧美福音派教会中也颇为盛行,使得很多教会成为“缺德”的教会,牧者和信徒虽有外在的侍奉,但个人道德水准却直线下降,使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此受到了很大的亵渎!因此,我们特别把布雷克成圣论中论及美德的部分用“美德论”名之,目的就在于唤起基督教会对属灵美德的重视。

当然,基督教的美德论与世俗或异教的美德论截然不同。布雷克在56章中首先对美德做出了清晰的界定:“美德就是人里面与上帝在其律法中所显明的旨意完全和谐一致的东西。人可以在其习性或表现中考察各种美德。习性是上帝在使人重生时注入人里面的美好的性情,是通过诸多的操练而获得的。因着这种习性,有德行的人以圣洁的形式积极地参与各种目标”(56章1节)。因此,基督徒属灵的美德首先是来自上帝的性情或倾向,是上帝在重生他们的时候注入他们心中的。同时,基督徒必须在日常生活中靠着上帝的恩典继续不断地操练这种倾向,不断胜过自身残余的败坏、世界的诱惑和撒但的攻击。其次,基督徒属灵美德的标准乃是上帝的律法,真正的属灵美德并不在于我们自己的感觉,也不在于世人的看法,而是惟独在于合乎上帝显明的旨意。因此,反律主义者最终所导致的就是信徒在属灵美德方面的败坏。当然,属灵美德的本质在于荣耀上帝,最终的目标也是荣耀上帝。所以,布雷克在谈及属灵美德的时候,首先展开论述的就是第56章“荣耀上帝”。接下来,布雷克先后阐明的是对上帝的爱、对基督耶稣的爱、对上帝的敬畏、对上帝的顺服和对上帝的盼望(57、58、59、60、61章),这些都属于传统的信、望、爱三大圣德。

然后,布雷克首先阐明了“勇敢”这一属灵的美德。为什么布雷克首先强调“勇敢”这一美德呢?原因很显然,在这个充满罪恶的世界里,一个常见的怪现象就是:那些渴慕公义的义人反倒畏畏缩缩,不敢放胆传道,仗义直言,挺身而出;而那些无法无天的恶人反倒肆无忌惮,我行我素,胆大包天!因此,上帝向亚伯兰显现的时候说:“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创15:1),上帝向约书亚显现的时候也三次强调:“你当刚强壮胆!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慌”(书1:6,7,9),主耶稣差派门徒外出宣教的时候也曾经三次强调“不要惧怕”(太10:26,28,31)。更重要的是,撒但及其差役就是要藉着惧怕辖制我们,使我们不敢聚会,不敢读经,不敢传福音,不敢光明正大地积极参与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全方位地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光与盐的作用,从而不能活出耶稣基督为我们所买赎的自由、荣美、丰盛的生命来,也不能在各个领域中见证耶稣,荣耀上帝。因此,在阐明“勇敢”这一美德之后,布雷克马上在63章中谈及“认信基督及其真理”。十六、十七世纪荷兰宗教改革的时候,为了能够“读圣经”,不参加天主教偶像崇拜式的弥撒,小小的荷兰几乎有将近十万人被火焚、被刀斩、被活埋,经过八十年的壮烈奋斗,荷兰最终得享宗教和政治上的自由(参考:伯特纳《基督教预定论》28章“加尔文主义的历史发展”)。没有属灵的美德作后盾,有哪一个民族能够为理想进行这样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呢?惟愿我们中国教会不再以人数和神迹为荣,惟独以圣洁为装饰。

另外,布雷克还分别论述了满足、舍己、忍耐、正直四项属灵的美德。在第四册“灵修卷”中, 布雷克还阐明了警醒、谦卑、柔和、和平、勤勉、怜悯、谨守等各项属灵的美德。请大家一并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