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文《马太福音》5章17-19节注释

 

原著:加尔文  翻译:王志勇

 

《马太福音》5章17节:“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基督的生命是完全的,他可以有合法的权利主张说他是来成全律法:但此处他所谈的是教义,并不是生活。后来他大声宣告:“上帝的国临到”(太12:28),这就使人心中产生非同寻常的期望,许多人疑虑重重,非常想知道到底有什么新奇的设计。甚至那些因着受洗被承认的门徒们,可能也有类似的想法。因此,基督在此时宣布说,他的教导并没有改变律法,而是与“律法和先知”有着完美的和谐。不仅如此,还使它们彻底“成全”了。

耶稣之所以宣告律法与福音的一致,看来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旦出现新颖的教导方法,民众就立即盯着不放,仿佛一切都推翻了。福音的传讲,正如我以前稍稍提到的,使人产生一种期待,认为教会会采取一种与过去完全不同的方式。他们认为那古老的,人们已经习以为常的治理方式就要废掉了。从很多方面来看,这种观点都是非常危险的。如果福音对“律法”是一种反叛,虔诚敬拜上帝的人绝不会接受福音;而那些轻浮的骚动不安的人,则会迫不及待地抓住机会,完全推翻宗教:因为我们知道,那些目空一切,异想天开,轻率鲁莽的人,一旦见到任何新奇的东西,就会沉浸其中。

另外,基督看到大部分犹太人,虽然口里承认信靠律法,但实际上却是亵渎的、堕落的。社会衰微,腐败充斥,祭司粗心大意,甚至蓄意犯罪,使教义的纯净之光完全熄灭,对律法的敬畏已经是荡然无存。但是,如果引进破坏“律法和先知”的新型教导,宗教就会遭受极大的伤害。基督为什么宣告说,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看来这是第一个原因。实际上,从上文下理来看,这是绝对清楚的:因为他立即强调补充说,“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并向那些不忠心地维护律法的权威的教师宣告了一项咒诅。

第二个原因就是,驳斥那些邪恶的诽谤之辞,耶稣知道这是那些不学无术的愚昧之辈,用以反对他的。显然,这是由文士强加在基督的教导上的:因为他立即把话锋指向他们。我们必须牢记基督正在讲的到底是什么。他在邀请并劝勉犹太人接受福音的时候,仍然劝告他们遵行律法;相反,对那些卑鄙的指责和诽谤,他则勇敢地予以驳斥,因为他的仇敌们想藉此使他的传讲名声扫地,被人怀疑。

当我们向对紊乱的事情加以改革的时候,必须谨慎自守,合乎中道,这样才能使人相信:我们并没有反对上帝的永恒之道,引进与圣经相悖的新奇东西。我们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让这种怀疑伤害敬虔这人的信心,也不要让那些急躁盲进的人,以新奇为借口而更加猖狂。总之,我们必须竭力反对上帝的道被亵慢,防备宗教被无知之人藐视。

基督所作的辩护是为了使他的教导不受诽谤,当我们遭遇同样的非议之时,这应当对我们是一个鼓励。保罗也曾经受到类似的指控,说他是离弃上帝律法的使徒(徒21:21)。因此,如果教皇派以同样的方式,想方设法使我们成为人所憎嫌的,我们毋需感到惊奇。以基督为榜样,我们应当排除虚妄的指控,同时,大胆地宣告真理,虽然这有可能使我们暴露于不公平的非难之下。“莫想我来要废掉”上帝确实应许在基督到来的时候立“新约”,但上帝也向我们指明,这新约并不是与第一个约完全不同,恰恰相反,它的目的是不断地对上帝创世以来与他的子民所立的约加以确认。“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31:33-34)圣经如此启示,上帝并不是要离弃前约,恰恰相反,他宣布,新约继承前约,确认并批准前约。当基督说他来要成全律法的时候,他的意思就是如此:因为他藉着他的灵,使死的字据恢复了活力,并在实体中显明出来,从而确确实实地成全了律法,而此前律法只是作为影子隐约显明。涉及到教义方面,我们万万不可自以为基督的到来使我们脱离了律法的权威:因为律法永远是虔诚和圣洁生活的标准,它所包含的是上帝的公义,绝不改变,贯彻始终。涉及到礼仪方面,仿佛是一些改变发生了;但是,所废止的只是礼仪的适用,而礼仪的意义则是更加完全地确定了。基督的到来并没有消除任何的礼仪,恰恰相反,他藉着显明影子中所包含的真理,更是证实了礼仪的重要性。当我们认识到礼仪完全的果效时,就承认它们并不是徒然无用的。因此,我们要学会坚持律法与福音之间这种不可亵渎的神圣关系,许多人试图打破这种关系,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律法对福音的权威性的确立是功不可没的,我们知道,福音就是律法的成全;所以,律法和福音异口同声地宣告,上帝是它们共同的作者。

《马太福音》5章18节:“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路加所表达得略有不同,但意思一样,“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16:17)在这两段经文中,耶稣的目的都在于教导说,律法中的真理和其中的每一部分,都是可靠的,在全世界的整个框架中,再也找不到比律法更持久的东西。一些人对“到”( till)一词仔细推敲,仿佛到末日审判天地废去之时,律法和先知就终结了。当然,“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林前13:8),我认为那时成文律法(the written law),以及对成文律法的解释,会达至终点;但是,我认为基督说得更简单明了,我不想用这样的消遣来填塞读者的耳目。除非苍天破碎,世界陷入一片混沌状态,律法的稳定性仍然是不变的,这样的主张对我们来说已经很充分了。但是,律法的每一部分,甚至是最小的一点一画,也要成全,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知道,哪怕是那些已经藉着上帝的灵重生的人,也离全守上帝的律法差得很远。我的回答是,“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这句话并不是指人的生活,而是指所教导的全备真理。“在律法中没有不重要的东西,律法中的一切都不是随意设置的;所以,律法的一点一画都不能废去。”

《马太福音》5章19节:“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基督在此处所讲的是生活的诫命,亦即十句话,这十句话是上帝的所有儿女都应遵行的生活准则。因此,基督宣告,如果有的人不约束自己的门徒遵行律法,就是假教师,是欺骗人的。即使对律法的权威性的损害极其微小,这样的人也不配在教会中服事。与此相反,如果藉着语言传讲和以身作则来劝告人遵行上帝的律法,就是上帝忠心的仆人。此处用“最小的一条”是为了适应人的判断水平:因为尽管上帝的各个诫命并不都是同样的分量,(如果我们把这些诫命放在一起比较,有些诫命要比其它的诫命更重要),但我们并没有权利认为一个诫命“小”,因为诫命都是上帝作为赐律者按他的美意颁布的。轻看上帝口中所发出的话是何等的亵渎(sacrilege)啊?这是把上帝的威严与受造物同列了。因此,当我们的主称“最小的一条”的时候,他是在迁就我们。“他在天国里要称为最小的”,这仍然是针对他刚刚提及的诫命而言的:但意思是很明显的。那些轻慢律法的教导,甚至轻慢律法的一个音节的人,都会作为最卑劣的人而被弃绝。天国就是教会的更新,是指教会的兴盛,这是藉着福音的宣讲而开始显明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基督告诉我们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然而,上帝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路7:28)那一短语的意思是说,藉着他儿子的手复兴世界的上帝,已经完全确立了他的国度。基督宣告说,当他的教会最终更新的时候,只有那些忠心地解释上帝的律法,并努力保持律法教导的全备性的教师,才能进入。但是,此处要问,礼仪是不是也在上帝的诫命之内,是现在要求我们必须遵行的“最小的诫命”呢?我的回答是,我们必须考察赐律者的本意和目的。 上帝赐下礼仪,其表面的适用可能是暂时性的,但它们的意义却是永恒性的。略掉礼仪的影子,保持礼仪的果效,这样的人并没有废掉礼仪。但是,既然基督把那些使人惯于轻视律法的人一概排除在他的国度之外,那些因为亵渎的恶习,借口罪可赦免,缓和上帝严厉的吩咐,来颠覆上帝律法的公义,并且不以为耻的人,他们的愚拙是何等地可怕啊!

 

注:译自加尔文:《福音书的和谐》,第一卷,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