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他那修信经

据说此信经是亚他那修在第四世纪,根据以前的信经及奥古斯丁的三位一体论写成的,最早在第五世纪的拉丁教会中出现过,而完整的形式则是在第九世纪。此信经是第一个阐述三位一体教义的信经,也是最好的一个。此信经为西方基督教会四大正统信仰告白之一,并且为路德宗及改革宗所肯定。

此信经是以诗体写成,共有44句,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以三位一体为主题;第二部分则强调基督的神人二性、道成肉身及救赎。在陈述三位一体教义的时候,此信经特别排除了本体隶属之说-既圣子隶属圣父,圣灵隶属圣子的主张。它清除地表明,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之神在本体或本质上绝对合一,同质同尊同荣。同时又强调每人一位格独特的属性,圣父乃是三一之根基,圣子由圣父受生,圣灵由圣父圣子发出。在阐明基督神人二性的时候,此信经与《迦克敦信经》的立场一致。而涉及道成肉身与救赎之教义,则是重复了《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的内容。因此,三位一体的教义在这一信经中达至巅峰,从此基督教会以这一信经所奠定的三位一体的教义为核心和框架,开始转向社会文化与道德的全方位重建。

《亚他那修信经》文句简介、优美,富有节奏,被称为是音乐的信经或教义的诗篇,是正统信仰的凯歌。这一信经表明基督教会在信仰告白上所达到的学识的高度,也是改革宗神学所强调的智慧的敬虔的写照。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这一信经的开始(1-2),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28),以及最后(44),都加上了教会严肃的宣告-“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这表明教会对于纯正信仰的重视和信心,这是现代教会中那种不讲立场的混合主义者,不讲原则的和事佬所难以想象和无法接受的。若非历代教会如此不折不扣地保守、传讲正统的信仰,基督教传到今天也就面目全非了。今日中国中国教会需要《亚他那修信经》中所陈述的正统信仰,更需要这一信经中所表明的那种智慧的敬虔,愿主在中国兴起的正统信仰之父亚他那修式的圣徒,坚决捍卫正统信仰,为“从前一次教父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3)。   

-雷默-

  

1.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 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 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依大公教会,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主有三。

21.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合为一,非由于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并供认所行之事。

43.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44.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