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神律哲学概要
A Summary of Christian Theonomous Philosophy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神学原理讲义》
一.一个前提
二.一个秩序
三.一个目的
四.一个关怀
五.一个模式
六.两大划分
七.两大恩典
八.两大启示
九.两种方法
十.两大共性
十一.三大定律
十二.三大角度
十三.三一伦理
十四.三大国度
十五.四大原因
十六.四大奥秘
十七.十大范畴
十八.十条诫命
十九.十大领域
二十.十五方面
基督教哲学与基督教本身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基督教本身内在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建立合乎圣经的世界观必须首先建立合乎圣经的基督教哲学。长期以来,初期教会和中世纪教会一直受到希腊式的人本主义哲学的影响,这种哲学从个人的自主性出发,所注重的是理性思辨。从西方启蒙运动以来,这种哲学更以理性主义的招牌堂皇冠冕地占领了基督教大学和神学院。我们必须彻底清除理性主义的毒酵才能建构真正意义上的基督教世界观。
我们以圣经为本,参照爱仁纽、奥古斯丁、阿奎纳、加尔文、凯伯尔、范泰尔和杜伊威尔的思路,总结出神律哲学(Theonomous Philosophy)这一综合性哲学体系。这种哲学体系乃是以圣经中所启示的上帝为中心,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规模而建立的哲学体系。在这一哲学体系中,启示与理性的关系展现出其本有的优美的和谐。哲学以上帝的启示为前提,以理性为工具,阐明具有普遍性的概念、原则和模式。
Theos在希腊文中乃是上帝,nomos在希腊文中是指律法、准则。Theonomous就是“上帝”与“律法”的结合,此处我们所说的上帝当然是圣经中所启示的三位一体的上帝,而“律法”则是指上帝的启示或训诲。因此,神律哲学乃是明确地以上帝所启示的圣言体系所构建的哲学体系。这一哲学与一切人本主义哲学体系截然不同,因为人本主义哲学都是建立在罪人虚拟的个人自主性这一前提和出发点上,而神律主义哲学则是明确地自觉地以圣经中所启示的主权的上帝和上帝所启示的无谬的圣经为前提和出发点,建立哲学体系,全方面地解答人生问题。
在这一哲学模式中,我们首先强调上帝及其律法的不变性。人在今生的使命绝不是否定、忘记、改变或离弃上帝及其律法,而是始终以上帝为独一的上帝,单单敬拜他,惟独以他的律法为绝对的标准,以敬畏之心,以感恩之心,满心渴慕,昼夜思想(诗1:1-2),细细考究,弓身遵行,忠心教导(拉7:10),从而心意更新,攻克自身,不断效法基督,改变自己,并通过自身的改变影响我们所在的社会,使认识耶和华的知识充满遍地(赛11:9)。
与神律哲学相对立的就是各种各样的“自律哲学”(autonomous philosophy)。他们认为道德世界的要义是自律。这种“自律”的标准或是来自社会的风俗习惯,或是来自国家的实证立法,或是来自所谓的自然法,或是来自个人的感觉和经历。其共同的特征就是以有限的自我为中心和出发点,他们可以接受任何自己以为有道理的标准,甚至假惺惺地以上帝的律法为参照标准,但却惟独不接受上帝的律法为绝对的标准。中国传统社会中盛行的礼法观就是以古老的社会风俗习惯为标准,现代社会中很多人则是跟着自己的感觉走,那些以国家为上的人则崇奉国家制定的法律,其中最有欺骗性的就是自然法哲学――认为在自然或人心中存在着由理性即可认识并且人人都赞同的法则。
宗教改革所没有铲除的独根就是自然法理论。根据韦伯斯特字典,自然法是指“人与人之间本身就存在的行为规范。这种法则以人生来就有的道德意识为根基,可以借助理性发现。”许多基督徒在《罗马书》1至2章中见到“自然法”的影子,“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5)。但是,这些基督徒并没有同时注意到罪人对真理的压抑,罪人就是“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1:18)。此处在中文和合本圣经中翻译为“阻挡”一词,在希腊文中是κατεχοντων这个词,是κατέχω的现在分词形式,从其原意看是“阻挡、压抑、拦阻、离开”的意思,而现在时态则强调持续进行的动作。因此,这句经文的意思就是罪人持续不断地藉着不义之事“阻挡、压抑、拦阻、离开”真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能相信罪人能够发现心中所蕴藏的自然法,并且以自然法为准则行事呢?圣经中明明地见证说:“我们虽知道上帝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1:32)。因此,我们不能完全否定自然法的存在,但我们绝不能信任罪人的理性对自然法的认识。假如自然法就足以指导人的行为,上帝为什么还有必要藉着族长和摩西启示他自己的律法呢?而且上帝在圣经中一再对以色列人强调要顺服他所启示的律法:“你们从前往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你们要守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利18:3-4)。上帝并没有让摩西运用他的理性从他心中发现自然法,也没有说埃及人和迦南人的法律中有任何可以效法的成分,而是明确地说他们的法律是“恶俗”,以色列人应当守上帝所吩咐的诫命律例,惟一的理由就是“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利18:4-5)。我们最终以谁的法则为标准,最终谁就是我们的神。
一.一个前提
从逻辑的角度而言,圣经中所启示的上帝与上帝所启示的圣经乃是基督徒思维的前提。这种对超验性思维前提的强调来自范泰尔。
任何思维都不是从价值真空中进行的,所谓的绝对的价值中立也是不存在的。上帝不仅赐予人认知的能力,而且把他的律法刻在人的心中。正如加尔文在《基督徒敬虔学》中所阐明的那样,对上帝的意识,对上帝的律法的意识,是人与生俱有的知识。因此,从认识论的角度而言,人不仅具有认知的能力,并且有内在的基本的知识。同时,上帝有借助启示和传统这两大客观性的知识体系把知识传递给人,主体之人运用自己本有的认知能力,以其内在的先天而来的基本知识为基础,不断地接受外在的来自启示和传统的知识,从而不断综合、汇通,使原来具有的知识更加明确,同时不断领受新的知识,并在圣灵的光照下,不断有新的发现。
二.一个秩序
世界是上帝创造的,上帝创造的世界“各从其类”(创1),每个存在都有其自身的法则,不同存在的结合和共处也有固定的法则,这就构成了存在的秩序。组成秩序的法则就是上帝的律法。上帝在律法之上,万物在律法之下。上帝的律法不仅包括圣经中所启示的道德律,也包括在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各个实体与实体之间的法则。同时,这个秩序并不是僵死的机械性的秩序,而是一个上帝与受造物之间,受造物与受造物之间活泼的关系。上帝的律法只是这种关系的法则。当我们遵守这些法则时,这种关系就是和谐的、优美的关系。当我们违背这些法则时,所导致的就是关系的破坏和扭曲。这种对世界次序的强调源自杜伊威尔。
三.一个目的
上帝创造万有的目的就是使他自己的名得荣耀。他在本体上的荣耀既不增加,也不减少。天使和人之外的其他受造物被动地彰显上帝的荣耀,而天使和人则主动地彰显上帝的荣耀。这是上帝不可测度的计划。上帝按他自己的形像造人,目的就在于使人能够主动地自愿地荣耀他的名。就人自身而言,这一目的的实现乃是通过两个使命的完成而达成的,一是文化使命,一是福音使命。首先是上帝在创世之初所赐给人的文化使命,也就是治理全地的使命。但这一使命因着亚当的堕落而以扭曲的样式出现,也就是人开始自己作主,自我中心,辖制他人,荣耀自己。惟独藉着重生,人才能进入上帝的国度,才能甘心乐意地遵行上帝的律法。这一重生乃是藉着福音的宣讲和圣灵的更新而实现的。这种对人生首要目的的强调源自威斯敏斯德神学体系。
四.一个关怀
我们反对思想领域中的人本主义,但提倡合乎圣经的人文主义。这种人文主义就是对人的尊严和需要的关注。上帝是绝对自足的上帝,他并不需要我们的献祭。使徒保罗明确宣告:“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上帝,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徒17:24-25)。主耶稣道成肉身,为罪人舍命,更加显明了上帝对罪人的大爱和眷顾(罗5:8)。
上帝是赐福人的上帝,他是顾念人的上帝。“你们要将一切的忧虑卸给上帝,因为他顾念你们”(彼前5:7)。我们在某种程度可以说:人的终极关怀是上帝,上帝的终极关怀是人。人生的首要目的是荣耀上帝,上帝在历史中的作为乃是让人得福。在文艺复兴中,意大利人文主义者代表佩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h,1304-1374)强调,人本身及其问题,包括人与上帝的关系,应当是人类思想的中心。人文主义关怀与基督教改革宗正统神学并不冲突。改革宗神学虽然强调上帝的主权,但也强调人的尊严和责任。神学的最终目的固然是认识上帝,荣耀上帝,但我们也当晓得,上帝本身并不缺乏荣耀,也不需要任何东西,甚至也不需要我们的侍奉。上帝的心意用旧约先知的语言来概括,就是:“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谓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弥6:8)。“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上帝,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侍,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徒17:24-25)。当世界历史达到完全的时候,圣经中所启示的最理想的境界就是:“上帝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21:3-4)。因此,基督徒生命的核心并不是加添上帝的荣耀和幸福,因为上帝本身是至为荣耀和幸福的,既不需要加添,也绝不会减少。但上帝的心意就是要人彼此相爱,幸福生活。因此,先知摩西在向新一代以色列人重申上帝的律法的时候,再三强调:“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上帝,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为要叫你得福”(申10:12-13)。因此,在使徒约翰的教牧书信中,他再三重申:“我现在劝你,我们大家要彼此相爱。这并不是我写一条新命令给你,乃是我们从起初所受的命令。我们若照他的命令行,这就是爱。你们起初所听见当行的,就是这命令”(约壹5-6)。
五.一个模式
创造、救赎与成全的模式源自对使徒信经、奥古斯丁、杜伊威尔模式的综合。
1.圣父上帝与创造的教义――创造、律法、普遍恩典;
2.圣子上帝与救赎的教义――救赎、福音、特殊恩典;
3.圣灵上帝与成全的教义――成全、律法与福音、普遍恩典与特殊恩典。
六.两大划分
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不可逾越的本体上的不同乃是各种区分的根基。
七.两大恩典
普遍恩典使万有得以保存、延续;特殊恩典使选民得蒙救赎、保守。
普遍恩典是普遍启示的根源,使世人生成文化;特殊恩典是特殊启示的根源,使选民治理世界;
八.两大启示
普遍启示使人知道上帝存在,使人心存畏惧;特殊启示使人认识上帝属性,使人感恩敬拜。
九.两种方法
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
十.两大共性
这两大共性,就是两大亮光,是罪人与生俱有的不可抹灭的亮光。同时,也是基督徒与不信者对话和沟通的连结点。
1.宗教的种子
每个人生来就有对上帝的意识,这是上帝种在人心中的宗教的种子,使得一切人对于上帝的存在都无可推诿。
2.善恶的意识
每个人的良知中生来就对善恶具有基本的意识,这是因为上帝将律法的功用刻在人的心里,使得一切人对于上帝最终的审判都无可推诿。
十一.三大定律
逻辑学三大定律:神学建立在上帝启示的根基上,运用合乎逻辑的方式表达出来,传递出去。逻辑上的混乱源自思想上的混乱,思想上的混乱是因为缺乏圣灵的光照和个人的努力。
1.同一律
在神学思维中,首先是概念的问题。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某项概念,就自始至终在这个唯一确定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
2.矛盾律
清楚的概念形成清楚的命题,神学思维就是由不同的命题构成的。一个命题必须有真有假,但是不能即真又假;
3.排中律
神学思维要求在概念明晰、命题真确的基础上,对其他问题做出判断。任何正确的思维都有明确性。在同一思维、议论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同真必有一假。排中律的公式是"要么A,要么非A"。
十二.三大角度
对三大角度的强调来自范泰尔的学生约翰·弗雷姆(John M. Frame)。
1. 命题的角度
从圣经中得出命题性真理宣告(prepositional truth-claim);
2.叙述的角度
从心灵中得出经历性重生表述(expression of the inner experience of regeneration);
3.规范的角度
为上帝的子民讲明规范性言行标准(rules for the speech and conduct of God’s people)。
十三.三一伦理
但真的基督教伦理应当是三一式的:我们的道德经历必须以造物主所启示的律法为规范,主耶稣为我们提供了真正合乎律法的道德榜样,圣灵赐给我们不断追求完全的能力。
1.圣父――创造――律法
强调律法和次序;上帝如何要求?注重自然律、哲学、普世性要求、十诫;常见于罗马天主教和加尔文宗教会;容易有律法主义与道德主义的倾向。
2.圣子――救赎――福音
强调效法基督;耶稣会如何行?注重登山宝训、品德、故事、人的类型;常见于再洗礼派、法兰西斯修会、自由派新教;容易有反律主义与完美主义的倾向;
3.圣灵――应用――成全
强调圣灵的大能;圣灵会软弱吗?注重圣洁、权能、感动;常见于卫斯理宗、灵恩派、贵格会、自由派神学。容易有情绪主义与神秘主义的倾向。
十四.三大国度
1.上帝恩典的国度
上帝恩典的国度是特指由天上蒙保守的圣天使和地上已经蒙恩得救的人所组成的群体,圣天使在天上遵行上帝的旨意,也到地上协助选民完成上帝的呼召。已经蒙恩得救的人则在这个世界上自觉地担任上帝国度的使者,传讲上帝的圣约,呼吁更多的人放弃个人的自主,无条件地接受上帝的主权;并且,通过自身的工作,不断地完成治理的文化使命。
2.撒但黑暗的国度
魔鬼黑暗的国度是指一切为魔鬼效劳的邪灵和罪人。他们自高自大,与上帝为敌,与上帝的教会为敌,逼迫上帝的选民,蒙蔽他人。“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10:10);“他们故意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他们虽知道上帝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1:28-32)。
3.上帝荣耀的国度
上帝荣耀的国度乃是指基督二次降临,审判世界。那时,无法无天的撒但及其代理人全部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21:8),蒙恩得救的人得到完全的荣耀,永远与上帝同在。
十五.四大原因
(1)第一因――也就是动力因,是指动力的来源或推动者;上帝是万有的动力因,也是目的因;(2)形式因――主要物质被赋予的设计图案和形状;上帝的计划和预旨乃是万有的形式因;(3)质料因――形成物体的主要物质;上帝所造的物质乃是万有的质料因;(4)目的因――设计物体所要达到的目的,上帝的荣耀乃是万有的目的因。最终目的具有三性:完全性――不能遗漏任何部分;完整性――所有部分都必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不是支离破碎,互不联系;完美性――指所有的潜能都得以实现,达到的程度。
十六.四大奥秘
现代神学不再是“教会神学”和“国度神学”,而是已经萎缩为“教堂神学”。前者明白上帝旨意的奥秘、基督福音的奥秘、上帝经纶的奥秘和基督教会的奥秘,讲律法与传福音并重,文化使命与福音使命并重,心灵经历与外在实践并重,使基督教成为世界历史上一种积极的转化历史的力量。后者乃是来自职业化的神职人员,他们或者是在神学院教书,或者是在教堂中牧会。他们把上帝全方位的真道仅仅局限在个人灵魂的得救上,他们隐而不宣的口号就是“教会倍增,奉献上升”!在他们所接受的学习和训练中,缺乏对社会深刻的全方面的认识。
1.上帝旨意的奥秘(το μυστηριον του θεληματος)
天上蒙拣选和保守的天使与地上蒙拣选和保守的圣徒合而为一,此乃上帝对宇宙最终的计划,这是天上与地上两大世界的合一。上帝的旨意乃是世界历史的起点和终点,更是基督徒生命的中心。“这恩典是上帝用诸般智慧聪明,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要照我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弗1:8-10)。上帝旨意的奥秘也是他国度的奥秘(可4:11)。这一国度藉着基督,藉着教会而最终成全。
2.基督福音的奥秘(τω μυστηριω του χριστου)
犹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里藉着福音的合一,此乃上帝对人类社会的计划,这是世上民族和国家的合一。世界的救赎和复兴完全是因着基督的救赎。“我深知基督的奥秘,这奥秘在以前的时代没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着圣灵启示他的圣使徒和先知一样。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藉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弗3:4-6;参考林前2:7;提前3:16)。基督道成肉身,死里复活,就是要成就上帝的旨意,“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来10:7),“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40:8),“耶稣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约4:34),“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迫切呢”(路12:50),“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照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8-39)。基督乃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天上地下的一切权柄都已经赐给了他,万国都当作他的门徒(太28:18-20)。世界历史发展的方向就是:“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我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11:15)。
3.上帝经纶的奥秘(η οικονομια του μυστηριου)
教会乃是上帝所拣选的成就他的计划的器皿,上帝藉着基督,基督通过教会,最终达成上帝的旨意,这是蒙福的天使都不曾想到的奇妙计划。在世上各样的组织中,惟独教会是上帝拣选的器皿,是真理的柱石。基督惟独把教会建立在磐石之上,并应许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她。“使众人都明白,这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上帝里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为要藉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这是照上帝在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弗3:9-11)。教会通过教导和劝惩运用基督所赐给的天国的钥匙,“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6:19)。
4.基督教会的奥秘(το μυστηριον τουτο μεγα εις χριστον και εις την εκκλησιαν)
基督与教会的合一,此乃上帝计划最终达成的核心。基督为教会舍命,基督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基督的新娘,正是藉着基督与教会的合一,上帝的旨意在基督里藉着教会最终达成。罪人首先藉着信心与教会合一,藉着教会与基督合一,藉着基督与天使合一,最终与上帝合一。“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弗5:30-32)。教会所承受的是国度的应许:“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人”(加3:29)。亚伯拉罕的应许就是:“我必叫你的名为大。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给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12:2-3)。藉着基督的救赎,藉着教会的工作,上帝的国度丰丰富富地彰显出来。“上帝作王治理万国,上帝坐在他的圣宝座上。列邦的君王聚集,要作亚伯拉罕之上帝的子民;因为世界的盾牌是属上帝的,他为至高”(诗47:8-9)。
十七.十大范畴
中国人的思维注重主观性的感受和神秘性的直觉,但在思维的形式和标准上一直缺乏希腊哲学所具有缜密性和基督教神学所强调的权威性。希腊哲学的缜密性首先落实在范畴论上,而基督教神学的权威性则是基于上帝的绝对启示。
任何思维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推衍形式,二是范畴基础。推衍是由判断、命题构成的,命题又是由概念、范畴构成的。由范畴组成概念,由概念组成命题,然后根据推衍形式对命题的真假做出判断,这就是思维的过程。逻辑学为人提供了思维推衍的规则,范畴表为人规定了思维的范畴基础。思维形式的基础是范畴表。西方思维本身由来已久,其自觉的逻辑形式,由轴心期的雅典哲学、尤其是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率先确立起来的。如果说西方思维形式在于亚氏的《工具论》,那么更根本的范畴基础就在于《工具论》的《范畴篇》。虽然《工具论》、尤其是《分析篇》提供了数千年来西方思维的基本形式,但是《范畴篇》进一步提供了整个《工具论》的范畴基础。在很大程度上,此篇就是整个西方思想的一个秘密所在:西方人眼中的“客观世界”,归根到底也就是《范畴篇》所建构的世界。
亚氏《范畴篇》给出了西方第一个范畴表,它列举了十大范畴:(1)实体——个人;(2)性质——红色;(3)数量——六尺长;(4)关系——双倍;(5)时间——今朝;(6)地点——室内;(7)主动——打击;(8)被动——被打;(9)状态——健康;(10)姿势——坐着。亚氏重点讨论了前面四个范畴。这些范畴实际上就是在西方心灵结构中的世界构成。这十大范畴使得我们能够对实体进行一定程度的客观描述,同时也能够把我们对实体的认知准确地传递给别人。
亚氏的实体论具有合乎圣经的看见,同时也有人本主义思辨哲学不可避免的痼疾。在亚氏十大范畴中,最要紧的是第一范畴“实体”范畴。他把实体分为两类:“第一实体”(primary substance)指个体,而“第二实体”(secondary substance)指种、类、属这样的实体。实际上,他认为,只有作为第一实体的个体才是真正的实体,如他经常所举的“苏格拉底”,因为“实体,从这个词的最真实、原始而又最明确的意义说,是指既不能被断言于主体、又不依存于主体的事物”;由于“除第一实体外,一切事物或者能被断言于第一实体,或者依存于第一实体;如果第一实体不存在,其他任何事物也都不可能存在”;因此“第一实体之所以更恰当地被称为实体,是因为它们是其他一切事物的基础,而一切其他事物或者被断言于它们,或者依存于它们”。这样的实体只能是“上帝”。
但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上帝绝不是圣经中所启示的位格性的上帝,而是亚氏天才的逻辑推理最终所依据的落脚点。根据亚氏的论述,第一实体具有这样的特征:从存在论角度看,它是绝对实体(substantive);从逻辑学角度看,它是绝对主词(subject);从语言学角度看,它是个体名词(individual noun)。这三层意思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未作区分,实质上是不可分割的,以至后人误以为这是他的一个疏忽,殊不知这正是西方思维的一个根本特征,亦即存在、思维、语言的直接同一,也就是巴门尼德所说的“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一的”;或者如黑格尔所说“任何对象,外在的自然和内心的本性,举凡一切事物,其自身真相,必然是思维所思的那样”;“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或海德格尔的名言“语言是存在之家”。总之,第一实体乃是绝对自足、不可分割的基础:“一切实体的共同特点是它们决不依存于某一主体”。(此处关于亚氏哲学的分析主要源自黄玉顺先生的研究成果。请参考黄玉顺先生著:中西思维方式的比较— 对《尚书·洪范》和《工具论·范畴篇》的分析,《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从基督教神学的角度来看,只有上帝是绝对自足,不可分割的实体,其他实体都是依存性的实体,甚至包括人,正如使徒保罗所见证的那样:“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
十八.十条诫命
上帝所启示的十诫不仅是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准则,也是阐明真道,抵挡异端的干城。从十诫中重点认识:独一、永恒、至圣、公义、全能、大而可畏的上帝;律法的本源、完整和用途;人的堕落和原罪;罪人所面对的今生与永生的愁苦;上帝在基督里为人所预备的丰盛的生命。
1.第一条诫命――独一的上帝,在哲学本体论上注重万有的一元性;
2.第二条诫命――真正的敬拜,在宗教上注重以上帝的律法为标准;
3.第三条诫命――圣洁的语言,在认识论上注重名与实二者合一性;
4.第四条诫命――美好的时间,在人生观上注重劳动与安息的平衡;
5.第五条诫命――合理的权威,在法政科学上注重尊重权威与次序;
6.第六条诫命――尊贵的生命,在人权上强调人之生命至上的尊严;
7.第七条诫命――圣洁的婚姻,在两性关系上强调夫妻忠贞的重要;
8.第八条诫命――公义的财产,在财富论上主张劳动神圣自由交换;
9.第九条诫命――宝贵的真理,在司法裁判上注重严格的程序正义;
10.第十条诫命――敬虔的知足,在心理医治上注重敬虔的知足之心。
十八.十大领域
根据区域主权的理论,我们从组织和治理的角度,把人生划分为十大领域。在这些领域中,惟独上帝享有至高无上的绝对主权,人的主权必须以上帝所启示的法度为标准。当然,这些领域有一定的交叉性,但基本上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具有自己区域性的主权,其他个人和组织当予以尊重、成全,而不是试图侵犯或操纵。每一个人和组织都当在各自的领域中履行自己的责任,施行治理的权柄。当然,因为人的堕落,上帝藉着他的普遍恩典,也通过各个领域之间彼此的制衡,使人的罪受到一定的抑制。另外,在每个区域中,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更小的区域,比如在国家这一领域中,既有行政上的区划,同时也有权力上的划分。
1.个人
个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具有上帝的形像,都有自己独特的人生使命。个人在宗教、家庭、职业等的选择上,具有自决权。
2.家庭
家庭当以夫妻关系为基本,敬畏上帝所设立的神圣次序。丈夫当爱妻子,妻子当顺服丈夫,按圣经的原则教育孩子,孝敬双方父母。基督徒家庭必须举行家庭敬拜,抵制电视、电影、互联网等现代娱乐文化的侵蚀。
3.教会
教会的本质是上帝的子民,是基督的精兵。从组织的功用上而言,教会的首要责任是保守并传讲上帝的真道,由此呼召并装备圣民完成治理全地的文化使命。教会必须高举基督的王权,坚决抵制世俗国家对教会的侵扰。
4.学校
基督徒必须建立自己的教育体系,教师必须有敬畏上帝的人来担任。以圣经为最高标准和根本原则开发教材,用基督教世界观全方位地装备自己的下一代。基督徒教育的核心在于培养孩子的自治的美德,帮助开发他们的创造力。
5.媒体
基督徒必须在社会中发挥先知的功用,创建自己的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确保基督教的声音能够有足够的影响。基督徒媒体是完成福音使命和文化使命的重要环节。
6.学术
基督徒必须发展高等教育,追求学术的卓越。
7.社团
主要是指非盈利性、慈善性的社团。基督徒当设立各种基金,资助穷人、教育等。
8.公司
主要是指盈利性的公司,基督徒当在经济领域中积极争战。
9.国家
国家的主要功用对内确保社会治安,对外捍卫国家独立。基督教国家当旗帜鲜明地促进基督教的传播和发展。
10.国际
基督教国家不能独善其身,当在国际关系中发挥积极性的带领作用,弘扬真道,铲除暴政。
十九.十五方面
任何个体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任何个体性的整体都有很多不同的方面组成。各个方面之间并不是彼此独立的,每个方面都以自己的方式反映由各个方面组成的整体。以下十五个方面是作为主体的个人的不同方面,由人所组成的家庭、教会、国家和其他类似的组织也是由这些方面组成一个有机性的整体。同时,这些方面不是互相矛盾的,而是彼此递进,互相成全的。思想和宗教上的偏颇就在于强调一个或几个方面,忽视或否定其他方面。这种对人生各个方面的总体的透视来自荷兰改革宗哲学家杜伊威尔。
1.数字性(arithmetic)
人生涉及到各种数字的运算,包括我们的年龄、食物、年岁等。
2.空间性(spatial)
人生总是涉及到一定的空间,我们总是生活的一定的空间范围内。
3.运动性(kinematic)
生命就是运动,整个世界都处于运动之中。
4.物理性(physical)
人身是由一定的物质元素组成,也处于相应的物质法则之下。
5.生物性(biotic)
人生是一个成长、繁衍、衰老的过程,无法避免。
6.感觉性(sensitive)
人有外在的感觉,也有内在的感觉。
7.分析性(analytic)
人运用理性,通过定义、推理、判断、分析而进行的认知活动。
8.历史性(historical)
每个人都处于历史过程中,也属于历史过程的一部分。我们既要对国王的历史有一定的认识,同时也当有意识地进行规划,创造历史。
9.语言性(lingual)
人都要通过语言和符号进行认识和交通。
10.社会性(social)
人都处于社会关系的网络中,如何参与社会和社群,也是人生不可缺少的方面。
11.经济性(econimic)
通过提供人所需要的东西,不断创造价值。
12.审美性(aesthetic)
欣赏美、平衡与和谐。这种美不仅是指在专业性的艺术领域中,也包括个人本身的修养和社会关系的和谐。
13.司法性(juridicial):
是以谁的法律为标准,公平地分配负担和益处。
14.伦理性(ethical)
承认人和其他受造物内在的价值,如何从爱心出发应用法律。
15.宗教性(pistic)
指人的终极关怀,生命的委身和意义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