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治理与讲道简介

原著:以撒

翻译:陈凤编校:王志勇牧师

中国改教出版社

序言

本书主要根据以撒弟兄的讲稿整理而成。以撒弟兄曾经长期在荷兰改革宗教会中担任长老,对教牧职分和教会治理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丰富的经验。

当然,此书所介绍的是改革宗长老会的模式。改革宗所强调的并不是宗派,而是在信仰和生活上全方位地归回圣经,以圣经为信仰和生活的至高准则。长老会的模式则是旧新约圣经中一致显明的教会治理的模式。教会是上帝亲自设立的,是基督为之舍命,并赐下圣灵同在的教会。因此,合乎圣经的教会,既不是传统中国社会中盛行由个别人施行家长制、一言堂的地方,也不是现代社会中受个人主义影响所导致的那种大民主、大鸣大放的地方,而是代议式共和制的模式,也就是由会众选举众长老,众长老共同治理教会。

另外,本书并不是学术性的书籍,而是教导性的讲义,关键是阐明如何具体地治理和牧养教会。关于讲道部分,本来以撒弟兄放在牧师的职分部分,编者特别分别出来,放在“第二部分”。本讲稿11章“牧师探访”和17章“长老家访”特别详尽,具有非常实际的指导意义。

众所周知,中国教会在教会制度和牧养方面一直比较软弱,唯愿上帝使用以撒弟兄的讲稿,使中国教会在治理和牧养方面不断归回圣经,使一切诚心爱我们主耶稣基督的人都蒙建造。

王志勇

二零零七年元月二十五日

于美国威斯敏斯德书斋

目录

序言

第一部分教会治理

一.概述

二.教会审议会

三.地方教会

四.教会堂会

五.堂会职责

六.堂会会议

七.执事会议

八.成员大会

九.圣职人员

十.牧师职分

十一.牧师探访

十二.呼召牧师

十三.牧师权柄

十四.牧师按立

十五.长执职分

十六.长老职分

十七.长老家访

十九.长老资质

二十.长老选举

二十一.执事简介

二十二.执事职责

二十三.执事资格

第二部分牧师讲道

二十四.概论

二十五.讲道的形式

二十六.解经式讲道简介

二十七.解经式讲道的应用

二十八.解经式讲道的步骤

附录:《诗篇》第二篇讲道大纲

一.教会治理概述

教会治理所探讨的是教会本身的治理原则和运行方式。基督在耶路撒冷和其他早期教会设立的什么治理模式,是历代教会都应遵循的模式呢?这一问题的答案就是长老制治理模式,而不是独立教会的治理模式。

基督把天国的钥匙给了使徒们,也就是长老们(太16:19)。“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这是基督赐给教会的治理模式,这在整本圣经中阐述得清清楚楚,“长老”一直用的是复数形式。

徒14:23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

徒20:17保罗从米利都打发人往以弗所去,请教会的长老来。

多1:5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

提前5:17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

来13:7从前引导你们、传上帝之道给你们的人,你们要想念他们。

其他经文:彼前5:1;彼前5:5;雅5:14。

在每一个教会中,都当有数名长老治理会众。

在早期教会中,是只有一群会众,还是有很多群会众?只有一个教会,还是有很多个教会?我们知道,在施洗约翰、基督、使徒、被差派出去传福音的那七十个人以及早期教会的其他长老的带领下,当时有成千上万的人悔改信主(参太3:1-2,5-6;7:12;路16:16;约7:31;徒4:4;等等)。在当时的条件下,这几万人显然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聚会。耶路撒冷的教会不可能牧养这么多人,也不可能有什么建筑能够同时容纳这么多人。因此,这些信徒分散在几个集会之中,虽然它们都被称为“耶路撒冷的教会”。新建的教会并非独立于或不同于耶路撒冷的教会的教会,而是在使徒和长老的治理之下,“从这家到那家”聚会。

根据《使徒行传》第8章的记载,很多人断言那数以万计的信徒分散到了各处(徒8:1-3),但那几节经文说的是牧者们,因为《使徒行传》8章4中节说:“那些分散的人往各处去传道。”那些担任牧者职分的人有特权这样做。使徒们并没有离开耶路撒冷,他们仍然留在耶路撒冷服侍那里的圣徒。

既然这个教会拥有这么多分散在各个区域的会众,谁治理这个教会呢?这些都是各自保持独立的教会吗?实际上,使徒和长老们一同治理这个教会。这可以由许多经文得到证明。

徒15:2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

徒15:28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

徒16:4他们经过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长老所定的条规交给门徒遵守。

徒21:25至于信主的外邦人,他们已经写信拟定,叫他们禁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与奸淫。

耶路撒冷总会治理各地的教会。所以,使徒保罗称呼那些带领教会的牧者为“基督的使者”(林后5:20)。彼得说自己是“同作长老的人”(彼前5:1-3),《约翰二书》第1节中说:“作长老的写信给蒙拣选的太太,和她的儿女。”保罗在《提摩太前书》第4章14节和《提摩太后书》第1章6节中也是这样说的:“你不要轻忽所得的恩赐,就是从前藉着预言、在众长老按手的时候赐给你的”,“使你将上帝藉我按手所给你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保罗也是长老会众长老之一。

耶路撒冷的教会包括很多个聚会点,这些聚会点组成同一个教会,分布在这些聚会点的教会由同一个长老会治理。今日盛行的所谓的“独立教会”的模式完全没有遵循这种模式。相反,他们创立了许多单独存在的教会,彼此之间互不联系。这不是上帝在教会中设立的治理模式,超出圣经所记(林前4:6)。独立教会把全部治理的权柄赋予每个地方教会。那么,治理的权柄掌握在地方教会成员的手中,没有藉着基督所设立的牧师和教师掌握在基督手中。

在基督的教会中,有权柄捆绑和释放、施行圣礼(洗礼和圣餐)、召聚基督的群羊合法讲道,以及履行其他牧者职分的人,只有使徒以及基督合法差派并按立的长老(太28:19-20;可16:15-16;徒26:15-20。请注意上述经文中的长老都是复数形式,并提及按手使他们具有带领的权柄)。有人可能会问:“施洗约翰、基督、使徒和早期教会的长老是否曾经请人参加他们‘各自的’聚会呢?或者他们同属于一个教会?”这一问题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圣经从来没有说过他们各自建立了独立的教会。明白这一事实,对于明白教会议及与教会有关的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长老不受教会的辖制,他们担任的是属灵的职分,是由基督委派并受到基督接纳的,尽管他们担任长老这一职分的过程是藉着教会的呼召完成的。最终而言,他们的权柄和任命是直接来自基督的。

二.教会审议会

教会审议会就是教会领袖合法地聚集商讨教会事务的会议。教会领袖作为教会的代表,他们的聚会不仅可以决定教会内部的事务,还可以作为教会法庭直接审理教会内部的事务,因此我们称之为教会审议会。

教会领袖的最小组织就是教会堂会。教会中不特别重要的事情由教会堂会决定(关于堂会、大会、总会的界定和设立,请参照托马斯·史密斯牧师著《教会治理问答》一书)。

教会领袖有组织地聚会,是很有必要的。《士师记》中所描述的状况不应该在教会中盛行,“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

圣经中明确吩咐我们教会内部当有一定的次序:

林前14:33因为上帝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

林前14:40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安置次序行。

教会堂会的权柄在圣经中有明确的依据:

徒14:23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

太18: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16他若不听你,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17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18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19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20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多1:5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

三.地方教会

地方教会是指在各个地方又已经认信基督为主的基督徒所组成的个体性教会。

每个地方教会都是基督的教会在当地的彰显。无论规模多么小,每个地方教会都是一个完整的教会。

教会的成员共同组成基督的身体。当他们以教会的形式把自己组织起来时,他们就是基督之奥秘身体的彰显。他们自己不能达成这一彰显,而是藉着教会内部的各种职分彰显出基督的身体来。

这在圣经中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我们注意到新约中的ecclesia(教会)一词指的是地方教会。正如旧约中的分配制度一样,这一模式来自家庭。

很显然,使徒保罗在写给个地方教会的书信中都体现了这一思想。

腓1:1基督耶稣的仆人保罗和提摩太写信给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稣里的众圣徒,和诸位监督、诸位执事。

他们负责宣讲上帝的圣言和施行圣礼。

他们必须维护纯正的教义、教会次序,并施行劝惩。

徒20:28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上帝的教会。

每个地方教会都有自己的圣职人员。

圣职人员的任命在邻近教会的帮助下完成。

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只有一群孤立的信徒,不能得到邻近教会的帮助,那么任命程序可以因环境而有所调整。

如果一群信徒独自在一个地方,远离其他教会,也无法得到其它教会的帮助,那么他们可以呼求上帝的帮助,由全体信徒选举出一些人来担任教会内的职分。

教会的治理权柄不应当在一个人手中,而是应当掌握在由若干个人组成的一个团体手中。那种一人说了算的“家长制”、“一言堂”式的教会治理方式,并不合乎圣经中的启示。

徒14:23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

多1:5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

教会内部各个担任圣职的人员之间没有等级之分,只是职分不同,功用不同。改革宗教会非常憎恨各种不合乎圣经的等级制度。他们强烈反对一人高高在上的教会治理模式。只有耶稣基督是教会独一的至高的君王,祂绝没有把治理教会的权柄交给任何一个单独的个人手中。

每个地方教会中的各个圣职人员,不是彼此分离,各自为政,而是联合在一起,构成一个由众长老组成的团体,也就是教会堂会。

提前4:14你不要轻忽所得的恩赐,就是从前藉着预言、在众长老按手的时候赐给你的。

(请注意此处的众长老指的是教会堂会,不同于苏格兰教会的长老会。苏格兰教会中的长老会是指比教会堂会更大规模的集会,也就是区会。)

教会堂会至少由三个人组成。仅有一个长老和一个执事不能组成堂会。

在荷兰,当一个地方教会规模实在太小,不能由三个人组成堂会时,这个教会就应当解散,其教会成员加入邻近的教会。

四.教会堂会

在每个地方教会中,都当有牧师和长老组成的教会堂会。

按照规定,较大的教会中,牧师和长老每个礼拜至少要聚会一次。由牧师主持和管理这样的聚会(如果有多位牧师,则轮流主持)。如果长老人数不多时,执事可以按照当地惯例加入堂会;当教会堂会的人数少于三人时,必须由执事加入,达成法定人数(多特总会教会规章第37条)。

这表明每个地方教会都是一个单独的教会。在新约中,我们读到有许多单独的教会:

在耶路撒冷:“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徒2:47)

在安提阿:“在安提阿的教会中有几位先知和教师,就是巴拿巴和称呼尼结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与分封之王希律同养的马念并扫罗”(徒13:1)。

在罗马:“我写信给你们在罗马为上帝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罗1:7)。

在哥林多:“写信给在哥林多的上帝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林前1:2)。

圣经中还说,每个地方教会中都当设立堂会。这一原则的依据如下:

1.教会被称为上帝的家

“但基督为儿子,治理上帝的家,我们若将可夸的盼望和胆量坚持到底,便是祂的家了”(来3:6)。

2.教会被称为上帝的国度

“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太6:33)。

3.教会被称为永生上帝的城邑

“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上帝的城邑。”(来12:22)

4.基督亲自在教会中设立了治理体系

“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牧养上帝的教会”(徒20:28)。

5.教会是基督的身体,需要治理

上帝是有次序和规矩的上帝,上帝的教会也是有次序和规矩的教会。

“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

《比利时信条》第30条:我们相信,此真教会必须以我们的主在祂话语中所教导的属灵原则治理;就是说,必须有牧师传讲上帝的圣道,并执行圣礼,也必须有长老与执事和牧师共同组成教会审议会。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由她自己的头来治理,不像世俗的政府那样。因此,这一条中谈及教会必须由“属灵原则”治理,与国民政府的治理原则有所不同。

罗马天主教关于圣职人员和平信徒的划分,以及圣职人员之间的等阶制度(教皇、主教、神父),都不合乎圣经中所启示的属灵原则。

这一条中所谈到的属灵原则是指一些人蒙召担任教会内的职分,当以圣经为准则,奉基督的名治理教会。

因为这些职分不是人所引入的,而是基督亲自设立的,所以必须受到所有人的尊敬。

五.堂会职责

总的来说,教会堂会的职责是监督教义的教导、治理会众和施行教会劝惩。

1.组织教会侍奉和教理问答学习班。

2.施行教会劝惩。

3.进行家庭探访。

4.施行洗礼和圣餐。

5.处理教会收到的信函。

6.选举圣职人员。

7.处理对于当选的圣职人员的异议。

8.委派去参加较大集会的代表。

9.必要时呼召牧师。

10.草拟关于将要到来的牧师和即将离职的牧师的文件。

11.审议牧师的退休申请。

12.判定是否存在妨碍施行圣餐的人或事。

13.参加教会访问。

14.任命和指导负责教会财务的人。

15.开办慈善事业。

16.监督教会内的一切工作。

六.堂会会议

从初期教会开始,教会堂会就定期聚会,讨论与教会相关的事务。“到了耶路撒冷,弟兄们欢欢喜喜地接待我们。第二天,保罗同我们去见雅各,长老们也都在那里”(徒21:17-18)。

堂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这样可以避免在其他时间草率地做出决定,比如在礼拜日的侍奉之后召开堂会会议。

堂会聚会的时间和地点都当预先定好,提前通知,以便所有堂会成员都有机会参加会议。

教会堂会的主席有权决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也有权召集弟兄们紧急集会。但是,会议的通知必须发给所有堂会成员,否则会议所做出的决定是无效的。如果邀请了所有的堂会成员参加,即使并非所有成员都出席了会议,会议所做出的决定仍然是有效的。

一般说来,教会堂会如果开会当通知会众,以便教会成员有机会提出需要处理的事情。

但教会成员不能自由参加堂会的聚会,因为教会治理的权柄不在教会成员的手中,而在教会成员的代表手中。

事实上,很多需要讨论的事情是秘密的,比如:

(1)家庭探访的报告;

(2)关于教会状况的讨论;

(3)劝惩;

(4)有资格得到慈善基金的人。

每个堂会成员都应当是敬畏上帝、诚实无欺、值得信赖,他当配得到教会无条件的信任。

然而,教会成员确实有权利参与教会治理,这通常发生在男性成员聚会时。

教会成员可以请求允许自己列席堂会会议,以提出一些重要请求或告知教会堂会一些重要事情。

而且,堂会的某些重要决定必须得到教会成员的赞同才可以执行,比如:

1.选举教会圣职人员;

2.接纳来自本宗派的新成员;

3.接纳来自不同宗派的新成员;

4.呼召牧师或教师;

5.重大经济项目。

堂会会议由牧师主持。他受过良好的神学培训,通常比别人更通晓教会的程序运作。他是教会内的牧师和教师。如果教会中有多个牧师,就由他们轮流主持堂会会议。这合乎所有牧师都一律平等这一原则。

会议主席是众弟兄中的一位。他不可辖制其他弟兄,也不可把自己的观点和意愿强加于堂会会议。

他的职责是:

1.提出建议;

2.对建议提出更好的见解或解决办法;

3.带领讨论;

4.维持秩序。

堂会会议当设立一个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参加会议人员,并负责联系相关的人员和机构。

如果教会有自己的期刊,主席和秘书当负责出版事宜。

七.执事会议

《多特教会规章》第40条谈到执事会:“必要时,执事应当每个礼拜聚会,处理与他们的职分相关的事情,呼求上帝的名;牧师当关注他们的聚会,必要时参加他们的聚会。”

实际上,只有在很大的教会中,当教会的堂会只包括牧师和长老时,才会另外举行执事会议。

教会规章明确了执事聚会时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

1.不处理属于国民政府权力范围内的问题;

2.不处理属于牧师长老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3.甚至不处理教会的财务问题,因为那是属于整个堂会的问题。

比较明智的做法是由一位牧师来主持执事会。

如果没有合适的长老,执事可以接受委派参加长老会。在此种聚会中,执事有资格参与投票表决。

八.成员大会

这是教会堂会与教会内部男性成员的聚会。召开这样的会议是为了:

1.选举圣职人员和/或牧师;

2.商议重大财务问题,比如建造新教堂的计划;

3.提交、批准年度报告。

最终决定权仍然在教会堂会手中,教会成员不能强迫堂会做出任何决定。

教会堂会必须向教会成员宣布自己所有的决定吗?他们不必这样做,有些决定只是涉及到一个人或少数人,并不需要向所有人公开。另一方面,堂会重要事务对教会成员越公开,教会成员越相信秘密的事情掌握在值得信赖的人手中。

教会成员不能以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名义要求教会堂会对某件事做出解释。那是叛逆行为。

当然,每一个教会成员都有责任监督教会堂会的行为,查看他们是否合乎上帝的圣言。如果事实并非如此,便可提出申诉。但必须以基督徒的方式,出于爱心来这样做。

教会堂会必须认真对待合乎程序的申诉。这样的申诉不应该有很多。

如果申诉或抱怨明显毫无根据,而申诉者却一再坚持,那么教会堂会有责任以上帝的圣言为根据,警告提出抱怨的人。这表明教会堂会成员和教会其他成员都必须顺服教会的大君王耶稣基督。

九.圣职人员

主耶稣是教会的元首和君王。祂在教会中设定了三种职分,并且由担任这三种职分的人来遵照祂的圣言带领和治理教会。担任这三种职分的人分别是:牧师、长老和执事。

旧约教会中也有三种职分。它们与乐园中人所具有的上帝的完美形像一致,也与基督的三种职分一致。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职分和职责与新约职分的比较。

知识先知的职分牧师和教师

公义君王的职分长老

圣洁祭司的职分执事

我们所说的职分有两层含义,既包括所有信徒都具有的普遍性之分,也包括唯有圣职人员才具有的特殊职分。

1.所有信徒都具有的普遍性职分。

正如《海德堡教理问答》主日十二问三十二所教导的那样,每个基督徒都有先知、祭司与君王三种职分。

问:你为何被称为基督徒呢?

答:因为我藉着信心而成为基督的肢体,因此在祂的恩膏上有份;以至于我也可以承认祂的名(先知职分),把自己作为感恩的活祭献给祂(祭司职分),又可以用自由和无亏的良心,在今生今世与罪恶和魔鬼争战,并且从此以后,与祂一同作王,掌管万物,直到永远(君王职分)。

对于信徒的祭司职分,需要注意四点:

第一,祭司职分对上帝的子民而言是基础性的,是绝对必要的。

第二,任何压制信徒行使祭司职分的教会传统和做法都当弃绝。

第三,我们必须认识到,是上帝的子民,而不是教会的建筑物,构成了上帝“所建造的房屋”(参林前3:9)。比如,善意的父母对他们的孩子说:“要安静,因为我们在上帝的家里。”但是,我们一定不要把“上帝之家”仅仅看成是建筑物,因为这会掩盖一个基本的事实,就是上帝的子民乃是基督“属灵的殿”。旧约中强调地点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那些预表性的东西已经在新约时代属乎圣灵的人中间实现了(约4:20-24)。

第四,因着我们的祭司职分,我们不能相信历史上的“圣职人员/平信徒”截然对立的划分。霍华德·斯奈德(HowardSnyder)指出了这一点,他是这样说的:

很显然,新约中并没有像我们现在这样把基督徒分成两类:圣职人员和平信徒。根据圣经,上帝的子民包括所有的基督徒,而所有的基督徒都藉着操练属灵的恩赐,从事一些“侍奉工作”。因此,如果我们想要与圣经保持一致,就必须承认,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平信徒”(上帝的子民),也都是牧者。圣职人员/平信徒这种划分并不合乎圣经,因而也是无效的。这种二分法的形成是教会历史中的意外事件,实际上标志着偏离了合乎圣经的信仰……这在教会有效地显明上帝的国度方面是一个主要的拦阻,因为这导致了一个错误的观念:只有“圣职人员”,即被按立的牧者,才有资格和责任带领教会、服侍教会。

2.上帝教会中的三种特殊职分

在教会中,基督藉着这三类圣职人员来执行这三种职分。有次序的教会生活要求一直有人执行这些职分。我们需要有得蒙上帝恩典,领受属灵恩赐的人来完成这些工作。

圣经中清楚地说明姊妹不可担任这些职分。

林前14:34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

提前2:12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

在中文和合本圣经一本中,有“女执事”(提前3:11),但此处的经文在原文中并不是指“女执事”,而是“女人”,所以和合本圣经在括号内加注说:“原文作‘女人’”。从《提摩太前书》第三章所论及的执事资格而言,从上下文整体来看,都是指弟兄,比如“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提前3:2),“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提前3:12)。

在《罗马书》16章1节提及非比是“教会中的女执事”,此处的“女执事”在希腊原文中是“女仆人”。在希腊原文中,这个表示“仆人”的字也可以翻译为“执事”。从新约圣经中体的启示来看,此处当翻译为“女仆人”。另外,当初教会选举并由使徒按立的七位执事也都是弟兄(徒6:1-6)。在《提多书》中论及长老的资格,也是强调“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多1:6),显然是指作长老的必须是弟兄。圣经中所启示的教会带领的原则既不是男权主义,当然也不是女权主义,而是神权主义,是上帝掌权,上帝亲自在教会中设立了神圣的次序,我们必须遵守。使徒保罗明确指出:“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上帝是基督的头”(林前11:3)。圣子基督虽然与圣父上帝是同荣、同权、同质的上帝,然而在三一上帝三个位格的次序和历史的功用上,圣经中仍然明确说父上帝是子上帝的头。此处所启示的原则就是“平等且顺服”。在基督徒家庭和教会中,姊妹与弟兄的关系也当是“平等且顺服”的关系。

当然,人并不了解其他教会成员的心,但教会堂会仍然应当根据每个成员日常生活中的美德和善行,尽力找出体现出心中有恩典标记的人。

教会堂会应当留心哪些人有恩赐。当把一个人的名字写在候选人名单上时,堂会成员应当问:“如果当选,他担任这一职分能在教会中多结果子吗?”这件事的重要性可见于使徒保罗写给提摩太和提多的书信中,他在这些书信中规定了担当教会内职分的人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恩赐多种多样,但请记得使徒保罗怎样谈到各种恩赐。

林前12:4-6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别,上帝却是一位。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

罗12:6-7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程度或说预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

另一方面,圣职人员即使只有一种恩赐,如果他尽力发挥自己的恩赐,也会多结果子;而很有恩赐的人,如果不努力运用自己的恩赐,也会令人失望。

有的人担任教会内的职分,对自己是否具有救赎性信心缺乏确信,却能忠心地服侍他人,多结果子。想一想最后出卖耶稣的那个犹大的例子,我们在圣经中读到他也曾经赶鬼。

在上帝的圣言中,基督的教会被比喻成灵宫,上帝的子民则是用来建造这灵宫的活石,而圣职人员则是建造者。敬畏上帝的圣职人员同时也是活石,他们永远在这灵宫之中。

但未归正的圣职人员却被比喻成脚手架。脚手架非常有用,在建造房屋的过程中甚至是必不可少的,但当房屋建成之后,脚手架就被拆除了。

3.圣职人员在教会内当受尊重

我们应当始终记得,圣职人员是上帝的工人,是上帝亲自差派他们到我们中间来担任各种职分的。至少我们可以认为,他们不是以非法的手段担任的各自的职分。而且他们已经立誓,要为教会成员的救恩和福益,甘心情愿地履行各自的职分。我们若是不尊重他们,就表明自己是叛逆上帝。想一想可拉、大坍和亚比兰的例子(民16)。上帝岂不是说“不可难为我受膏的人,也不可恶待我的先知”吗?

教会中每个成员都当尊重教会堂会成员的人格,尽管他们和大家一样是不完全的人。每个教会成员都应当真诚地为堂会成员祷告,求主坚固堂会;只要教会堂会做出的决定不违背上帝的律法,教会成员就当服从。

徒14:15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

帖前5:12-13弟兄们,我们劝你们敬重那在你们中间劳苦的人,就是在主里面治理你们、劝戒你们的。又因他们所做的工,用爱心格外尊重他们。

当我们认识到那位伟大的圣职人员基督多么愿意在地上使用这些职分时,教会成员就应当尊重所有的堂会成员,哪怕仅仅是为他们所担任的职分的缘故。因为他们自身并没有权柄,而是基督在他们就职时把权柄放在了他们肩上。这让我们想起了扫罗王。尽管他自身行为不端,却受到了撒母耳和大卫的尊敬,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

另一方面,担任教会内职分的人若是受到他人的指责和控告,就当及时澄清,表明自己确实配受到教会内成员的尊敬,甚至配受到教会外人士的敬重。

如果教会成员对堂会成员既不尊重,也不顺服,甚至无缘无故地加以逼迫、陷害、勒索,就表明教会内部存在很大问题,有关犯罪人员会受到上帝严厉的责罚和审判。

来13:17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因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警醒,好像那将来要交帐的人。

认真听从这一劝告的人,必会得到上帝更多的祝福。

十.牧师职分

在圣经中对牧师有不同的称呼,与牧师拥有的各种职责有关。他有照看基督群羊的责任,所以被称为“监督”(徒20:28);他要用灵粮喂养他们,所以称之为“牧师”(弗4:11);他在教会中服侍基督,所以被称为“上帝的仆人”(多1:1)、“基督耶稣的仆人”(西4:12);他是上帝的使者,所以又被称为“教会的使者”(启2:1),等等。在英文中有时称为pastor,直译就是“牧师”;有时在名称前加Reverenced,简写是Rev.,比如Rev.Zhang,直译就是“张牧师”。有时为minister,也是“牧师”的意思,来自《哥林多前书》3章5节:“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无非是执事(ministers,牧师),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引导你们相信。”

我们在《以弗所书》第4章11-13节中读到了牧师这一职分的起源及职责:

祂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上帝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由此我们看到,牧师这一职分乃是基督设立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分。基督自己是群羊的大牧人。祂亲自呼召和差派祂的仆人,并赋予他们能力。

1.牧师的职责包括

(1)宣讲上帝的圣言

这是牧师最重要的职分,所以在中国文字中牧师也被称为“传道人”,也就是传讲上帝的真道的人。使徒保罗在《提摩太后书》4章2节提醒提摩太说:“务要传道。”

(2)带领公开的感恩祷告

这是指在教会公开聚会的时候,应当由牧师代表会众公祷。另外,在其他以基督徒为主的公共场合,如婚礼、基督徒学校重要典礼等,也当由牧师祷告。

(3)施行洗礼和圣餐

改革宗教会强调在成型的教会中,当由按立的牧师主持洗礼和圣餐,其他教会人员不得僭越。“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掰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林前10:16)

(4)为会众祷告

主要是在个人祷告中,为会众的灵命需求代祷。

(5)帮助长老遵照基督的律法治理教会

牧师是教导性长老,但也是治理性长老,有责任和众长老一起参与教会的治理。

(6)探访病人,教导年轻人,警告和安慰信徒家人

牧师的教导不局限在教会中。在探访病人和家庭的时候,都当以分享上帝的圣言为主。

(7)检查众信徒与各家庭的信仰状况

牧师作为群羊的牧者,有责任了解信徒本身及其家庭的信仰状况。

(8)施行教会惩戒。

牧师和其他长老一起,对犯罪的会员提出劝勉、责备、警戒、除教。“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前5:20)。

2.牧师必备的条件

没有什么职业比上帝圣言的宣讲者所肩负的责任更重大。上帝必会对每位牧师宣讲圣言的真实度和精确度进行审判。在宣讲上帝圣言方面的失败,为宣讲者带来的不仅是羞愧(提后2:15),而且还有审判。圣灵已经写下:所有牧养上帝群羊的人,最终都必须来到上帝的面前“交帐”(来13:17)。

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履行宣讲上帝真道的责任呢?我们考察以下方面:

(1)敬畏上帝

对于担任牧师职分的人而言,最重要的条件就是敬畏上帝。也就是说,牧师必须是重生得救的人,否则就是瞎子领瞎子,是非常危险的。

(2)敬重牧师职责

担任牧师职分的人,必须明白牧师职分的重要性,忠心做工的人必会得到上帝的奖赏,又懒又馋的仆人也必会受到上帝严厉的责罚。

(3)正确的判断力、合理的决断、清楚严谨的思维能力

牧师是教会的领袖,在当地社会中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担任牧师职分的人要有一定的领导能力,有清楚的思路,不仅对教会内部事情,对教会外部相关事情,都当有清醒的判断能力。

(4)喜爱阅读、学习勤勉、经常默想

加尔文强调,一个好的牧者,必须是一个好的学者。传统改革宗教会一般都要求牧师长期接受严格的训练,能够运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解释圣经。牧师的学习绝不限于神学院中,即使在毕业牧会的过程中,也应当始终坚持学习,不断在主耶稣基督的知识和恩典上长进。

(5)良好的记忆力

牧师应当具有良好的记忆力,既要能够记诵有关的经文和解释,也要记住会众的姓名和状况,否则就无法识别羊群。

(6)优美的语言表达能力

牧师应当具备公共演讲的能力。教会的讲坛本身就是公共性的,既有会众参加听讲,也会有不信的人因为各种原因前来听道。如果牧师在讲坛上不能清楚地表达当表达的内容,不仅直接浪费他人宝贵的时间,也直接给上帝的圣名和真理带来羞辱。

(7)了解社会思想

牧师必须具有开阔的胸襟,要有大度的胸怀,不仅要对圣经和神学具有系统的掌握,对社会上盛行的各种思潮也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够在讲道中具有针对性,能够用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引导社会思想和潮流。

所有这些条件都是必须具备的。牧师必须具备非凡的恩赐来解释圣经中晦涩难懂的经文,解决如何把圣言应用到生活中的复杂问题,也要能够驳斥异议,为真理辩护——这些都是牧师生活和服侍过程中不可推卸的职责。

如果牧师缺乏这些方面的技巧和能力,就不能正确地清楚地教导教义,解释关于上帝的奥秘之事,使顽固的头脑信服,抓住人的情感,在黑暗中播洒光明,消除各种疑惑、无知、异议、偏见、诱惑和欺骗所带来的阴影。

总之,牧师想要查明听者的谬误,救人脱离无知的堡垒,使他们的良心信服上帝,使人停止无谓的言语,完成宣讲上帝旨意的职责,就必须熟悉并擅长宣讲上帝的圣言。这是牧师唯一的武器,也是最强有力的武器。上帝的圣言是两刃的利剑,唯有它能剖开人的灵魂。

即使上帝已经赋予牧师智慧的头脑、自律的品格、宣讲的恩赐,要在牧会中取得成功仍然需要不断地在知识方面增加装备,在宣讲上帝的圣言上忠心谨守。重要的是,牧师必须像以斯拉那样,“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人”(拉7:10),像亚波罗那样,“是有学问的,最能讲解圣经”(徒18:24)。他们二人在讲道时都坚信自己是为上帝传话的器皿,因此他们的信息都具有来自上帝的权柄,充充足足,明明白白。

十一.牧师探访

除了家庭探访之外,牧师还要进行其他许多探访。牧师也要经常去探访长老和执事们。所以,下面所谈到的,在不同情况下,也适用于牧师对长老和执事的探访。

1.牧师探访的时机

牧师可以在不同时机探访已认信的教会成员和已受洗的成员:

(1)第一次参加圣餐时;

(2)有人不经常参加教会侍奉时;

(3)查看参加教理问答学习班的孩子们的学习情况和行为;

(4)有人过着世俗化的生活时;

(5)有人与他人不能和睦相处时;

(6)有人婚姻出现问题时;

(7)有人有社会方面的需要时;

(8)有人有心理方面的需要时。

2.牧师探访的特点

人们日常之间的往来通常具有对话的性质,彼此交流各种信息。牧师的探访则是不同的,具有自己的特性。牧师的探访具有以下特征:

(1)属灵性

上帝之圣言的信息和权柄是牧师探访的核心。不能把会谈演变成关于教会事务、关于他人或关于以前的时代的一般性讨论。

(2)秘密性

牧师探访涉及关乎生命的重大问题,人不要也不能与他人分享这些问题,因此必须对这些事情守口如瓶。随意泄露一些信息会给牧师探访带来很大的损害。当被探访的人发现自己的事情为圣职人员以外的人所知时,他会失去对圣职人员的信任。除此之外,人们会很快知道,把自己的秘密告诉某个圣职人员是很不安全的,于是他们会采取相应的行动。有些事情甚至应当严守秘密,不让教会堂会的所有人都知道。

(3)教育性

牧师必须根据圣经来回答被探访者的忧虑和问题。因此进行探访的牧师必须具备丰富的圣经知识。我们在谈及牧师按立的时候,谈到牧师当殷勤考察上帝的圣言,持续默想信心的奥秘,这并不是毫无道理的,不仅对牧师有这样的要求,对其他长老和执事也同样有这样的要求。

3.牧师探访的预备

进行牧师探访之前必须要做相应的预备工作。

(1)祷告

祷告是绝对必要的。牧师当为要探访的家庭祷告,求主带领将要进行的探访。

(2)明确询问的问题

我们也必须为将要处理的事情预备好自己。我们应当问哪些问题?

(3)明确探访的时间

牧师探访的时间一定不要太短,也不要太长。

圣职人员进来之后,看着自己的手表说自己很忙,这会使被探访的人不愿与他分享某些问题。

另一方面,牧师探访的时间也不要拖得太长,免得人盼望他早点离开。在家里进行的探访一定不要超过一小时,最多一个半小时。如果需要更多时间来解决问题,牧师最好下次再来探访,因为也许那时情况会有所改变。

十二.呼召牧师

《多特规章》第3条说:没有合法的呼召,谁也不能进入圣言与圣礼的侍奉。

这就要求担任牧职的人必须有来自上帝的内在呼召和外在呼召。“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唯要蒙上帝所召,像亚伦一样”(来5:4)。

教牧职分极其重要,既然这一职分关乎上帝的荣耀和不朽灵魂的救恩,就不可轻率地托付给任何人。如果没有令人满意的证据表明一个人拥有纯正的信仰、良好的公共教导恩赐、真诚的敬虔和无可指摘的言行,那么他不能被合法地按立,从事福音侍奉。

提前5:22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

提后2:2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

多1:7-9监督既是上帝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乐意接待远人,好善、庄重、公平、圣洁、自持,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

1.内在呼召

内在呼召是指上帝在人心中给人的负担和引领。要明确这种呼召,不需要上帝直接赐给特别的外在的标记。蒙召者通过以下各个方面就可以确知自己是否得蒙上帝内在的呼召。以下论述直接引自布雷克《改革宗灵修系统神学》第27章。

(1)要对教牧侍奉这一职分有认识

蒙召者必须知道,作基督的仆人,上帝的出口,宣讲伟大的福音,教导蒙昧人救恩之道,担当救人脱离魔鬼并归向基督的器皿,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他必须知道,教牧侍奉的内容包括安慰伤心的人,激励怠惰的人,使那些背道的人回转,让那些假冒伪善的人和具有暂时性信心的信徒认识自己的真面目,抵挡谬误并为真理辩护,责备不敬虔的人,帮助逐出那些生活不检点的人,装点教会,通过那些认信真理之人的圣洁生活把荣耀归给基督。他必须知道,教牧侍奉包括作群羊的榜样,能够把托付给自己的灵魂在上帝面前交帐。一个人如果对于这些事情没有透彻的了解,没有认识到这一负担的沉重性,不把它放在心上,那么他能有对主忠心的倾向吗?蒙召者必须清楚所有这些事情,思考这些事情,经历这些事情,然后才能明白自己的呼召。

(2)蒙召者必须对自己在教牧侍奉方面的能力有一定的认识

对于上帝的真道仅仅具有基本知识,从而对上帝的真道满足于头脑上的了解,是远远不够的。毋宁说,他必须在自己的心灵中真正经历到上帝的真道的大能,并因此归向基督。这样,他才能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话。他还必须有能力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他的声音也能被别人听清楚。尽管连那最有资质的人也都在说:“这事谁能担当得起呢?”(林后2:16),但人仍要清楚自己具有一定的能力。我们稍后将会更加详细地探讨这种能力。

(3)蒙召者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特别的爱

1)对基督有特别的爱,并渴望使众人都认识基督;

2)对教会有特别的爱,并渴望把教会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林后11:2),使教会为上帝的荣耀而发出明亮和圣洁的光芒;

3)对尚未归正的灵魂有特别的爱,渴望把他们从烈火中抢救出来,也爱那些已经归正的灵魂,渴望给他们力量、安慰,持续不断地供应他们灵粮。

(4)蒙召者必须甘愿舍弃世上的一切

比如荣誉、属世的财物等,甚至自己的生命。如果有人社会地位较低,想要藉着教牧侍奉出名或者得到物质财富,那么他的目的就是完全错误的。他去当鞋匠也许会更快乐一些,因为在我看来,牧师若是自己未重生,只是利用上帝的圣物来赚取私利,就是世界上最可憎的人。

(5)蒙召者必须非常渴慕教牧侍奉

他必须非常渴慕教牧侍奉(提前3:1),一直心中火热,渴望藉着这一侍奉把自己完全交给主,并且一直关注自己是否蒙召。有时,他察觉自己心中有隐秘的动机,就想不要从事这项侍奉,这使他心中充满焦虑。有时,他觉得这项使命太沉重,感到自己无力承担,就想脱离这项事工,就像当初摩西、耶利米一样,这也使得他心中忐忑不安。尽管如此,他对教牧侍奉的热心仍然继续存在,胜过这些异议。反过来,这一切异议使他在主面前更加坦然,他发现自己比以前更愿意侍奉主,因为这些异议使他更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心中的动机。然后,他的心不再责备自己,而是更加确信自己在教牧侍奉上的呼召确实是出于至诚。

2.外在呼召

外在呼召是指藉着教会对牧者所发出的呼召。这种呼召在本质上也不是特殊呼召。在使徒时代圣经成典之后,所有的教牧人员所从事的都是一般性的侍奉,是建立在先知和使徒的教训基础上的侍奉。在使徒时代之后,任何传道人都不可自称有先知或使徒那样的恩赐和呼召,而是应当谦卑地降服在上帝的圣言之下,忠心地以传讲上帝的圣言为本分。尤其是中国传道人,不可像洪秀全那样用无法验证的异梦异象或神迹奇事等来证明自己得蒙上帝特别的呼召,行使超出一般传道人的权柄。

(1)外在呼召的发出者

外在呼召的发出者是教会,而不是国家。我们反对教会神职人员直接干预国家政治事务,也反对由国家来操纵、控制圣职人员的呼召和设立。

若是教会并不成型,地方教会可以直接通过选举的方式,从自己的会众中或从其他地方呼召合适的人担任牧职,但不能以按手的方式按立,可以用宣告的方式设立。应当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由其他经过按手按立的牧者以按手的方式按立。

(2)发出外在呼召的方式

牧师的按立由上帝差遣来的牧者来实施,但牧师的外在呼召与地方教会的会众直接相关,当由会众用以下两种方式呼召:

1)由所有弟兄或会友投票选定;

2)由众长老来选举聘任牧者。

(3)外在呼召的一般程序

在比较成型的有堂会、区会和总会架构的教会中,

1)由区会或总会审查那些愿意参加教牧侍奉人员的学术资格和灵命能力;审查合格者由区会或总会授予“牧师候选人”的资格,赋予讲道和施行圣礼的权柄;

2)“牧师候选人”接受特定的地方教会的呼召,由区会或总会差派其他牧者在当地教会公共敬拜中公开用按手之礼按立;当这位牧者转到另外一个教会担任牧职的时候,不必再为他行按手之礼;

3)“牧师候选人”在受召担任地方教会的牧职之后,在任期届满之后,既可以继续接受原教会的聘任,也有自由根据自己的良心,接受其他教会的呼召,到其他教会中担任牧职。

十三.牧师的职责

教会的元首耶稣基督的确把教牧侍奉权柄交托在祂所呼召并设立的使者手中,让他们推动整个教会体系的正常运作;牧师职分在教会中享有特别的尊严,因为牧师既有教导的职责,也有治理的职责,从先知和君王两个方面代表基督行使教牧的职责和权柄。“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6:19);“你不要轻忽所得的恩赐,就是从前藉着预言、在众长老按手的时候赐给你的”(提前4:14)。

1.宣讲上帝的圣言,喂养群羊

牧师首要的职责就是宣讲上帝的圣言。牧师作为传道人当宣讲的不是自己的经历,也不是其他社会理论,而是上帝的圣言。因此,现在教会中流行的“讲见证”并不是讲道,牧师也不能用所谓的“音乐敬拜”来取代传讲上帝的圣言。

这要求牧师恒切地祷告,勤勉地研究上帝的圣言,并把圣经中的真理应用到听众的生命中。牧师对圣经真理不仅要具有学术上的考察和认识,更要有心灵和生命的经验性知识。牧师或是通过教会的讲坛,或是通过私下的探访,根据每个人的需要,教训、安慰、督责人。

牧师必须宣讲人应当藉着在基督里的信心,向上帝悔改,与上帝重新和好。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5章18-20节中概括了这一点:“一切都是出于上帝,祂藉着基督使我们与祂和好,又将劝人与祂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这就是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象上帝藉着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上帝和好。”

2.在敬拜侍奉中带领祷告,引导群羊。

牧师代表会众在主日敬拜中进行公祷,把会众的需求和感恩带到上帝的面前。“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提前2:1-2)。

3.施行圣礼,喂养群羊。

牧师必须定期施行圣礼,宣讲圣礼的精义。

太28:19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林前11:23-29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

4.维持教会的良好次序,治理群羊。

牧师也是治理性长老,当主持、参与教会的治理。牧师忽略教会治理方面的事务,致使教会在治理方面产生紊乱,就会直接影响到教导的果效。

太18:18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

5.警惕错误的教导,保守群羊。

牧师不仅要从正面串讲纯正的真道,也要根据教会和社会的现状,有针对性地驳斥错误的教导。此处值得注意的是,牧师教训的中心并不是驳斥错误,而是积极地从正面教导“纯正的教训”,培养会众的分辨力。否则,在正面的教训上缺乏,却总是斥责别人或别人的教训为异端,既容易有论断的嫌疑,也容易不知不觉中就把错误的教训传递给了会众。

多1:9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

十四.牧师的按立

在荷兰改革宗教会中,有一份用于按立仪式的《关于按立牧师的规定》,这份规定的内容包括:

1.宣告

没有人提出反对按立的合法异议。这些异议可以是以下几方面的:

(1)关于他的生活方式;

(2)关于他的教导;

(3)关于他得到这一职分的方式。

这些事情会拦阻人接受他所传讲的信息,进而妨碍上帝国度的拓展。

2.教育

说明这一职分的圣经起源,如我们在《以弗所书》4:11-13中所读到的:

弗4:11祂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

12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

13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与一,认识上帝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3.询问

询问将被按立的牧师一些重要的问题:

(1)是否具有合法的呼召

不言而喻,没有合法的呼召,牧师不可能多结果子。我们在使徒保罗写给存在问题的教会的书信中,多次读到他申明自己的呼召是来自上帝的,比如《加拉太书》第1章1节:“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叫祂从死里复活的父上帝。”只有合法的呼召才能在人履行这一职分时,带给人权柄、顺服和自由。

(2)是否接受上帝的圣言

这在他职分的各方面是最为重要的,否则,他如何为上帝圣言之真理辩护呢!

(3)是否愿意忠心地履行牧师职分

牧师不是教皇。当他背道时,适用于普通教会成员的惩戒也适用于他。

对于以上三个问题,他必须真心诚意地回答“是的”,这些话具有誓言的性质,是在上帝面前说的。

4.按手

由区会或总会差派来的牧者按手在候选人头上(只适用于以前不曾担任牧职的牧师候选人)。

5.祝福

然后,宣读感人的祝福:

我们的天父上帝呼召你来从事这一圣洁的侍奉,

愿祂用祂的圣灵光照你,用祂的手坚固你,

在你的侍奉中带领你,使你可以有忠心,有智慧地为祂圣名的荣耀做工,传扬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国度。阿们!

按手仪式可以在圣经中找到依据。利未人藉着按手礼委身侍奉耶和华:“将利未人奉到耶和华面前,以色列人要按手在他们头上”(民8:10)。在《民数记》第27章23节中,我们读到摩西按手在约书亚头上,使他委身于他的职分。在《使徒行传》第6章6节中,我们读到了关于为执事按手的记载:“叫他们站在使徒面前。使徒祷告了,就按手在他们头上。”

要记得,按手仪式仅仅是一种程序,它本身并不能给人带来恩赐或祝福。圣职人员并不能像圣灵那样赋予人能力。按手只不过是一个象征。

6.劝勉

劝勉被按立的牧师;劝勉会众尊重上帝的仆人。

7.感恩

主持按立的人最后作感恩的祷告。

问题:没有经过正式按立,却在自行从事福音侍奉的人,可以被认为是耶稣基督的圣职人员吗?

回答:没有经过长老会按立来担当某一职分的人,没有权利被接纳为基督的牧者。他所施行的圣礼是无效的:他的劳作没有来自上帝的祝福——支持他自封的职分是背叛教会的元首。他没有从通常的门进去,因而得不到基督的保守。没有奇妙的大能为他特别的使命作见证;他是个骗子。(这一问答适用于已经有成型的比较稳定的建制的教会。)

罗10:15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

来5:4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上帝所召,像亚伦一样。

耶23:32我没有打发他们,也没有吩咐他们,他们与这百姓毫无益处。这是耶和华说的。

约贰11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份。

启3:7你要写信给非拉铁非教会的使者说,那圣洁真实,拿着大卫的钥匙,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

约10:1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

十五.长执职分

圣职人员若要正确地看待自己的工作,首先必须清楚自己的职位与会众的关系。我们很容易认为长老和执事是会众在教会堂会的带领下选举出来的。毫无疑问,那是对的。然而,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被遗漏了,因为正如关于按立的规定所阐述的那样,在会众的选举后面是上帝的护理和引导。因此,归根结底,圣职人员是受到上帝的呼召来从事他的使命的。

当这样说的时候,我们必须考虑到,上帝藉着教会的元首基督看顾会众。上帝藉着基督治理教会,而不是直接治理教会。所以关于按立的规定阐述了更多内容,因为圣职人员不仅是由上帝呼召的,也是由基督任命的。根据《以弗所书》第4章8和11节,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是基督赐给教会的恩赐。

圣职人员永远也不要认为自己是会众的上司,只对他们的同事负责。他们应当举止谦卑,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向会众执行上帝旨意的人。所以他们永远也不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会众。相反,他们的工作必须始终服从上帝认为对祂的儿女有益的事情。

同时,这也意味着圣职人员不可被认为是跑腿的男仆,由选举他们的教会成员任命并对他们负责。实际上,他们是在侍奉上帝和基督。认清了这一点,他们就可以在教会中勇敢地工作,甚至在必要时反对那些试图指使他们的人。决定他们行为的,不是会众的好恶,而是天上那位神圣的托付者的指示。

因此有两个因素决定了圣职人员在教会中的行为。首先,他们必须谦卑,因为他们的重要性完全在于他们是上帝的仆人。同时,他们还应该勇敢,因为他们的使命在于遵行上帝的旨意。在这一切工作之中,圣职人员应当竭力使教会向着基督成长。因此,他们必须坚持不懈地依据圣经的教导来查验自己的行为,这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

在关于按立长老和执事的规定中,包括:

第一,一个简短的介绍,其中会提到将要被按立之人的姓名。

第二,教育性的内容,阐述这两种职分的圣经起源和职责。

1.长老的职分

(1)与教导圣道的牧师一起,监督教会,勤勉地查看每个教会成员在信仰宣告和生活方面的举止是否合宜;

(2)劝告那些不遵守上帝诫命的人,家庭探访是履行这一职责的手段之一;长老当在施行圣餐前后探访会众的家庭。在改教之后的教会历史中,一再强调每次施行圣礼之前都应当进行正式的家庭探访。但令人悲哀的是,这一传统已经逐渐被人淡忘了;

(3)尽最大可能防止圣礼受到亵渎;

(4)(根据关于基督徒惩戒的相关规定)对待不悔悟的人;

(5)重新接纳悔改者进入教会的怀抱;

(6)作教导圣道的牧师的助手,提出良好的建议和忠告;

(7)当牧师不在或教会中没有牧师时,带领教会侍奉。

(8)服侍所有的基督徒,为他们提供建议和安慰;

(9)留心查看教导圣道的牧师的教义和生活;

(10)留心查看其他圣职人员的教义和生活。

2.执事的职分

(1)忠诚勤勉收集和保存捐赠给穷人的救济品;

(2)满怀同情和爱心,周到、谨慎、愉快、诚实地发放救济品,用圣经中的话语安慰穷人,并为他们祷告。

第三部分是仪式部分。要问的三个问题与《关于按立牧师的规定》中的问题是完全一样的。此处,被按立的圣职人员所回答的“是的”也同样具有誓言的性质。

第四部分是祝福。

3.长执人员的退职和再选

与蒙召终身侍奉的牧师不同,根据教会规章,长老和执事任职两年之后应当自动退职。退职的圣职人员在下一次选举没有资格再次参选,隔一届之后可以重新进入选举程序。

这种制度主要是为了教会中其他有侍奉恩赐的人也有机会参与侍奉,二是自动替换在实践中被证明不称职的圣职人员,三是避免长执人员在教会中结党专权。但是,教会堂会不可以决定宣布即将退职的长执人员是否称职,避免在教会中滋长论断和纷争。

圣职人员的不断更新加强了会众与圣职人员之间的联合,提醒双方认识到这一神圣职分的重要性。

十六.长老职分

关于长老,我们应当注意到,“长老”一词(这个词出自旧约,指的是担任治理他人之尊荣职分的人)指的是在耶稣基督教会中侍奉的两种人,一是教导性长老,一是治理性长老。

使徒保罗说:“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5:17)。因此,这就表明在使徒教会中有两种长老,一种长老负责教导圣经和教义,而另一种长老却有别的职责。第一种是教导性长老或牧师,他们教导圣经,施行圣礼;而另一种长老不教导圣经,但也在教会中服侍,担任特别的职分,也就是说,他们监督教会,与教导性长老一起治理教会。因为保罗在《罗马书》第12章中谈到了作教导的,又谈到了作执事的,后来又特别谈到了这一职分,说“治理的,就当殷勤”;同样,在另一个地方,即《哥林多前书》第12章,保罗也把治理事的列在上帝为教会设立的职分和各样恩赐之中。由此可见,这种职分不同于宣讲福音者的职分,而是帮助他们,配合他们,就像旧约中普通的利未人帮助祭司在会幕中侍奉一样;在这些事情上,各种职分共同合作——尽管它们永远是不同的职分。而且,治理性长老应当与教导性长老合作,共同治理教会,直到世界的末了,以此避免在上帝教会中出现专制和独裁现象,因为当治理的权柄掌握在一个人或少数人手中时,就有可能导致专制和独裁。

中世纪,罗马天主教会改变了各种职分的特性。牧师变成了主教,其职责是宣讲福音,施行圣礼,任命神甫。长老变成了神甫,他们有资格施行七种圣礼。路德宗教会也没有恢复长老职分。治理教会的权柄落到了国家手中。路德宗教会成了某些国家的国教,在德国、丹麦、挪威仍然如此。改教者加尔文遵照圣经教训,重新引入了长老职分。

1.长老是牧者

关于按立长老的规定中说,长老(与牧师一起)是教会的牧者,奉好牧人的名喂养群羊。这一规定从新约中借用了这个比喻,因为使徒保罗(徒20:28-35)和彼得(彼前5:1-3)都曾经使用过这个比喻。这样比喻与旧约是一致的,因为在旧约中不仅上帝自身,而且上帝任命的领袖也被称为牧人(参见结34:1-23)。现在真正的牧人关爱他的羊群,带领他们来到美好的草场,找回失丧的,缠裹受伤的,医治有病的(参结34:14,16)。这其中的含义对于上帝子民的领袖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作为上帝所差派的牧者,他们必须委身于上帝托付给他们的使命,忠心地照看群羊。对于长老而言,(根据关于按立长老的规定)这具体指的是他们必须确保教会成员宣告合乎圣经的教义并过着与此相应的生活。为了履行这一职责,长老必须到教会成员的家中进行探访。在这样的探访中,长老必须借助上帝自己的圣言,安慰、指导和/或纠正被探访的人。

这是一个艰巨的使命。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大部分时间与跟我们志趣相投的人交往。这可能是因为他们投缘,有相同的兴趣,或者有类似的社会地位,等等。然而,作为长老,你必须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无论你对他们有怎样的看法。更进一步说,作为牧者,你必须关心他们。所以,即使他们对你和差派你的上帝态度很不友好,你也不能放任他们任意而行。

这是艰难的使命,但同时也是美好的使命。长老去探访教会成员时,不能只与他们进行平常的有礼貌的闲聊。他们必须就所要处理的事情,向教会成员宣讲上帝相关的应许、诫命和警告。他们必须支持或带领教会成员做出顺服上帝的选择。长老必须尽心尽力。牧人必须竭尽全力委身于照看托付给他们的群羊。

2.长老的其他工作

我们已经在上面谈及长老的一半职责。我们根据按立长老的规定,在此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纠正教会成员的错误,甚至申请施行教会惩戒。

(2)留意使教会内的一切事情都井然有序。这样人可以得出结论:教会堂会不可任意而行,而是必须深思熟虑,以便使教会成员一直明白他们的运作情况。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圣职人员的呼召,但其他许多事情也需要系统的解决办法,这反过来又会促进彼此之间的和谐。

(3)协助牧师。他们必须留心查看牧师的观点和行为是否有不当之处。他们必须防止牧师给教会带来不良的影响。根据关于按立长老的规定,这意味着他们要留意牧师的探访和教导,确保牧师确实建造了会众。在教会堂会的常规聚会上,当讨论牧师的讲道,这是非常重要的。这些事情应当记录在记事本上。

牧师因为害怕受到批评,也许不愿意把这些事情记录在记事本上。此时他必须学会聆听别人的意见,积极地对待批评性的话语。这对牧师和教会都是有益的。因此,他应当预备好督促圣职人员把批评和赞扬(牧师也需要得到赞扬)的话语忠实地记录下来。

在讨论牧师的讲道时,当注意区分讲道的形式和内容。

关于形式,可以讨论下列问题:讲道的结构如何?(讲道的结构合乎逻辑吗?)重复过多,还是重复不够?语言的运用如何?讲道表达的如何?(他讲话的声音太大或太小吗?他的讲道使人感到乏味吗?他的手势起到了帮助作用吗?)

关于内容,应当讨论以下问题:牧师是怎样讲解经文的?(他的讲解是否忠于整本圣经和教会的信仰告白?他的解释足够清楚吗?他的讲解是否太浅或太深?)牧师是怎样一步一步地向会众讲解经文的?(他解决了会众所关心的问题吗?他有没有注意到信徒现在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他在讲道中的应用部分有没有针对性?他是否努力使他所选择的经文与当今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诚然,批评很难有助于牧师预备他的讲道,因此长老不要故意挑牧师讲道的毛病,应当提出具有鼓励性和建造性的建议。同时,长老不要期望牧师接受所有的批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能力,每个牧师都来自不同的家庭和教育背景,上帝给每个牧师的负担也不一样,所以每个牧师讲道的侧重也不一样。建设性的批评的目的是帮助牧师在他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做到最好,不要期望牧师是全才和完人,当尽最大可能促进教会向着基督的样式成长。另外,非常重要的是,长老不仅要监督牧师的教训,更要根据上帝赐给教会的资源,积极地想方设法为牧师提供学习的资源和机会(比如由教会每年提供专门资金,使牧师能够完善自己的图书馆;参加讲座和短期培训;使牧师在六年侍奉之后有一年安息年,可以到神学院进修,等等),使牧师能够在侍奉中不断长进。

3.长老要约束自己

关于按立长老的规定还谈及长老的另一项职责,就是不要辖制会众,也不要辖制牧师,但要约束自己。规定中说,为了履行自己的职责,长老必须勤勉地学习圣经,训练自己侍奉上帝。为了履行这最后一项职责,他们必须铭记自己要作群羊的榜样。

这意味着长老在生活中必须亲近上帝。他的私人生活不可与他的长老职责相冲突。这样的事很容易发生。你可能会竭尽全力把群羊关在圈里,同时却发现自己被关在圈外,或信心软弱。你越忙碌,这种危险越大。因此,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9章27节中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因此,圣职人员必须确保自己的信心与其他教会成员一同进步。他们必须留心自己与上帝的联合,为此,他们必须勤勉地学习上帝的圣言。这样,他们个人的观点和行为,就会与他们的职分要求他们去做和去说的一致。

4.长老与牧师关系

只是最近这些年来,我们才开始只把牧师称为牧人。当一个教会缺乏牧师时,我们就说这个教会没有牧人。这种说法是没有圣经根据的,过高地估计了牧师的职责。根据圣经的教训,不仅牧师是牧人,其他长老也是牧人。

既然长老也是教会的牧者,这就意味着长老绝对不能推卸探访家庭的责任。这样,牧师就能够从一些非教导性的工作之中脱身出来,可以把更多的时间用于查考圣经,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更好地用上帝的圣言来喂养群羊。牧师的传道职责要求他付出很多时间来学习和研究圣经。你也可以认为牧师的工作需要付出额外的时间、努力和技能。除此之外,长老和牧师一样,都需要全身心地致力于牧养群羊。

十七.长老家访

长老对教会中各个家庭进行家庭探访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教会成员的属灵福益,可以了解到他们生命中的属世状况和属灵状况。教会堂会成员必须藉着与教会成员进行机密的谈话达到这一目的。

1.常规性家庭探访

每年一次家庭探访,这是最低限度。长老探访时,家长应当提前安排,确保所有家庭成员都在家中。这样做的目的是,牧师可以了解信徒的状况,因而能够私下给每个人恰当的劝勉,在公众侍奉中按着正意分解真道。

家庭探访必须由治理长老去做。当有可能并且时间允许时,牧师进行家庭探访也是很受欢迎的。为了预备好他的讲道,他必须了解教会中的情况。

如果教会堂会的人数很少,或者确有必要,执事也可以协助长老进行家庭探访。执事协助长老探访时,不要只是默默地坐在那里,作为长老的助手,他们在家访时与长老具有同等的权柄和职责。

2.应当探访的人员

所有在圣职人员看顾范围之内的人:

(1)已经宣告认信的教会成员;

(2)已经受洗的教会成员;

(3)定期参加教会侍奉的人。

应当经常去探访那些老人、孤单的人和有特别需要的教会成员,与他们进行私下的谈话,了解他们属世和属灵生活中的负担和忧虑。

那些因为学习或其他原因远离家人的教会成员,尤其需要牧师的探访。他们暴露在很多危险之中,而且因着他们的学习和环境,他们面临着许多问题。关心那些离家学习的人是母教会的职责,但离他们最近的教会也可以起辅助性的关怀作用。

3.探访当注意的事项

1708年在苏格兰格拉斯哥举行的教会大会上说,因为在家庭探访中需要判断力、对上帝的热心、对灵魂的爱心和严肃性,所以这必须倚赖上帝,圣职人员在探访前必须向上帝热切地祷告,探访过程中,如果环境需要,也应当与被探访的人一起祷告。

为了不与圣餐完全脱离联系,进行家庭探访时必须询问被探访的人他们是否具有真信心,是否具有属灵生命的标记。圣职人员还应当查看他们是否具有新生命的果子——成圣的生活。

家庭探访是灵魂的探访,这些灵魂被托付在了圣职人员的手中,将来有一天,他们要为这些灵魂向上帝交帐。

有可能夫妻中的一方是教会成员,而另一方不是。一般来说,圣职人员与非教会成员没有职务上的关系,但如果机会允许,也应当与非教会成员谈话,一定不要错过这样的机会。我们必须抓住一切机会宣讲福音。

4.探访的原则和技巧

长老探访家庭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学识和爱心,而是为了上帝的托付。因此,长老在进行家庭探访时,要在多方面舍己。

(1)倾听

首先来访者必须要倾听。这是一个特别的恩赐。倾听并不意味着什么也不说,只用耳朵听。倾听是心灵的工作。倾听是认真地搜集和整理别人诉说的信息。要让倾诉的人说话,倾听的人不要表现出不耐烦或吃惊。进行探访的圣职人员必须尽力领会倾诉者话语中的含义,他应当机智地用问题引出自己想知道的答案,比如:“这是怎么发生的?这对你有什么影响?你从中明白了什么?”

(2)说话

第二,在说话的过程中,舍己也是必要的。倾听之后,圣职人员应当坦诚地说话。他必须有勇气指出倾诉者的弱点所在,而不应当只说讨人喜欢的话。他不应当因为某个人在教会中或社会上很有影响而惧怕他,也不要害怕那些伶牙俐齿的人。

(3)撇开自己

第三,舍己还必须撇开自己。我们进行家庭探访不是为了去讲述自己的经历或详细描述自己的改变。有时圣职人员喜欢这样做,而被探访的人也往往喜欢听这些事情,因为那样一来,他们自己就不必说什么了。然而,我们的经历永远也不可能成为别人的标准。只有上帝的圣言才是标准。

我们丝毫也不能谈及关于自己的事情吗?如果有益于谈话的进展,我们自己生活中的一些例子有时也能给别人带来启发。

(4)智慧

在让一些滔滔不绝的人住口、引导那些沉默不语的人说话时,也必须舍己。任凭某个人夸夸其谈很容易,因为那样时间会过得很快。然而,家庭中的每个人都应当有机会讲话。进行探访的人应当运用技巧和智慧让夸夸其谈的人住口,让沉默寡言的人讲话。为了让沉默的人讲话,不要直接问:“你悔改归正了吗?”而是最好从近期的讲道谈起,努力激发他的信心。

有些人下定决心不开口讲话。他们对待来探访之人的态度是:“我什么也不打算说。”那么来探访的人最好用鼓励性的问题开始谈话,比如:“你好象不喜欢这种家庭探访?也许你不希望我们来探访?”

圣职人员不必作老好人,有时也必须严肃地警告一些人:“将来有一天你必须向上帝讲话。那些对抗福音呼召之人将要面临的审判将是非常可怕的。”

(5)劝诫

在劝诫他人时也必须舍己。当已经认信的成员或已经受洗的成员,因为教义或生活方面的过错应当受到警告时,不要指望他们会满怀感恩地接受这些责备。那么圣职人员必须要有耐心和执着的精神。如果我们是凭着诚实和爱心告诫他们,那么我们可以从基督的话语中得到一些安慰:“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约15:18)

5.探访当谈论之事的次序

探访时应当谈及哪些事情?显而易见,应当重点谈论某些事情。要想在短短的一小时内详细谈论所有事情,那是不可能的。必要时,以关心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福利开始谈话,可以使探访比较容易进行下去。然而,家庭探访一定不能只局限于谈论日常生活。如果出现了那样的危险情况,也许有必要安排第二次探访。

下面我们将详细列出探访时可以或者应当谈论的事情:

(1)听道之后的果子是什么?

(2)父亲在家中带领祷告吗?

(3)经常读经吗?不仅全家人一起读经,每个家庭成员也自己读经吗?

(4)父母在教育孩子时,信守了洗礼时的诺言吗?

(5)父母做了哪些事情来促进孩子们的教理问答学习?他们督促孩子们了解那些问题并忠心地参加教理问答学习班了吗?

(6)父母告诉孩子们,他们已经受洗,行事为人应当与世上的人不同了吗?

(7)家里的人读什么书?不应当读那些消极颓废的作品,而应当读那些建造性的书。他们所读的书,因着特定的信心,促进了改革宗的关于恶人成圣的教义吗?选择学习错误的文学书籍是很危险的。

(8)现代媒体和互连网对家人有什么影响?他们做了什么事情来避免其不良影响吗?

(9)他们诚实地与会众交往,忠心地参加教会侍奉了吗?

(10)在宣教方面,他们做了哪些工作?

一般情况下,最好先与孩子开始交谈。有时父母会耽误事情(包括请来访者吃茶点),以至于孩子很快被忽略过去了。探访者可以简单地跟孩子谈到在年幼时爱主耶稣和寻求主耶稣的重要性。探访者必须以亲切、鼓励、建议、告诫性的方式跟孩子谈论这件事。尤其要询问年龄大一些的孩子,敬拜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他们自己学习圣经了吗?经常读经吗?他们如何度过自己的空闲时间?

长老当劝告他们参加教会的敬拜。长老必须询问已经宣告认信的成员参加圣餐的情况。如果他们不参加圣餐,必须询问他们原因。如果他们的确按时参加了圣餐,必须询问他们这样做的根基和圣餐带给他们的果子。藉着这些问题,可以进行良好的属灵谈话。

6.探访当面对的问题

(1)外部环境方面

某个人在这里居住了多长时间?他原来住在哪里?(这对于了解一个人很重要)他现在(或以前)从事什么工作?他怎样成为的基督徒?(因为工作所占用的时间和精力常常可以反映一个人是怎样的人。而且,工作中所经历的忧虑和喜乐与他的基督徒身份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作为长老,与他谈论这些事情是非常重要的。)

家里有什么人?孩子们怎样看待教会?(询问是否有孩子离开了家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这种情况下,离开家的孩子与来访的长老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毫无疑问,那些孩子的福益在父母的生活中即使不是最重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仍然在家的孩子们分别在接受什么教育?他们学习顺利吗?(关于这些事情的信息可以与孩子单独交谈。)

在教会肩负了特别的职责吗?(比如圣职人员、风琴弹奏者、看护者、委员会的成员。这样的职责往往会需要这个人及其家庭为此付出很多,但他所做的工作却常常得不到人们的感激。来访的长老表现出对他所做的工作感兴趣,会使他在工作时感到更快乐。)

目前有什么需要吗?(关心那些孤独的、年老的、生病的和有经济困难的人,是执事的主要职责,但长老也应当留心那些生活有困难的人。首先这是因为长老对有问题的教会成员格外关注,然后要记得进一步服侍他们是执事的职责。)

(2)日常生活中的读经问题

全家人一起系统地读经了吗?(随意选择一些经文来读,会使人对圣经的很多内容一无所知;如果有人只读旧约,那么应当建议他每日交替读新约和旧约;应该养成定期读经的习惯。)

有些内容被略过了吗?(比如读《创世记》和《雅歌》可以作为进行性方面的指导的开始点,可以促使人对性有放松的态度。)

无论是否借助辅助工具,父母和年龄较大的孩子私下阅读圣经了吗?父母鼓励孩子这样做了吗?(大多数人或多或少都必须强迫自己学习圣经,但为了我们与上帝之间的私人联系,我们必须这样做。)

父母为年幼的孩子做了什么?(在这方面,一本合适的儿童圣经将会大有帮助。)

(3)在日常祷告方面

父母在饭桌前出声祷告了吗?祷告时关注家庭的情况、每个人的日常工作、教会及其成员、因信仰而遭遇不幸的人、政府,等等了吗?也允许孩子们带领祷告了吗?(训练孩子祷告非常重要,这能加强与上帝的联系。)

除了餐前的祷告之外,家人经常在其他时间祷告吗?(有固定的时间祷告比每次临时决定何时祷告要好得多。这样详细的祷告包括赞美和感谢上帝,承认自己的罪并请求宽恕,祈求圣灵的带领,为你工作中的需要祷告,也为别人祷告。为了集中注意力,建议你像圣经中的人那样做,也就是说,小声或大声地说出你祈祷的内容。)

父母与儿女谈论是否祷告以及为什么事情而祷告了吗?(青少年仍然像小孩子那样祷告,甚至忽略了个人的祷告,这种现象确实存在。这往往是因为他们没有注意到上帝回应了他们的祷告以及上帝怎样回应了他们的祷告。因此,父母在这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

父母在这方面是怎样对待年幼的孩子的?(在我看来,父母为一两岁的孩子说或唱晚祷是很明智的做法;可以让三岁的孩子开始参加祷告,偶尔可以鼓励他们为某些人或某件事祷告。)

(4)在参加教会敬拜方面

我们是每周尽可能参加两次教会敬拜,还是偶尔遗漏一次,比如去接待来访者或者去看望他人?(因为教会侍奉是立约的双方——上帝和祂的子民——之间的对话,我们不可不受约束,任意而行。根据《希伯来书》第10章,不参加教会敬拜,必然会导致藐视基督的救赎之工。从《海德堡教理问答》主日38中,我们知道,忠心参加教会敬拜是上帝的命令。)

我们参加我们所属于的教会活动了吗?(定期的周末娱乐有损于我们与当地教会的联系,也有损于我们参加教会生活。只是每周随意在某处参加两次教会敬拜,并不合乎忠心参加教会敬拜这一命令。参加我们所属于的教会的敬拜,可以加强我们与其他会员之间的联系。)

我们是否积极参加敬拜敬拜,与大家一起歌唱和祷告,认真聆听讲道?我们是否敞开心扉聆听牧师的宣讲,以便上帝的圣言改变我们、坚固我们?(在听道的过程中,你的注意力可能会分散,因为你不喜欢讲道的形式或反对牧师所讲的实际应用。)

我们有没有思考并谈论讲道的内容,还是任由自己停留在关于讲道的肤浅的层面,还是一心一意专注于上帝的圣言?(你如果保持沉默或者指责讲道很差,可以消除讲道本可以给你和/或他人带来的有益的影响。)

(5)对圣职人员的态度

我们正确看待圣职人员了吗?(我们有可能只看到他们软弱的方面。虽然他们是有限的人,我们必须认识到他们是基督所使用的人,基督藉着他们看顾教会。)

我们(在日常餐桌边)为圣职人员和他们的工作祷告了吗?我们在祷告中预备自己参加教会敬拜和家庭探访了吗?(这对孩子们也很重要,因为祷告的人促进了自己和他人对圣职人员、教会敬拜和家庭探访有一个正确的态度。)

(6)在社团中的位置

我们尽力为教会中的教友做一些事情了吗?比如说,去拜访他们,必要时为他们做一些事情(帮他们购物、干一些零活、照看婴儿);我们为他们祷告了吗?(抱怨缺乏与其他教会成员的联系,往往表明我们自己没有主动做任何事情。不要问:“别人为我做了什么?”而应当问:“我为别人做了什么?”当然,你不可能成为每一个人的朋友,但你应该感到对于那些与自己有特别关系的人有责任,比如与你同龄的人,住得离你比较近的人,或者你特别能给予帮助的人。你必须经常强调,你自己与其他教会成员都属于基督,共同分享基督的恩赐。执事也必须留心这方面的事情。)

我们参加教会聚会了吗?比如会众聚会、宣教晚会、年度大会,等等。(如果我们为当地教会和宣教工作祷告,却不参加通报关于这些活动的信息的聚会,这是矛盾的。而且,这样的聚会能够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

(7)在教育子女方面

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有没有按照圣经的教训来教育自己的孩子?有没有与孩子们谈论侍奉上帝?(比如联系一件事、一本书、一个电视节目或别人问的一个特别的问题等等,来谈论侍奉上帝。父母仅仅是命令或禁止孩子做某件事,或者只是说“事情就是这样的”,或者“因为我这样说了”,是远远不够的。父母必须告诉孩子们,尤其是年轻人,这样做的圣经依据。此处我们应当注意到,按照主的教训抚养教育自己的孩子,主要责任在于家中父母,而不是在于学校或教理问答学习班。)

父母留心孩子在学校所接受的教育了吗?特别留意他们所学习的意识形态领域的科目以及他们所阅读的文学作品了吗?(如果他们接受的是非改革宗的教育,一定要纠正他们。即使他们所接受的教育是改革宗的,父母的关注也是必不可少的。)

父母和/或同辈的人鼓励年轻人积极参加学习社团了吗?父母表现出对年轻人在那里的所作所为的关心了吗?(父母的关注能够增强年轻人的兴趣。)

关于那些二十岁以上的人:他们是圣经学习社团的成员吗?或者他们预先学习圣经了吗?(很多人不参加圣经学习社团,却说:“我还不是社会人士。”而与此同时,他们并不能做到系统的私人圣经学习。参加学习圣经的聚会,可以迫使你自己定期学习圣经。除此之外,你还有机会向别人学习和/或用你自己领悟的知识来帮助别人。)

(8)在基督徒更深层面的生活上

我们努力阅读关于圣经的某些部分或圣经教义的改革宗杂志和书籍了吗?父母鼓励孩子们这样做了吗?(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教会成员有时髦的彩色电视,并且收集了很多现代小说、唱片等等,却几乎没有关于圣经和圣经教义的书籍。若是这样,我们在口头上承认圣经是上帝的圣言有什么意义呢?)

在关乎金钱的事情上,我们是上帝产业的管家吗?我们有没有捐赠适当数目的金钱给教会、宣教使团和教会之外的各种(慈善)组织?(这又是执事职责范围之内的事。如果执事没有采取新的行动,长老也可以负责这些事情。这也适用于那些有问题的教会成员,虽然执事委员会已经做出了很多努力,但他们却仍然几乎不向教会捐赠任何财物。)

父母开诚布公地向孩子们谈论关于性的事情了吗?(如今年轻人需要在这方面得到清楚的教导;父母必须以圣经为根据,在性行为方面给予孩子具体的指导。)

年轻的父母在刚刚开始的家庭生活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吗?(很多人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感到很困难,愿意跟他们所信任的人谈论这些事。另一些人在这方面没有经验,在解决这类问题时表现得很自私,所以需要得到别人的建议。)未婚之人对婚姻家庭是否具有正确的立场和态度?(因为他们个人在这方面的困难和可能存在的对单身生活的错误观点,他们中的很多人在谈论他们的情况后会感到如释重负。)

生活稳定的年轻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呢?(他们意识到自己在身体方面需要节制吗?他们经常交谈关于物质和原则的问题吗?性占支配地位的社团是很危险的,因为肉体关系占了主导地位,而属灵的关系却停留在肤浅的层面上。)

有没有努力以美德和善行让邻居和同事知道自己是基督徒吗?

十九.长老资质

只有具备《提摩太前书》第3章1至7节和《提多书》第1章5至7节中所提及之要求的人,才是合格的长老人选。

提前3:1“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

2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

3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

4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

5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会呢?

6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

7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

现在也许有人会说:监督也是牧者,不是吗?这话虽然不错,但圣经区分了两种长老:教导性长老和治理性长老。我们在关于长老职分之起源的论述中已经阐明了这一点。

多1:5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

6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

7监督既是上帝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

8乐意接待远人,好善、庄重、公平、圣洁、自持,

9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

概括这些经文,担任长老职分的人当具备以下资质:

1.无可指责的生活

不是指担任长老职分的人是完美无缺的人,因为基督徒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达到完美的境地。清教徒神学家马太·亨瑞强调,这一资质是指在社会上没有任何丑闻。

2.纯正的教义

教义就是指圣经中所启示、教会所认信的基本真理。长老职分虽然注重的是教会的治理,但教会的治理不同于社会上其他机构的治理,教会的治理必须建立在真理的基础上。因此,担任长老职分的人不仅要熟悉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并且明确地认信《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迦克顿信经》、《亚塔纳休信经》和改革宗信条(如《威斯敏斯德信条》、《海德堡教理问答》等)。

3.敬虔

担任长老职分的人必须在敬虔生活上有追求。合乎圣经的敬虔并不在于个人的独特经历(如异梦、异象、医病赶鬼、神迹奇事等),甚至也不在于个人每天用多少时间读经祷告,最重要的是体现在美德和善行上,尤其集中体现在一个人的家庭生活中。所以圣经中强调:“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会呢?”(提前3:2-5)。很明显,那些不孝敬父母,不敬重妻子,不管教子女的人,不管有多大年纪,不管有多高的资历,都不适合担任教会中的长老职分。

4.属灵的智慧

属灵的智慧是指合乎圣经,荣耀上帝,造就他人的智慧。这就要求担任这一职分的人已经信主有一定的时间,参加过一定的门徒训练,在家庭生活和教会事务中都确实体现出过敬虔的智慧来。

5.谦卑

真正的谦卑决不是在表面上对每个人都毕恭毕敬,始终笑脸迎人。布雷克对谦卑的定义是:“谦卑是信徒心中谦虚的性情,就其本人而言和对于他的邻舍而言都是这样。它包括对自己要有正确的判断,既不高抬自己过于所当看的,也不愿意让别人如此高抬自己。”(布雷克《改革宗灵修系统神学》第83章“论谦卑”)

6.具有社会经验

长老常常需要就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向会众提供建议,一定程度的社会经验和见识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圣经中强调担任长老职分的人“在教外有好名声”(提前3:7)。

在很小的教会堂会中,不提倡堂会成员之间有很近的亲缘关系。

二十.长老选举

我们在教会规章第22条中读到:“长老的人选当根据教会堂会和执事的判断来选举。”我们在《比利时信条》第31条中读到:“我们相信牧师、长老与执事应当求告主的名,按着圣经的吩咐,由教会合法的选举来选出担任各职。”

在《关于按立长老和执事的规定》中,所问的第一个问题是:“你心中是否感受到,你受到了上帝教会的合法呼召,从而上帝亲自呼召你担任这一圣职?”

1.选举方式

参考引用的文献,我们看到长老选举有三种不同的方式:

(1)教会堂会提出一些适合这一职分的人,教会表示认可或赞同。

(2)教会堂会提出双倍的名单,由教会中的男性成员选出其中的一半。

(3)在教会男性成员中进行自由选举,他们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当选。所得选票超过半数的人被认为当选了。新建的教会中常常采用这样的选举办法。

选举在男性成员集会时进行,聚会中要呼求上帝的名。这不仅是因为这件事非常重要,还因为所有的成员都应当意识到这一切都是在上帝面前进行的。他们所做的一切宣告都具有宣誓的性质。

选举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这可以帮助消除影响个人决定的不纯因素和以后的不良感觉。

缺席人员被认为弃权。

2.选举过程

如果在第一轮选举中,两个候选人得到同样多的选票,当进行再次选举。

如果在第二轮选举中,两个候选人所得的选票仍然相同,那么有三种可能:

(1)进行第三轮选举;

(2)呼求上帝的名,然后抽签;

(3)年长的候选人当选。

当选者有自由接受或拒绝选举的结果。如果拒绝选举结果,应当明确陈明重要的原因。

3.按立

在按立之前,将被按立之人的名字要向会众至少宣布两次。教会成员应当有机会提出合法的异议。教会成员在向教会堂会提出关于当选者道德方面的异议时,他必须先遵照主耶稣在《马太福音》第18章15至17节中所吩咐的方式跟当选者谈话。

太18: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6他若不听你,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17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事实上至少两周),没有人提出合法的异议,那么候选人就得到了教会的正式认可。那么应当遵照关于按立的规定,尽快在公开的主日敬拜中按立候选人。按立是圣经中的要求,是公开性的宣告。

二十一.执事简析

执事这一职分是使徒教会在五旬节之后不久设立的,主要负责教会的资金管理、怜悯救济等事务。

1.执事职分在圣经中的依据

我们在《使徒行传》第6章1至6节中,可以读到耶路撒冷教会选举和按立七位执事这段历史。当使徒保罗写《腓立比书》时,腓立比教会中有一类不同于监督的圣职人员,他们被称为“执事”,因为这封书信是写给“众圣徒,和诸位监督,诸位执事”的。在《提摩太前书》第3章8节、12节、13节中也提到了执事,他们是教会合法设立的圣职人员。这封使徒书信包括了关于上帝之家的正确次序的指导。要处理的教会事务中包括按立监督和执事,第8节中说:“作执事的,也是如此:必须端庄。”此处是在一封给传道人的指导教会事务的信中提到了执事,传道人的职责是处理好教会中有欠缺的事情,这几乎(如果不是完全)等同于命令全体会众选举出执事并按立他们。执事在那时必定已经是一种众所周知的已经设立的教会职分,就像监督一样,因为提及他们的方式几乎是完全一样的。在其他使徒书信中,也清楚地提及了执事这一职分,把它作为一种已经确立的教会职能。在《罗马书》第12章6至7节中,保罗告诫执事和其他圣职人员:“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

此外,在第8节中明确地指出了执事的职责,用的是“施舍的”和“怜悯人的”这两个词组。我们毫无理由怀疑,在那时的罗马教会中,和腓立比教会一样,有一个由执事组成的委员会,他们的正式职责是掌管教会的财物,分发给穷人一些生活必需品,照顾其他有需要的人。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2章28节中,把“执事”和“上帝在教会中所设立的”其他圣职人员列举在一起,称他们为“帮助人的”,因为如我们在《使徒行传》第6章的记载中所看到的,最初选举设立执事,是为了帮助或协助使徒分发教会的财物。使徒彼得也提到了执事这一职分,那是小亚西亚教会中已经确立并行使职责的职分。“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侍,作上帝百般恩赐的好管家。若有讲道的,要按照上帝的圣言讲;若有服侍人的,要按照上帝所赐的力量服侍。”(彼前4:10-11)最后一句话确定了“服侍”一词的含义,表明它是有限的,劝勉执事要在上帝的护理之下,最大限度地运用上帝赐给他的能力去服侍人。这封信是写给分散居住在亚西亚西部广大地区的基督徒的。执事一定是那一大片区域广为人知的教会职分。

在以上引用的所有经文中,都是用“diakonoi”一词来指一种职分的名称,但也并不总是这样用的;这个词有时是指在任何行业中从事“服务”工作的人,或者“服侍、帮助”他人的人。但它也是一种职分的名称。当保罗写信给腓立比的“执事”时,我们毫不费力就能明白“diakonoi”一词的具体含义。《提摩太前书》第3章中所提到的“执事”,是不同于监督和长老的一种教会职分,这同样也是显而易见的。《罗马书》第12章中所提到的“执事”和《彼得前书》第4章中所提到的“服侍人的”,他们的职责完全不同于那些作劝化的和讲道的;他们的职责是“施舍”和“怜悯人”,于是我们立刻发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职分——执事。总之,推理的过程类似于如果把执事的职责定义为“各种侍奉”,那么就否定了教会内的各种职分,无论是一般职分还是特殊职分。

提到执事职分的书信被送往了世上各地的教会,事实的确如此,那些书信被寄往了使徒时代的所有教会。罗马在遥远的西方,收到彼得书信的亚西亚教会在东方,而希腊教会则位于他们之间。在使徒时代的所有这些教会中,执事都是一种公认的已经存在的职分。

自使徒时代之后,执事作为教会中一种独特的职分存在,这是毫无疑问的。在执事的选举和职责方面,所有的基督教会都效法耶路撒冷教会的做法。“执事,”他说,“负责管理教会的饭食。”

2.宗教改革中的执事职分

十六世纪的改教者,无论欧洲大陆的还是英伦三岛的,都在基本原则上遵循长老会的原则来组建教会,他们的教会中都有执事,都认为执事职分是一般性的,也是永久性的;我们只需要从大量的见证中挑选出简短而有说服力的来证实这一点。让我们从日内瓦和加尔文开始。在关于《提摩太前书》的第15篇讲道中,加尔文说:“毫无疑问,上帝要我们在教会中遵循持守这一规章:也就是说,穷人得到照看,不仅个人靠自己的力量帮助穷人,还应当有一个公共的职分,指定专人来照管有需要的穷人,使一切都井然有序。”接下来,他用措辞强烈的语言批评了不遵循上帝的旨意设立执事的教会。“如果不这样做,我们断然不能吹嘘说自己拥有合乎福音教义的秩序良好的教会,那只不过是混乱不堪的大杂烩。”

二十二.执事职责

教会中设立执事的唯一目的,就是卸下牧师和长老的负担,让他们不必再挂虑属世的事情,不必受这些事情的困扰。执事的职责包括:

1.照看穷人

这可以从《使徒行传》第6章1至6节的记载得到证实,设立执事是为了给予穷人特别的看顾和安慰。使徒们募集了大量的财物,用这些财物来供给所有人的需要,也包括供给穷人的需要。在《罗马书》第12章8节中说,执事的职责是“施舍”和“怜悯人”。那时的教会认为自己有责任供应穷人的需要,这无须证明。在叙述执事职分的设立时提到这件事的方式,以及别的经文,充分证明执事的重要职责之一是照顾和关心穷人在属世方面的需要。

使徒时代的教会感到并且认为,他们有责任照看穷人,尤其是寡妇和孤儿。为了履行这一神圣的职责,他们选举并按立了执事。但不要认为,他们对于穷人的责任仅限于供给他们金钱上的需要。对执事的资格有很高的要求,这告诉我们执事还有更多的责任。而且,基督徒慈善机构的目的不仅仅是,也不主要是提供金钱方面的帮助。穷人需要建议和鼓励。年轻人,尤其是孤儿,需要得到适当的教育,需要有亲切慈爱的手扶助他们前进。因为缺乏合宜的指导和劝告,多少受过洗的孩子,在父母因死亡而离开他们之后,教会失去了他们,他们也失去了自我!执事们在这个领域有很多事情要做;作为教会负责施舍救济的人,他们必须供养穷人,还要做别的许多事情。他必须给贫困的人建议,安慰他们;不是作为属灵的向导,而是作为友善的朋友,尤其要像父亲那样,关怀那些孤独的没有朋友的孤儿。

执事职责的重要性是勿庸置疑的。我们所要做的,只是更清楚地了解穷苦孤独之人的状况,确信供给他们的一切需要是教会的责任。在教会中按立执事之前,这一责任是不可能受到应有的重视并得到统一和系统地照顾的。诚然,牧师和治理性长老在这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所有的牧师和教会堂会都会从自己的经验中发现,他们必须尽力认真履行自己属灵的职责,需要按立一些执事来专门负责救济工作以减轻他们的负担。对于牧师而言尤其如此。他必须在学习和默想上花费很多时间,以便他能够“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神的道”。这些工作,再加上治理教会、看望病人、家庭探访、教理问答等等工作,已经足够一个精力充沛而勤勉的牧师忙碌不已了。谁来为穷人募集资金,了解他们的情况,供给他们的生活需要,照看孤儿,关心教会中无助的成员呢?长老可以负责这一切,但不能做得很周到。这也不是他们的特殊职责。这是一类独特而庞大的工作,不同于长老的其他职责,却很容易被忽视。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按立一定数目的能胜任这一工作的执事。他们可以担当起这一职责。教会应当遵照基督的设立和最纯洁时代的基督教会的操练,按立这一类合乎圣经的圣职人员——执事。

2.执事应当收集和分配捐赠给教会的一切财物。

设立执事这一职分,不仅仅是为了照看穷人。执事的职责还包括管理教会的一切财物。从最初开始,这就是长老制教会的教义。就管理资金而言,独立派和公理会限制了执事的职权,仅仅让他们负责照看穷人的需要。圣经和“群羊的脚踪”都同样清楚地证实了我们在这件事上的观点是正确的。

(1)圣经经文

《使徒行传》第6章1-6节:那时,门徒增多,有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对他们说:“我们撇下上帝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大众都喜悦这话,就拣选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圣灵充满的人;又拣选腓利、伯罗哥罗、尼迦挪、提门、巴米拿,并进犹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叫他们站在使徒面前。使徒祷告了,就按手在他们头上。

这段经文讲述了新约时代的教会第一次任命执事的历史。为了全面了解整件事的经过,我们必须回顾前面的经文,以明白第1节中的“天天的供给”、第2节中的“管理饭食”和第3节中的“这事”分别是指什么。这需要回顾第2章44-45节: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并且卖了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还有第4章32-37节: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使徒大有能力,见证主耶稣复活;众人也都蒙大恩。内中也没有一个缺乏的,因为人人将田产房屋都卖了,把所卖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

从这些经文我们可以看出,“天天的供给”是指为了公共的用途,管理门徒捐献的公有财物,教会所需的一切花费都从这里支出;同样,也供给穷人的需要。这笔资金要用来支付使徒和其他牧者的开销;施行圣餐以及其他侍奉所需的费用(肯定存在一些这样的费用),毫无疑问也都是从这里支出,因为他们没有别的资金来源。

任命执事来管理的“事”是指关乎“天天供给”的所有事情——关于“管理饭食”的所有事情。使徒们亲口说,他们自己起初曾经一度负责管理所有这些资金,后来任命了执事来“管理这事”。因此,很显然,捐赠给教会的所有资金,起初是由使徒管理的,后来使徒把这一使命托付给了执事们。

伯撒是约翰·加尔文的一位优秀的同工,他在日内瓦大学这样解释“管理饭食物”的含义:照顾所看到的需要,众人的饭食,以及教会的其他需要。

(2)教会传统

苏格兰改教者在《第二训诲书》(SecondBookofDiscipline)第9章中阐述得很清楚:“在使徒时代的教会,执事奉命收集和分配信徒捐赠的一切财物,供应圣徒生活必需品,让每个信徒都没有缺乏。这些财物不像有些人推测的那样,仅仅是别人的施舍,还有动产和不动产,田产房屋都卖了,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

早期的基督徒,完全沿袭使徒时代教会的做法,只把管理教会财物的职责托付在被按立的圣职人员手中,一直这样做了至少十五个世纪。在旧约时代的分配制度中,我们一直可以看到这样的规则;至少从摩西颁布律法开始就是这样做的。分别出来给教会使用的资金有不同的来源,其中有些是犹太经济所特有的,另一些是道德性的和永久性的,但无论这些资金的来源和捐赠方式如何,无一例外,全都交给祭司和利未人管理。

在很多个世纪当中,奉以色列的上帝主耶稣基督的直接吩咐,教会的财物一直只交给被按立的圣职人员管理;毫无疑问,我们可以从这一事实得出一些指示。这并不是说我们现在要丝毫不差地照搬旧约时代的经济管理模式,而是说我们应该推论出那时的分配制度中的道德原则,把它们应用到管理资金这件事以及其他合适的事情上。在民刑律中,旧约经济中道德性的规定至今仍然有效。为什么它的光照和能力却应当在关乎教会秩序的事情上被完全弃绝呢?预表性的东西已经过去了,但道德性的东西仍然有效。

圣经中关于把教会财物托付给执事管理的根据,可以这样简单概括:在旧约和新约的分配制度中,圣经常常提到捐赠给教会的资金——在所有的情况下,这些资金都是托付给被按立的圣职人员管理的,并且只交给他们管理,一直到上帝启示的正典完成;在旧约时代由祭司和利未人负责管理资金,在新约时代由执事负责。圣经没有记载过不同于这些人的圣职人员或未被按立的人管理资金,教会的财政不曾交给祭司、利未人和执事以外的人管理,也不能交给他们以外的人管理。结论是显而易见的。任何其他圣职人员管理教会资金,都是人类的发明,他们的存在,占据了遵照基督的设立而选举和分别出来担任这一职分之人的位置。

执事的职责是收集和支出教会的所有一般性资金,这得到了基督教会的广泛认可和实践。

加尔文自己的观点(很容易从上面的摘录中看出来)在他关于《提摩太前书》的第24篇讲道中表达得很清楚:“但执事应当负责分配教会的财物,也就是说,奉献给上帝的一切财物都不可用于亵渎的用途……因为教会的财物(如我们所称呼它们的)不应当用于别处,而只能用于教会的需要,也就是说,应当用于供给牧者和学校教师的需要,他们保守教会的种子,还可以用于其他类似的事情,尤其是供给穷人的需要。”这些教义从日内瓦传播到了临近的国家,但程度有所不同。法国和荷兰在环境许可的范围内采纳了这些教义,而英格兰则完全采纳了这些教义。在法国教会中,执事负责供给教会侍奉所需以及教会的其他需要,并负责照顾穷人的需要。

《第一训诲书》阐述了约翰·诺克斯和苏格兰最早期的其他改教者所主张的原则。他们在第17章中说:“执事应当受教会的委派,负责管理教会的所有资金,把它们用于教会侍奉、学校、周济他们教区范围内的穷人。”经过将近二十年的调查研究,苏格兰教会关于执事职责的教义被写进了《第二训诲书》,第8章中这样说:“他们(执事)的职责和权利是奉命接受和分配所有的教会财物。”第9章中说:“遵照上帝的吩咐,应当由执事来负责收集和分配教会财物,让教会内的圣职人员都得到供给和关怀照顾。”历史表明,苏格兰改革宗教会在这些原则被国会接纳和国家法律认可之前的三十多年时间里,不顾当时政权的倾力反对,认真地遵循这些原则,忠心地为这些原则辩护。苏格兰教会拒绝接受以别的原则为基础的制度。事实上,《第二训诲书》在1578至1592期间的14年里,一直没有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主要是因为真理之友和提倡基督的王权(Christ’scrownrights)的人拒绝修改关于执事职分的这些原则。

《第二训诲书》得到了《国民盟约》(NationalCovenant)的肯定,得到了1638年的总会的认可并批准其生效。

虽然英格兰教会的改教热忱不像北部那么高涨,但英格兰教会的牧师也在执事的职责这件事上也持类似的观点,只是并非在所有的情况下都这么清楚和果断。

执事应当是有智慧、敬虔、诚实、勤勉、大度、热心、关心公众的人;他是由信徒们选举出来的;教会堂会必须考察信徒选举出来的候选人;得到认可之后,他应当奉教会元首之名被按立,分别出来担任执事的职分。按照这样的原则组建的教会,牧师的职责是“传讲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长老的特殊职责是治理上帝之家,执事的职责是负责增进穷人的福利,管理教会的“外部事物”,“供给所有圣职人员的需要”,因而使教会有良好的组织架构,为教会的工作和争战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教会在其全部职能和运作上正式地并且真正地唯独顺服教会蒙福的元首——耶稣基督。

关于执事职责的这一主题,在很多方面都很重要:不可轻忽对待它,也不可漫不经心地考查它。这密切关系到在促进教会组织的伟大目标方面,基督教会的活动和影响;关系到纯正福音的传播;关系到慈善事业的成就,而慈善事业在世界面前反映了教会的影响,反映了仁慈的救赎主恩典和怜悯的形像。教会在完成其高尚而尊贵的使命时,应当自由、连贯而大有能力地行动。为什么要让教会陷于世界的束缚之中呢?既然我们有基督设立的明智的、始终如一的、有效的经济管理系统,那么为什么还要让人类发明的金钱管理模式来削弱教会的能力呢?在各方面都合乎上帝旨意的教会治理系统,是次序井然、严谨而有活力的长老制教会治理模式。而且,它是十六和十七世纪的改教者们所接纳和实践的教会治理模式。让教会回归到这“古老而美好的道路”上来,放弃人类发明的执事职分的替代品,那么妨碍真理传播的一个拦阻就被除去了。诚然,这并非唯一的拦阻,还有其他很多拦阻。然而,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就取得了一些进步——在这方面更加合乎圣经的教义和规则。但愿所有的人都将“亲眼看见”、所有的败坏都得到了净化、基督的宝血赎回的教会得了荣耀、“披戴了基督之威荣”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如果我们考查旧约的分配制度,我们会发现同样的原则也遍布其中。从在旷野中颁布律法的时候起,到旧约正典的启示完成,利未人通常是教会收入的实际管理者,总是与上级圣职人员合作履行他们的职责。他们从来都不是独立的,犹太会堂中的执事也不是独立的。这些研究告诉我们,最初负责管理教会所有事务的使徒,在按立了其他圣职人员负责管理一些具体的事务之后,仍然保留了总的监督的权利。这也表明,这合乎旧约基督教会中上帝所设立的组织管理原则。

基督教会在其最纯洁的时代,一直坚持执行这一原则。我们在这方面的研究,不必考查更多早期教会的教义和惯例,只需提到它们就可以了。在早期教会的分配制度中,执事并不是独立的圣职人员,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任何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证明都是多余的。因此,略过早期教会时代,让我们来考查读者熟悉的宗教改革时代。没有任何一家宗教改革时代的教会认为执事在履行其职责时是独立的。诚然,如我们很快将要看到的,大多数教会中都有由牧师、治理性长老和执事组成的教会堂会。苏格兰教会在日内瓦城使用的《教会公用规范》(TheBookofCommonOrder),其中的原则与日内瓦的其他教会是基本相同的,书中这样谈到执事职分的操练:“执事必须是有好的评价和报告的人,小心谨慎,有清洁的良心,有爱心,有智慧,而且具备使徒保罗所提及的执事必须具备的美德。他们的职责是在牧师和长老的许可下,勤勉地收集救济品,然后忠心地发放出去。”法国改革宗教会的原则表达得强烈而直截了当:“执事的职责是遵从教会堂会的建议,收集资金,然后发放给穷人,等等。”

荷兰教会是以同样的方式组建的。他们有教会堂会(或由牧师、长老和执事组成的集会)来负责监督教会事务。

查理二世(CharlesII)复辟后的大逼迫期间流亡到鹿特丹的基督徒建立的苏格兰教会,不仅有执事,而且这些执事与牧师和长老一起组成教会堂会,因为我们在他们的堂会记录中发现了这样的片段:“会议一致认为,除了华莱士先生(虽然有人反对他,但我们还是承认他的职分)之外,还应当有五位长老和五位执事。”

苏格兰教会,从宗教改革兴起到她的规章被背道的国王和国会的暴政掩埋在废墟中,在关于执事职责的这件事上,一直与日内瓦、法国和荷兰的改教者一起,毫不动摇地坚持同样的原则。《第一训诲书》第7章中说:“执事的职责是遵照教会堂会的指示,收集和发放给穷人的救济品。”我们把这一段与第17章相比较,发现他们并没有把执事的职责仅限于照看穷人,而是扩展到了“负责管理教会的所有资金,用于供给穷人和侍奉的需要”,等等。

在第二次宗教改革期间,苏格兰教会继续坚持了同样的原则。

1645年采纳的《教会治理规定》(FormofChurchGovernment),作为与英格兰和爱尔兰盟约的一部分,声明了同样的教义。列举了属于一个特定教会的牧师、长老和执事这三种职分之后,这份文件继续说:“这些圣职人员应当在合适的时间定期聚会,以便各按其职,良好地管理教会事务。”牧师、长老和执事应当聚会。所以现在一切都很清楚了。如果有人说,牧师和长老“聚会”,而执事们单独聚会,那纯粹是诡辩;因为那么我们可以也这样解释整个段落,就会得出结论说牧师自己一个人聚会。他们要负责管理“教会事务”,所有的事务,既包括属世的也包括属灵的;因为这里没有使用限制性的表达方式,那么就不存在任何限制。而且,一般认为教会的“事务”是指什么呢?显然,这是指教会的所有事务——金钱方面的事、穷人的事,以及属灵的事。众所周知,第一类事情——金钱方面的事——不仅是“事情”,而且往往是很重要的事情。他们应当“各按其职”来处理这些事情。要理解这个短语的真正含义,读者只需回顾前面引用的教会法令。苏格兰教会的牧师、长老和执事定期聚会。牧师和长老负责教会惩戒——其他事务由所有的圣职人员共同处理。

简略回顾一下苏格兰教会中执事的操练,就会看到一个令人满意的事实:最纯洁的改革宗教会一直认为执事是一种在权柄之下的职分,总是与长老一起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这一原则上,英格兰最有才智的牧师同意苏格兰教会的观点,这在威斯敏斯德的牧师们所编辑的《教会治理规定》中表达得很清楚,我们刚刚引用过这份文件中的内容。伦敦的牧师在我们经常引用的他们所写的论文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们说:“不能否认,如何最好地利用和安排救济品,是一种管理行为;为此长老们聚在一起,参见《使徒行传》第11章30节的记载。”又说:“执事被特别托付了管理教会财物的使命,为了教会的益处,在长老会的指导下,支配这些财物。”还说:“使徒们在每个教会中设立长老,并没有削弱自己的权柄,也没有卸下自己照看教会的责任。因此,当他们任命执事来照顾穷人的需要时,他们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权利,也没有放弃他们的工作所要求他们履行的职责,参见《加拉太书》第2章9-10节的记载。”

(3)约翰·欧文(JohnOwen)

约翰·欧文说:“使徒并没有放弃最初由耶稣基督托付给他们的照看供给穷人的职责,他们不会让自己完全卸下这个责任。他们藉着圣灵的带领,在这一工作上提供帮助,也许将来他们不必再在这方面花费时间和劳苦,而是集中精力去完成他们的主要工作。如今在不妨碍主要工作和职责的前提下,教会的一般牧师和长老仍然有责任照看穷人的需要;能够正确理解这一职责的人,只需花费很少的时间和心思来做这件事。”又说:“但服侍教会中贫穷的成员要求同时做到三方面:1)在委身从事这一侍奉时必须有对教会成员的爱、怜悯、慷慨和仁爱之心;2)关心和监督这一职责的履行;3)实际操练和履行这一职责。最后一项只属于执事的职责,但其他圣职人员不能因为设立了执事而卸下第一项责任。如前所述,教会中的牧师和长老仍然有责任关心整个工作,只是把一般的执行工作托付给了执事。”

然后这位杰出的牧师更加详细地阐明了执事的职责范围。“总的来说,设立执事这一职分的理由,是为了让教会中的牧师不必挂虑与教会有关的外部事务,专心研究上帝的圣道和教义。执事不仅负责供给穷人的需要,而且负责管理教会中类似的事务,比如提供聚会的场所,圣餐中所需的饼和酒,保存、收集和分发教会的财物,供给圣职人员的生活费用,交税,尤其是在经历逼迫和苦难的时候。执事必须在所有的事情上听取长老的意见,在他们的帮助下履行教会的职责,接受他们的指示。”他又问:“执事对于教会的长老有什么职责?”然后他这样回答:“在各方面照看整个教会的责任,主要托付给了牧师、长老和执事;执事这一职分的职责是:1)反复向长老通报他们所了解到的教会的状况,尤其是穷人的状况;2)在与他们的职责相关的重要事情上寻求并执行长老的建议;3)在教会的一切外部事务上协助长老的工作。”

这总结了在执事职分的操练方面,宗教改革时期以及之后,各教会所坚持的原则和一些杰出的作者的原则。我们发现其中存在非同寻常的一致性。的确,他们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

3.执事如何履行职责

我们努力确立了执事对于教会中其他治理性圣职人员的从属关系,或者换言之,在执事行使其职能时,教会中的治理性圣职人员有权利对执事进行一般性的监督或者实际上是与执事合作,我们的根据来自最可靠的来源圣经以及群羊的脚踪。我们认为关于执事职分的操练,圣经和教会的教义是有智慧的、明智的、安全的。此处人们理所当然会问一个问题:如何能保证捐赠者所捐赠的资金被明智而忠心地用于预期的目标?幸而这一质询能够得到令人满意的答复。确实,我们可以自信地断言,没有其他任何体系能够如此充分而坚定地确保教会的财物得到明智而忠心的分配。

首先,这些财物由人们自己选举出来的人负责管理。如果合宜地行使选举权,那么就会选举出负责管理这些事务的所有圣职人员,他们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圣经所要求的资格。除非一个教会的信仰和道德状况极其低下,被选举出来的人至少是诚实的人。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在教会还是在国家中,这是忠心施行治理的主要和最佳保证。如果忽视了圣经的指示,不任命“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上帝、诚实无妄、恨不义之财的人”,即使国家建立了相互制衡的制度,也是枉然。在教会中也是如此。这篇文章中所提倡的制度,似乎是最可能提供最佳保证的制度。执事由人们选举出来,经过考察之后被按立,庄严地宣誓就职,凭着良心履行他们的职责。

第二,每隔一段时间,执事应当或者被要求向教会提交一份详尽而有证据的报告,对具体情况做一份完整的说明,通报他们所处理的一切事务,以便教会了解他们所做的一切。如果他们出于无心或疏忽做错了什么事,应当友善地指出来,并加以纠正;重大的偏差或管理错误可以在定期的长老探访时纠正,甚至可以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通过法院解决。

第三,如果执事一直玩忽职守或坚持施行错误的管理,那么他们必须服从教会的批评。当他们必须被终止或解除职分时,应当立刻选举其他人来接替他们的职位。他们的职分与他们的教会成员身份是密切相关的,如果他们不再是教会成员了,那么他们同样也失去了前一个身份。因此,教会的治理和惩戒行为保持了相当高的纯洁度,对执事有严格的考察,从而保证他们不滥用人们对他们的信任。

这些探讨充分地说明了执事的责任。也许有人希望执事像公理会那样对教会负有更直接的责任,也许有人希望执事像牧师和长老那样对教会负全部责任,对此,我们的回答是:我们所主张的执事的责任,不仅是教会藉着其代表赋予他们的充分的责任,而且完全合乎长老制的整个架构和原则;而反对者的观点强烈倾向于公理教会制度,他们似乎在暗示,长老制需要以公理教会制度为基础才能稳定坚固。

4.总结

执事的职责包括:

(1)接受捐赠给教会的礼物,负责合宜地使用募集来的资金。

筹集资金的合法途径包括:

1)在敬拜侍奉期间收集捐款;

2)遗赠;

3)来自人们的特别礼物,如金钱或物品。

不合法手段包括:

1)像民事职权那样收税;

2)来自世俗机构的收入;

3)接受以不法手段得来的金钱。

(3)极其忠诚而勤勉地收集和保存捐赠给穷人的救济品和物资。

(4)努力寻求一些好的方法来帮助穷人。

(5)探访穷人,在物质和精神上照顾他们。必须具备的品德有:判断力、谨慎、诚实、喜乐、热情。

(6)那意味着不仅给一个贫穷的家庭金钱上的帮助,而且安慰他们,在他们家里祷告。因为有经济困难的人往往不愿意向教会申请帮助,执事应当去探访有可能入不敷出的家庭,以合宜的方式询问他们目前是否需要帮助或不久的将来是否需要帮助。

(7)供给其他教会的需要,甚至供给外国受逼迫的教会的需要。

(8)在很小的教会堂会中,执事可以作为辅助性长老,防止独裁(治理的权柄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当教会增长后就不再执行这一规章。这取决于地方教会的具体情况。

总之,执事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征求整个教会堂会的意见,接受他们的指示,除非一些属于执事的使命或执事专门负责的事情,才不需要进一步征求堂会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执事仍然有责任告知堂会他们的计划。

二十四.执事资格

圣经对执事资格的要求几乎和长老完全一样,执事和长老职分的不同主要是在分工上。

1.必备的资格

(1)敬虔

徒6:3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

(2)诚实

提前3:8作执事的也是如此:必须端庄,不一口两舌,不好喝酒,不贪不义之财。

(3)勤勉

(4)可敬

提前3:8-12不贪不义之财;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没有可责之处;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

(5)智慧

见徒6:3。能够判断哪里需要帮助以及需要多少帮助。

(6)好名声。

见徒6:3。

《教会规章》第24条:教会必须按照探讨长老职分时所阐述的方式选举、考察以及让执事就职。

2.关于照顾穷人

有人认为,会众中所有的穷人都应当得到教会慈善基金的帮助,这是违背圣经的。

(1)儿女应当赡养父母,因为父母曾经养育儿女。

提前5:4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上帝面前是可悦纳的。

(2)若没有儿女或孙子孙女,近亲有责任照顾他们。

提前5:8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3)其他教会成员也应该向属于同一个属灵大家庭的人奉献怜悯和爱心。这是所有信徒的本分之一。

如果上面所提到的那些人以及教会的帮助仍然不能满足穷人的需要,那么国家可以介入。

第二部分

二十五.讲道概论

讲道是牧师最重要的职分,也是教会公共敬拜过程最重要的部分。

1.为什么要讲道?

原因很简单,上帝命令我们这样做(提后4:2),使徒们也是这样做的(徒6:4)。

2.我们应当宣讲什么?

我们应当宣讲上帝的圣言(提前4:13;提后4:2)。

传道人在教会讲坛上不可大肆传讲自己的经历。

3.哪些人应当讲道?

属于上帝的圣洁之人(路1:70;徒3:21;弗3:5;彼后1:21;启18:20;22:6)。只有当上帝洁净了以赛亚的口之后,他才奉差遣去传道(赛6:6-13)。

4.传道人的责任是什么?

第一,传道人需要认识到他所传讲的是上帝的圣言,而不是自己的话语。

他是上帝圣言的信使,而不是创作者。

他是撒种的,而不是种子的来源(太13:3,19)。

他是传令者,而不是权威。

他是管家,而不是主人(西1:25)。

他是向导,而不是作者(徒8:31)。

他是负责用灵粮喂养小羊的人,而不是制造灵粮的人(约21:15,17)。

第二,宣讲者需要明白,圣经是“上帝的圣言”。他委身侍奉上帝的圣言,这是一个重大的责任,当时刻存畏惧之心。他的目标应当是站在圣经之下,而不是凌驾于圣经之上,让圣经藉着他说话,传递出圣经中的信息,而不是他自己要说的话。在我们的讲道中,应当始终坚持这一原则。在伟大的德国指挥家奥托·克伦佩雷尔(OttoKlemperer)的讣告中,内维勒·卡杜斯(NevilleCardus)谈到了克伦佩雷尔如何“使音乐活起来”,他说克伦佩雷尔刻意隐藏自己,除去自己作为指挥的影响,让音符完全彻底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在讲道过程中也当如此,必须让圣经自己说所有的话,而讲道者的责任只是“使圣经活起来”。

经过仔细考察“上帝的道”这一词组,发现它在新约中使用了四十多次。这与旧约中相等(可7:13)。这是耶稣所宣讲的(路5:1)。这是使徒们所讲论的信息(徒4:31;6:2)。这是使徒所传讲的道(徒8:25),也是撒玛利亚人所领受的道(徒14)。这是外邦人从彼得那里领受的信息(徒11:1)。这是保罗在他的第一次宣教旅程中所传讲的道(徒13:5,7,44,48,49;15:35,36)。这是保罗的第二次宣教旅程中所传讲的道(徒16:32;17:13;18:11)。这是保罗的第三次宣教旅程中所传讲的道(徒19:10)。这是路加在《使徒行传》一书中所记载的核心内容——上帝的道兴旺广传(徒6:7;12:24;19:20)。保罗认真地告诉哥林多人,他所传的道乃是出自上帝,没有混乱上帝的道,而是只将真理表明出来(林后2:17;4:2)。保罗承认上帝的道乃是他讲道的源头(西1:25;帖前2:13)。

正如当初上帝把圣经托付给了基督和使徒们一样,上帝也把圣经托付给了今天的传道人,他们也可以说:“耶和华如此说。”他们的责任就是按照圣经的本意宣讲圣经。

5.讲道者如何开始宣讲上帝的道?

他所宣讲的信息以来自上帝的真道开始;这是来自上帝的真理,因为上帝的目的是要传递真理。这是上帝所命定的真理,是由上帝的圣灵与圣洁之人合作写成的,圣洁之人被圣灵感动,确切地记录下上帝的圣言(彼后1:20,21)。这是先知和使徒所领受的无谬的真理,也就是说,没有偏离上帝所要表达的原意。

无谬性是正经的作者所领受的经文的特质,我们把这些经文称为圣经。

6.如何保持上帝之信息的纯正?

既然上帝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我们应当照我们所领受的来宣讲上帝的圣言,那么我们如今讲道时,应当采取哪些必要的解释性程序来使圣经在不同的语言、文化和时代环境中保持其纯全性呢?答案是,唯有解经式讲道法才能精确地解释上帝的信息。

所有真正的讲道都必须采用合乎圣经的解释形式。我们既然已经确定解经式讲道是绝对必要的,那么下一个合乎逻辑的问题是:“在讲道中如何运用解经式讲道呢?”

7.现在我们来集中思考一个实际的问题:“把无谬性与讲道联系在一起的最后一步是什么?”

上帝所默示的圣经是无谬的,这是指圣经的原本。问题在于经过长时间的磨损,我们今天已经见不到圣经原本。此处我们不仅要相信上帝对圣经的默示,也要相信上帝对圣经的保守。

我们必须使用真正的圣经经文。我们应该感谢那些圣经校勘学领域的学者,他们经过冗长而乏味的繁重劳作,研究了大量现存的各种手稿,从中筛选甄别出了圣经原本的经文。这是起点。没有上帝所赐下的原本的经文,讲道者无法照上帝所期望的那样传达圣经的信息。

二十六.讲道的形式

讲道的模式最典型的有三种:标题式讲道、经题式讲道和解经式讲道。

1.标题式讲道

标题式讲道通常是把一系列圣经经文围绕一个主题串联起来。

2.经题式讲道

经题式讲道通常是使用一两节简短的经文,由此引向讲道者所选择要宣讲的主题。

无论是标题式讲道还是经题式讲道,都没有连续认真地努力阐述、了解、解释和应用所引用的经文中蕴涵的上帝的真理。

3.解经式讲道

解经式讲道一心专注于所宣讲的经文及其上下文。讲道通常集中于圣经中的一节经文,但有时讲道在本质上也可能是主题/神学性的信息,或历史/传记性的讲道。所宣讲的经文篇幅可长可短。

想一想“揭示”(expose)、“说明”(exposition)、“解说者”(expositor)、“说明的”(expository)这一系列同词根的英语单词。根据韦伯(Webster)词典,“解经”(exposition)是传达或解释难以理解之信息的过程。把这一概念应用到讲道上,则要求解说者或讲解圣经的人深入浅出地向众人阐明经文的含义,解释其中难以理解的地方,并加以适当的应用。

二十七.解经式讲道简介

显而易见,福音的宣讲应当反映出我们的确信:上帝的圣言是全然无谬的。既然如此,我们的宣讲难道不应该是合乎圣经的讲解,难道不应该反映出我们确信圣经是上帝所默示的无谬真理吗?如果我们相信“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是无谬的,难道我们不应该同样相信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并委身这样去做吗?这一伟大真理难道不应该决定我们应当怎样讲道吗?

1.圣经中关于解经式讲道的吩咐

在四福音书、《使徒行传》、使徒书信和《启示录》中,有大量关于宣讲真理、完成上帝之旨意的榜样和劝勉。下面五条重要命令在众多经文中具有代表性。

太28:19-20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要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提前4:13你们要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直等到我来。

提后2:2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

提后4:2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

多2:1但你所讲的,总要合乎那纯正的道理。

保罗这样吩咐提摩太:“我在上帝面前,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凭着祂的显现和祂的国度嘱咐你。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4:1-2)。任何形式的讲道,若是忽视了上帝的目的和预旨,便没有达到上帝的计划。J·I·帕克(J.I.Packer)这样精辟地诠释了讲道的追求:“圣经中的宣讲连续不断地记述了上帝关于自己的启示以及上帝的作为,还有与上帝有关的人,再加上上帝的命令、应许、警告和担保,目的在于赢得听众……或使听众有积极的反应。”

而对于无谬之圣经的唯一合乎逻辑的反应,便是采用解经式的讲道方式。我们所说的解经式的讲道方式,是指全面而准确地阐明圣经经文中上帝希望我们明白的含义。解经式讲道是以宣讲者为管道,宣告上帝的真理。

上帝的命令非常清楚。解经式讲道的表述精确无误,合乎逻辑,采用这种讲道方式的教会有能力和生命。简单地说,圣经的无谬性要求我们以解经式讲道作为唯一的讲道方式,因为唯有解经式讲道才能保守圣经的纯洁性,达到上帝赐下其圣言的目的。

2.解经式讲道必须精确地解释经文本身

以真正的圣经经文开始之后,我们必须精确地解释经文。那么我们就需要探讨解释圣经的科学。

作为一门神学学科,释经学是正确解释圣经的科学。它是语义学这种一般性科学的特殊应用。它所追求的是明确地表达出与圣经的特殊因素相关的具体规则……释经学确定了一些用于查明文献之含义的原则,这些原则不仅是一些条文性的规定,而且彼此之间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释经学也是一门艺术,因为如前所述,我们永远也不能只是机械地应用那些原理和规则,而是需要融入讲道者的技巧。

我们解经必须以正确的释经学为基础。释经学是研究解经的学问,而解经则是释经学的具体应用。释经学与解经的关系,就如同游戏规则与游戏的关系一样。游戏规则是经过反复思考、分析,根据经验制定的。游戏进行的过程中具体体现了这些规则。规则并不是游戏本身,但没有规则,游戏就毫无意义。释经学不是解经,但解经的过程中应用的是释经学的原则。

现在我们可以把解经定义为:有技巧地运用纯正的释经学原则,解释圣经原文的含义,目的是向当前和以后的听众宣告并使他们明白作者所希望他们明白的含义。释经学与解经共同协作,专注于圣经经文,以确定某节经文说了什么以及原始含义是什么。因此,从最广泛的含义上来说,解经包括文学评论、历史研究、语法解经、历史神学、圣经神学、系统神学。正确的解经会告诉学习的人某节经文说了什么,其含义是什么,带领他把这节经文应用到自己身上。

解释圣经不仅是整个预备讲道过程的基础,也是讲道者生活的基础。忠心研究圣经的人,会竭力追求使自己的解释精确而且合乎圣经。

没有真正的解经,就没有真正的讲道。经过解经之后,才能够进入真正的讲道。基于刚才所探讨的内容,我们可以断言:解经式讲道是真正合乎圣经的讲道方法。

这并不在于所讲解的经文篇幅的长短,所讲解的可以仅仅是一节经文,也可以是一段经文,解经式讲道在于讲解圣经经文的方式。无论所讲解的经文篇幅如何,只要讲道者清楚明白地讲解出了经文在整本圣经中的真正的本质含义,使之应用于听众当前的需要,我们就可以说这是解经式讲道。

因此,解经过程以一个保证无谬的承诺开始,解经者以真正的信息、真正的意图、真正的应用为装备。他的讲道具备历史性、神学性、文学性、概括性、文化性,合乎上文下理。他的信息是上帝要他宣讲的信息。

讲道的形式并不像讲道的来源和过程那样受到诸多的限制。

无论所讲解的经文篇幅如何,只要讲道者宣讲出了经文在圣经作者头脑中以及上下文和整本圣经中的真实本质的含义,并把它应用于当前听众的需要,我们就可以说这是解经式讲道……我们强调:不是宣讲关于圣经的信息,而是宣讲圣经本身。“耶和华如此说”是解经式讲道的开始,也是解经式讲道的结尾。它以圣经开始,也以圣经结尾,一切都源自圣经。换言之,解经式讲道是以圣经为中心的讲道。

另外两个关于解经式讲道的定义能够帮助我们明白它到底是什么:

解经式讲道至多是“在圣灵的带领下,结合上下文对一段经文进行历史的和语法的研究,以圣经为源泉阐述圣经真理;圣灵先把真理应用到讲道者的生命中,然后藉着他把真理应用到会众的生命中。”

3.与解经式讲道相关的事情

在我们这个时代,很多传道人注重针对人的需要讲道,结果却忽视了上帝的启示。很多人认为,讲道必须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每次讲道时,传道人都当问一个问题:“会众对这个主题感兴趣吗?”如果他们对我们所讲的主题不感兴趣,那么无论我们的宣讲多么有力,都没有意义。

这种想法所暗含的结论就是,牧师应当宣讲人们想听的内容,而不是上帝想要牧师宣讲的内容。这样的劝告使人想起《提摩太后书》第4章3节中的警告:“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

(1)麦克谦论讲道

苏格兰的麦克谦(RobertMurrayMcCheyne)是世界上最敬虔的讲道者之一。在关于麦克谦生平的文集中,安德鲁·博纳(AndrewBonar)写道:

他的愿望是在自己的讲道中尽可能地接近原始的讲解圣经的方式。因此当有人问他是否担心将来有一天会缺乏讲道的内容时,他回答说:“不,在讲道过程中,我只是圣经的讲解者;当圣经这一源泉枯竭时,我才会缺乏讲道的内容。”怀着同样的精神,他尽力避免常见的使经文适应讲道之需要的模式——在教义中过于强调词汇,却不注重上文下理之间显然的联系。他时刻注意尽力宣讲圣灵在经文中所要表达的意思,因为他害怕如果不这样做,会使默示这些经文的圣灵担忧。对他来说,讲解圣经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他严格认真地坚持这一确定的原则,这并没有使他感到自己在使用旧新约的每一部分时受到束缚,因为这是他每日的需要。他讲道的方式是先确定经文的基本含义和应用,然后把它应用到当前的具体情况。

2.约翰·加尔文

约翰·加尔文(JohnCalvin)几个世纪以前关于讲道的理解与我们的观点是非常相似。

首先,加尔文认为讲道是对圣经的解说。圣经中的话语是讲道的源泉和内容。作为解说者,加尔文把人文主义学者的所有技巧用于讲道的使命。作为解释者,加尔文讲解圣经,寻求经文本来的、真实的含义。讲道不仅包括解释圣经,还包括应用圣经。正如加尔文逐字解释圣经一样,他也把圣经经文一句一句地应用到会众的生活和经历之中。

3.钟马田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钟马田(MartynLloydJones)实际上是英格兰唯一致力于他所谓的“解经式讲道”的人。他认为,讲道要与这一名称相符,仅仅其内容合乎圣经还不够;以词汇研究为中心的讲道,或者对整章经文进行连续评论分析的讲道,都可以被认为是“合乎圣经的”,但那并不是解经式讲道。解释圣经不仅仅是阐明一节或一段经文的语法含义,更重要的是,要讲解出经文所要表达的原则或教义。因此,真正的解经式讲道必然是教义式讲道,是由上帝那里获得资源,向人宣讲具体真理的讲道。进行解经式讲道的人,不是与别人“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的人,而是上帝的使者,被赋予了权柄把上帝的圣道传递给人。这样的讲道提出一节经文,然后始终围绕这节经文演绎、推论、呼求,整篇讲道所传递的信息都饱含着经文自身的权柄。怀着这样的观念,忠心担任教导职分、传递圣道的人必定能和使徒保罗一样说:“我们不像那许多人,为利混乱上帝的道;乃是由于诚实,由于上帝,在上帝面前凭着基督讲道”(林后2:17)。钟马田认为,这需要对讲道有非常深刻的认识,牧师主要的职分就是讲道。

二十八.解经式讲道的要素

解经式讲道至少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1.所传讲之信息的唯一来源是圣经;

2.所传讲之信息藉着审慎的解经提取自圣经;

3.所传讲的信息正确地表达了经文一般的含义和在上下文中的含义;

4.所传讲的信息清楚地表达了上帝在圣经中所要传递的原始含义;

5.所传讲的信息把经文的含义应用于当今的具体情况。

换言之,合乎圣经的讲道应当:

(1)向听者讲解圣经经文;

(2)解释圣经经文的含义;

(3)藉着历史性经文的应用,劝勉听者要习惯于顺服。

解经式讲道的精神以下面两段经文为例表现得很清楚:

他们清清楚楚地念上帝的律法书,讲明意思,使百姓明白所念的。(尼8:8)

所以我今日向你们证明,你们中间无论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因为上帝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徒20:26-27)。

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耶稣在会堂上讲解《以赛亚书》第61章1-2节(路4:16-22)。后来,在去以马忤斯的路上,他又向门徒做了一次关于祂自己的标题式讲道(路24:27,32,44-47)。在《使徒行传》第8章27-35节中,腓利为埃提阿伯的太监讲解了《以赛亚书》第53章7-8节。司提反在犹太人用石头打死他之前,向他们做了一篇历史性/传记性的讲道(徒7:2-53)。

简而言之,解经式讲道要求藉着仔细分析每节经文在上下文以及它所属的那卷书中的含义,充分发挥现代解经学和神学的能力来研究圣经。其目的不是为了让讲道者能够在讲坛上炫耀这些学问,而是为了让讲道者能够忠心地讲解出经文中纯全的知识,促进讲坛的发展,至少要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神的道。

二十九.解经式讲道的应用

讲道者的最后一步是应用部分,这是整个讲道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也是最危险的一步。应用部分的关键是把圣经的信息忠心而贴切地应用于实际生活中。在这方面,他必须施展自己作为匠人的全部技能。

1.应用部分的重要性

我们必须知道,忠心地讲解经文本身并不能产生有果效的讲道。没有应用部分,所谓的“讲道”不过是泛泛而论式的“讲课”。实际上,优秀的“讲课”也会包含应用部分。

2.应用部分必须与经文本身的主题一致

对于传道人而言,最重要的是忠于圣经的原义,从经文本身得出教训和应用。我们不能为了追求贴近现实生活就牺牲对经文原意的忠实。现今许多讲道者似乎很愿意做出这种牺牲,结果他们的讲道混合着道德方面的建议、他们自己的观点、不明智的看法和最新的心理学内容。解经式讲道坚持所传讲的信息必须与经文的主题一致。传道人必须回归他真正的使命:在圣经里面并藉着圣经宣讲上帝的道。

三十.解经式讲道的步骤

解经式讲道包括四个标准步骤:(1)传道人自身的预备;(2)研究并应用圣经经文;(3)把要宣讲的信息串联在一起;(4)宣讲圣经经文。如果想要使讲道在上帝和会众的眼中都大有果效,这四个步骤都应当得到同样的重视。

1.传道人自身的预备

因为上帝是所宣讲的一切信息的源泉,所以传道人必须与上帝有亲密的交通。只有这样,他所传讲的信息才会具有最高的精度和热度。

传道人必须在以下七个方面做好预备,才能站在讲坛上宣告:“耶和华如此说!”

(1)讲道者必须是在耶稣基督里真正重生的信徒。他必须是上帝所救赎的家庭中的一员(约1:12-13)。如果人要从天父那里有效地传讲个人信息,那么他必须是天父的合法的儿子,否则他所传讲的信息必定是曲解的。

(2)讲道者必须是上帝所差派的,必须由上帝赋予他教导/讲道的恩赐(弗4:11-16;提前3:1-2)。若非上帝赐予人讲道的能力,人是不能胜任的,只拥有人的能力。

(3)讲道者必须喜爱上帝的道并不断研究上帝的道,否则他没有能力遵照《提摩太前书》第2章15节的吩咐去“分解”真理的道。

(4)讲道者必须是成熟的信徒,在生活中有一贯的敬虔的品格(提前3:2-3)。

(5)讲道者必须倚靠圣灵上帝来看透属灵的事,明白上帝的道(林前2:14-15)。没有圣灵的光照和能力,他所宣讲的信息就会软弱无力。

(6)讲道者必须藉着恒切的祷告与上帝相交,以明白上帝的道(诗119:18)。显然,人若要清楚地明白经文,应当求问经文的原始作者。

(7)讲道者在宣讲之前,必须先藉着自己的思想和生活来考查所要宣讲的信息。以斯拉在这方面是个极好的榜样:“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以色列人”(拉7:10)。

2.研究并应用圣经经文

与圣灵和圣道保持和谐一致的人,已经预备好了自己,不仅去发现上帝圣道中的原始含义,而且还会把这些原则合宜地应用到当今的生活之中。

(1)研究圣经经文

如果不预先勤勉地工作,透彻地研究圣经经文,人的讲道不可能有果效。这是讲道者从上帝那里获取信息的唯一途径。

人若不首先致力于认真详尽的解经,便不可能精确地传讲上帝的圣言。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令人满意的解经要求付出时间、智能、血汗和眼泪,这一切都伴随着大量的祷告。

如果你不仔细研读圣经,作为讲解者,你的无知很快就会暴露出来,这样你不仅不能严肃地有效地传讲上帝的圣言,甚至成为笑柄。因此,传道人必须勤勉研读圣经。圣经本身博大精深,传道人必须不断研读。有人担心大量研读圣经会损害健康,其实围绕某个要点的脑力劳动最能使人精神焕发,以圣经为主题的劳作是无比喜乐的。当然,只有当脑力劳动超过一定的限度,大脑感到疲惫不堪时,也会有损健康,传道人也是人,当劳逸结合,不可操劳过度。

(2)应用圣经经文

讲道并不仅仅限于理解古代的语言、历史、文化和风俗。如果所传讲的信息没有把古老的经文与当代的实际联系起来,那么讲道与在课堂上讲课并没有太大的分别。讲道者必须先讲解经文的原始含义,然后把经文应用于当今实际生活中。如果省略或轻视了这一步,那么讲道者的研究就没有达到目标。

3.把要宣讲的信息串联在一起

到第三步时,讲道者已经完成了对圣经经文的深入研究,并问自己:“我应当如何把我的发现串联起来,使我的群羊明白圣经和圣经对于他们当今生活的要求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讲道的艺术从这里开始。

诺兰·霍温顿(NolanHowington)这样形象地描述了解经与讲道的关系:“解经者就像是一个潜水员,他从海底拾起许多珍珠;而讲道者就像是一个珠宝匠,把这些珍珠按照合宜的顺序串联在一起。”

讲道者在这一步要列出讲道的题目、大纲、前言、说明和结论。传道人在这个阶段把解经所发掘出来的原材料加工成讲道用的成品,但愿这成品使听者觉得有趣味、有说服力并认识到自己的罪。这一步的要点是,记住区别不同讲道的关键在于解释经文,尤其是难以理解或应用的部分。同样重要的是,要记住的不仅是圣经经文,更应当记住听众的存在。

迈耶(F.B.Meyer)在思想听众和应当采用怎样的讲道形式时,提供了以下建议:“每一次成功的讲道必须具备五个要素:必须要有理性、良心、想象力、情感和意志的参与;对于其中的每个要素而言,系统性的解说是最有益的。”

4.宣讲圣经经文

讲道者所要做出的与其讲道模式有关的最后一个决定是,凭着记忆讲道还是借助笔记讲道。对于那些委身于真正的讲道之人而言,这可能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步。讲道者常常以为,他已经做了合宜的研究工作,必定能在讲坛上取得成功。诚然,在研究中除了辛勤的劳作别无他途,但在讲坛上同样辛勤的劳作会使牧者和他的群羊得到更大的报偿。

牧师的辛勤劳作没有吸引听众足够的注意力,没有使听众满意、欢喜,其失败就在于没有把他研究所得的信息很好地传递给听众——也就是说,失败在于讲道的过程中。我所祈求的是,牧师应当做更多的工作来展现他们的研究成果。

在讲道的过程中,讲道者必须非常清楚自己的目的。否则,他所传讲的信息很可能会偏离他所研究的信息和圣经的信息。

讲道的目的不是鼓动人们不加思考地行动起来,永远也不明白上帝为什么要他们做牧师要求他们去做的事情(那是操纵);讲道的目的也不是在人们的大脑里塞满真理,无论那些真理多么重要和清楚,人们却只是被动地接受了那些真理,并没有使之变为改变生活的源泉(那是灌输)……讲道的目的是传讲上帝的信息和指示,告知、劝说、呼求人们对上帝做出恰当的回应。也就是说,传道人对于自己所传讲的真理,既要讲清楚为什么当这样,也要告诉听众当怎样行,并且还要充满激情向听众发出劝勉。

最重要的是,讲道者必须像使徒保罗在哥林多所做的那样解说上帝的圣言(林前2:1-5)。他不是作为聪明的演说家或天才的学者来到哥林多,也不是带着自己的信息来到哥林多,他不是凭着自己的力量和自信讲道。相反,保罗所传讲的是上帝的见证和基督的死,这伴随着对上帝权能的坚定信心,使他所传讲的信息改变人的生命。现代讲道者的讲道若不是以完全信靠上帝为标记,那么他的讲道缺乏只有上帝才能赐予的能力。

总之,解经式讲道的这四个步骤——预备讲道者、研究并应用圣经经文、把要宣讲的信息串联在一起、宣讲圣经经文——无论省略了其中的任何一步,都会不可避免地严重损害藉着讲道者所宣讲的上帝圣言的真实度和益处。

在当今讲道者中日益增长的趋势就是追求听众的满意度和与当代人有联系,然而我们却重申,合乎圣经的讲道必须首先追求使上帝满意和与上帝国度有联系。

主想要藉着我们的讲道改变人的生命。我们要作传道人,唤醒人们,让他们晓得自己在基督里面的崇高呼召。我们要作报信者,向人宣告上帝的信息。我们要作使者,呼唤人们与上帝重新和好。我们要作牧者,每日牧养照看上帝的群羊。我们要作上帝奥秘之事的管家,根据人们每日的需要把上帝的圣言带给他们。我们要作见证人,告诉人们上帝为他们所做的一切。我们要作监督,督促人们为上帝而活。我们要作服侍者,预备人们与我们一起服侍他人。当我们反思我们工作的每一步时,每一步都强调了讲道的重要性!上帝托付给了我们何等重要的使命啊!

附录

《诗篇》第二篇讲道大纲

这是一篇预言性的关于弥赛亚的诗篇,在新约中至少引用了五次。

诗人:大卫

徒4:24他们听见了,就同心合意地高声向上帝说:“主啊,祢是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25祢曾藉着圣灵,托祢仆人、我们祖宗大卫的口,说:‘外邦为什么争闹?万民为什么谋算虚妄的事?26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也聚集,要抵挡主,并主的受膏者。’”

历史背景:没有介绍。

1.感叹词:为什么

突然爆发的感情,如惊讶、惊喜。

为什么?难道我们不熟悉这个词吗?自从背离上帝的那一刻起,人就有了呼求上帝说明缘由的第二天性。他为什么这样对我?上帝为什么允许这件事发生?为什么?为什么?

此处我们读到上帝圣言中的“为什么”,当这些“为什么”进入我们心里时,我们自己的“为什么”便都沉寂了。

1940年,荷兰人问德国人:你们为什么到这里来?

为什么?没有必要没有理由反抗

没有意义反抗没有用

两种人:外邦人--世界

约民--教会

联合起来抵挡耶稣:“钉祂十字架!”

他们做了什么?愤怒憎恨没有真正的喜乐像狗一样愚蠢的咆哮

想一想什么是虚妄的事:没有任何意义,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帮助

虚妄:空虚

无益

思想——出自心灵——憎恨的源头

与《诗篇》第1篇2节的措辞相同

真正的原因是什么?他们想要脱离捆绑,作主人,不想侍奉。

我们看到该隐是这样的。

我们从这些问题中可以得到双重的安慰:

当世界愤怒时——应验了预言

——那是无益的

2.第1节经文没有说明他们憎恨和惧怕的对象。

但我们从历史可以知道:他们反抗的是大卫。

从哪里可以看出来?

大卫是受膏的君王。那是上帝的旨意。

所以他们反抗的不仅是一个人,实际上是反抗上帝。

故意的,不是自发的叛乱。

叛乱的诸王制定了:计划

次序

策略

地上的暴君从地上和海里兴起来

基督的国度来自天上

臣宰听从计谋恶人的计谋诗1:1

他们开会商议,谁是会议主席?撒但。我们知道他会干什么。极度憎恨主和祂的国度。我们在耶路撒冷的阿克萨清真寺(AlAchsaMosque)仍然可以看到具有挑衅意味的话语:“上帝没有儿子。”

上帝知道他们所讨论的最隐秘的计划。

3.他们为什么争闹?为了“自由”。

我们是主人。我们不想侍奉任何人。

什么是捆绑和绳索?

何11:4我用慈绳爱索牵引他们

为了他们的福益

绝对的自由如同无政府状态的混乱

如同鱼离开水

上帝的诫命是有益的束缚,却被撒但描绘成奴隶的枷锁。

想一想伊甸园。他们自己想成为上帝。

另一个束缚:良心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的侍奉是捆绑?

4.上帝从天上垂看:

巴比伦城堡

法老的军队

诗篇14/53

这里面有安慰:

诗10:14其实祢已经观看:因为奸恶毒害,祢都看见了,为要以手施行报应。无倚无靠的人,把自己交托祢;祢向来是帮助孤儿的。

此时上帝笑了。祂只能嘲笑他们的骄傲。

你以为自己是谁?

所以上帝的子民可以嘲笑他们:

赛37:22锡安的处女藐视你,嗤笑你;耶路撒冷的女子向你摇头。

谁笑了?那坐在天上的。

威严(太6:9)

祂洞察一切

安息,不必惊慌

权威

祂是审判者和君王与世上的君王相比较

伯4:19何况那住在土房,根基在尘土里,被蠹虫所毁坏的人呢?

5.上帝并没有不理睬他们。祂要去惩治邪恶。

那时

上帝长久忍耐等候,有两个理由:

(1)给人悔改的机会

启2:21我曾给她(耶洗别)悔改的机会,她却不肯悔改她的淫行。

(2)使人相信祂的惩罚不仅仅是公义的。没有人可以说上帝不公义。

人只能这样说:

赛11:4却要以公义审判贫穷人,以正直判断世上的谦卑人,以口中的杖击打世界,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

大卫因为看到仇敌遭难而兴高采烈了吗?爱你的仇敌是什么意思?

不,大卫是因为上帝的公义得到了维护而喜乐。

诗94:15审判要转向公义;心里正直的,必都随从。

6.此处我们看到了第1节中所提问题的答案。上帝立了大卫作君王,没有人能阻止这件事。

这得到了非利士人的承认(撒上5);

这得到了押尼珥的承认(撒下3);

这得到了以色列众人的承认(代上11)。

当大卫思考这件事的时候,他的思绪达到了更高远的境界:

(1)他想到了天堂;

(2)他想到了永恒。

他忘记了自己,他看见了一位不同的大君王。

约翰·欧文说:圣灵治理我们,带领我们。

有时候有的人似乎说了不属于自己的话,人们也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那是主耶稣基督自己在藉着他说话。在《诗篇》第16篇和《使徒行传》第2章中,都有这样的圣灵带领。

圣灵在《使徒行传》第4章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徒4:25祢曾藉着圣灵,托祢仆人、我们祖宗大卫的口,说:“外邦为什么争闹?万民为什么谋算虚妄的事?26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也聚集,要抵挡主,并主的受膏者。”27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祢所膏的圣仆耶稣。

锡安山是:

(1)耶路撒冷的一座山;

(2)耶路撒冷城本身(诗87);

(3)犹太教会(诗65;69:36;97:8);

它不仅指耶路撒冷,还指上帝恩典的国度——教会(来12:22)。

基督是上帝所立的大君王。

所以大卫被膏为王。

所以教会不会灭亡,地狱之门不会获胜。

所以这个世界上的事情不会偏离正路,主是最后掌权的。那是约伯的安慰。

伯19:25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26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上帝。27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要看祂,并不像外人。

你看,这就是上帝子民的未来,像上帝的应许一样美好。

7.大卫可以回顾永恒的过去。

一个更强有力的证据:如果第6节还不能让仇敌住口,那么他可以使用一个更强有力的证据——上帝的预旨。

弥赛亚的国度是建立在一个预旨之上的——那是一个永恒的预旨。

永恒的预旨不会改变,也不会过时。所以经文中说:今日。

上帝的预旨抵挡第3节中地上君王和臣宰的法令,也抵挡今日的独裁者和暴君的法令。

基督是上帝永生的儿子,是受生的,而不是收纳的。这与上帝的儿女不同。

这已经由祂的复活得到了证明。

罗1:3论到祂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

4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上帝的儿子。

8.带我们回顾永恒中的和平计划(Counselofpeace)。上帝的三个位格共同制定了一个计划:

圣父想要拯救堕入罪中不再与祂相交的选民。祂这样问:

耶30:21他们的君王必是属乎他们的,掌权的必从他们中间而出。我要使他就近我,他也要亲近我,不然,谁有胆量亲近我呢?这是耶和华说的。

圣子这样回答:

诗40:7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

8我的上帝啊,我乐意照祢的旨意行,祢的律法在我心里。

圣子献上自己,为选民受苦、受死、偿还罪债,因而圣父应许祂:第8节……

此时救赎之约已经制定了。

圣经中怎样谈到基督的国度?和平之君。

赛9:7祂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

太28:18耶稣近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

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20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阿们。

魔鬼曾经在《马太福音》第4章中说要给祂一个国度,那是一个不必经过十字架的国度。

此处圣父赐给了祂一个国度。

我们如何会抵挡基督?

太12:30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没有选择最终与祂的仇敌为伍的人,想一想希律和彼拉多。

9.告诉我们祂的仇敌的下场:被打破、摔碎,不能修补。

铁杖——牧人用来杀死凶残的野兽的工具。

10.但上帝仍然赐给人恩典,甚至恩待那些叛乱的君王。

要有智慧。运用你的常识。我可以说,侍奉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实际上是最大的智慧。

要接受管教。上帝与他们辩论。

赛1:18耶和华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你们的罪虽像硃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

11.所以要接受祂作你的王:有什么可选择的呢?

路19:27至于我那些仇敌,不要我作他们王的,把他们拉来,在我面前杀了吧!

当祂是你的王时,你有理由欢喜快乐。保罗这样说:

罗14:17因为上帝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当存畏惧侍奉耶和华,又当存战兢而快乐。

为什么要畏惧、战兢?

不要考虑任何消极的因素,要想一想“敬畏耶和华”这个短语。

“畏惧”这个词在此处并不意味着害怕,不是亚当和夏娃害怕地逃跑时的感觉,而是指敬爱。

害怕自己的罪让上帝不喜悦。

12.上帝要求我们做什么?以嘴亲子!

这是什么意思?

(1)与上帝和好。想一想《创世记》第33章中的雅各和以扫。

林后5:20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象上帝藉着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上帝和好。

(2)敬爱和宗教敬拜。(王上19:18)

(3)效忠和忠诚。撒母耳膏抹扫罗之后亲吻了他。

(4)欢迎归来。押沙龙返家之后,大卫亲吻了他。

亲吻他的脚——爱

亲吻他的手——顺服

亲吻他的嘴——相交

歌1:2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

耶稣不与犹大亲嘴,表明有什么事情不对。

然而上帝邀请我们所有人去亲吻祂。只一次吗?不,要反复亲吻祂。祂值得我们这样做。

不要迟延!今天就亲吻祂。

诗95:6来啊,我们要屈身敬拜,在造我们的耶和华面前跪下。

7因为祂是我们的上帝,我们是祂草场的羊,是祂手下的民。

8你们不可硬着心。

明天可能就太迟了。

有福的——最大的救恩、喜乐和可以想像的福分

唯有与耶稣基督在一起才能拥有这一切。

信靠祂;相信祂。

信靠和相信预示着:

确信自己需要祂;

倚赖的感觉;

相信祂的美意、能力和信实。

相信并顺服。彼拉多说:看哪,你们的王。他这样说表达的是敌意和蔑视。

天上有安息。第4节。

上帝的子民也可以安息。

在髑髅地的十字架上,他们把用三种语言写着“这是犹太人的王”的牌子放在他头上。请你悄声或大声说:祂也是我的王!

读一读那些祝福。我们在其中可以找到信靠。

我们还能信靠别的什么呢?

我们生活在基督复临时代。祂即将再次降临。

我们满怀喜乐地盼望祂再次降临吗?读一读《启示录》第22章。

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犹太人的王在哪里?我们来敬拜祂。那么,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