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救赎的角度

“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拯救我,我便得救”(耶17:14)。

 

圣经所记载的是一部上帝施行救赎的历史。从伊甸园里上帝宣告原初的福音,并用皮子作衣服给亚当和夏娃穿(创3:20),直到在《启示录》中最后的呼吁:“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22:17)。

我们这个堕落的世界,任何人都是有限的罪人,既不能拯救自己,也不能拯救别人。唯独上帝能够施行救赎。各个宗教中都有拯救的概念。在人类历史上,某个时期基督教的偏颇和狂热固然导致历史上一些颇有争议的事情的发生,如十字军东征等。但是,人本主义的错谬把更多的人送上了祭坛。人本主义以人为本,妄图用自己的理念或理想来改变世界,拯救世界,他们声称依靠科学、民主、教育来施行拯救,最终导致的就是纳粹德国、苏联、柬埔寨等国家暴政,使二十世纪充满了前所未有的血腥味。

上帝的救赎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藉普遍恩典,赐人平安,救人脱险;而是藉特殊恩典,使选民得永远的生命。救赎所彰显的是上帝的主权和慈爱。

涉及到圣经的主题,很多学者认为“救赎”是圣经的主题,基督是圣经的中心。旧约各卷预指基督的到来,新约福音书论述基督在世上的生活和工作;新约其它书卷则根据他的来临和工作加以发挥。救赎确实是圣经的一项重要主题,然而却不是上帝整体计划的中心。因为“救赎”就是从某种情况下被救出来,进入另一种情况的果效。因此“救赎”只是一个过程中的一个点或一个阶段,而不是最终的目的。正是因为人犯罪破坏了上帝的计划,所以上帝要藉着救赎达成他更高的心意,也就是藉着得救之民忠心的工作,全地得以复兴和更新。若是“救赎”就是上帝计划最终的目的,我们就很难解释为什么有“地狱”存在。

在“救赎的角度”这一部分,我们主要谈及“救赎的次序”(the Ordo Salutis)。救赎的次序所描述的是基督的救赎之功显明在赎民身上的过程。伯克富指出:“救赎的次序所描述的就是基督所作成的救赎之功如何在主体上实现在罪人的心灵和生活中这一过程。其目的就在于描述圣灵把救赎之功应用在罪人身上时所展开的各种运行在逻辑上的次序,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重点不在于人如何支取上帝的恩典,而在于上帝如何把他的恩典应用在人的身上。”[1]改革宗神学在救恩次序上所强调的是上帝在拯救上的主权。而阿米念派虽然表面上也把救赎之功归于上帝,然而实际上却使救赎的成就以人的态度和工作为条件。救赎奠基于圣父上帝在创世之前的拣选,因圣子上帝的代赎而成全,由圣灵上帝的施行而实现。

 

一.            救赎的成就

在圣经中,“救赎”(redemption)的成就是通过“代赎”(atonement)而完成的。上帝的爱是代赎的起因和源头。“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然而上帝的爱绝不是一种没有区分的爱,乃是拣选之爱。而上帝的爱是完全出于自有永有者主权的美意。他并没有亏欠人什么,而人则因着犯罪亏欠了上帝的荣耀。

 

1.    代赎的必须性

上帝按他自己所喜悦的,在永世中拣选一些人得永生。然而,罪人如何在上帝面前称义呢?上帝固然是慈爱的,但他也是公义的。而且,上帝的慈爱绝不与他的公义相背。罪是与上帝对立的,罪就是违背上帝的律法,上帝必然审判罪。正因上帝的律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也是不可改变,不可废止的,而罪人又不能完全遵守上帝的律法。所以,正如《海德堡教理问答》15问所界定的那样:我们必须寻求一位怎样的中保和救主呢?答案就是:一位真实而无罪的人,但却比一切受造者都更有能力,同时也是真神的。正是因为有代赎这一教义,才使我们晓得基督救赎的必要性。

 

2.    代赎的律法性

代赎的律法性是指代赎的特征。基督代赎的特征就是顺服,而顺服的对象就是上帝的律法。关于基督代赎的工作,圣经上用到很多不同的词语来表达,比如“献祭”(sacrifice)、“挽回”(propitiation)、“和好”(reconciliation)、“救赎”(redemption)等。整个的《以赛亚书》53章所讲的都是受苦的仆人,而仆人的特色正是顺服。主耶稣自己见证说:“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6:38)。使徒保罗说得非常明显:“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成了人的样式,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7-8)。“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5:8-9)。当然,主耶稣基督的顺服就是顺服上帝的律法,“乃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以下”(加4:4)。

基督的顺服既有主动的顺服,也有被动的顺服。主动的顺服是指主耶稣在生活上的顺服。被动的顺服是指主耶稣在最后受难受死时的顺服。慕理指出,基督的顺服是满足律法两方面的要求。“上帝的律法同时具备刑罚制裁和积极的要求。这不但要求人实行教训的全部,也要刑罚所有违背或怠懈的行为。主动与被动的顺服就是指上帝的律法在这两方面的要求。基督以他子民代表的身份接受罪所带来的刑罚和咒诅。而且,他又满足上帝律法一切积极的要求。换言之,他解决了罪咎的问题,又完全满足了公义的要求。他完全达到上帝的律法在刑事上和教训上的要求。被动的顺服是指前者,而主动的顺服是指后者。基督担当了上帝对罪的全部审判,这顺服是替代性的;他也履行公义的一切要求,这顺服也是替代性的。他的顺服成为除罪和实际称义的基础。”[2]

 

3.    代赎的完全性

基督的代赎是基督一次完成的工作,并没有我们任何的参与或贡献。这代赎之工的完成独立于我们任何的意识与反应之外,是在历史上已经成全了的客观性工作。基督虽然仍在天上为我们代祷,但代赎之工已经一次性地成全了。因此,《威斯敏斯德信条》第八章第3条阐明:“主耶稣把他那完全的顺服和自我的牺牲,藉永恒之灵,一次献给上帝,便完全满足了他父的公义,不仅为父所赐给他的人买赎了和好,也买赎了天国永恒的基业。”

 

4.代赎的有限性

代赎的有限性是指代赎的范围。关于基督代赎的范围,也就是基督到底为谁而死,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有阿米念派神学倾向的人认为基督的代赎是普世性的,是为世界上所有的人;而改革宗神学则一向主张基督的代赎是有限性的,只限于选民。争辩各方都是引证圣经,但却做出截然不同的解释。因此,如何解经,仍然是澄清问题的一个关键。“惟看见那成为比天上小一点的耶稣,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荣耀尊贵为冠冕,叫他因着上帝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使徒约翰说:“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通下人的罪”(约壹2:2)。这些经文是不是清楚地表明基督确实是为普天下所有的人而死呢?若是单纯从经文的字义来看,好像显而易见。然而,我们必须用“以经解经”的原则来解释圣经。慕理指出:“圣经自始至终均用普世性形式的措辞,但却不能解作普世和概括所有人类的意思。‘世人’(world)、‘众人’(all)、‘每一个人’(every one)、‘所有人’(all men)等字或词的意思在圣经中往往并不是指人类的每一个人。”[3]保罗曾说:“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8)。显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称义得生命了”。前面的“众人”是指所有的人,而后面的众人则是狭义的众人,是指所有实在被称义的人。比如保罗说,“凡事我都可行”(林前6:12),这显然不是说世上所有的事他都可行,对他来说,违背上帝诫命的事显然是不可行的。他所说的“凡事”受上文下理的限制。关于救赎的有限性,请参考“救恩神学”部分,此处不再展开。

 

二.救赎的实施

    救赎虽然整体上是一件事,但并不是不可分割的,而是一个可以分割为不同阶段的过程。其中有“预定”、“呼召”、“重生”、“信心”、“悔改”、“称义”、“收养”、“成圣”、“保守”、“坚忍”、“联合”、“得荣”。它们各有自己独特的内容,不可互相替代,各自有自己特殊的意义、功用和目的。可以说,救赎作为一个过程是一个大的框架,中间有一定的次序。最起码,当我们谈及救赎的时候,不能从“得荣”开始,因为“得荣”是在救赎过程的末了。在“信心”与“重生”的次序问题上,往往也显明一个人的神学立场。

 

1.          预定

在救赎的次序上,一般改革宗神学家都是从重生或呼召开始。基于目前阿米念派人本主义神学的猖獗,我们此处再次强调上帝的预定,以上帝的预定为整个救赎次序的出发点。一是因为选民的得救乃是基于上帝的预定:“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弗1:9);当保罗谈及救恩的次序时,也是首先从上帝的预定开始(罗8:29);二是基督的受死也是基于上帝的预定:“人子……要照所预定的去世”(路22:22)。三是圣经把人的归信归于上帝的预定:“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预定既包括拣选,也包括离弃。加尔文指出:“我们惟有认识到上帝在永恒中的拣选时,才有可能真正相信我们的得救乃源自上帝白白的恩典。” [4] “上帝的预定,乃拣选某些人有得生命的盼望,宣判其他人得永死,这个教义是所有敬虔的人都不否认的。”[5]一切把人的得救归诸人的功德,不管是理性的思考,还是意志的抉择,都是因为不明白上帝拣选的旨意,否定了上帝的恩惠。

 

(1)预定的界定与内容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用上帝的预旨来界定预定:“上帝的预旨乃是他随己意定永恒的目的,为着他自己的荣耀,预定了万事。”广义而言,预定不仅包括人的得救与否,也包括世界历史的进程。狭义而言,预定仅仅是指人的得救问题。

在著名的救赎金锁链中,保罗宣告说:“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29-30)。关于“预知”和“预定”又有诸多争议。但是,我们晓得,对于上帝而言,他的预知和预定是没有分别的,都是出于他主权的美意,并不是因为见到我们身上有什么可资拣选的美德。上帝的预定完全出于他自己的美意,不受任何受造物的影响。若是我们因为受造物能够影响或决定上帝的预旨,乃是出于无知与狂妄的可憎恶的亵渎之言。因此,在圣经其他处经文中,直接提及上帝的预定:“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弗1:5);“照他自己所预定的”(弗1:9);“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1:11);“不是预定我们受刑”(帖前5:9);“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彼前2:8)。

 

(2)预定与救赎的关系

当我们谈及预定的时候,改革宗神学一直主张“绝对预定”(absolute predestination)和“双重预定”(double predestination)。绝对预定是针对阿米念派所主张的“有限预定”(conditional predestination)而言的。阿米念派认为上帝的预定是由于他对人的抉择的预知,所以称之为“有限预定”。但圣经的启示非常清楚,上帝是按他自己的美意,并不是按照人的意志的抉择而决定拣选谁的。而“双重预定”则是指上帝不仅拣选了一部分人得永生,使他们因上帝的恩典而得救,而且对另外一部分人予以离弃,使他们因为自己的罪而沉沦。改革宗神学所主张的绝对的双重预定论,使人把救恩的荣耀完完全全归于主权的上帝;同时强调个人的责任,保持了上帝的主权与个人的责任之间的张力,并没有按人的逻辑思路抹平圣经中上帝的启示,使神学完全合乎人的理性。这使得我们对上帝不得不保持敬畏的态度,并忠心地尽我们自己当尽的本分。“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11:33)。

 

(3)从预定的角度看个人与社会的问题

    预定论完全排除了阿米念派“自由意志”神学的毒酵,使得我们把一切的荣耀都归给上帝。同时,预定论并不是一个可以随随便便地探讨的问题。因此,《威斯敏斯德信条》指出:“预定论是一崇高的奥秘,因此,对于这一教义我们要特别谨慎,并留心处理,好叫那些听从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旨意的人,可以从他们有效蒙召的确实性,得以确信自己在永世中蒙了拣选。如此,这教义就为那些真心顺服福音的人,提供了赞美、敬畏和爱慕上帝,谦卑自己、殷勤做工的根据,并使他们得着丰富的慰籍。”因此,预定论的目的并不是说服每个人都予以相信,而是使真正得蒙拣选的人晓得自己得救的根本在于上帝主权的拣选,从此甘心乐意地以感恩的生活荣耀上帝。因此,路斯德尼指出:“加尔文谈及预定论,并不是作为一个争议的事项,而是为了使圣徒得安慰。”[6]

    任何人、任何社会都有某种形式的预定论。若是否定预定论,唯一的选择就是偶然性。若是以偶然性为根基,任何生命或哲学都无法确立。当然,罪人不承认上帝的预定,却用各种各样的人的预定来取而代之,结果就是形形色色的计划经济和极权统治。

 

2.    呼召

救赎的实施始于上帝对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的有效呼召,也就是“有效的恩召”。《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解释为:“有效的恩召是圣灵的工作,他使我们确知自己有罪,并处于愁苦之中,又光照我们的理性,使我们认识基督,更新我们的意志,就说服我们,使我们能够接受在福音里白白赐给我们的耶稣基督。”

 

(1)有效恩召的创始者

首先,是父上帝因着他主权的恩典呼召我们,使我们参与他在耶稣基督里为我们所预备的救恩。“上帝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他所召,好与他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份”(林前1:9)。现代福音派所谓的传福音的一大谬误之处就是完全撇开圣父上帝的预定和作为,唯独强调子上帝。圣父上帝在救赎的过程中并不是袖手旁观的,预定的创始者也是呼召的创始者。所以,使徒保罗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罗8:30)。使徒约翰也见证说:“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上帝的儿女”(约壹3:1)。

 

(2)有效恩召的特性

上帝的呼召是有效的呼召,不同于普普通通的人的召唤,包括人间法庭的传唤。后者始终包含有被召者拒绝前来的可能性,然而上帝的呼召绝非如此,乃是因为上帝是使无变有,使死人复活的上帝。因此,上帝含有决定性的因素,必然成就。

上帝的呼召也是不变的呼召。“上帝的恩赐和宣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9)。上帝的呼召源于上帝的预定,是《罗马书》八章28至30节所说的“救恩金链条”中必有的一环。上帝的呼召的有效性和不变性并不是基于人的反映,乃是因为上帝的定旨先见。

上帝的呼召是圣洁的呼召,包含实在的责任。上帝呼召我们,目的是让我们过一个分别为圣的生活,完成他所赐给我们的使命,在这个世界上见证他,荣耀他。因此,一个真正蒙召的人必然会与过去的生活有一个彻底的决裂,摆脱罪的缠累。选民是“蒙召作圣徒的”(罗1:7)。“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

 

(3)从呼召的角度看人生与社会的问题

上帝的呼召不是一般性的邀请,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上帝的呼召乃是上帝传唤人到他的宝座面前。有效的呼召所包含的不仅是上帝的拣选,不仅是我们在上帝面前的地位,而是上帝赐给我们一个召命,使我们从此以后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为他的国度而积极争战。所以主耶稣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他就赐给你们”(约15:16)。上帝呼召我们整个的人用全部的身心侍奉他,不仅是在教会中,更是在世界中,发挥光与盐的作用。这种呼召绝不仅仅局限于教会的职分,而是在家庭、教会、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完成上帝治理的使命。上帝当初呼召约书亚:“凡你脚掌所踏之处,我都照着我应许摩西的话赐给你们了……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书1:3,5)。基督徒若是仅仅因为自己蒙召而感到骄傲,却并不明白上帝的呼召的具体含义,就容易自高自大,反倒成为福音的拦阻。所以,使徒保罗劝勉说:“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务要坚固,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为知道你们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

 

3.    重生

有效的恩召必须包含被召者适当的反应。注重反应涉及被召者理性、情感和意志的运用。问题是罪人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如何能够回应上帝的呼召呢?重生所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

 

(1)重生的定义

重生是圣灵的工作,源于上帝的恩典:“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结36:26)。伯克富对重生的界定是:“是上帝的作为,将新生命的原则植在人心中,是人灵魂的主要性情(the governing disposition of the soul)成为圣洁。”[7]

 

(2)重生的特性

重生是人的根本性情的改变。中国有民谚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言语所说的就是人的本性的顽固性。而重生则使人的本性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这种改变影响到人的“知”(林前2:14-15;林后4:6;弗1:18;西3:10),“情”(诗42:1-2;太5:4;彼前1:8),“意”(腓2:13;帖后3:5;来13:21)。

重生是一种瞬间的改变。重生是即刻性的改变,不是逐渐的改变,因为在生与死之间,并没有中间性的过渡状态。重生也不是一种渐进的过程,犹如“成圣”一样,而是即刻完成的改变。

重生是上帝隐秘的工作。重生来自圣灵的大能,是上帝在再造,这一工作是隐秘的,是人无法察觉的,也就是说无法用五官来察觉,即使重生之人也无法明确地意识到。但我们能见到重生的果效,从重生所带来的巨大的生命改变,我们能晓得一个人已经重生了。

 

(3)重生的必须

罪人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必须重生才能得见上帝的国(约3:3,5,7;林前2:14;加6:15;罗3:11;弗2:3)。所以,著名的改革宗传道人钟马田博士指出:“我们和上帝的关系,也就是我们和上帝律法的关系。”[8]改革宗神学家伯克富指出:“圣洁或遵行上帝的律法,是获得上帝的恩宠,达到良心的平安,享受上帝的交通所不可或缺的条件。”[9]然而一个“属血气的人”完全与圣洁的人相反,他必须重生,才能成为圣洁。

 

(4)重生的工具

上帝的圣道是使人重生的工具。“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但是,使徒保罗接下来也特别指出:“人没有听见吗?诚然是听见了”(罗10:18)。但是,为什么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重生信道了呢?原因就在于:唯有藉着圣灵特别的运行,人才能明白真理(徒16:14;林前2:12-15;弗1:17-20)。“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1:18)。“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因此,重生是上帝藉着他的圣道为工具而作成的。

 

(5)重生的作者

重生完完全全是上帝作成的,是上帝超自然的作为,是圣灵直接在人心中所施行的工作,并没有罪人的合作(结11:19;约1:13;徒16:14;罗9:16;腓2:13)。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在重生一事上,完全是被动的。人的重生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上帝生的”(约1:13)。主耶稣特别强调说:“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3:8)。因此,圣灵重生的工作有其主权性、有效性和莫测性。所以,慕理指出:“基督的福音是一个至高、有效而不可违抗的重生。若然重生不是被动的,不是一件上帝独自的作为,那么就没有福音!若不是上帝用至高行动的恩典把人的敌意转为爱、人的不信转为信,人绝不会有信心和爱心的回应。”[10]

 

(6)从重生的角度看个人与社会的问题

    重生的教义可以说是教义是否合乎正统的重要标志。伯拉纠主张,重生是人道德上的更新,关键在于人意志的选择,这完全是一种人本主义的理论,现代教会中形形色色的新派神学家与伯拉纠不过是一丘之貉,他们都一致否定重生是上帝主权的作为,是上帝超自然的再造。另外,更有各种伯拉纠派的变种,不管其形式如何变化多端,核心都是主张人有自由意志,能够抵挡圣灵重生的工作,拒绝接受上帝的救恩,哪怕是在重生得救之后,仍然有可能失去救恩。这就使得基督徒丧失了稳固的根基,把自己的救恩建立在个人一致的基础上,总是在自己是否得救这一“基督道理的开端”上兜来兜去,无法完全信靠上帝主权的恩典,更无法在真理上不断精进,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荣耀主。慕理指出:“重生是人里头的一切拯救恩典的始点;一切运行在人里头的拯救恩典都来自重生的泉源。人不是凭着信心、悔改会归正而重生;人悔改相信是因为已被重生。没有人能真实地说耶稣是基督,除非是从灵重生的;那是圣灵荣耀基督的方法之一。”[11]

 

4.          信心

归正是重生的功效,是重生之后所生的果子。没有重生,一个人就不可能信靠上帝,也不可能为罪忧伤痛悔。“归正”的意思就是“转”,从罪回转称为悔改,从罪转向基督称为信心。信心与悔改是归正的两个方面,是同时发生,不可分割的。《海德堡教理问答》在谈及归正时概括说:真归正“包含两件事:治死旧人,活出新人。”此处把“归正”作为一个成圣的过程来界定,而信心和悔改既是这一过程的开端,也是贯彻这一过程的终了。因此,在基督徒成圣的过程中,始终离不开信心与悔改的操练。

 

(1)信心的主体

重生是上帝单独的行动,但信心并不是上帝的行动。信心的主体并不是上帝,而是罪人。上帝的恩典使人能够相信,但最终相信的则是人,因此人是信心的主体,信心是罪人的行动,是罪人对上帝的呼召的回应,“本非我民的,我必对他说,你是我的民。他必说,你是我的上帝”(何2:23;撒13:9;诗27:8;耶3:22;罗8:15,16)。

 

(2)信心的内容

信心既包括理性上的认知,情感上的赞同和意志上的信靠。信心绝不仅仅是相信一套理论,而是在理性上认识上帝,在情感上渴慕上帝,在意志上顺服上帝。“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派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3)信心的对象

当然,信心的有效性并不在于信心本身,信心不过是器皿罢了。得救的信心的特性就是转移人本身的注意力,使人藉着基督,完完全全以上帝为中心,正如《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第一问所界定的那样:人生的首要目的称为-“荣耀上帝,以他为乐,直到永永远远。”现代改革宗神学家也是越来越受福音派神学倾向的影响,仿佛一切都是以基督为中心,就是最最属灵,最最合乎圣经的。比如在二十世纪鼎鼎大名的改革宗神学家约翰·慕理,“信心的特性就是转移人对本身的注意,集中一切的兴趣专注于基督。他是信心全神贯注的焦点。”[12]在信心的对象上,清教徒神学家阿梅斯指出:“藉着信心,我们首先忠于上帝,然后是牢牢抓住上帝使人可得到的那些东西。因此,上帝本身是信心的首要对象,其次就是上帝使人可得到的。”[13]

 

(4)信心的成长

信心是随着我们知识的增加而增加的。现代人往往把知识和信心对立起来,仿佛无知是信心之母,这乃是大错特错的。[14]《海德堡教理问答》21问:“什么是真信心?”回答:“真信心不仅是一种确实的知识,藉此我认定上帝在圣经中向我们所启示的一切皆为真理(约17:3,17;来11:1-3;雅2:19);也是一种坚定的信靠(罗4:18-21;5:1;10:10;来4:16),是由圣灵通过福音在我里面做成的工作(徒16:14;罗1:16;10:17;林前1:21);使我确信,唯独出于上帝的恩典,唯独因基督的功德(罗3:20-26;加2:16;弗2:8-10),就白白地将赦罪及永远的公义和拯救(罗1:17;来10:10),不仅赐给别人,也赐给了我(加2:20)。”因此,《海德堡教理问答》把得救的信心界定为两大特征,一是真知识,一是真信靠。当然,这种真知识是建立在圣经启示的基础上,“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

 

(5)从信心的角度看个人与社会的问题

人人都有信心,人人都有信仰。关键是到底信什么。偶像崇拜者所信的是受造之物,而真正敬拜上帝的人则是敬拜那创造天地的上帝。一个人不是信真的,就是信假的。正如我们到市场去买东西,没有买到真货, 那么买的就是假货。因此,在信仰的问题上,关键不是有没有信仰,关键是我们信仰的到底是什么,我们所信仰的是不是可信的。信仰是一个人的生命,信仰也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当然,魔鬼在这个世界上蒙蔽人的一大诡计就是:不要关心信仰的问题,吃吧,喝吧,明天就死了!其实,这也是魔鬼所传递给人的信仰,是享乐主义的信仰。“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腓3:19)。在信仰的问题上,传统中国文化所关注的是灵不灵,而不是真不真。这是一种世俗的功利主义的倾向。这种倾向也渗透到今日中国教会中来。因此,基督徒必须晓得自己所信的是什么,自觉地践行并捍卫自己的信仰。否则,难免是迷信、狂信、妄信,最终所导致的就是自欺欺人,亵渎上帝。

 

6.悔改

圣灵在人的心中作工生成信心,同时也感动人悔改,二者在时间上并无先后之分。导致救恩的信心是一种悔改的信心,而导致生命的悔改也是相信的悔改。简单说来,悔改就是转离罪,归向上帝。这本身就暗示了信心的存在,即相信上帝在基督里所显明的赦罪之恩。

 

(1)悔改的界定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八十七问:“什么是悔改得生?”答:“悔改得生是一种使人得救的美德(徒11:18;罗4:16;弗2:8-9),藉此一个罪人,由于确实觉知自己有罪(诗51:1-4;徒2:37),并领悟到上帝在基督里的怜悯(珥2:13),就对自己的罪忧伤恨恶,从而离弃罪,归向上帝(耶31:18,19;路1:16-17;徒26:18;林后7:11;帖后1:9),并真心致力于顺服上帝(代下7:14;诗119:57-64;太3:8;林后7:14)。”因此,悔改不是一般性地认识到的存在,而是认识到自己的罪,这是思想方面的认知;为自己的罪忧伤,并恨恶自己的罪,这是情感方面的反应;从而因着上帝在基督里的怜悯而离弃自己的罪,归向上帝,从此以后,以上帝的律法为圣洁生活的标准,敬虔度日,这是意志的转向。悔改发生在人的心中,涉及到全人的改变。仅仅是为罪忧伤,却没有真诚地离弃罪,转向上帝,并不是真正的悔改。“因为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但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你看,你们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从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诉、自恨、恐惧、想念、热心、责罚;在这一切事上,你们都表明自己是洁净的”(林后7:10-11)。

 

(2)悔改的核心

悔改的核心就是无条件地投降,尊重并遵行上帝的圣约。华德凯瑟在解释“悔改”一词的时候说:“悔改是人失败之后上帝作新工作的根基;悔改的结果乃是上帝要成就在他们身上的‘善’。Walter  Brueggemann指出,这个‘善’的主题与Wolff‘悔改’的主题是平行的。对他而言,该主题是立约的专有名词。以色列人在他们一切所说的‘是’或是‘对’(tob)(申5:28;18:17),乃指他们尊重正式的契约或约的责任(参仅有的两个其他例子,撒上12:23;王上8:36;或许还有王下20:3)。”[15]真正的悔改有以下几大标记:(1)为自己的罪真心忧伤;(2)向上帝承认具体的罪;(3)离弃罪;(4)接受上帝藉着耶稣基督所赐下的怜悯。[16]

 

(3)悔改与信心不可分割

要来到基督面前得救,信心和悔改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并不是首先信靠基督,然后再转离罪,或者首先转离罪,然后再信靠基督,二者是同时发生的。在福音派教会中有人提倡可以先接受基督为“救主”(as Savior),然后再接受基督为“主”(as Lord)。这种人为地把悔改与福音隔离的主张,导致形形色色的廉价恩典、廉价福音在教会中盛行。“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他,相近的时候求告他。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必怜恤他。当归向我们的上帝,因为上帝必广行赦免” (赛55:6-7)。使徒保罗总结自己的福音侍奉说:“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徒20:21)。在《希伯来书》中也把“懊悔死行、信靠上帝”放在一起(来6:1),作为基督道理的开端。圣经中固然有很多经文单单提及“信心”,作为得救所唯一必需的(约3:16;徒16:31;罗10:9;弗2:8-9),但也在很多经文中仅仅提及“悔改”(路24:46-47;徒2:37-38;3:19;5:31;17:30;林后7:10;),因此在圣经中,从来没有把信心与悔改截然分开。主耶稣在呼召人跟随他之前,总是要求他们转离罪(路18:18-30;19:1-10;约4:16)。

信心和悔改是基督徒生命一开始归正时所包含的两个方面。这两种心态贯穿基督徒整个的一生。所以主耶稣吩咐门徒天天祷告:“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6:12)。主耶稣在责备老底嘉教会的时候,也吩咐他们:“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启3:19)。保罗谈及信心时说:“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林前13:13)。他反思自己的生命说:“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加2:20)。因此,起初得救的信心和起初的悔改在我们的生命中只发生过一次,当信心和悔改一同出现时,就构成了真正的归正。但是,信心与悔改的心态只是在归正时开始了,要在我们基督徒的一生中延续。我们天天都当发自内心地为我们所犯的罪悔改,天天都当信靠基督供应我们一切的需要,赐给我们分别为圣的力量。

 

(4)从悔改的角度看人生和社会问题

现代教会和社会问题的核心都是死不悔改!由于受反律主义的影响,很多基督徒并不晓得罪是什么,他们所传讲的福音并不是悔改的福音。典型的表现就是不是大而可畏的上帝为中心,不以上帝的律法为绝对的标准。他们所注重的是人的经历和需要,直接攻击人的感情,用种种方法压迫人做出所谓的“决志”。由于不传讲上帝的律法,这些人决志之后也不晓得如何在自己的生活中分别为圣。他们就像当初那些假冒伪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一样,有一定的宗教热情,但并不晓得上帝的旨意。所以,主耶稣警告他们说:“你们这些假冒伪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海洋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太23:15)。我们必须回到圣经中所启示的悔改的福音。尤其是在中国目前社会矛盾比较尖锐的情况下,我们更要传讲上帝“烈火的律法”(申33:2),使罪人晓得上帝对罪的震怒;传讲上帝“恩惠的福音”(徒20:24),使人晓得上帝在耶稣基督里的大怜悯。从而使人真正回转归向上帝,停止作恶,与上帝和好,也彼此和好。

 

6.称义

    一般在探讨重生和归正之后就要谈及称义,这是因为对因信称义的强调。“因信称义”固然是基督教的核心教义,许多人似乎也在传讲“因信称义”,并因此而自诩为正统神学和教会。但人不可被抽象的名词蒙蔽,倒要看具体的界定。天主教也讲“因信称义”,但其基本错误就在于把称义解释为恩典的灌注、更新和成圣,混乱了称义与成圣这两大显然不同的上帝的作为。人们之所以不能正确地理解称义,关键是不明白上帝的律法。慕理总结说:“称义是法庭用语。称义与一个已经作成的公开宣布的审判有关。称义是司法上的、执行司法的或属于法庭的。这些形容词的用意是要辨别与称义有关和与重生有关的行动。重生是一件上帝在人内里的工作立场,是一个上帝对我们的裁判。”慕理强调说:“福音的纯正与否关键在于能否辨明这分别。若把称义与重生、成圣混乱了,那么就是打开曲解福音的中心要义之门!称义是关系教会兴与衰的教义。”[17]

 

    (1)因信称义是上帝所设定的称义之道

    因信称义所解决的就是罪人如何在上帝面前称义的问题。自从人类始祖堕落以来,“上帝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1:18)。罪人在上帝面前称义,得蒙上帝的悦纳,绝不是按罪人所想象的条件,而是唯独按上帝所命定的。“自义”就是根据自己所想象的标准,认为自己是个义人,认为自己能够靠自己所行的义站立在上帝的面前。上帝所命定的就是:“因一人的背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

 

    (2)称义是靠上帝的恩典,信心只是接受的工具

    很多人把“因信称义”误解为“因为信而称义”,实际是“因着信而称义”,信心不过是称义的工具。称义不是因为我们本身有什么配得的地方,也不是因为我们的行为建立了某种善功,乃是唯独处于上帝的白白的恩典,是我们所不配得的(罗3:24;5:15-21)。我们没有什么可献给上帝的,而且也不需要献上什么!因此,在称义的问题上,我们的落眼点不应当是个人,而是归回上帝的恩典。

因此,称义是上帝主权的作为,是完完全全来自上帝的。称义是司法性的行为,由此,我们因罪当受的死刑和我们在上帝法庭前的罪状因着耶稣基督完全的顺服和代赎而废去。基督是选民的亚当,是新人类的元首,他为其选民付出了代价,使他们能够站立在上帝的面前。称义所影响的只是法律地位的改变,所废掉的是罪债,而成圣则是我们生命中的道德改变。

 

  (3)称义的根基是基督完全的顺服

    称义的根基是基督的顺服。基督的顺服既包括积极的顺服,也就是他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为我们作成了完全的义;基督的顺服还包括消极的顺服,也就是他承担我们因罪当受的各样惩罚和苦楚,担当了我们因罪当付出的代价。因此,在称义中最重要的是基督已经做出的补赎,这已经是历史性的、客观性的。在现代教会讲坛上,往往强调个人的信心,很少有人讲解已经成就的救赎之工,如此重点就转移了。假如我们强调个人的信心,就难免信心软弱;假如我们本于圣经,强调基督救赎之功的历史性和客观性,我们就会把自己的灵命牢牢地建立在基督已经成就的工作上。

 

 

    (4)称义的信心生于上帝的圣灵和圣言

    称义的信心生于上帝的圣灵和圣言,是来自上帝的美德。它使得人能够认识到自身的罪,在罪中的无能为力,以及上帝之审判的可怕,使他信靠上帝的圣言,信靠基督的救赎之功。因信称义就是在我们如何得救、在上帝面前称义之事上,完完全全信靠基督和他的义。

 

   (5)称义的果效就是使我们的良心摆脱罪咎

    罪以及罪所产生的罪咎给我们的良心带来巨大的重负,而称义就是使我们的良心从罪的重负下释放出来,藉着耶稣基督而得完全的自由(约8:31-36)。未称义的人处于死刑及罪咎感的重压之下,他们的一生就是试图通过各种方式来压制、舒解时时控告他们的良心(罗1:18)。他们是可怒之子,生活在上帝的审判的阴影下,惶惶不可终日。他们用各种方式寻求自义,通常是以虐他或自虐的方式表现出来。未称义之人责倾向于把罪责归在他人身上,就以重重名义虐待他人,或者是通过政治上斗争的方式,经济上压迫的方式,或者利用自己在家庭、教会、国家等阶中的地位和权势,在肉体或精神上苦待他人。同时,当他们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罪时,就用自虐的方式来缓解自己的罪感,比如醉酒、吸毒、自残等。

 

    (6)从称义的角度看待个人和社会问题

    称义是人地位和身份上的改变。在今日社会中,许多人为地位和身份的问题而挣扎,也有许多人滥用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因着基督的救赎而称义,使人得与上帝和好,从而也使得人自己与他人和好。一个称义之人所组成的社会就是和平与公义的社会。相反,未称义之人所组成的社会则是无法无天的社会,随时都会有各种形式的革命或暴动出现。因为人未与上帝和好,仍在与上帝斗争,自然也就与自身斗争,与他人斗争。未称义之人的社会是以死亡为导向的,不管是虐他还是自虐,最终给个人和社会所带来的都是自杀性的后果。另外,未称义之人认为人的问题或是出于人心,或出于人本身,而且他们相信人有能力拯救自身和他人,所以他们就在自身和他人身上狠下功夫。当然,罪人对自身常常是一种宽容的态度,而且常常试图扮演一种救世主的角色,或是在思想上辖制,为别人洗脑,或是付诸暴力解决,从肉体上除掉他人。

 

7.收养

    重生是上帝赐给我们内在的属灵的新生命,而称义则是上帝赐给我们合法的站立在他面前的权利。收养则是上帝使我们成为他家中的一员。收养的教义所注重的是上帝与我们之间位格性的关系。“收养”(adoption)一词有时翻译为“立嗣”,乃是注重其司法性,有时翻译为“得儿子的名分”,乃是注重其后果。《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的界定是:“得儿子的名分是上帝的作为,出于他白白的恩典,使我们因此被纳入上帝众子的数目中,并享有作上帝儿子的一切特权。”

 

(1)关于上帝“父”的身份

清教徒神学家布雷克谈及上帝“父”的身份时指出:

1)上帝是父,乃是由于永远的生成,这是指着圣子上帝而说的。“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诗2:7)。

2)上帝是父,乃是由于创造和保守,这是指着天使和所有人说的。异教徒认为上帝是这样的。亚当这样成为上帝的儿子(路3:38),天使们被称作上帝的众子(伯38:7)。正是从这个观点,我们读到:“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岂不都是一位上帝所造的吗?”(玛2:10);“上帝在他的圣所作孤儿的父”(诗68:5)。但是,当这样使用时,“父亲”这个称呼却不能带来任何安慰,而是会逐渐带来恐惧,因为人已经堕落远离上帝了,作为罪的后果,上帝已经成为向罪人发怒的复仇者。

3)上帝是父,乃是由于收养。上帝已经在永恒中预定了要在某个时间收纳他的选民为他的孩子。“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5)。由于这个预定,上帝重生了他们,赐给他们属灵的生命,使他们因此成为上帝的儿女。“这等人(上帝的儿女)……乃是从上帝生的”(约1:13);“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1:18)。上帝把这些人带到他的圣子耶稣基督那里,赐给他们信心,他们藉着这信心接受主耶稣作他们的救赎和公义,进入到与耶稣签订的属灵婚约之中。他们因此与上帝-新郎的父亲-联合,上帝也因此成为他们的父亲。“凡接待他的,他就赐给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1:12);“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加3:26)。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想法,主耶稣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约20:17)。上帝与基督和信徒们的父是同一位,只不过是从不同的方面来说的。因为信徒们是上帝的儿女,已经领受了使人得儿子名分的圣灵,他们可以大声喊:“阿爸!父!”(罗8:15;加4:6)。这个称呼给信徒带来爱、自由、安慰,以及自信。[18]

信徒成为三一上帝之第一位格的儿女。慕理指出:圣经至少表明每当论及上帝的父性对人的关系,是特别指圣父。“父“的称号是三一上帝第一位格的辨别性称号。这“父”的称号唯独属于第一位格。《亚他那修信经》告白:“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当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谈及“父”或称呼“父”时,所指的是三一上帝中的第一位格(约20:17)。在保罗书信中,第一位格亦被称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罗15:6;林后1:3;11:31;弗1:3;西1:3;彼前1:3)。

 

(2)得儿子的名分的内容

中国皇帝往往声称自己是“真龙天子”,可见在中国文化中,是否是上帝的儿子这一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唯独基督是上帝的永恒之子,他是上帝的“独生子”,乃是指他在上帝面前独特的无人可以取代的地位。世人在亚当里因为是按上帝的形像受造的,所以,也有普遍性的上帝的儿子的身份,这也是人与其他所有受造物的不同之处。但是,圣经中通常所指的上帝与人之间的父子关系,乃是藉着耶稣基督通过救赎与立嗣而确立的关系。慕理警告说:“把上帝普及父性的信息取代了救赎和立嗣的父性信息就是废除了福音!也即把上帝与人之间最高贵、最丰富的关系贬低至仅仅藉创造而有的上帝与人的关系。简言之,这是夺去了福音的救赎意义,使人误信受造身份是立嗣得进上帝之家的保证。”[19]

 

1)是上帝的作为

立嗣是一种司法性的作为,是地位、身份的赐予。称义也是地位的改变,上帝因着基督的义,宣布罪人为义人。而立嗣则是更进一步,上帝不仅算罪人为义人,而且把罪人收养为自己的儿子。

 

2)出于上帝白白的恩典

我们在亚当里都失去了儿子的名分,上帝收纳我们为他的儿子,纯粹是出自他自己白白的恩典。“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5)。

 

3)被纳入众子的数目

在旧约时代,得儿子的名分主要局限于犹太人。“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都是他们的”(罗9:4)。在新约时代,“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3:28-29)。

 

4)得享儿子的特权

我们得享儿子的特权,重新回复了治理全地的合法的身份。我们一定要晓得,得儿子的特权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我们自身的享受,乃是为了上帝自己的荣耀。从此,我们与耶稣基督一同作王,今生今世就开始“在地上执掌王权”(启5:10)。“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1:12)。“……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12:32)。

 

(3)收养的标记

收养既然如此重要,我们就当省察我们自身是否真的被上帝收养。托马斯·华森列举了得儿子名分的四大标记:

 

1)顺服上帝的律法

得儿子的名分的第一个记号就是顺服。“一个蒙恩的人不但相信上帝的应许,也顺服上帝的诫命。”托马斯·华森特别引证《以赛亚书》八章二十节:“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并指出:“上帝所有的诫命都同样具有来自上帝的权威印记;假如我遵行其中的一个律例,因为这是我在天上的父所吩咐的,那么基于同样的准则,我必须顺服上帝所有的律例。”

 

2)喜爱来到上帝的面前

一个爱父亲的孩子,当他亲近父亲时,是他最快乐的时刻。假如上帝真是我们在天上的父,我们真是他的儿女,我们就会藉着听到聆听他的圣言,藉着祷告向他倾心吐意。“……我的心切幕你。我在圣所中曾如此瞻仰你,为要见你的能力和荣耀”(诗63:1-2)。那些藐视上帝所设立的蒙恩之道的人就不是他的儿女,因为他们不在乎来到上帝的面前。

 

3)被上帝的灵引导

“因为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何11:3)。没有圣灵的引导,我们就仍然是任意妄为,偏行己路。圣灵的引导是与上帝的圣言并行不悖的。在教会历史上,有一种形形色色的狂热分子离开上帝已经显明的真道,寻求另外的引导。然而,圣灵主要的功用就是“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16:13)。上帝藉着圣灵征服我们的意志,扭转我们的心态,使我们热爱真理;赐给我们力量,使我们遵行真理。

 

4)爱一切属上帝的儿女

假如我们真是上帝的儿女,我们就会爱我们的上帝,也会爱上帝其余的儿女。使徒约翰甚至说:“人若说,我爱上帝,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上帝。爱上帝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上帝所受的命令”(约壹4:20-21)。上帝的儿女在这个世界上都是不完全的,我们自身也不是完全的。但是,假如上帝的恩典在我们身上,我们就会看到他人身上上帝的形像,及上帝之恩典的工作,我们就会本于上帝所赐给我们的圣爱去爱他人。[20]

 

(5)从收养的角度看个人和社会问题

收养所解决的是一个名分的问题。孔子曾言:“名不正,言不顺,事不行。”但是,如何“正名”呢?圣经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权威的根据。上帝所创造的一切都处于他所设立的律法次序的某个方面。圣经的启示显明,自然的次序往往是第二位的。第一个亚当被第二个亚当取代。以撒取代以实玛利,雅各取代以扫,约瑟、犹大取代流便,得享长子权,都显明自然的顺序并不是权威之源。在上帝所创造的世界里,一切权威的根源就在于三一上帝,这一切都是超自然的。路斯德尼指出:“圣约与救赎的教义以立嗣这一事实为依归。在立嗣中,自然次序被打破了。”[21]“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难的,要发声歌唱,扬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这是耶和华说的。要扩张你帐幕之地,张大你居所的幔子,不要限止,要放长你的绳子,坚固你的橛子。因为你要向左向右开展。你的后裔必得多国为业,又使荒凉的城邑有人居住。不要惧怕,因你必不致蒙羞。也不要抱愧,因你必不至受辱。你必忘记幼年的羞愧,不再记念你寡居的羞辱。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他必称为全地之上帝”(赛54:1-5)。此处这一祝福的异象就是赐给教会的,藉着超自然的信心,通过超自然的收养,这看起来不怀孕不生养的妇人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创1:28)。

收养这一教义打破了我们对祖宗、传统的依赖。我们中国人往往自诩是炎黄子孙,很多教会成员也以自己教会以往的传统为荣耀。但是,我们一定要晓得,合法的权威并不是来自血缘的关系,也不是来自其他任何传统,唯有上帝是全地的大君王。“他的权柄是永有的。他的国存到万代。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做什么呢?”(但4:34-35)。因此,我们既不能因为我们的血统而骄傲,也不能因为我们的传统而自高,唯独当谦卑在创造天地的上帝面前,承认他的主权,承认他的律法,呼求他的怜悯。因此,特瑞金总结说:“从收养所得出的是基督徒的自由,当然这个自由并不是免除了遵守一切律法(上帝的律与世人的律法)的义务,也不是得到了可以自己的喜好而生活的权利,从而可以沉溺于自己的邪情私欲(正如那些放纵主义者所主张的那样,他们把自由变成了放纵);也不是免除了顺服龟甲法律的责任,不受国家法律的管辖(就如形形色色的再洗礼派主张的那样,罗马天主教神职人员也反对圣经明确的教导,认为神职人员不在国家法律的管辖范围之内);而是基督的宝血为我们所赢得的属灵的神秘的解放,由此使我们不再受罪、世界和撒旦之律在灵命上对我们的捆绑(以前我们就是处于这些捆绑之下),使我们得享上帝儿子的自由(正如在约8:32,36;罗6:15,22;8:2,3;加3:13;4:6,26;5:1;来2:15及其他经文所阐明的那样);使我们由此与上帝(作为我们的父)相交,与基督(作为我们的兄长)相交,我们也由此获得了对受造之物治理的权柄,成为天国的后嗣。”[22]

 

8.成圣

    在第三卷第二章“救恩神学”部分,我们已经详细地考察了“成圣”的教义。因此,我们在此处补充强调几个方面。

 

    (1)成圣的定义比较

达伯奈总结说:“从福音的意义上而言,成圣不仅是指罪咎的清除,虽然这是成圣的前提;成圣也不仅是奉献,虽然包括奉献在内;成圣也不仅是道德和生活的更新,虽然成圣确实导致这样的结果;就本质上而言,成圣是人的心灵在道德上的洁净(the moral purification of the soul)。”[23]这不同于旧约中礼仪上的洁净。达伯奈所强调的是人的心灵,特别是指意志的方面。因为人的罪行首先发自人心中的罪,所以成圣的核心也在于人的内心。因此圣经中特别强调心灵的割礼或更新(帖前5:23;弗4:23-24;加5:24;多3:5;路17:21;罗14:17)。“称义发生在上帝的法庭上,而成圣则是发生在罪人的心中。”[24]

豪克斯摩把成圣界定为:“成圣是上帝的作为,他藉此把称义与重生的罪人从罪的污染和辖制这种属灵的、伦理的权势下释放出来,并按着基督的形像更新他们,使他们能够从事各样的善事,就是上帝为他们预备的。”[25]因此,称义所摆正的是我们在上帝面前的地位,而成圣则是我们与上帝同行的过程。在另外一个地方,豪克斯摩重申:“成圣是上帝在我们生命中的作为,他藉此把我们从罪的权势和败坏下救拔出来,使我们可以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寻求上帝,把我们自身奉献给永生的上帝,谨守、遵行他的诫命。”[26] 因此,成圣是与行善不可分的,而行善则是以上帝的律法为标准。所以,达伯奈强调:“上帝圣洁的律法正如他的属性一样是不变的;不管我们与上帝的关系如何,上帝的律法作为行为的准则是不会废止的。”[27]

 

(2)成圣就是属灵美德的增加

成圣是上帝对我们的旨意。上帝给我们的呼召就是成为圣洁。“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我们若说是与上帝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1:5-7)。成圣就是“在光明中行”,核心在于属灵美德的加增。

中国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中文中,本性和本质在日常用法中似乎并没有根本性的不同。本质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28]本性则是指“原来的性质或个性。”[29]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因为缺乏上帝所命定的旨意作为绝对的标准,对于“本质”、“本性”等类的词语缺乏明确的界定。我们必须以上帝所启示的圣经为最高标准,对中国文化重新界定。达伯奈分析说:“人的本性就是人的本质性属性的集合体,是人作为受造物天生就有的。假如此本性改变,人的本体就会消失了,而责任也就完全解体了。人的堕落所改变的并不是人的本性,新的创造也没有改变人的本性;堕落和新创造所改变的都是人之力量的道德习气(moral habitus):堕落使人趋向败坏,而新创造则使人归回圣洁。”[30]因此,成圣的过程就是向罪而死,向义而活,这是一个一生一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上帝的恩典继续运行在我们身上,所结的果子就是各样属灵的美德。而美德绝不是一个行为,或一时的行为,而是内省的倾向外化为习惯性的反应。

 

(3)成圣乃是行各样的善事

    《海德堡教理问答》第91问对善事界定为:“唯独那些出于真信心,并且是照着上帝的律法,目的是为了上帝的荣耀,并非基于我们自己的幻想或人的规条而行的事,才是善事。”[31]达伯奈在其《系统神学》中专门用一课的内容讲解成圣与善事的关系,可见其重要性。成圣的过程就是行善的过程,就是我们感恩的生活,因为上帝在基督里重新创造我们,使我们称义,目的就在于使我们“行各样的善事”(弗2:10;提后3:17)。《海德堡教理问答》第86问对善行的功用提出了以下四个方面:

 

1)表明对上帝感恩

一个真正蒙恩的人自然对上帝有感恩之心(罗6:13;12:1-2;彼前2:2-10)。那些不知感恩,在邪恶生活中拒不转向上帝的人,不要自欺,认为自己已经得救。圣经上明确地告诉我们,那些不贞的、拜偶像的、淫乱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诽谤人的、抢劫人的,或诸如此类的人,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林前6:9-10;加5:19-21;约壹3:14)。

 

2)使上帝得着称赞

现代人喜欢用各样的音乐和歌曲来赞美上帝,岂不知善行乃是对上帝最好的赞美,而恶行则使上帝的名受到亵渎?“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上帝吗?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24-25)。

 

3)使自己得着确信

主耶稣指出:“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7:15-20)。当然,我们不仅根据所结的果子判断别人,更要据此来省察我们自身。我们可以根据《马太福音》5章3至12节,省察我们自己是否有蒙恩的标记;根据《加拉太书》5章22至24节圣灵所结的果子来省察我们自身是否有圣灵的内住。我们应当在属灵的德行上不断精进,正如彼得所言:“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1:10)。

 

4)赢得他人归向基督

    如何传福音?现在人所注重的是用口中的话传,这当然也是重要的。因为“信道是从听到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但是,我们更要根据主的圣道敬虔度日,用我们的好行为来见证圣道恩惠的福音。这样会给人留下更深的印象,激发人向我们提问,这样我们就可以谦卑地回答他们。同时,敬虔的生活也是最好的护教方式,我们的好品行会使那些诽谤圣道的人哑口无言。尤其是在家庭中,上帝更是让我们通过好品行感化家人归向耶稣(彼后3:1-2)。

 

    (4)从成圣的角度看个人和社会问题

    不信主的人最大的缺乏就是心中无主,因此所导致的就是目中无人,自高自大。而信主的人所缺乏的是什么呢?所缺乏的是德行!尤其是在当今教会中,廉价恩典盛行,很少有人传讲上帝的律法,自然也不存在合乎圣经的成圣观。基督教的核心不是人为的道德的更新,乃在于上帝的大能:“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罗1:16)。但是,福音的大能必然会在生命的改变上体现出来-一个在罪中不能自拔的罪人,因为上帝的恩典,圣灵的大能,而开始发自内心地恨恶罪,追求圣洁。个人要成圣,家庭要成圣,教会要成圣,国家要成圣。“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的这句话”(撒12:20)。基督徒不要谩骂社会的黑暗,倒要从自己作起,忠心地遵行上帝的律法,必然在各个领域中逐渐取代那些罪恶满盈的人,世界历史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社会中最缺乏的是圣徒,教会中最缺乏的是圣徒!圣徒是上帝赐给苦难深重的社会的最大祝福。他们肩负福音的烈火,真理的火炬,用自己的生命见证真道,使社会摆脱怨怨相报、以恶胜恶的恶性循环。一个以圣洁为中心的教会乃是以上帝为中心的教会。异教社会是以权力为中心的,人们疯狂追逐的就是权力,有了权力就可以把自己的罪行合理化,就可以把私欲披上合法的外衣。因此,奥古斯丁在其名著《上帝之城》中宣告说:一个不敬畏上帝的国家,不过是披上合法外衣的强盗团伙。中国人也有类似的说法:胜者王侯败者贼。人类社会中所盛行的各样政体也都是以权力的架构为基督而划分的,有的是君主制,有的是贵族制,有的民主制,有的是共和制,有的是独裁制,等等。人们以自我实现的名义,疯狂地压榨他人,亵渎上帝。世人哪,你为什么反对上帝呢?莫非你要扮演上帝的角色吗?你永永远远都是一个人,既是有限的,更是有罪的。基督徒啊,你为什么反对上帝的律法呢?莫非你以为问题是在于上帝的律法吗?你的问题是要对付你自己的罪,绝不是对付上帝的律法。“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弥6:8)。

 

9.保守

在圣徒永蒙保守这一教义上,一直存在很多争议和混乱。反对圣徒永蒙保守教义的人担心这会导致个人的放纵。同时,在中文神学中,很多人在阐明这一教义的时候,往往并没有准确地表述,这样导致更多的问题。此处我们把“圣徒永蒙保守”这一教义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上帝对圣徒的保守,二是圣徒坚忍的责任。在《多特信条》中谈及“圣徒的坚忍”(the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并把“圣徒得蒙保守”(the 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作为一个相关但却不同的教义。在教义神学著述中,豪克斯摩首次明确地从两个方面阐述这一教义[32]。其实,《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也是明确地把“保守”与“恒忍”分为两个问题,前者是79问,后者是80问。

 

(1)保守的界定

圣徒得蒙保守是指圣父拣选、圣子救赎、圣灵更新的人,永远得蒙上帝恩典与大能的保守,绝不会从蒙恩的地位中堕落。《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问题79:真信徒既不完美,也被诸多的试探和罪所胜,他们会不会从蒙恩的状态中堕落呢?回答:不会。因着上帝的不变之爱(耶31:3),和祂赐予他们恒忍的预旨和圣约(提后2:19;来13:20-21;撒下23:5),他们与基督联合,不可分离(林前1:8-9),基督也为他们持续地代祷(来7:25;路22:32),圣灵和上帝的种子仍在他们心中(约壹3:9;2:27),所以,他们既不会完全,也不会最终从蒙恩的状态中堕落(耶32:40;约10:28),而是得蒙上帝大能的保守,由信得救(彼前1:5)。

 

(2)保守的主体

首先,圣徒得蒙保守,此保守的主体乃是三位一体的上帝。所以,主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夺去。我与父原为一”(约10:27-30)。“我与父原为一”,圣父与圣子的合一性乃是圣徒得蒙保守的保障。同时,圣父与圣子又差派圣灵,住在信徒的心中,光照他们,提醒他们,使他们不断重新得力,奔走天路。

 

(3)保守的对象

保守的对象是圣徒。圣徒就是那些圣父在创世以前拣选,圣子在历史之中已经赎回,圣灵在具体的时间获得拯救的人。因此,此种保守绝不包括那些弃民。主的羊听主的声音,主的羊认识主,主的羊跟随主。信心、顺服、德行是那些蒙主保守之人的标记。因此,保守的对象绝不是那些假冒伪善,自欺欺人的人。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假装信主的人,他们出于各种动机混进教会,有的是为了与信主的人结婚,有的人是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有的人是敌基督者派来的奸细;二是自欺欺人的人,他们似乎晓得何谓重生,并且发自内心地认为自己已经重生得救了,这样的人既有普通的信徒,也有包括已经参加教会中侍奉的人。第三种就是对重生一无所知,认为得救是靠自己的善行或德行的人。这些人都不在蒙保守的范围之内。

 

(4)保守的内容

这种保守乃是指他们蒙恩的地位永不改变,并不是指他们的灵命状况。得蒙保守的圣徒仍有软弱的时候,仍有犯罪跌倒的时候,仍有遭遇患难困苦的时候,圣经中所应许的保守绝不是脱离这些方面。这种保守乃是罪人的“自我保存”(self-preservation),当初撒旦就是用这种自我保存来试探耶稣(太4:5-6)。

 

(5)保守的方式

圣徒得蒙保守并不是因为他们自身的知识、情感和意志,乃是完全因着上帝的慈爱和大能。圣徒得蒙保守是因着:

 

1)上帝对他们不变的爱

“我以永永远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耶31:3)。上帝对其选民的慈爱是永永远远的爱,这爱是不改变的。假如是随时改变的,当然也就不是永永远远的爱了。而且,上帝对选民的爱绝不仅仅是一种良好的愿望,而是一种特别的爱,是行动的爱,他为选民提供他们与其永远相交所需要的一切。“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罗8:32)。

 

2)上帝赐予他们的恒忍的预旨和圣约

在旧约中有这样的启示:“耶和华必成全关乎我的事。耶和华啊,你的慈爱永远长存,求你不要离弃你手所造的”(诗138:8)。在新约中也有同样的确证:“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

 

3)他们与基督不可分离的联合

信徒与基督的联合是永远的联合(罗8:35-39;诗23:6;73:24;约17:24)。有的人说,信徒自身的自由意志能够使他与基督分开。但是,我们一定要晓得,哪怕是所谓的“自由意志”也不过是受造物而已,而使徒保罗明确地说:无论“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罗8:39)。

 

4)基督继续为他们代祷

主耶稣在其为大祭司所作的祷告中,特别应许要为选民代求:“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为他们本是你的”(约17:9)。基督不会停止为他们代求:“凡靠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

 

5)圣灵永远住在他们的心中

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必然有圣灵的内住(约14:17;罗8:9)。圣灵不会住在一个未得救的人心中(约14:17)。主耶稣应许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约14:15)。假如信徒有可能从蒙恩的状态堕落,这就是说一个曾经得救的人,仍有可能成为不得救的人。那么,圣灵就有可能会离开这个人,因为他不会住在未得救的人心中。但是,耶稣应许说圣灵永远不会离开真信徒,所以圣灵不会离开真信徒,因此真正得救的人不会丧失救恩,重新成为未得救的人。

 

6)上帝的种子是不会朽坏的

上帝的种子(the seed of God)是指信徒重生时上帝赐给他们的新性情。“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上帝活泼长存的道”(彼前1:23)。这种子既然是不能坏的,因此就不会朽坏、死亡,而是不断存活、成长。但是,假如信徒能从蒙恩的状态完全堕落,那么在他心中的“上帝的种子”就是能够朽坏、死亡的。若是这样,上帝的种子就不是不会朽坏的,而是能够朽坏的了。但是,圣经说得非常清楚,上帝在信徒心中所播撒的种子是不会朽坏的。因此,“上帝的种子”会一直在信徒的心中,这就使得信徒不会从蒙恩的状态再次沉沦。[33]

 

(6)保守的目的

保守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个人的享受,乃是以上帝的国度为中心。我们得蒙保守并不是为了实现我们自己的意图,乃是为了实现上帝的旨意。保守是以上帝为中心,绝不是以个人为中心。虽然我们每个人在上帝的眼中都是非常宝贵的,但是上帝按他自己的美意行作万事,或是让我们物质兴盛,或是让我们遭遇患难,或是让我们健康长寿,或是让我们遇难早逝。“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伯1:21)。

 

(7)从保守的角度看人生与社会问题

保守所解决的是最终的安全问题,人在心理上都存在一个安全感的问题。改革宗教义强调,我们得救是因为上帝主权的白白的恩典,我们之所以得蒙保守也是因为上帝同样的恩典。这就使得个人把安全感完完全全建立在上帝主权的恩典的基础上。正如伯克富所言:“假如否定圣徒得蒙保守的教义,就使人的救恩依赖于人的意志,而不是上帝的恩典。”[34]因此,保守的教义给圣徒带来极大的安慰和力量,激发圣徒的感恩之心,促使圣徒奉献自己,尤其是在危难之时,更是圣徒的云柱火柱。否定保守的教义,就否定了恩惠的福音。同时,若是我们不把圣徒的保守建立在上帝主权的恩典上,我们或是仰望教会的引领,使组织化的教会凌驾于个人之上;或是注重个人的经历,不断地寻求各种各样的“属灵”的刺激。“然而靠着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馀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里的”(罗8:37-39)。

 

10.恒忍

首先是关于perseverance一词的翻译。有的译者翻译为“坚忍”,有的翻译为“恒忍”。这个英文单词本身的意思就是“坚持不懈,锲而不舍”。[35]这个词在英文钦定本圣经中出现过一次(弗6:18),中文翻译为“不倦”。此处作者采用“恒忍”一词,“恒”强调持久性,而“忍”则是忍耐。

关于圣徒的忍耐,《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的界定如下:问题80:真信徒是否能够毫无谬误地确信他们已经蒙恩,并由此恒忍,直到最终得救?回答:是的。真正归信基督,努力用无愧的良心行在祂面前的人(约壹2:3),毋需另外的特别启示,藉着基于上帝应许之真实性的信心,藉着使他们能够分辨自己是否拥有那些所应许的与新生命相伴的美德(林前2:12;约壹3:14,18-19,21,24;4:13,16;来6:11-12),并与他们的灵同证他们是上帝儿女的圣灵(罗8:16),他们可以毫无谬误地确信自己已经蒙恩,并由此恒忍,直到最终得救(约壹5:13)。从这个定义来看,此处把“信徒的恒忍”与“得救的确信”联系在一起(请参考第七卷“得救的信心与得救的确信”一章)。

 

(1)忍耐的主体

恒忍的主体当然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人。真正得救的人必然在不同程度上有得救的确信。但是,许多声称有得救确信到底的人,却不一定是真正得救的人。这些人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律法主义者,他们所信靠的是自己的善工和德行。其次是形式主义者,我们所信靠的是遵守外在的仪式,如成为教会的会员,接受了洗礼,参加了圣餐等。第三种是情绪主义者,包括各种神秘主义者在内,他们所信靠的是自己的感受,他们通过自己所见到的异象,所作的异梦,所谓的直接从上帝得到的启示等等。[36]

 

(2)恒忍的凭藉

恒忍的基础也就是得救的确信的根基。我们到底从哪些方面可以确信我们一定得救了呢?也就是说,信徒如何在成圣的过程中,使自己所蒙受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呢?

 

1)藉着信心

信徒恒忍所凭借的信心当然是得救的信心。这信心绝不是纯粹个人主观性的选择,而是圣灵在人心中所生发的。“因为凡从上帝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上帝儿子的吗?”(约壹5:4-5)。

 

2)藉着美德

信心没有行为就是死的。若是圣灵在我们心中生发信心,他也必然会使我们恨恶罪恶,渴慕圣洁,甘心乐意地遵行上帝的吩咐。耶稣基督不仅救拔我们脱离罪债,使我们罪得赦免,还会使我们逐渐脱离罪的权势和污染。“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壹2:3-6)。善行和生命的改变是真正得救的果子。上帝的恩典在我们的生命中必然结出美德的果子来。因此,我们要离恶行善,一心追赶。

 

3)藉着圣灵

圣徒的恒忍当然离不开圣灵的工作。在信徒恒忍的过程中必然要靠着圣灵,但这并不是说信徒需要另外的特殊启示,需要内在的声音,需要上帝直接向我们说话,就像他当初向摩西或保罗说话一样。假如我们这样期待圣灵作工,我们往往就会被自己的私欲和邪灵蒙蔽。圣灵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光照我们,使我们明白真理,真理必使我们得自由,必使我们更加自由地从罪的缠累中释放出来。当然,圣灵也安慰我,提醒我们,督促我们,激励我们。圣灵把父的爱浇灌在我们的心中,使我们由父的爱得以饱足,医治我们受伤的心灵。圣灵赐给我们大能大力,使我们可以靠着他的力量,作刚强的人。圣灵还赐给我们智慧和勇气。唯有藉着圣灵的恩赐,我们才能过圣洁的生活“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赛11:2)。加尔文注释说:“智慧”就是认识人生的规范,“聪明”就是解释人生的规范,“谋略”就是根据人生的规范在复杂的情况下得出正确的判断,“能力”坚固我们在各样的事上遵行上帝的旨意,使胆量和勇气能够行出来;“知识”的恩赐使我们晓得周围所发生的事;“敬畏耶和华”则是指真诚敬拜上帝的心。[37]

 

(3)真假确信

确信在信徒坚忍的过程中非常重要,因此,魔鬼就会制造许多的假象来蒙蔽人。如何判断确信的真假?赫治(A.A.Hodge)提出以下四个方面:

1)谦卑:真确信所生成的是无伪的谦卑,而假确信所带来的则是灵命上的骄傲(林前15:10;加6:14);

2)敬虔:真确信所导致的是敬虔的加增,而假确信所导致的则是怠惰和放纵(诗51:12,13,19);

3)自省:真确信所引发的是真诚的自省,渴慕上帝鉴察、督责己心,而假确信所引发的则是满足与外表现象,避免严格查考的倾向(诗139:23-24);

4)渴慕:真确信使人常常渴慕与上帝有更加亲密的交通,而假确信则非如此(约壹3:2-3)。[38]

 

(4)从恒忍的教义看个人与社会的问题

恒忍的教义所强调的是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必须殷勤运用上帝所赐给的蒙恩之道,心意更新,攻克己身,使自己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但是,信徒的恒忍绝不仅仅是靠自己,乃是在上帝恩典的保守下不断操练信心,一步一步走完自己当走的路程。使徒保罗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我凡事都能作”(腓4:13)。“我”仍然是我,“加添我力量的”乃是指上帝。因此,恒忍的教义所强调的是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每个人都当坚忍不拔,“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功夫”(腓2:13)。基督教绝不是机械性的宿命论,当然也不是主张什么都有可能的投机哲学。承认上帝的主权,并积极地尽自己当尽的本分,这实在是真正的中庸之道。

 

11.联合

与基督联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真理。正是由于这一联合,罪人得以分享基督救赎之工的各项恩惠。亚当是旧人类盟约的代表,而基督则是新人类盟约的代表。恩典之约的所有祝福都是从基督而来的,基督就是这一恩典之约唯一的中保。其实,上帝特殊恩典的每一个恩惠都是以与基督联合为前提的。从主体的角度而言,基督与信徒的联合是通过圣灵以超自然的神秘的方式达成的,所以,也常称此联合为神秘的联合(mystical union)。

 

(1)联合的性质

路德宗神学倾向于从人本的角度来界定这一联合,强调这种联合是藉着信心而达成的。改革宗神学则是追本溯源,从神本的角度,认为这一联合源于圣父与圣子在创世之前所立的救赎之约,只是通过基督的道成肉身和救赎之工,圣灵更新的大能而成为历史性的客观现实。

 

(2)联合的比喻

信徒与基督的联合是神秘的联合,这一联合最终而言是一个不可言喻的奥秘,但圣经中也用各种比喻来说明信徒与基督的联合。

 

1)树与枝子的联合

主耶稣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5)。使徒保罗把外邦信徒与基督的联合喻为野橄榄树的枝子被接在橄榄树上(罗10:16-24)。树根就是基督,把生命和汁液传递给所有的枝条。

 

2)父与子的联合

主耶稣也把他与信徒的联合喻为他与父的联合:“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约17:20-21)。恩典使选民整个身体与基督联合,也彼此联合,使他们有同一个心志,正如父与子的联合一样。

 

3)头与肢体的联合

使徒保罗也把基督与信徒的联合喻为同一身体上头与各体的联合,头就是基督,他是生命与意志,感觉与智力的本源,各体与他联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他是“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15-16)。

 

4)丈夫与妻子的联合

正如丈夫与妻子一样,他们藉着婚约成为一个不可分解的整体,丈夫是妻子的头,妻子当顺服自己的丈夫,丈夫当爱自己的妻子。“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弗5:31-32)。

 

5)房角石与其它石头的联合

基督就是房角的头块石头,而信徒则是“活石”,“被建造成灵宫,作圣洁的祭司”(彼前2:4-6;林前3:11-16)。耶稣基督是殿的根基,是房角的头块石头,信徒作为活石与基督联合,成为上帝的殿堂。

 

(3)联合的结果

达伯奈指出,信徒与基督联合的结果有三个方面,也就是说用不同的语言表达,或者说以三种形式存在:

 

1)司法的联合

藉着这一司法上的联合,基督的义成为我们的义,我们得以被上帝悦纳(罗8:1;腓3:9)。这所指的就是称义。因此,信徒与基督的联合首先是根据上帝的律法而达成的,这种联合乃是上帝所认可的联合,绝不是人自以为是的联合。

 

2)属灵的联合

属灵的联合也就是神秘的联合,由此我们分享我们的元首耶稣基督的属灵的影响和品质。通过圣灵住在我们心中,就有属灵的生命在我们身上生发(约5:25-2615:2-5;弗2:5;罗6:11;林后5:17;加2:20)。这一联合被称为是神秘的联合,主要源于《以弗所书》5章32节,谈及基督与教会的联合是一个“奥秘”。但这绝不是神秘主义者所主张的本体上的联合。我们之所以称这一联合是“神秘的联合”,乃是指这一联合是隐藏的,是隐秘的,正如重生一样,圣灵如何使一个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活过来,也同样是神秘的。这一联合是神秘的联合,不是人的肉眼所能看见的,乃是保存在灵魂及其救赎者之间的奥秘,当然也通过其所结的果子而显明出来。

 

3)圣徒的相通

正如石头垒成墙,固然各块石头都压在墙角石上,但各块石头之间也被水泥粘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墙壁。每个与基督真正联合的人也是如此,信徒不仅与基督联合,也是彼此联合。因此,信徒成为一个整体,有着共同的目标,彼此相爱,互相体恤,一起在这个世界上荣耀主的名。[39]

 

(4)联合的特征

这种联合从广义上而言,既有法律的方面,也有客观的方面和主体的方面。法律的方面就是从圣约的角度,信徒与基督的联合是一种圣约上的联合。从客观的方面而言,信徒与基督的联合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从主体的方面,则有以下几大特征:

 

1)这一联合是有机的联合

基督和信徒成为一个身体。这一联合的有机性在圣经中处处可见:“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15:5;参考林前6:15-19;弗1:22-23;4:15,16;5:29,30)。在这一有机的整体性的联合中,基督服侍信徒,信徒服侍基督。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彼此效力,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2)这一联合是生命的联合

在这一联合体中,基督是信徒整个身体的生命力,是基督的生命住在信徒心中,并使信徒有生命。所以使徒保罗谈及基督徒的生命说:“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加2:19)。正是因为基督在信徒的心里,信徒的生命才成为以上帝为导向的生命(罗8:10;林后13:5;加4:19-20)。

 

3)这一联合是藉着圣灵达成的

圣灵的赐予是基督作为选民的中保从父所赢得的赏赐的一部分。圣灵在五旬节的时候丰丰富富地浇灌下来,使耶稣基督属灵的身体开始成形。圣灵在信徒心中生发信心,基督徒藉着信心与基督联合。基督藉着圣灵住在信徒的心中,使他们联合在一起,成为一体,并归于他(林前6:17;12:13;林后3:17-18;加3:2-3)。

 

4)这一联合有着彼此之间的互动

首先采取主动,启动这一联合的是基督,他通过重生他们,在他们心中生发信心,而使他们与他联合。另外,信徒也通过自觉的信心的行为,与基督联合,并且在圣灵的影响下,通过不断地操练信心,继续保持在这一联合体中(约14:23;15:4-5;加2:20;弗3:17)。

 

5)这一联合是位格性的联合

每个信徒都在位格上与基督直接联合,每个重生之人都是直接与基督连接,从他得生命。新生命绝不是储存在教会之中,由教会传递给人。教会固然是上帝所使用的工具,但每个信徒都是直接从基督得生命的。因此,圣经中总是强调基督与信徒直接的关系:“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14:20;参考约15:1-7;林后5:17;加2:20;弗3:17-18)。

 

6)这一联合是改变生命的联合

通过这一联合,信徒照着基督的人性改变成基督的形状。基督在他的子民身上所成就的,就是复制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他们与基督一同受苦,一同背十字架,一同被钉死,一同复活。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分享他们的主所遭遇的经历(太16:24;罗6:5;加2:20;西1:24;2:12;3:1;彼前4:13)。

 

(5)错误的理解

对于督徒与基督神秘的联合,经常有各种误解出现。这些误解直接影响基督徒的生活,因此,必须予以重视。

 

1)理性主义的谬解

理性主义者把信徒与基督的联合曲解为道与整个受造界的联合,或是上帝在所有人心中的内在性。这种谬解消除了这种信徒与基督联合在救赎论上的意义。

 

2)神秘主义的谬解

神秘主义者把与基督联合视为信徒与基督成为一体。根据他们的主张,这种联合是本体上的联合,在这种联合中,一方的位格完全融合在另一方的位格之中,这样基督和信徒不再是各自独立存在的位格。同时,这种联合也绝不和基督二性之间的联合一样,根据《迦克敦信经》的界定,基督神人二性的联合是在一个位格之内,然而,在基督与信徒的联合中,基督仍然是基督,我们仍然是我们,仍然是各自独立存在的不同的位格。

 

3)道德主义的谬解

阿米念派人士认为信徒与基督的联合不过是道德上的联合,是爱心与同情的联合,就像老师与学生的联合,或者朋友与朋友之间的联合一样。这样的联合不涉及基督的生命与信徒的生命的相互渗透。信徒与基督的联合就是本着爱心持守基督的教导,自由地像朋友一样服侍他,甘心领受上帝国度的信心。主张这种立场的人,往往把基督作为一个好的教师,或好的带领人,我们可以出于爱心和敬慕而跟随他。这样的联合并不需要基督住在我们的心中。

 

4)圣事主义的谬解

罗马天主教、某些路德宗教会以及高派圣公会认识吃这样大有观点。他们把上帝的恩典视为某种物质性的东西,储存在教会之中,可以通过圣礼传递给人。因此,罗马天主教主张“化质说”,路德宗主张“同质说”,其本质都是一样,把基督与信徒之间属灵的联合定义为本体上的合一或混合。他们并不晓得圣礼本身并不能使人与基督联合,圣礼不过是表征与基督的联合。

 

(6)从联合的角度看个人与社会的问题

在社会上都讲究联合。每个人都晓得自己的力量是有限的,为了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主张和利益,就有各种形式的联合出现,有商业上的联合,政治上的联合等等。但是,作为基督徒我们晓得,最宝贵的是与基督的联合。

与基督联合并不是我们得享基督一切救赎恩惠的法律基础,唯独基督的义白白地归算在我们的身上才是我们所蒙受的一切救赎恩典的法律根基。但是,藉着与基督神秘的联合,罪人意识到自己一无所有,而是从基督白白地领受了一切。与基督的联合是由圣灵的工作完成的,信徒在这个过程中一直是被动的,直到圣灵在他们心中生发信心,他才开始意识到自己在上帝面前并没有什么义,他在上帝面前的义是基督的义归算在他的身上。他在内心深处感受到对基督的依赖。由此他与基督联合,体验到他从基督所领受的恩典。这种发自潜意识的对基督的持续不断的依赖感,是抵挡各样自义的解毒剂。圣经中常说的在基督里,就是指信徒与基督的联合。正是藉着这一联合,信徒在灵魂上不断地按着基督的形像更新,“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信徒的身体也分别为圣,成为更新的灵魂合宜的器皿,并最终也要复活,“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1)。藉着这一联合,信徒与基督同死同埋同复活,“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6:4)。信徒藉着这一联合,与基督一同受苦,与基督一同争战,也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同得荣耀(罗6:5,8;8:17;林后1:7;腓3:10;彼前4:13;启5:10)。信徒与基督的联合也是彼此之间联合的基础,圣徒相通源于他们各自与基督的相通。他们同被一灵所感,成为基督的精兵,一同在受造界的旗帜下为真理争战,一同与基督、他的教会、上帝、上帝的国度有份(约17:20,21;徒2:42;罗12:15;弗4:2,3;西3:16;帖前4:18;5:11;来3:13;10:24,25;雅5:16;约壹1:3,7)。[40]

 

12.得荣

    在得荣一事上,有的改革宗神学家认为这是基督徒在死后达到的状态。清教徒神学家梅埃斯既主张得荣既有永恒的方面,也强调今生的得荣。梅埃斯认为,“得荣就是真正的改变,是人从愁苦或罪的惩罚转向永福。”得荣在拣选、呼召、称义、立嗣中就已经潜存在了,只是在善行中显明出来。在称义时,我们被宣告为义人,上帝裁决在基督里赐给我们生命。在得荣中,我们确实得到了由称义的宣告和裁定所赐给的生命。救赎是指负上了赎价,称义是救赎的应用,而得荣则是指确实得到了上帝所赐给的荣耀的生命,不再处于上帝的震怒之下,脱离了死亡和黑暗国度的辖制。因此,得荣既是信徒确实已得救赎的客观状态,也是领受了救赎的信徒的主观感受。[41]

   

(1)荣耀的界定

“荣耀”的希伯来文是kabod,意思是“重量”、“尊荣”、“配得”等。摩西曾经向上帝祈求:“求你显出你的荣耀给我看”(出33:18)。此处,摩西所祈求的上帝的荣耀的彰显当然不是雷鸣电闪,因为这些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已经见到了。摩西所渴慕的是认识上帝本体的奥秘,但是上帝向他强调的是他的“恩慈”,也译为“美善”,是指上帝“道德上的美善”(moral beauty)。

此处我们所讲的得荣就是选民所得的荣耀,不仅是今世的,还包括来生的。选民所得的荣耀绝不是自存性的荣耀,而是反射来自上帝的荣耀,是通过甘心乐意地遵行上帝的旨意而得的荣耀。作为完全的人,基督因着他的顺服而得了荣耀(彼前1:21;徒3:13;腓2:9-11)。“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赛42:8)。

 

(2)地位的荣耀

在救赎中,称义所指的都是选民地位的改变。选民从撒旦黑暗的国度迁移到上帝爱子的国度。“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上帝的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彼前2:10)。

 

(3)身份的荣耀

在救赎中,立嗣所指的就是选民身份的改变。选民从黑暗之子成为光明之子。圣经中多次歌咏上帝救恩的伟大,其中之一就是选民身分的改变:“他从灰尘里抬举贫寒人,从粪堆中提拔穷乏人,使她们与王子同坐,得着荣耀的座位。”(撒上2:8)。圣徒思想上帝的救赎奇恩,不得不慨叹“那有权能的,为我成就了大事,他的名为圣”(路1:49)。

 

(4)职分的荣耀

选民在这个世界上发挥先知、祭司与君王的职分。因此,选民在这个世界上有着极其尊荣的职分。“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5)功用的荣耀

选民在这个世界上发挥光与盐的作用,是造在山上的城,放在灯台上的灯(太5:13-16)。选民就是世上的酵,上帝要藉着他的选民使整个世界都发起来(太13:33)。上帝藉着他的子民,使这个世界得以圣化。

 

(6)圣洁的荣耀

上帝是圣洁的,上帝的选民彰显上帝的荣耀,就是在圣洁上与上帝的性情有份,在各样事上分别为圣。“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看有一人行义、求诚实没有?若有,我们赦免这城”(耶5:1)。

 

(7)能力的荣耀

上帝是全能的上帝,上帝也必使他的子民大有能力,特别是藉着圣灵的内住,使选民靠着圣灵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仇敌起来攻击你,耶和华必使他们在你面前被你杀败,他们从一条路来攻击你,必从七条路逃跑。……天下万民见你归在耶和华的名下,就要惧怕你”(申28:7-10)。

 

    (8)富足的荣耀

    上帝是全地的主人,他又把世上的受造物赐给人类享用、管理。因此,财富也是一种荣耀(创31:1)。上帝在历史上赐给很多忠心的仆人巨大的财富,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是当时当地的大富户。上帝祝福约伯,也使他的财富“加倍”(伯42:10)。

 

    (9)智慧的荣耀

    上帝是至智的,他也把智慧赐给寻求他的人。所罗门当时向上帝所求的就是智慧。在新约中,雅各也说:“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的,就当求告那厚赐众人、也不斥责人的上帝,主就必赐给他”(雅1:5)。

 

    (10)受苦的荣耀

    上帝长期忍耐,不轻易发怒,我们若是为他的缘故受苦,也是上帝赐给我们的荣耀。基督在这个世界上就曾经以他的受苦来荣耀上帝:“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约12:23)。此处的得荣耀就是指基督被钉十字架的苦楚。使徒为主的道被鞭打:“他们离开公会,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徒6:41)。基督作为完全的人,他也是先受苦难,后来得荣耀(彼前1:10)。目前中国的基督徒多把身体上的受苦视为受苦,其实,为基督的缘故受苦,包括更丰富的内容,比如潜心研读圣经和神学等。

 

    (11)今生的荣耀

    选民的荣耀绝不仅仅限于来生,他们今生就开始得荣耀。当然,因着残余的罪性,因着整个世界仍然处于罪的咒诅的影响下,他们在今生所得的荣耀自然也是不完全的。

 

    (12)死时的荣耀

    信徒死时,他们就在圣洁上达于完全,进入主的荣耀。但是,他们的身体仍然还没有复活得荣耀。

 

    (13)最终的荣耀

    最终的荣耀乃是基督徒末世性的盼望(罗5:2),是指在复活的大日,基督徒得着荣耀的身体,与基督得荣的身体一样(腓3:21),远远胜过目前的躯体(林前15:43)。[42]很多人关于信徒在天堂的生活并不合乎圣经,或者忽视圣徒在荣耀中的生活的其他方面。

 

    1)得荣的生活是在新天新地

    对于柏拉图主义而言,救恩就是精神胜过物质。然而,圣经中为我们所展现的则是非常物质性的荣耀观:救赎的巅峰就是咒诅从世界除去(启22:3)。我们最终的荣耀包括身体的复活。圣经中所强调的不同并不是物质与精神的不同,或者物质的与灵性的不同,而是上帝与受造界的不同。更新的天地胜过现在的天地,并不在于灵性上的不同,而是在于不再受罪的影响,摆脱了罪的玷污。受造界的荣耀就在于完全摆脱罪的桎梏,完全处于上帝藉着他的子民所施行的治理之下,完美地显明上帝的次序和旨意。假如我们今生今世鄙视物质,鄙视上帝在各个领域中所设立的次序,我们就不会喜欢得荣的生活。

 

2)得荣的生活是在新耶路撒冷

圣徒在新耶路撒冷的生活是群体的生活。“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有名录在天使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上帝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来12:21-22)。在这个群体中,被主认为忠心的人要管理许多事(太25:23)。我们所虚拟的平等主义的世界观反对权威和等阶,然而圣经中却很显明,即使在将来的圣城新耶路撒冷,仍有权威和等阶存在。救恩的荣耀绝不是摆脱责任,而是更充分、更完美地履行我们的责任,而这就意味着群体的生活。在《启示录》19章所记载的得胜与荣耀的异象中,所反映的就是群体与交通的生活。“上帝的众仆人哪,凡敬畏他的,无论大小,都要赞美我们的上帝”(启19:5)。与主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与主的子民生活在一起。假如我们今生今世不愿意与主的子民彼此相爱,各尽其职,我们就不会喜欢得荣的生活。

 

3)得荣的生活绝不是永远放假

很多人错误地把安息日与救恩等同起来,认为救恩的完全实现,也就是最终的得荣,在这种状态中,不再有任何工作。当然,安息日所预表的是救恩与得荣,但安息日的精义就是在主里安息,在主已经成全的工作中安息。我们息了自己的工作,是指我们不再倚靠我们双手已经做的或能够作的(来4:1-11)。得荣的状态是完全的安息,这是指圣徒完全在主里得安息。但这绝不意味着无所事事,直到永永远远!圣经中说得非常清楚:“在城里有上帝和羔羊的宝座,他的仆人都要侍奉他”(启22:3)。我们是主耶稣所买赎的,我们永永远远是他的爱仆(bond servent),持续不断地侍奉他,就是我们的荣耀。因此,上帝永恒的国度是一个工作之地,只是“再没有咒诅”(启22:3)。若是我们不喜欢工作,若是我们不愿意在今生今世侍奉上帝,我们仍然是在放纵自己的私欲,天堂也不是我们喜欢的去处。

 

4)得荣的生活乃是作王的生活

在得荣的状态中,我们永远以主的爱仆的身份侍奉主,同时,得荣的生活也是治理的生活。“主上帝要光照他们,他们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22:5)。当初亚当的使命就是服侍上帝,在地上施行王的治理。他拒绝侍奉上帝,寻求独立,自己作主,满足自己的私欲,因此也丧失了合法的治理的权柄,成为自己的奴仆。在得荣的状态中,得赎之人甘心乐意地侍奉上帝,替天行道,他作为上帝的代理王,完完全全地对受造界施行治理的权柄。在这种状态中,得赎之人既是上帝的忠仆,又是大地的君王。当然,在这种状态中,得荣之人的生活绝不是人本主义者所钟情的“随心所欲”,“自由自在”,而是完完全全、甘心乐意地按照上帝的旨意服侍上帝,彼此相爱。唯独上帝是自有永有,自在永在,“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而我们人的存在依赖上帝,我们存在的目的也是为他而在。试图完全离开上帝和上帝的律法,过一种完全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乃是亚当堕落以来,各式各样的乌托邦幻想的核心。[43]

 

(14)得荣与个人及社会的问题

很多错误的观点把基督徒的得荣庸俗化,也就是局限在今生物质或身体的所得上。也有很多错误的观点把基督徒的得荣抽象化,仅仅把基督徒的得荣局限在死后,使基督徒失去今生的盼望,不晓得在世上当尽的本分。罪人总是试图通过各种人为的手段达到荣耀的状态,比如个人的修行,科学的发展,政治的改进等等。

“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创1:1)。“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3:15)。“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但上帝曾藉众先知的口,预言基督将要受害,就这样应验了。”(徒3:18)“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1] 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p.415-416.

[2] 慕理:《再思救赎奇恩》,18页。

[3] 慕理:《再思救恩奇恩》,48页。

[4]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第三卷,21章,1节。

[5]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第三卷,21章,5节。

[6]Rushdoony: Systematic Theology, P.526.

[7] Louis Berkhof: A Summary of Christian Doctrine,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2000,p.117.参考赵中辉译《基督教神学概论》第188页。

[8] 钟马田:《灵性低潮》,68页。

[9] 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New Combined Edition, p.472. 参考赵中辉译《基督教神学概论》第190页。

[10] 慕理:《再思救赎奇恩》,87页。

[11] 慕理:《再思救赎奇恩》,89-90页。

[12] 慕理:《再思救赎奇恩》,97页。

[13] William Ames: The Marrow of Theology,p.242.

[14] Wayne Grudem: Systematic Theology,p.712.

[15] 华德凯瑟:《旧约神学探讨》,廖元威等译,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出版,151页。

[16] Joel R. Beeke: Heideberg Catechism Sermons,Vol .III,p.487.

[17] 慕理:《再思救赎奇恩》,105页。

[18] 布雷克《我们理所当然的侍奉》,第六十九章。

[19] 慕理:《再思救赎奇恩》,116-117页。

[20] Thomas Watson: A Body of Divinity,p.236-239.

[21] R.J.Rushdoony: Systematic Theology,1147.

[22] Francis Turretin: Institutes of Elenctic Theology, Vol.2,p.669.

[23] R.L.Darbney: Systematic Theology,p.661.

[24] R.L.Darbney: Systematic Theology,p.663.

[25] Hoeksema:Reformed Dogmatics,p.520.

[26] Hoeksema:Reformed Dogmatics,p.522.

[27] R.L.Darbney: Systematic Theology,p.664.

[28]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2年,52页。

[29]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2年,52页。

[30] R.L.Darbney: Systematic Theology,p.676.

[31] 《教理问答》,47页。

[32] Hoeksema:Reformed Dogmatics,p.547-560.

[33] Johannes G. Vos: The 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 A Commentary, 2002,p.182-184.

[34] 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New Combined Edition, p.549.

[35] 《新英汉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979页。

[36] Johannes G.Vos: The 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 P.186.

[37] 加尔文:《以赛亚书注释》。

[38] A.A.Hodge: The Confession of Faith, p.239.

[39] R.L.Dabney:Systematic Theology, p.613-614.

[40] 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p.447-453.

[41] William Ames: The Marrow of Theology, Introduction, p.171-174.

[42]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edited by Walter A.Elwell,  P.484-485.

[43] Rushdony: Systematic Theology, p.546-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