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与改革宗神学
“唯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阿摩斯书5:24-
王志勇
基督教所传讲的是上帝不变的真理。既然上帝是创造天地万物的上帝,既然上帝的话语关涉到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基督徒的呼召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发挥光与盐的作用,为这个世界指引方向,带来光明,同时防腐净化,使世界分别为圣。“当从门经过经过,预备百姓的路;修筑修筑大道,捡去石头,为万民树立大旗”(赛62:10)。假如基督徒放弃上帝所赐予的文化使命,对于今生的苦难麻木不仁,对于受压迫者的声音没有回应,对于时代所面临的问题没有答案,那么基督教就确实沦落为马克思所说的“麻醉人民的鸦片”!因此,对于中国目前正在不断深化的改革大局,基督徒也必须有自己的合乎圣经立场和看见。
当然,基督教会存在的目的绝不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也不是为被统治阶级服务的。上帝设立教会,目的就在于保守真理,传扬真理,通过真理而带领万国万邦、万民万族归向上帝。因此,基督徒虽然有自己的政治立场,但却绝不以自己现世的一时的得失为最高的导向,而是唯独以上帝的荣耀为至高目标,以上帝的律法为至高的标准,发挥先知、祭司与君王的功用。
一.先知的功用
从先知的功用而言,基督徒“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2:5),深刻地指出社会问题的根本就在于人的罪,而罪就是违背或不遵行上帝的律法。“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3:4)。
从本体的角度而言,罪导致的就是人与上帝疏远,远离生命的根本,在这个世界上成为漫游的浪子,迷途的羔羊,生活在种种忧虑和愁烦之中,崇拜种种受造物来满足自己内心的孤独和空虚,“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罗1:25),以种种形式的可憎恶的偶像崇拜自欺欺人。
从认知的角度而言,罪带来的就是人对真理的蒙昧,罪蒙蔽了人的心眼,使人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对于上帝所启示的真理拒不接受,自己异想天开,发明种种的宗教和主义来为自己的罪行开脱,公然把自己的私欲上升成法律的形式,离弃上帝所启示的圣洁、公义、仁慈的律法,用种种堂皇冠冕的理论来自欺欺人;
从伦理的角度而言,罪造成的就是人心的刚硬,罪使得人的心中充满邪情私欲,“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弗4:19)。他们仍然知道“杀人偿命,借债还钱”等等最起码的道德法则,然而却是倒行逆施,明知故犯,甚至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有意无意地掩饰自己的秽行。“他们虽知道上帝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1:32)。
因此,从先知的功用而言,基督徒应当根据上帝的律法,宣告上帝的审判,发出雷鸣般的声音:“天国近了,你们要悔改,信福音!”先知固然代表社会的良知,更是代表上帝的声音。因此,合乎圣经的先知并不是代表民众向当权者呼吁,而是代表上帝奉劝包括官长和百姓在内的所有人悔改归向上帝的真道:“你们这所多玛的官长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你们这蛾摩拉的百姓啊,要侧耳听我们上帝的训诲!”(赛1:10)。
中国目前改革的方向和目标首先是掌权者与民众的关系的重新定位。掌权者绝不仅是掌权者居高临下,惠赐老百姓什么,而是确实认识到自己也不过是有限的人,更是有罪的人,自己手中的权力的合法性或“代表”性,来自民众的认可和授权,官员要确实成为人民的公仆,确实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担当人民的“大救星”的角色。基督徒在这个方面要发挥先知的功用,大声呼吁,破除中国文化中形形色色的对个人、组织的崇拜。
二.祭司的功用
从祭司的功用来看,基督徒应当教导上帝的律法,使人晓得何谓善,何谓恶。我们不仅要向我们所处的时代指明问题的根本,还要教导我们所处的时代,使人晓得上帝所启示的真理乃是解决一切个人问题与社会问题的答案。先知的功用如心脏,他要向整个社会发出心声,大声呼吁;祭司的功用是大脑,他要用上帝的律法教导百姓,使人知晓善恶,分别为圣。“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训雅各,将你的律法教训以色列”(申33:10)。“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2:7)。
在圣灵的光照下,祭司通过教导上帝的律法开启人的心智,净化人的情感,扭转人的意志。“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19:7-9)。
在基督教各个宗派中,只有改革宗信仰强调律法与福音的平衡。不宣讲上帝公义的律法,就没有恩惠的福音可传。不传讲上帝的律法,未得救的人不晓得自己在罪中的愁苦,得救的人也不晓得自己当尽的本分。所以,《海德堡教理问答》第3问:你从何处知道你的愁苦呢?答:从上帝的律法。《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第40问:上帝起初向人启示了什么作为顺服他的标准呢?答:上帝起初向人启示了道德律作为顺服他的标准。
无论是马丁·路德,还是约翰·加尔文,改教家一致同意上帝律法的三大功用。一是上帝的律法叫人知罪,二是上帝的律法抑制人的罪,三是上帝的律法是人圣洁生活的标准。不过,路德宗神学强调前两者,也就是律法的消极性功用;而改革宗神学则强调律法的积极性功用,也就是标准的作用。
目前中国的改革,重要的目标就是从“人治”,转向“法治”。要用法律对公民政府的职能重新定位。从制度层面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真正走向共和,有稳定的成熟的“刚性”宪法,不可随意改动,并以宪法为国家的至高大法重构权力机制。宪法不是美化执政者的赞美诗,而是限制执政者滥用权力的制衡棒。国家存在的首要目的并不是提高民众的物质生活水平,而是确保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因为人生的首要目的并不是衣食住行,连我们中国古代有气节的人也不吃“嗟来之食”,所以,对于人来说,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最重要的是个人的自由和尊严。若是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得不到起码的保障,民众不仅缺乏生活与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也会有积怨,最终不平则鸣,造成不同程度的社会动乱。但是,“法治”的“法”绝不能以个人的私欲为标准,也不应以某个集团的利益为标准,更不能以完成某个具体的任务为导向,必须以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不变的、超然的、公义的律法为“高级法”,才能使现世的法律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同时又能够不断趋于完善。
三.君王的功用
从君王的功用来看,基督徒应当亲自实行上帝的律法,尽自己当尽的本分。圣经中明确启示我们:基督徒在世上的使命就是“在地上执掌王权”(启5:10)。“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罗5:17)。
很多基督徒承认先知、祭司的职分,但对于“作王”的职分则不敢认同,认为基督徒只有死后,或基督再来之后才能作王。这种想法源于神学上的混乱,实际生活中的惧怕。既然我们在现世有先知、祭司的职分,为什么非要把君王的职分留于永世呢?我们不能把基督徒这三大职分在时间地点上断然分割开。我们之所以说,某些人否认基督徒在现实生活中作王的职分是因为“实际生活中的惧怕”,既有圣经上的根据,也有对现实的思考。当初犹太人对耶稣的控告就是:“我们见这人诱惑国民,禁止纳税给凯撒,并说自己是基督、是王”(路23:2)。彼拉多的审问和主耶稣的回答也都是意味深长:“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约18:37)。主耶稣被钉死时是以“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为罪名的(约19:19)。当时离经叛道的犹太人和藐视真理的彼拉多就是用政治的罪名处死主耶稣的。但是,不管仇敌如何诬陷,基督徒应当效法耶稣,勇于承认自己的身份,并且忠心地克尽自己的本分。
当然,基督徒君王的职分绝不是仗势欺人,独霸一方,成为独夫民贼;更不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把别人视为达成自己想法、满足自己私欲的工具。正如主耶稣基督所叮嘱的那样:“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佣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太20:25-27)。基督徒作王就是成为为首的仆人。
因此,基督徒当首先从自己作起,攻克己身,靠着圣灵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对付自己的邪情私欲,在个人生活中分别为圣。其次是在家庭中,基督教是家庭性的宗教。“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在教会中担任职分,最重要的资格并不是大学或神学院的学位,也不是社会上的成就和地位,而是个人品格在家庭生活中的见证(提前3:1-7;多15-9)。另外,根据每个人所领受的恩赐和呼召,基督徒当在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中起带头作用。因此,中国儒家所提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人格,在基督徒身上能够得到完美的实现。
中国目前的各项改革,最终还要落实在国民本身的改革上。市场经济就是道德经济,一个丧失道德标准和意识的民族,在富足的时候就会骄奢淫逸,飞扬跋扈,四处树敌,自取灭亡;在贫穷的时候就会人穷志短,或是偷奸取巧,或是铤而走险,最终是害人害己。
目前,很多有识之士对于中国改革中所出现的道德上的贫穷与失范甚感忧虑。那些疯狂地搜刮民脂民膏,疯狂地贪污受贿,金额达至上百万、千万、亿万的所谓的行政官员,他们不知道这是犯罪吗?他们不晓得这样的罪是当死的吗?那些发泄自己变态的私欲,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慢待、欺凌、毒打、杀死农民、外地人、下岗工人、学生、妇女、婴孩等弱势群体的所谓的执法人员,难道他们不晓得这是犯罪吗?他们真的认为他们这样作是在为人民服务吗?改革宗不同于其他宗教,甚至不同于基督教其他宗派的特征就是:我们不仅传讲上帝的慈爱,也传讲上帝的公义;不仅传讲上帝恩典的救赎,也传讲上帝公义的审判!我们要向所有的人见证说:落在永生上帝的手中是可怕的,上帝是轻慢不得的,每个人必按自己所行的受到上帝的报应。伸冤由主,报应在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孽的都没有知识吗?他们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饭一样,并不求告耶和华”(诗14:4)。“世人哪,你们默然不语,真合公义吗?实行审判,岂按正直吗?不然,你们是心中作恶,你们在地上秤出你们手所行的强暴”(诗58:1-2)。
“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律也需要由人来保守和落实。因此,民众的道德意识代表一个民族真正的法律精神。唯独改革宗信仰通过传讲律法与福音平衡之道,重建个人的品格,重塑社会的风气。改革宗神学既高举上帝的主权,又强调人的责任。《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第3问:圣经对人主要的教训是什么?答:圣经对人主要的教训是:人对上帝当信什么,以及上帝要人当尽什么责任。高举上帝的主权使人谦卑在上帝的面前,确信上帝的护理,没有他的旨意,一个麻雀也不会掉在地上。这种确信使人不畏任何强权,使人从个人、家庭、教会和国家各种各样的专制淫威下解放出来,唯独本于圣经,唯独本于良心,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宁肯得罪人而牺牲生命,不肯得罪上帝而苟延残喘,成为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强调个人的责任,使人上不怨天,下不尤人,在小事上忠心,从自己能做的事做起,积极地、自觉地面对各样的问题,忠心地、智慧地克尽自己的本分,在公义、智慧、刚毅、节制等品德上不断精进。唯有这样的国民才是患难民族的脊梁、市场经济的精兵、民主共和的基石。因此,在历史上,改革宗信仰被称为英雄和圣徒的信仰。
这样的改革宗信仰是上帝为中国预备的,这样的改革宗信仰是今日中国改革所必需的。唯愿上帝的灵膏抹更多的人,使人归回真理,归回古道!“现在你们君王应当醒悟。你们世上的审判官该受管教。当存畏惧事奉耶和华,又当存战兢而快乐。当以嘴亲子,恐怕他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因为他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诗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