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赫治论律法的识别

 

原著:A.A.赫治   翻译:王志勇

 

 

1.在新约圣经中,如果主张或实际上认可一条诫命继续有效,很显然,时代的变更并没有使律法书中的这一诫命改变。因此,在新约圣经中持续承认十诫的规定。另外,当一条律例明确地被撤销,或根据新约圣经中所包含的教训已被废止的时候,事情也是很显明的。

 

2.如果在新约圣经中并没有直接地提及相关的律法,仔细考察立法的缘由, 就会为我们判断它是否继续有效提供很好的基础。假如原来设立这一律法的理由是普遍性的,永久性的,而且这一律法本身从来没有明确撤销过,那么这一律法就仍然有效。假如立法的缘由是暂时性的,它的约束性也就是暂时性的。

 

注:译自A.A.Hodge,The Confession of Faith,The Banner of Trust,1998,p.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