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圣徒永蒙保守”

 

王志勇

 

在目前中国教会中,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厌倦了形形色色的主张“廉价恩典”的自由意志神学,转向高举上帝主权的改革宗神学。自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熟悉改革宗救恩神学五大要义:人的全然败坏(Total depravity)、上帝无条件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仅蒙拣选者得救赎(Limited atonement)、上帝恩典不可抗拒(Irresistible grace)、圣徒永蒙保守(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为了便于记忆,将五个字的为首的字母合在一起,成为英文中“郁金香”一词(T-U-L-I-P)。“郁金香”正是荷兰的名花,而这五大要义也是1618年在荷兰召集的多特总会上成形的。从此以后,这五大要义风靡整个基督教世界。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宗救恩神学五大要义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中贯穿不变的线索就是上帝主权的恩典。所以,奥古斯丁在思考人的得救的时候,指出:“唯独因着上帝的恩典,得赎之人才与失丧之人分离,本来他们都是混在一起归于沉沦。”[1]在这五大要义中,否定其中的任何一点,就否定了其余所有的各点;在其中的一点上打折扣,就在其余所有的要点上也生发妥协。这一教义高举上帝的主权和慈爱,惟有上帝的主权和慈爱是配得称赞的。这一教义也真正使人谦卑在尘土之中。人本该谦卑,他只不过是一个罪人,是失丧的罪人,自己败坏了自己的生命。罪孽使他瘫痪无力,他应当深深地悔改,为自己的得救完完全全地归荣耀于上帝。这一教义虽然不给人留下任何骄傲的余地,却给人坚实的盼望,因为他的盼望不是根基于他自己的软弱的、愚蠢的、变来变去的意志,而是基于全能的上帝的永远的慈爱、智慧和权能。“永生的上帝是你的居所,他永久的臂膀在你以下。”(申33:27) “以色列啊,你是有福的!谁像你这蒙耶和华所拯救的百姓呢?他是你的盾牌,帮助你,是你威荣的刀剑;你的仇敌必投降你,你必踏在他们的高处” (申33:29)。[2]

目前在中国教会中,对于五大要义的第五条误解最多。因此,作者从自己正在编写的《基督教圣约神学》中选取三段有关的论述,希望能够帮助澄清在这一方面的某些误会。一是在“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翻译上,作者认为翻译为“一旦得救,永远得救”更切合圣经和原意。另外,在阐明“圣徒永蒙保守”这一教义上,作者根据有关研究把这条教义分为“保守”和“恒忍”两个方面,希望能使这条教义更加清晰地呈现出来,同时也避免许多因为阐述不清晰而发生的误会。

 

 

一.圣徒永蒙保守

我们在这一部分论及“圣徒永蒙保守”,从两个方面展开,既讲上帝的保守,也谈圣徒的恒忍。然后再予以分别论述。

《威斯敏斯德信条》十七章一至三节说:“凡蒙上帝在他爱子里所接纳并由他的灵有效地选召成圣的人,既不能完全也不能最终从恩典的地位堕落;反而坚守到底,永远得救。”“圣徒的这种坚守,并非依赖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乃是依赖那从父上帝白白和不变的爱所发出的拣选之命的不变性,耶稣基督的功德和代求,圣灵的同在和上帝的种子在他们里面,以及恩典之约的性质。坚守的确定性和无谬性就是由此而生。” “然而圣徒因撒但和世界的试探,在他们里面所残留的败坏的得势,以及对他们的坚守的工具的忽略,也可能堕落于大罪之中并一时留在其中,因而惹动上帝的不悦,叫圣灵担忧,失去诸多的恩赐和慰藉,心里变得刚硬,使良心受伤,损害并诽谤别人,自取今生的审判。”

这一教义教导我们,那些上帝所救赎的圣徒会一直处于上帝的保守之中,直到他们得荣耀,在天上与他同在。《罗马书》8章28至29节讲得非常清楚,一个真正由上帝重生的人,他会持守在救恩之中。上帝在他身上成圣的工作,直到永恒(腓1:6)。基督确保他不会丢弃选民,直到“末日”好叫他复活(约6:39)。加尔文宗信靠上帝的话和应许,基督会完完全全地成就上帝的旨意,救赎一切被拣选的人。

圣徒永蒙保守,也就是圣徒的恒忍,是一旦得救,就是真正得救,也是永远得救!上帝在救恩的问题上绝不会儿戏!圣徒的恒忍不在乎人的自由意志,乃在乎上帝拣选预旨的不变性和上帝救赎恩典的有效性。拣选是得救的确信的根基,上帝若是拣选了你,你最终还是会灭亡,那么上帝的拣选就是作废了。这是绝对不会的。选民不但为基督所救赎,为圣灵所更新,他们也在上帝的大能的保守之下持有信心,一直到底。“凡靠着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基督耶稣的日子。”(腓1:6)救赎完全是上帝的作为,他必要成全,因他能够成全!

信徒蒙保守,一旦得救,永远得救,并不是说圣徒就完全了,圣徒身上仍然有残留的罪的败坏,必须恐惧战兢,作成得救的功夫,就是成圣的功夫。基督徒绝不能故意犯罪,犯罪多半是经不起试探,若是故意犯罪,他就不会是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一个人若故意犯罪,却声称“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是中了撒但的诡计,自己欺骗自己,这是我们所恨恶的,这是亵渎上帝的恩典,妄用上帝的名,这样的定罪是当然的!此处需要指出的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翻译,英文原文为once saved, always saved,最好翻译为“一旦得救,永远得救。”因为,很显然得救是不分次数的,罪人一旦得救,就是因为上帝的恩典,在上帝的法庭面前罪得赦免。上帝绝不会上演出尔反尔这样的闹剧的,这不过是罪人欺骗自己的儿戏罢了。因此,笔者建议有识之士以后使用“一旦得救,永远得救”这种译法,自然可以避免很多误会。

1547年至1563年,罗马天主教为对付宗教改革,召开天特会议。会议由效忠教皇,仇恨宗教改革的耶稣会士把持。在此会议中宣布了以下的命令:“如果有人说,一旦称义便不会失去救恩,因此,跌倒犯罪的人从来就没有称义过!这人是可咒诅的。”阿米念派也作了类似的声明:“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因为忽视救恩而犯罪使圣灵忧伤,将会完全离道,至终从恩典中堕落到被弃的光景。”可见,阿米念派异端是来自宗教改革运动之内的反对宗教改革的逆流,与罗马天主教对福音真理的抵挡一唱一和!从本质上来看,不管是罗马天主教神学,还是阿米念派神学,他们的出发点并不是圣经上所启示的主权的上帝,而是堕落的罪人。他们或者是在人的独立性上立足,或者是在人的意志上立足,都没有意识到人的全然败坏。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为罪人保留了某种“自留地”,没有把上帝主权的拣选之恩贯彻下去,从而保留了罪人虚拟的“自主性”。

阿米念派的主要论点是:上帝若“勉强”人坚持到底,就与人的自由意志相矛盾。这完全是他们自己的哲学思路!主耶稣基督在这个世界上,他从始至终完完全全地遵行上帝的旨意,难道他就没有自由意志了吗?!正如一个满有智慧满有慈爱的母亲,她正忙着作家务,同时看顾在家中玩的孩子。她叮咛孩子:“小心,不要靠近火,烧着!”孩子有充分的自由,也完全在母亲的看顾之下。

司布真在其《为加尔文主义辩护》一文中,谈到圣徒的恒忍,他引用一段诗句:

 

“如果真的是如此,

基督的羔羊会堕落离去,

哦,我易变脆弱的灵魂,

会一天堕落千次!”

 

并说:“如果有一个圣徒沉沦,所有的圣徒就都有可能沉沦;如果有一个约民失丧,所有的约民就都有可能失丧;那么,福音的应许就是不可靠的,圣经就成了谎言,其中没有任何值得我接受的东西。”阿米念派异端确确实实否定了福音的应许,使信耶稣基督成了罪人的儿戏。他可以行使他的自由意志信耶稣,也可以行使他的自由意志再予以否认。他可以无数次地决志选择信耶稣,也可以无数次地否认主耶稣基督。如果这样的人也可以称得上是基督徒,世界上就没有诡诈的恶徒了!阿米念派把上帝的主权,耶稣基督的宝血完完全全地放在了罪人的手中,再没有比这样的主张更轻看耶稣基督的宝血的了!

因此,查利斯·贺智在分析《罗马书》第八章的时候指出:“可以见到,使徒保罗在阐明圣徒永蒙保守的时候,所依赖的并不是信心的不灭性,不是人心中恩典的不朽性,也不是信徒信心的持续性,而是完全把出于我们人自身的因素排除在外。他教导我们说,圣徒永蒙保守是因为上帝的旨意,是由于基督的工作,是因着圣灵的内住,而最重要的因素就在于上帝无限的、神秘的、不变的爱。我们并不是自己保守自己,而是被上帝的能力保守,因着信而至于得救。”[3]

 

二.保守

在圣徒永蒙保守这一教义上,一直存在很多争议和混乱。反对圣徒永蒙保守教义的人担心这会导致个人的放纵。同时,在中文神学中,很多人在阐明这一教义的时候,往往并没有准确地表述,这样导致更多的问题。此处我们把“圣徒永蒙保守”这一教义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上帝对圣徒的保守,二是圣徒恒忍的责任。在《多特信条》中谈及“圣徒的恒忍”(the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并把“圣徒得蒙保守”(the 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作为一个相关但却不同的教义。在教义神学著述中,豪克斯摩首次明确地从两个方面阐述这一教义[4]。其实,《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也是明确地把“保守”与“恒忍”分为两个问题,前者是79问,后者是80问。

 

1.保守的界定

圣徒得蒙保守是指圣父拣选、圣子救赎、圣灵更新的人,永远得蒙上帝恩典与大能的保守,绝不会从蒙恩的地位中堕落。《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问题79:真信徒既不完美,也被诸多的试探和罪所胜,他们会不会从蒙恩的状态中堕落呢?回答:不会。因着上帝的不变之爱(耶31:3),和祂赐予他们恒忍的预旨和圣约(提后2:19;来13:20-21;撒下23:5),他们与基督联合,不可分离(林前1:8-9),基督也为他们持续地代祷(来7:25;路22:32),圣灵和上帝的种子仍在他们心中(约壹3:9;2:27),所以,他们既不会完全,也不会最终从蒙恩的状态中堕落(耶32:40;约10:28),而是得蒙上帝大能的保守,由信得救(彼前1:5)。[5]

 

2.保守的主体

首先,圣徒得蒙保守,此保守的主体乃是三位一体的上帝。所以,主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夺去。我与父原为一”(约10:27-30)。“我与父原为一”,圣父与圣子的合一性乃是圣徒得蒙保守的保障。同时,圣父与圣子又差派圣灵,住在信徒的心中,光照他们,提醒他们,使他们不断重新得力,奔走天路。

 

 

3.保守的对象

保守的对象是圣徒。圣徒就是那些圣父在创世以前拣选,圣子在历史之中已经赎回,圣灵在具体的时间拯救的人。因此,此种保守绝不包括那些弃民。主的羊听主的声音,主的羊认识主,主的羊跟随主。信心、顺服、德行是那些蒙主保守之人的标记。因此,保守的对象绝不是那些假冒伪善,自欺欺人的人。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假装信主的人,他们出于各种动机混进教会,有的是为了与信主的人结婚,有的人是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有的人是敌基督者派来的奸细;二是自欺欺人的人,他们似乎晓得何谓重生,并且发自内心地认为自己已经重生得救了,这样的人既有普通的信徒,也有包括已经参加教会中侍奉的人。第三种就是对重生一无所知,认为得救是靠自己的善行或德行的人。这些人都不在蒙保守的范围之内。

 

4.保守的内容

这种保守乃是指他们蒙恩的地位永不改变,并不是指他们的灵命状况。得蒙保守的圣徒仍有软弱的时候,仍有犯罪跌倒的时候,仍有遭遇患难困苦的时候,圣经中所应许的保守绝不是脱离这些方面。这种保守乃是罪人的“自我保存”(self-preservation),当初撒旦就是用这种自我保存来试探耶稣(太4:5-6)。

 

5.保守的方式

圣徒得蒙保守并不是因为他们自身的知识、情感和意志,乃是完全因着上帝的慈爱和大能。圣徒得蒙保守是因着:

 

(1)上帝对他们不变的爱

“我以永永远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耶31:3)。上帝对其选民的慈爱是永永远远的爱,这爱是不改变的。假如是随时改变的,当然也就不是永永远远的爱了。而且,上帝对选民的爱绝不仅仅是一种良好的愿望,而是一种特别的爱,是行动的爱,他为选民提供他们与其永远相交所需要的一切。“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罗8:32)。

 

(2)上帝赐予他们的恒忍的预旨和圣约

在旧约中有这样的启示:“耶和华必成全关乎我的事。耶和华啊,你的慈爱永远长存,求你不要离弃你手所造的”(诗138:8)。在新约中也有同样的确证:“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

 

(3)他们与基督不可分离的联合

信徒与基督的联合是永远的联合(罗8:35-39;诗23:6;73:24;约17:24)。有的人说,信徒自身的自由意志能够使他与基督分开。但是,我们一定要晓得,哪怕是所谓的“自由意志”也不过是受造物而已,而使徒保罗明确地说:无论“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罗8:39)。

 

(4)基督继续为他们代祷

主耶稣在其大祭司的祷告中,特别应许要为选民代求:“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为他们本是你的”(约17:9)。基督不会停止为他们代求:“凡靠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

 

(5)圣灵永远住在他们的心中

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必然有圣灵的内住(约14:17;罗8:9)。圣灵不会住在一个未得救的人心中(约14:17)。主耶稣应许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约14:15)。假如信徒有可能从蒙恩的状态堕落,这就是说一个曾经得救的人,仍有可能成为不得救的人。那么,圣灵就有可能会离开这个人,因为他不会住在未得救的人心中。但是,耶稣应许说圣灵永远不会离开真信徒,所以圣灵不会离开真信徒,因此真正得救的人不会丧失救恩,重新成为未得救的人。

 

(6)上帝的种子是不会朽坏的

上帝的种子(the seed of God)是指信徒重生时上帝赐给他们的新性情。“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上帝活泼长存的道”(彼前1:23)。这种子既然是不能坏的,因此就不会朽坏、死亡,而是不断存活、成长。但是,假如信徒能从蒙恩的状态完全堕落,那么在他心中的“上帝的种子”就是能够朽坏、死亡的。若是这样,上帝的种子就不是不会朽坏的,而是能够朽坏的了。但是,圣经说得非常清楚,上帝在信徒心中所播撒的种子是不会朽坏的。因此,“上帝的种子”会一直在信徒的心中,这就使得信徒不会从蒙恩的状态再次沉沦。[6]

 

6.保守的目的

保守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个人的享受,乃是以上帝的国度为中心。我们得蒙保守并不是为了实现我们自己的意图,乃是为了实现上帝的旨意。保守是以上帝为中心,绝不是以个人为中心。虽然我们每个人在上帝的眼中都是非常宝贵的,但是上帝按他自己的美意行作万事,或是让我们物质兴盛,或是让我们遭遇患难,或是让我们健康长寿,或是让我们遇难早逝。“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伯1:21)。

 

7.从保守的角度看人生与社会问题

保守所解决的是最终的安全问题,人在心理上都存在一个安全感的问题。改革宗教义强调,我们得救是因为上帝主权的白白的恩典,我们之所以得蒙保守也是因为上帝同样的恩典。这就使得个人把安全感完完全全建立在上帝主权的恩典的基础上。正如伯克富所言:“假如否定圣徒得蒙保守的教义,就使人的救恩依赖于人的意志,而不是上帝的恩典。”[7]因此,保守的教义给圣徒带来极大的安慰和力量,激发圣徒的感恩之心,促使圣徒奉献自己,尤其是在危难之时,更是圣徒的云柱火柱。否定保守的教义,就否定了恩惠的福音。同时,若是我们不把圣徒的保守建立在上帝主权的恩典上,我们或是仰望教会的引领,使组织化的教会凌驾于个人之上;或是注重个人的经历,不断地寻求各种各样的“属灵”的刺激。“然而靠着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里的”(罗8:37-39)。

 

三.恒忍

关于圣徒的恒忍,《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的界定如下:问题80:真信徒是否能够毫无谬误地确信他们已经蒙恩,并由此恒忍,直到最终得救?回答:是的。真正归信基督,努力用无愧的良心行在祂面前的人(约壹2:3),毋需另外的特别启示,藉着基于上帝应许之真实性的信心,藉着使他们能够分辨自己是否拥有那些所应许的与新生命相伴的美德(林前2:12;约壹3:14,18-19,21,24;4:13,16;来6:11-12),并与他们的灵同证他们是上帝儿女的圣灵(罗8:16),他们可以毫无谬误地确信自己已经蒙恩,并由此恒忍,直到最终得救(约壹5:13)。[8]从这个定义来看,此处把“信徒的恒忍”与“得救的确信”联系在一起(请参考《圣约神学讲义》第七卷“得救的信心与得救的确信”一章)。

 

1.恒忍的主体

恒忍的主体当然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人。真正得救的人必然在不同程度上有得救的确信。但是,许多声称有得救确信的人,却不一定是真正得救的人。这些人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律法主义者,他们所信靠的是自己的善工和德行。其次是形式主义者,他们所信靠的是遵守外在的仪式,如成为教会的会员,接受了洗礼,参加了圣餐等。第三种是情绪主义者,包括各种神秘主义者在内,他们所信靠的是自己的感受,他们通过自己所见到的异象,所作的异梦,所谓的直接从上帝得到的启示等等。

 

2.恒忍的凭藉

恒忍的基础也就是得救的确信的根基。我们到底从哪些方面可以确信我们一定得救了呢?也就是说,信徒如何在成圣的过程中,使自己所蒙受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呢?

(1)藉着信心

信徒恒忍所凭借的信心当然是得救的信心。这信心绝不是纯粹个人主观性的选择,而是圣灵在人心中所生发的。“因为凡从上帝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上帝儿子的吗?”(约壹5:4-5)。

 

(2)藉着美德

信心没有行为就是死的。若是圣灵在我们心中生发信心,他也必然会使我们恨恶罪恶,渴慕圣洁,甘心乐意地遵行上帝的吩咐。耶稣基督不仅救拔我们脱离罪债,使我们罪得赦免,还会使我们逐渐脱离罪的权势和污染。“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壹2:3-6)。善行和生命的改变是真正得救的果子。上帝的恩典在我们的生命中必然结出美德的果子来。因此,我们要离恶行善,一心追赶。

 

(3)藉着圣灵

圣徒的恒忍当然离不开圣灵的工作。在信徒恒忍的过程中必然要靠着圣灵,但这并不是说信徒需要另外的特殊启示,需要内在的声音,需要上帝直接向我们说话,就像他当初向摩西或保罗说话一样。假如我们期待圣灵这样做工,我们往往就会被自己的私欲和邪灵蒙蔽。圣灵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光照我们,使我们明白真理,真理必使我们得自由,必使我们更加自由地从罪的缠累下释放出来。当然,圣灵也安慰我们,提醒我们,督促我们,激励我们。圣灵把父的爱浇灌在我们的心中,使我们由父的爱得以饱足,医治我们受伤的心灵。圣灵赐给我们大能大力,使我们可以靠着他的力量,作刚强的人。圣灵还赐给我们智慧和勇气。唯有藉着圣灵的恩赐,我们才能过圣洁的生活。“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赛11:2)。加尔文注释说:“智慧”就是认识人生的规范,也就是上帝的律法;“聪明”就是解释人生的规范,也就是对上帝的律法能够做出正确的解释,否则我们就无法正确地使用;“谋略”就是根据人生的规范在复杂的情况下得出正确的判断,若是不以上帝的律法为“标准”(赛8:20),人就丧失了判断是非的不变的准则;“能力”则是坚固我们在各样的事上遵行上帝旨意的胆量和勇气,使我们能够在复杂、艰难的处境下把上帝的旨意行出来;“知识”的恩赐则使我们晓得周围所发生的事;“敬畏耶和华”则是指真诚敬拜上帝的心。[9]

 

3.真假确信

确信在信徒恒忍的过程中非常重要,因此,魔鬼就会制造出许多的假象来蒙蔽人。如何判断确信的真假?赫治(A.A.Hodge)提出以下四个方面作为判断的参考:(1)谦卑:真确信所生成的是无伪的谦卑,而假确信所带来的则是灵命上的骄傲(林前15:10;加6:14);(2)敬虔:真确信所导致的是敬虔的加增,而假确信所导致的则是怠惰和放纵(诗51:12,13,19);(3)自省:真确信所引发的是真诚的自省,渴慕上帝鉴察、督责己心,而假确信所引发的则是满足与外表现象,避免严格查考的倾向(诗139:23-24);(4)渴慕:真确信使人常常渴慕与上帝有更加亲密的交通,而假确信则非如此(约壹3:2-3)。[10]

 

4.从恒忍的教义看个人与社会的问题

恒忍的教义所强调的是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必须运用上帝所赐给的蒙恩之道,心意更新,攻克己身,使自己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但是,信徒的恒忍绝不仅仅是靠自己,乃是在上帝恩典的保守下不断操练信心,一步一步走完自己当走的路程。使徒保罗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3)。“我”仍然是我,“加添我力量的”乃是指上帝。因此,恒忍的教义所强调的是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每个人都当恒忍不拔,“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功夫”(腓2:13)。基督教绝不是机械性的宿命论,当然也不是主张什么都有可能的投机哲学。承认上帝的主权,并积极地尽自己当尽的本分,这就是圣经中所启示的中道。

 


[1] Augustine: Handbook on Faith, Hope, and Love, Chapter XXV.

[2] 雷默:《加尔文救恩神学五大要义》。

[3] 查利斯·贺智:《系统神学》,第三卷,113页。

[4] Hoeksema:Reformed Dogmatics,p.547-560.

[5] 《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王志勇翻译。

[6] Johannes G. Vos: The 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 A Commentary, 2002,p.182-184.

[7] 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New Combined Edition, p.549.

[8] 《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王志勇翻译。

[9] 加尔文:《以赛亚书注释》。

[10] A.A.Hodge: The Confession of Faith, p.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