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圣经·贯乎历史·现实所需

 

基督徒家庭敬拜

Family Worship

 

原著:凯瑞·普塔克(Kerry Ptacek)

翻译:德静  编校:王志勇牧师

 

 

威斯敏斯德出版社

Wesrminster Publishing


 

基督徒家庭敬拜

Family Worship

 

原著:凯瑞·普塔克(Kerry Ptacek)

翻译:德静  编校:雷默

 

 

 

威斯敏斯德出版社

Wesrminster Publishing

 

编者序

 

“至于我和我全家,我们必定侍奉耶和华”(书24:15)

 

没有个人的敬虔,就没有家庭的敬虔;没有家庭的敬虔,就没有教会的敬虔;没有教会的敬虔,就没有社会的敬虔。个人的敬虔是敬虔的根本,但基督徒个人的敬虔绝不是在深山老林中独居苦修的敬虔,基督徒虽然不属于这个世界,但基督徒的使命却是在这个世界上荣耀上帝,发挥光与盐的作用。其中,基督徒的家庭是操练敬虔最重要的地方。

 

没有家庭的重建,我们在教会中就没有力量;没有坚固的家庭作后盾,我们在世界的争战中就无处栖身;没有敬虔的家庭,基督教的信仰就无法代代相传。基督徒蒙受上帝的恩典得了新生命,就当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靠着圣灵所赐给的大能大力,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敬虔生活的标准,全方位地重新建造自己的生活。在这一全面重建的过程中,家庭的重建是最为重要的。

 

在中国教会中,由于受佛教等异教文化的影响,许多传道人认为婚姻、家庭是世俗的累赘,只有天天抱着一本圣经,外出传道才真正属灵,超凡脱俗。因此,他们不照管自己的家庭,不顾惜自己的妻子,不教育自己的孩子,到处以教法师的形像出现教导别人。他们不仅不为自己在家庭生活方面的缺陷感到愧疚,反倒以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为主舍己!结果,上帝是欺哄不得的,违背上帝明确的诫命,虽然有热情,却不是按真知识来服事上帝(罗10:2),最终所导致的就是自己的家庭生活乱七八糟,不仅没有好的见证,自己蒙羞受辱,也直接影响到教会的侍奉,并且使主的名在外邦人中受到亵渎!

 

其实,这个现象不仅在中国大陆教会中四处泛滥,在欧美教会中也是如此。正如本书作者所警戒的那样:“有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口里承认基督是主的基督徒,不顺服上帝让他们照管家庭的诫命,不以上帝的圣言养育家人,却仍然相信自己能够有效地向他人传讲上帝的圣言。不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庭,难道还想自己能改变世界吗?”(第六章)

 

要挽回目前这种令人遗憾的现象,重要的方式就是恢复传统的家庭敬拜。笔者从一九九九年以来就在家庭中实行家庭敬拜,并在教会中倡导施行,确确实实在自己家庭中经历到了上帝的祝福,也确确实实见到上帝祝福了许多忠心坚持家庭敬拜的基督徒家庭。

 

家庭的重建要从家庭崇拜开始。家庭作为人的第一个政府、第一个学校、第一个教会,集中体现在家庭敬拜上。在家庭敬拜中,父亲作为一家之长,以上帝的话语作为至高标准,管理家庭,教育子女,带领敬拜。在1643年召开的威斯敏斯德议会所拟定的信仰基准中,就有《家庭崇拜指南》,规定父亲要带领全家敬拜主,这是不可推卸的责任。疏忽这一责任的,要受到教会的惩诫。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家庭敬拜似乎被人遗忘了。我们相信,这就是基督教文明在西方衰微的根本原因之一。对照中国教会的情况,家庭祭坛的荒凉是中国教会软弱的根本性原因之一。

 

家庭是我们操练敬虔的地方,如果我们不在家庭中活出基督的样式来,仅仅在教会中装模作样,在教会中是羊,回到家中是狼,就难免有假冒伪善之嫌。笔者在教牧服事中一再见到,不管是传道人,还是普通信徒,那些在教会中有问题的人,往往都是在家庭中有问题的人。因此,恢复家庭敬拜是基督教全方位重建的重要方面。德静姊妹全家四代信主,她以奉献的心志翻译这本小书,惟愿上帝继续祝福、带领她。本书涉及的方面较多,虽经多方校阅,相信仍有很多不足之处,恳请各位先进不吝指教,再版时予以更正。愿圣灵开我们的心窍,加添我们的力量,使我们能够藉着家庭敬拜,重建我们的家庭,复兴我们的教会,使基督的仇敌羞愧,使上帝的名得荣耀。

 

 

王志勇 牧师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四日

于北京威斯敏斯德书

  

 

目  录

 

 

编者序

绪论      家庭敬拜的重要性                                             页码

第一章       上帝与家庭所立的约

第二章       一家成为上帝的子民

第三章       上帝的家庭

第四章       家庭与家庭教会

第五章       新约中的家庭(一)

第六章       新约中的家庭(二)

第七章       使徒时代之后的家庭和教会

第八章       家庭与宗教改革

第九章       美国早期的家庭敬拜

第十章       近代美国家庭敬拜的衰微

第十一章    在家中开始家庭敬拜

第十二章    在教会中恢复家庭敬拜                                         

                                                      

附录: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

参考文献                                                          

 


绪论:家庭敬拜的重要性

 

家庭敬拜基于圣经。上帝与其子民之间的约是同家长立的。贯穿整本圣经,无论在家庭中,还是在教会中,家庭都是敬拜上帝的基本单位。上帝的救赎计划与家庭息息相关,在基督所启示的上帝与其子民之间的关系中,更是如此。

    家庭敬拜是历史性实践。在旧约和新约所展示的历史中,家庭都是敬拜上帝的重要场所。在基督教会开始的几个世纪中,家庭敬拜继续进行;在宗教改革时期,特别是在清教徒和苏格兰长老会中,家庭敬拜得以复兴。北美13个殖民地的早期定居者们,从苏格兰、英格兰、法国和进行宗教改革的其他国家,带来了家庭敬拜。直到19世纪中期,家庭敬拜仍然是美国长老会的会规。

    家庭敬拜为现实所需。经过一个没有家庭敬拜的世纪,今天的基督徒家庭变得越来越脆弱,对世俗压力也越来越缺乏抵制力。过去,因为拥有支持家庭的传统文化,这些压力似乎不是什么威胁。今天,主流文化和政府政策,已经放弃了这种做法,在许多方面敌对基督徒家庭。

本书是依据对几个教会从1993到1994年间家庭敬拜的考察而写成的。第一次系列分享在南卡罗莱纳州伊斯利圣约长老会,共有八讲。1993年秋天,在南卡罗莱纳州斯帕坦堡的恩佑长老会讲授,扩展为十讲。目前本书的12章,与在南卡罗莱纳州格林维尔的圣爱改革宗教会举行的讲授保持一致。1994年夏天,一个由10部分组成的家庭敬拜教导将在亚拉巴马和弗吉尼亚教会中进行。周末讨论会系列是为新墨西哥州和亚利桑那州的教会预备的。

1-6章叙述了旧约和新约中与家庭敬拜相关的段落。我们把这些圣经材料按时间顺序组织在一起,强调上帝对家庭渐进的启示。7-10章叙述了教会历史最初几个世纪、宗教改革时期、以及从17世纪至今的清教徒和长老会的家庭敬拜史。9章和10章概述了美国家庭敬拜的兴衰。本书最后两章——11和12章,呼吁在美国基督徒中重新复兴家庭敬拜的做法。书末所附的书目不是非常全面,仅仅列举了本书所引用的著作。

    在某些方面,家庭敬拜这一主题非常简单,虽然人们难以接受,但在圣经中都是用尽可能简明易懂的语言写成的。尽管如此,仍有许多问题,特别是家庭敬拜为何在历史中逐渐衰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但是,无论如何,上帝的话语非常清楚,美国基督徒当晓得,若是我们确实渴慕合乎上帝的心意,就必须再次在家庭和教会中改革我们的敬拜。

在写作过程中,本人特别注意,努力使本书既适合一般的教会成员阅读,又适合教师作为指导材料使用。参考文献没有采用繁琐的脚注形式,改用侧栏注。引用的材料提供了足够的上下文,读者可以自己做出独立的判断。多数时候,引文都直接列在正文对面。参考文献的详细信息列在本书最后。引用的经文来自新钦定版圣经。

本书经格林维尔长老会神学院的几位成员仔细阅读,包括莫顿·H·史密斯博士(Dr.Morton H. Smith)、C.格雷格·辛格博士(Dr. C. Gregg Singer)、悉尼·戴尔(Dr. Sidney Dyer)博士和本杰明·萧先生(Mr. Benjamin Shaw)。神学院图书管理员比利·史蒂文先生(Mr.Billy Steven)仔细校对了书稿,并核实了资料来源。我的妻子桥伊也在本书成书的每个阶段都花费了相当多的时间。我的朋友麦克·史密斯(Mike Smith)和罗伯特·布雷姆(J. Robert Brame III)总是对我研究家庭敬拜给予很大的鼓励,他们也阅读了本书,并从他们作为各自家庭属灵领袖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意见。但是,作为一个改革宗基督徒,我知道,本书的错误和缺陷必会显明出来,责任要由我自己承担。感谢我主耶稣基督为我提供了这一工作,它对我作为父亲和丈夫的呼召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同时,撰写这本书使我可以更好地理解我与教会元首基督之间的关系。

神学院主张家庭敬拜,这反映了要求学生在他们家庭中担当属灵领袖这一立场。他们鼓励学生采用1647年苏格兰教会总会所采纳的《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1992年,格林维尔长老会神学院重新印发了这一指南,随后又出版了注释本,有助于今天的读者参考使用。感谢上帝,因祂使我作为格林维尔长老会神学院的学生受到了很多鼓励和支持。但是,《家庭敬拜》一书所表达的观点并不必然代表格林维尔长老会神学院的观点。

    1994年8月,格林维尔长老会神学院首先出版本书。至今,学院已经售出了一千四百册。本版是与“圣约家庭团契”合作印刷的,它是亚拉巴马州伯明翰改革宗联合长老会的一个新成员。圣约家庭团契是由参加家庭敬拜研讨会的人共同创建的,这个研讨会所使用的材料就是出自本书。圣约家庭团契承认圣经在他们教会的敬拜、使命和治理方面的权威性和充分性。他们也鼓励基督徒恢复在家庭和教会中由男人担当属灵领袖的圣经原则。惟愿上帝祝福他们,使他们在家庭中复兴敬虔的力量。

 


第一章 上帝与家庭所立的约

 

一、上帝与一个家庭所立的约

神学家们,特别是那些改革宗神学家,已经指出:上帝通过一系列的约与祂的子民保持联系。在这些约中,上帝显明了祂的应许及那些与祂立约者的责任。正是基于我们与上帝之间约的关系,上帝的子民信靠祂的“慈爱”——在希伯来语中是hesed,表示“约的信实”。

通过祂的约,上帝逐渐显明祂对其子民的旨意。上帝立约的方式也显明了祂的目的和属性。

上帝的约是与家长订立的。家长是整个家庭的代表。在与亚当、挪亚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中,都是由一个男人代表他们的家庭。同样的原则仍然保留在希伯来人与上帝所立的西乃之约中。在聚会时,以色列人的长老代表他们的家庭、宗族和支派。

圣经中还有其他立约的例子,所坚持的都是这个原则。大卫和约拿单曾经如此立约,在这个约中,约拿单承认大卫是上帝所膏立的国王。反过来,大卫信守他与约拿单所立的约,向约拿单的后裔显出他的慈爱。《诗篇》89篇讲述了上帝与大卫所立的约,上帝应许说,弥赛亚要从他的家族而出。正是因为耶稣基督是信心之家的元首,所以新约藉着祂而确立。

考察约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家庭”的范围有极大的差异。任何依赖性的人,抑或是其他“依赖性”的受造物,都被包括在一个家庭之内。

 

1.亚当

亚当的家庭包括他的妻子,未来的孩子,以及处于他们管理之下的所有动物和其他受造物(创1:28)。亚当是一家之长,他领受了应如何对待分别善恶树的教导。虽然夏娃与蛇交谈并首先吃了果子,但亚当也“吃了”(创3:6),他并没有发话纠正夏娃的错误。作为头,责任落在他的身上。因此,我们说是亚当的堕落,而不是夏娃的堕落。作为头,亚当堕落了,他所有的家人和全部后裔也随之堕落了。

 

 

2.挪亚

圣经描述挪亚一家时,不仅包括他的妻子和儿子,也包括与他一同在方舟里的所有动物。大洪水之后,上帝立约,应许挪亚和他所代表的一切,不再用洪水毁灭地球。上帝的约是单方面的,并不以挪亚是否守约为条件。这约的记号就是彩虹(创9:12,14-15)。

3.亚伯拉罕

亚伯拉罕的家庭包括他带领下的妻子儿女。这个世代之约的应许延续到那些继承他的家长权的人——以撒和雅各,而不是以实玛利和以扫。而且,只要他的仆人和孩子服从他的带领,他们就是他家庭的成员。上帝应许赐给亚伯拉罕众多的后裔,并他漂流时所走过的土地。但是,最重要的是,耶和华(上帝立约的名字,有时发音为雅威)应许说,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的各个后裔,最终是基督,得蒙祝福(创12:3)。这个约的记号就是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是家庭的仪式(创17:10-11)。

 

二、家长的责任

亚伯拉罕的时代,我们看到这一信心之家确实是一家人。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呼召常常使读经的人感到惊奇。当我们读到宇宙的主宰与一个家庭建立一种特殊的团契关系时,我们不得不充满敬畏之情。耶和华决定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时,就去看望亚伯拉罕,决定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他(创18:17)。在这里,耶和华特别向我们显明:祂为何要与亚伯拉罕建立关系。

 

1.上帝约中的应许

上帝应许亚伯拉罕,万国都要因他得福。这个应许在《创世记》18章18节:“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他得福,”指向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基督,这也是随后的记号的基础。

 

2.上帝与亚伯拉罕的关系

在19节中,上帝说祂“眷顾”亚伯拉罕。希伯来语“眷顾”包含亲密无间的关系,不单单指认识。新国际版圣经把这个词译为“已经拣选”,反映了上帝拣选的预知,意思为“预先的爱”。

耶和华因明确的目的而眷顾亚伯拉罕。“为要叫他”翻译了两个希伯来单词,其中每一个都可独立表达这个目的。旧约圣经中,这两个词一起出现的次数并不多。这儿如此运用是为了重点强调上帝的目的。

 

3.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吩咐

在19节中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包含着行动,“让他遵行”,界定了行为的明确范围是“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也指明了行为的目标是“让他们遵行主的道”。上帝让亚伯拉罕吩咐他的众子,表明亚伯拉罕不仅负责为他们提供建议,而且提供权威性的指导。

“遵行”耶和华的道路,指保守这条道路并保持其纯洁性,如果用圣经本身的语言来说,就是祭司教导律法,指示何为洁净,何为不洁。这种指引也包含养育性的照料。例如,同一个词也被用于亚当看守伊甸园的使命(创2:15)。

耶和华的道路的内容是“公义和公正”。“公义”在圣经中是指合乎上帝的律法,“公正”指不偏不倚地运用上帝的律法。在应用上帝的律法时,弱势群体是特别关注的焦点。在这里特别提及孤儿和寡妇,是由于缺少家长保护他们。同样,寄居的人,因他们可能不是家庭的成员,也被予以特别的保护。在上帝的律法中,贫穷的家庭和可能遭到收受富人贿赂的法官不公正对待的家庭也受到特殊的保护。

4.上帝的目标

上帝对亚伯拉罕如何领导他的家庭的计划是“使我所应许亚伯拉罕的话都成就了”(创18:19)。此约的应许包括众多后裔、土地,最令人称奇的是,弥赛亚的来临与亚伯拉罕家长的角色也有某种联系。

 

三、一个家庭成为众长老治理的民族

1.上帝的子民以家庭联合的形式敬拜上帝

摩西首先要求法老,容希伯来人进入旷野,好敬拜耶和华。法老拒绝了。后来,法老在耶和华瘟疫的击打之下开始屈服,他改变了策略:希伯来的男人可以单独进入旷野敬拜,但他们的女人和孩子必须留下。《出埃及记》10章9节中,摩西毫不含糊地拒绝了法老的让步。敬拜耶和华的子民是不可因年龄、性别,抑或是为奴的境地而分裂的。

 

2.长老代表上帝的子民

以色列全体会众聚集敬拜时,长老代表家庭、宗族和支派做出决定并予以实施。上帝多次对摩西强调说,在有关约的事务中,必须同众长老商量,得到他们的同意(出3:16-18)。

 

3.家长对孩子讲述上帝的工作

实际上,这种做法与把上帝的话语“记在心上”(申6:6)相关,此处的“心”是指你深层的思想、意志和动机。父亲教导自己的孩子,就可以在实际生活中证实上帝的话语在他们的心中。我们也可以说,这样做是使父亲成圣的蒙恩之道,通过教导,上帝的话语就在他的内心深处扎根。上帝让家长教导孩子(申6:7;11:18-20;出13:8-9),这个吩咐一点也不含糊:上帝指定他们应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教导子女。

 

(1)何地?

不论是在家中,还是在外边,家长都应对他的孩子传讲上帝的话语,“……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申6:7)。“何地”的答案就是“无论何地”。

 

(2)何时?

在旧约其他地方,“殷勤”这个词是指重复磨砺金属工具的行为。有所保留,把教导子女局限在“特定时间”,不能满足圣经对父亲的吩咐。犹太人和基督徒的解经家都认为“无论你躺下,起来”(申6:7)是指早晨和晚上一天讲述两次。在这段经文中,显然是指教导子女上帝的话语,但犹太人在实践中却把它视为早晨和晚上祷告的圣经依据。在早期基督教会和后期清教徒中,有些人把这段经文视为清晨和晚上进行家庭敬拜的理由。我们说,“无论你躺下,起来”意思非常广泛,是指“你所有醒着的时间”。

(3)以何种方式?

法利赛人曲解圣经中所说的“系在手上”、“戴在额上”(申6:8),他们形成一个习惯,就是把一部分经文放在一个小小的经匣里,然后缠在手背,戴在前额。今天,这种律法主义在正统的犹太教中仍然处处可见。但是,把“系在手上”理解为教导一个人如何行事为人似乎更好。“戴在额上”可以理解为是指一个人身上表达情感和态度的地方,也就是人的脸部。这也可能是指我们应当时时把上帝的话语放在面前。

    这个解释也和下面的经文非常吻合。把上帝的话语写在我们房屋的门框上和门口上(申6:9),使得每一个经过那里的人都能看清楚,这是一个建立在上帝话语基础之上的家庭。犹太人有一个习惯做法,就是把写有一小段经文的牌匾挂在门上或附近的地方,这是拘泥字句的律法主义的做法,避开了这一吩咐本身深远的意义。这一段随后的经节和《申命记》11章的平行经文,实际上把家长履行这一教导子女的责任,与享受上帝在约中的祝福联系在一起。

    对他们房屋的门框和城门的提及,也提醒希伯来人记念第一个逾越节时洒在门楣上的血(出12:21-22)。这血是“你们所住的房屋上的记号”,使上帝可以越过祂子民的房屋(出12:13)。在《申命记》中,这段经文提醒父亲有责任在日常生活中把上帝的话语教导给自己的孩子。在《出埃及记》13章8至9节也有同样的话,描述在逾越节期间,全家一起敬拜上帝是节日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四、在旷野家庭联合敬拜上帝

逾越节开始了律法所规定的每周和每年敬拜的正常循环。非常明显,家庭中的日常训诲也是上帝给人的托付。然而,希伯来人的敬拜到底包含多大程度的家庭参与,到底有多大量度上是在家庭中进行,仍然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1.在会幕中

会幕和敬拜经常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家庭在希伯来人敬拜中的角色经常被人忽视,不仅一般的读者如此,即使是那些常见的论及敬拜的作品的作者也不例外。家庭在敬拜中的重要性仅仅考察会幕就可以间接显明。会幕是上帝在以色列人营地和献祭中居住的地方。一些在基督徒敬拜方面有所著述的作者,把会幕视为敬拜的规范。会幕确实教导我们许多敬拜上帝的方式,但希伯来人集体敬拜上帝主要仍是在他们的家庭中进行的。

 

(1)会众的数目

即使有现代化的建筑技术,在当时敬拜的地点上,会众的数目事实上也排除了单一建筑的可能性。《民数记》第2章记载的以色列“军队”的数目是63,550人。这个数目还不包括妇女和孩子,同时,利未人显然也没有计算在内(见民1:1-3,18-20)。

 

(2)会幕和庭院的尺寸

《出埃及记》第26章提供的会幕和庭院的尺寸表明,它整个面积约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地面或会幕的庭院被一块长150英尺、宽75英尺的布覆盖。院内有祭坛、洗濯盆,会幕和至圣所。至圣所长45英尺、宽15英尺。

 

(3)会幕的意义

圣经上并没有说,设立会幕是为了基督徒或当今犹太教意义上的会众敬拜之用。然而,耶和华说,会幕的至圣所是祂在祂子民中间的居所(出24;6-8)。这儿需重点强调一下:会幕是上帝住在祂子民中间的一种预表。上帝不仅没有使人民离开家庭去敬拜上帝,而是设立了一个与他们的帐篷类似的家。

(4)会幕的用途

会幕是向上帝献祭的场所。西乃之约的标记乃是血,为了表明约的有效性,血被洒在人民身上(出24:6-8)。洒血在会众身上是会众敬拜的内容之一,但圣经中并没有明显的表明,在进行其他献祭时,所有的会众都在场。前面已经指出,会幕庭院的尺寸并不足以容纳全体会众一起进行敬拜。所以,在献祭制度中,会幕主要的用途并不是公众敬拜之地。

即使能够证明献祭是在会众敬拜时进行的,这也与福音之下的敬拜并不相关。献祭的血是为上帝子民的灵魂预备赎罪的(利17:11)。我们知道这些动物的血本身并不能除去罪(来9:12-14),这些血预表基督为祂子民所行的救赎之死。基督的献祭废止了所有的献祭,这一方面的敬拜与现在得救之人不再有任何的联系,只有饼和酒在圣餐中继续使用。

 

2.圣会

在《利未记》中,所有上帝子民的聚集都统称为圣会(利23:2-4,7-8,21,24,27,35-37)。许多钥节中加上了“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表明这种聚集或其中的一部分,是在家中进行的。所以,“圣会”不一定是全体会众都参加的大会。

 

(1)节日

初熟节和五旬节的记载几乎是用同样的语言,强调遵守节日是“永远的定例”。节日的永存性以“世世代代”加以重申。在这两处,上帝都声明“在你们一切的住处”都必须遵守节日(利23:14,21)。

所有的男子都必须来到耶和华面前参加一年中的三个节期,因此,这三个节期很可能是他们在家庭之外进行的敬拜,甚至可能没有妇女参加。男子来到耶和华面前,为的是献上出产的十分之一和奉献,他们“不可空着手”(出23:15)。正如一本研读本圣经所说的那样,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男人呆在那儿吃“便饭”,他们保留着他们应带回家的那一份祭牲。在耶稣所处的时代,家庭全体成员一起去参加节期(路2:41)。事实上,所有的应吃在“耶和华面前”的供奉、十一奉献和祭物都要求家庭全体成员参加(申12:6-7),也包括仆人和“你城里的利未人”(申12:18)。

有的节期明确指出要在家中庆祝,逾越节就是这样的节日。第一个逾越节是在希伯来人的住处度过的,上帝命令必须要“在你们一切的住处”继续守逾越节(出12:20)。恰当的庆祝方式包括孩子询问父亲逾越节的意义(出12:27)。

(2)安息日

安息日是圣会,这一天上帝的所有子民理所当然地必须都来庆祝。毫无疑问,安息日重点是在家中,“在你们一切的住处”(利23:3)。犹太人被掳于巴比伦之后,也许是在相当晚的时期,随着犹太会堂的兴起,人们也在会堂聚会庆祝安息日。

 


第二章  一家成为上帝的子民

 

一、征服

回顾那些倒毙在旷野的上帝子民实在令人胆战心惊。虽然上帝允许摩西远远的看了一眼应许之地,但摩西和亚伦都没能进去。所有死在应许之地外面的人,都是因为他们悖逆和小信。仅有约书亚和迦勒因坚信上帝的应许,得以存活,并带领以色列人征服了迦南地。

上帝击打倒毙在旷野的一代人,但他们的后代征服了迦南地。据说那一代长老的生活都像约书亚那样有信心(书2:7)。在那一代人中,家庭在敬拜中明显占有很重要地位。

 

1. 向全体会众讲道

希伯来人即将进入应许之地时,摩西向全体会众,包括在他们中间为奴的外邦人——“营中寄居的”(申29:11),宣讲了他的临别证道。对全体会众讲道,这一行为是遵照上帝与其子民所立的约而聚集的典范(申29:10-13)。

在这篇讲道中,摩西又吩咐约书亚和以色列人记住,每隔七年,在豁免年的住棚节时,要召集所有的人聆听上帝的律法。摩西特别强调全体会众都应当聆听上帝的律法,“使他们未曾晓得这律法的儿女得以听见,学习敬畏耶和华你们的上帝”(申31:10-13)。后来,在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中间,约书亚聚集全体会众,重申此约及其祝福和咒诅(书8:35)。

虽然全体会众都聆听了律法和圣约的宣讲,但长老和教会的官员仍然代表人民,接受此约的条款。(申31:28)

 

2.询问父亲和长老

长老作为约民的代表,在此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他们有责任监督以色列人在上帝的律法之下,持守其立约时的承诺。父亲和长老负责提醒人们,要保持他们与耶和华之间的关系。《申命记》32章7节以诗歌的体裁写成,以平行的结构表明父亲和长老是等同的。

 

3.教训孩子

上帝的圣约也是与立约者的后裔所立的,所以摩西重申教导孩子的责任。训诲不仅是说服性的,还必须是权威性的(申32:46)。这个世代性的责任是圣经中一再重复的主题。

 

4.带领家庭

约书亚向以色列人讲明他将如何带领他的家庭,再次强调了这种责任的无条件性。即或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认为服侍耶和华是一件恶事,他和他的全家仍对上帝保持忠心。其他人的行为,即便是绝大多数,甚至是其他所有被认为是上帝子民之人的行为,都不能改变或减少家长对家人的这种责任。

 

二、士师

圣经表明,家长若是不能履行对于家人当尽的责任,必将导致严重的后果。约书亚时代的长老们继续坚持忠于上帝。根据《士师记》的记载,随后的一代人日益败坏。这一时期的结束以撒母耳的侍奉为标记。纵观撒母耳的一生,大祭司以利的生活,以及关于上帝交给一代人的责任,我们可以从中得到深刻的教训。

 

 

1.以利,以利的儿子以及约柜被掳

大祭司以利似乎在绝大多数方面是一个好人。上帝让他监护撒母耳,但是即使在这样的行为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上帝的审判。以利的儿子犯了极大的罪,有人献祭时他们强取自己当得的分,他们还“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撒上2:12-17,22)。耶和华曾借一个神人警告过以利(撒上:27-36)。耶和华如何看待以利在管教儿子方面的失败是值得我们注意的:祂说以利尊重他的儿子过于尊重上帝(撒上2:29)。

    当然,我们注意到,以利确实曾经重重地责备儿子的罪。但是,他没能成功地约束他们的所作所为(撒上3:13)。所以,作为家长,以利难脱其咎。以利的失职,导致以色列人被非利士人击败,约柜也被掳去,以利、他的两个儿子及家中其他人相继死亡。

 

2.撒母耳,他的儿子和民众立王的请求

年轻的撒母耳传达了上帝对以利所作的审判。撒母耳晓得耶和华的旨意,他接替以利判断以色列人,带领他们战胜非利士人。可惜,最终他也因为自己儿子的罪,被以色列长老们抛弃。由于长老们不愿被撒母耳的儿子统治,说他们“不行你的道”(撒上8:5),他们决定仿效列国,要求立一个国王。撒母耳对此非常生气,但上帝指示他说,以色列人实际上是厌弃耶和华做他们的王,所以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三、统一的王国

大卫王朝的开始,更加清楚地显明,父亲教导孩子走主的道是极其重要的。虽然如此,随后的王朝历史带给我们的,却是这样的例子:一代一代人在教育子女上的失败,导致上帝的审判,无法挽回。

 

1.回顾上帝的工作

《诗篇》78篇1至8节强烈表达了上帝关于世代之间的责任。这篇诗的其余部分叙述了以色列人到大卫时代的历史教训。

 

(1)箴言和谜语

许多迹象表明,这首诗是用来教训孩子的。诗人写道,他要开口说“比喻”和“古时的谜语”(诗78:2),这也是《箴言》1章6节提及的表示对“年轻人”训诲的词语。确实,“比喻”这个词有时也译为“箴言”,表示对比或类似。“古时的谜语”有时也翻译为“谜语”,“难解的话”用于试问人(王上10:1)。这是《箴言》中出现的另一种训诲性的工具。

 

(2)由父亲讲述

由于父亲负有带领全家人行在主的道中的责任,诗人视父亲为孩子的老师。这些箴言和谜语是“我们的祖宗告诉我们的”(诗78:3)。

 

(3)彰显上帝的荣耀

父亲教导孩子的目的是向他们灌输敬畏上帝的思想,使他们明白“耶和华的美德和他的能力,……他奇妙的作为”(诗78:4),这包括叙述上帝在与其子民关系的历史中的作为。父亲只有两种选择:或者是向孩子讲明上帝对他子民的作为,或者是向他们隐瞒这一切,对于信奉上帝的父亲而言,并不存在任何中间立场。

 

(4)这是上帝的命令

圣经提供历史性的教训,这也是其他重要训诲的源泉——上帝的律法和法度(圣约)。这是上帝“吩咐我们祖宗”的责任(诗78:5)。仅仅父亲自己相信上帝是不够的,他们必须把上帝的话传递给他们的孩子们。必须把上帝的话语教导给孩子们,这不仅是为了孩子自身的缘故,也是为了使他们长大时能够“传给子孙”(诗78:5)。

(5)为教训他们的孩子

上帝与将来世代所立的约同祂与那一代人所立的约是相同的(创17:10-11)。一代人在教育孩子时失职,没有教育好孩子,使他们将来也能够按上帝的教训教育孩子,这一代人将来会以同样的方式教育他们的孩子,这是对上帝圣约的违背,也是一代人的失败。(诗78:6)

 

(6)使他们仰望上帝

对相信上帝的人而言,父亲的教导在三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发挥作用:仰望上帝,记念上帝的作为,遵守上帝的诫命。

 

(7)表明心灵的诚实

诗人把那些在教导方面失职的行为称为“向着上帝心不诚实”(诗78:8)。我们不敢想象还有比这更严厉的指责。

 

2.教导智慧

前文已经暗示过,特别针对孩子的系统性的训诲可以在《箴言》中很多地方找到。“孩子”这个词是从希伯来语的naarim翻译来的。Naarim实际指向比孩子更广的范畴,可以泛指一切尚未成家的男性。但这个词通常用来指男仆。

 

(1)这是父亲的主要职责

父亲在训诲方面的首要地位在《箴言》4章1至4节中提及。圣经教导孩子尊重母亲的权威,同时也强调父亲在教导孩子方面的重要角色。《箴言》1章8节和6章20节中的两个句子所传递的就是这种彼此依赖的关系(沃特克和欧·康纳:《希伯来文圣经句法结构简介》,第577页)。这句话翻译成“要听从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更合适。

 

(2)管教性的训诲

《箴言》中的训诲可以称为权威性的教导。《箴言》或是暗示,或是明确指出,孩子的责任就是把这些训诲牢记心中,并遵从它们(箴6:23;13:1;15:5,又见15:10)。因此,在训诲的过程中常常提及“管教”一词。当然,管教性的责罚是以孩子的悖逆为前提的。希伯来语中,表示训诲的单词musar是从动词yasar演化来的,通常是指惩罚,但是,musar通常用来指听说过的某件事情,很少用在涵盖惩罚的行文中。

责备和责罚是管教性训诲中最为典型的特征。圣经中强调说,藐视责备的孩子已经离弃了正路。《箴言》15章10节“严刑”似乎是错误的翻译,“严”一词的实际意思是“邪恶”。这句话应翻译为:“舍弃正路的,纠正也为邪恶……”。

父母的这种管教反映上帝与祂子民之间爱的关系(箴3:12;13:24;19:18)。保罗·吉尔克里斯特解释说:“世上的父亲管教自己孩子的神学基础源自圣约,他承担与其立约之主的形像,对他的孩子担负同样的关系……”(《旧约神学术语词典》,第1卷,第387页)。

(3)真正的爱与恨

当必须进行责罚时,父亲若不施行,上帝认为这是父亲缺乏对孩子真正的爱,实际是恨恶孩子的表现。对孩子不马上进行管教,不论是想让孩子“喜欢”自己,还是出于漠不关心,在上帝看来,都会因缺乏纠正,而导致孩子日趋刚硬“愚蠢”,最终导致孩子的毁灭。

上帝吩咐“你们当爱人如己”(利19:18),人们在为他们自己界定何谓爱的时候,经常引用这个吩咐。其实,前面的一节经文恰恰是圣经对爱的界定,这对孩子也适用:“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利19:17)。按照上帝的界定,真正的“爱”包括主动的责备。

 

(4)教养孩子行走在当行的路上……

《箴言》22章6节使那些看起来圣洁,但其孩子却抛弃信仰的父母困惑不已。实际上,这节经文在许多方面都是不同寻常的。“教养”不是旧约中用来表示培养孩子的一个词。在其他地方,这个动词的意思是指“奉献”新房屋(申20:5)或新的圣殿(王上8:63)。这个词的意思似乎是为建筑物或孩子开启特定的用处,这种用法一直延续。翻译为“教养”语气太弱,不能强烈表达“孩子”的“奉献”。另外,回顾“孩子”这个词的用法,它指的是少年人依赖家庭的整个时期,不单单指狭义上的“童年时代”。

 

四、大卫家谱中一代人的失败

《诗篇》78篇所叙述的以色列人的历史,把我们带入大卫和所罗门时期。《箴言》中的内容绝大多数是在所罗门时期编成的。尽管有这些满有盼望的影响,圣经仍然显明大卫和所罗门二人作为父亲悲惨的失败经历。如同旧约中的其他例子一样,圣经记载下这些失败,目的为的是警戒我们(林前10:11)。

 

1.大卫和他的儿子们

或许因自己与拔示巴的罪,大卫多次显明他不愿管教孩子。长子暗嫩对妹妹他玛的性犯罪没有受到惩罚。次子押沙龙,他玛的胞兄,陷入严重的苦毒与罪恶之中,最终自己动手,杀了暗嫩。此后押沙龙远走他乡,大卫依然无所作为。在压力之下,大卫允许押沙龙回到耶路撒冷,但两年没有见他的面,既不惩罚,也不赦免。后来押沙龙叛变,尽管大卫下令不要伤害押沙龙,但押沙龙仍然在无助的状态中死于约押之手。因为大卫没有指定继承人,大卫仍旧在世时,他的另外一个儿子亚多尼雅就擅自称王。后来大卫立所罗门为王,但拔示巴和所罗门仍然担心亚多尼雅,后来借故把他杀掉了。

尽管大卫在生活中犯了罪,但他不像其子所罗门那样,他的心仍然忠于耶和华。所罗门有许多外国的妃嫔,她们不仅没有转向敬拜耶和华,相反,却使所罗门的心转向她们所拜的神灵。实际上,是所罗门自己敬拜他的妻妾所拜的外邦神灵,包括亚斯他录(王上11:5)。因这些罪和另外的一些罪,耶和华定意分开以色列,考虑到他对大卫的应许,就给南国犹大存留了两个支派。

 

2.希西家和玛拿西

希西家和约西亚被认为是大卫之后两个最伟大的犹大或以色列国王。希西家在犹大除去异教崇拜(王下18:4):“希西家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在他前后的犹大列王中没有一个及他的”(王下18:5)。

虽然希西家敬拜至高的上帝,但值得注意的是,他的儿子玛拿西却被认为是犹大或以色列最败坏的王。玛拿西恢复了他父亲除去的异教崇拜,甚至把他的儿子献为祭(王下21:3-4)。玛拿西偏离正路,甚至把亚舍拉像摆在圣殿中(王下21:7)。圣经引述玛拿西的统治,作为上帝不再迟延对犹大施行审判的原因。即使是约西亚的改革也不能避免上帝对玛拿西的愤怒(王下23:26)。

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希西家这样伟大的君王,会培养出玛拿西这样的儿子。圣经确实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线索。例如,我们可以注意到,希西家死时,玛拿西只有12岁。有意思的是,在希西家向上帝祷告后,上帝答应增加他的寿数,减轻他借先知以赛亚所说的话——“你当留遗命与你的家,因为你必死不能活了” (赛38:1)。上帝增加希西家15 年的寿数,玛拿西正是在这期间出生的。接下来,根据以赛亚对希西家统治的记载,希西家把犹大所有的财宝展示给巴比伦人,犯了大罪。以赛亚对此感到非常愤怒,预言说,所有这些财宝都将被掳到巴比伦,“并且从你本身所生的众子,其中必有被掳去,在巴比伦王宫里当太监的”(赛39:6-7)。人们或许期望希西家对此感到畏惧,正如他听到自己将死的消息时所反应的那样。但事实却恰好相反,他对以赛亚说:“你所说耶和华的话甚好……因为在我的年日中,必有太平和稳固的景况”(赛39:6-7)。

为什么希西家不像他当初自己面对生命危险时那样恳求上帝赦罪,使他儿子不遭受这样的命运呢?当然,他从过去的经验得知,上帝之所以发出这样的宣布,就是让听到的人在祷告中回转归向他。这些段落似乎表明,希西家对自己孩子的命运并不关心,他极度以自我为中心。因此,在希西家加增的年岁里,他生了犹大历史上最邪恶的国王,而且没有把他抚养成人就撒手而去。

 


第三章  上帝的家庭

 

一.天上和地下的全家

上帝在家庭中并通过家庭招聚祂的子民。祂与家长立约,吩咐他们带领全家行走在耶和华的道中。祂的圣约通过一代代人扩展,因此只有祂可以宣布自己是“你父亲亚伯拉罕的上帝”(创26:24)。强调父亲作为属灵领袖的角色,实在是圣经启示的一个突出特点。为什么?

必须清楚地指出,上帝与其子民联系的方式,不会根据我们人类的状况而调整,也不会因我们家庭生活所在的文化环境而改变。圣经中所启示的上帝是至高无上的,祂正是在家庭中雕塑我们人类的性情。同时,祂也掌管历史,确定了正确的家庭形式,也决定了文化中的其他一切因素。

总而言之,首先,家庭是上帝自然启示的一部分;其次,上帝在祂的圣约和律法中都一再强调家庭关系的重要性;第三,上帝根据家庭中建立的各种关系,说明祂与其子民之间的关系。

上帝关于家庭的启示的第一点,在圣经中从创世到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时尤其明显。从亚伯拉罕到大卫王朝的建立,在以色列人的敬拜和政治生活中,也显明了上帝子民家庭式的组织。至于第三点,上帝的子民作为祂的家庭,从先知时代开始尤为显著;特别是当上帝的子民陷在偶像崇拜和离经叛道的阴影中,上帝对他们施行审判时,上帝与其子民家庭式的关系更加明显。这种家庭关系也是上帝对其子民如何背叛他们之间关系的解释的一部分。同时,上帝应许的中心就是预备一个拯救者弥赛亚,祂要带领上帝的子民进入始终合乎上帝心意的关系之中。

 

二、异教中家庭的倒错

以色列人被毁灭、遭放逐是他们拜偶像的结果。有证据表明,异教的影响早在族长时期就已经存在。埃及人的宗教影响是难以估量的。希伯来人很快转向异教,先是拜金牛犊,后来又拜巴力毗珥。我们从《士师记》中可以发现,夺取应许之地后不久,希伯来人就开始转向迦南人的宗教(士2:11-13)。先知们谴责以色列人一切背约的行为,其中心就是偶像崇拜。耶和华告诉耶利米,希伯来人拜偶像的行为是照“他们列祖所教训的”(耶9:14)。

    为什么焦点在于拜偶像呢?答案在于这样的事实:这种人为形成的宗教,这种异教的偶像崇拜,破坏了上帝子民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家庭关系,以及上帝与其子民之间的关系。异教带来许多做法,都直接违背上帝对家庭生活的诫命:卖淫,儿童献祭(王下23:10),同性恋以及女人担任宗教领袖的角色等等。异教也改变了人们对于上帝的观点,因为它提出的是根据罪人的模式虚拟的一群神灵。

 

1.“以勒”和亚舍拉,巴力和亚斯他录

所有人生来就有这样的知识:有一位造物主上帝,祂配得他们的颂赞和荣耀(罗1:18-23)。异教从一开始就压抑这种知识。它试图在全世界形成一个类似的模式。古代近东的异教包括所有这些基本因素。

迦南宗教中的“以勒”(El)一词,在圣经中指上帝、一个神灵或大能者,是指众神之王和父。有证据表明,最初迦南人跟随其他民族,承认并敬拜独一的创造者上帝。麦基洗德就是以勒的大祭司和撒冷王,撒冷或许就是耶路撒冷。亚伯拉罕把十分纳一献给他,表明麦基洗德所侍奉的是独一的真神。

以勒敬拜逐渐蜕化,人们开始增加了很多神灵。增加的第一个神灵可能是以勒的妻子亚舍拉,甚至在圣殿中也曾经树立过这位女神亚舍拉的柱像。第二个阶段所增加的就是以勒和亚舍拉所生的“孩子”,巴力被认为是他们的孩子之一。在迦南人的万神殿中,巴力逐渐取代了以勒,正如在其他异教中表现的一样。以勒逐渐退居被动的地位。实际上,在迦南人的神话传说中,巴力不仅取代了以勒的位置,他还娶了以勒的妻子。她的名字叫亚斯他录,或许她是巴力的姐妹。在以色列的偶像崇拜中,圣经经常提及这三个神灵。

有时候,女神实际上上升到最高的地位。耶利米曾经努力劝说希伯来人不要再敬拜“天后”(Queen of Heaven),这就表明女神确实在偶像崇拜中达到了极高的地位。“天后”这种头衔在几种宗教中都可以找(耶44:15-19)。

在女神崇拜中,妇女占有突出的地位。尽管周围国家没有关于女性大祭司的记载,但耶洗别却是推罗城巴力大祭司的女儿,她也是北国以色列亚斯他录敬拜的女赞助人。众多的“女祭司”其实就是神娼。这些宗教仪式也为其他妇女提供机会,使她们蒙上面纱,暂时充当“女祭司”的角色。在异教的仪式中,也进行同性恋者之间的卖淫。(关于迦南异教的更多信息,可以参考查理斯·法伊弗的两本书:《拉思·沙玛拉和圣经》, 第30-32页;《旧约历史》, 第69-77页。)

 

2.偶像崇拜与淫乱

上帝警告希伯来人,异教总是与不道德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在征服摩押平原之前就已经受到攻击,那时,许多希伯来人被米甸女人引诱,从而陷入淫乱中(民25)。耶和华曾特别吩咐希伯来人,绝不能使他们的女儿充当这种妓女(申23:17)。

    考虑到异教常常与淫乱相伴,就容易对圣经中把偶像崇拜的最普遍的特征视为淫乱产生误解。但这就是耶和华对祂子民偶像崇拜的看法。在这种说法中,我们可以想象得出上帝子民拜偶像是犯了何等大的罪。偶像崇拜不仅破坏了希伯来人彼此之间的关系和他们的家庭关系,也违背了上帝同其子民之间家庭式的关系。耶利米时代所提到的唯一 的“家庭敬拜”就是异教崇拜(耶7:18)。

 

三.上帝解释自己与子民之间的关系

迦南地的偶像崇拜及其在希伯来人中的发展完全背离了上帝设立家庭的目的,也背离了上帝把祂的子民招聚到祂的家中的目的。在先知谴责偶像崇拜时,上帝详尽阐述了祂与其子民的关系。祂用三种关系来形容这种关系:主仆关系,父子关系,夫妻关系。这三种家庭关系也是上帝渐进启示的一部分。

 

1.主人与仆人的关系

上帝起先启示祂自己为主。Adonai是希伯来单词adon的复数形式。这个希伯来词和它的希腊语同义词(kurios)就其主要用途而言,并不是神学词汇。相反,它常用来指一家之长,特别是指包括仆人在内的家庭。这种家庭的仆人用这个词来称呼主人,但别人也可以用这个词。例如,撒拉称亚伯拉罕为“主”(创18:12)。

 

1)上帝发命令

上帝对人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一个吩咐(创1:28;2:16),因此,神学家说,上帝与亚当所立的约是行为之约,以顺服为条件。但主仆关系继续存在,亚伯拉罕称上帝为主(Adonai),基督徒也如此称呼耶稣为主。

2)上帝的子民侍奉

与主人相对的是仆人。事实上,希伯来语中表示“敬拜”最典型的两个词之一就是“侍奉”(诗100:2;出4;23)。应再次强调的是,这些词是从拥有仆人的家庭中借用而来的。谈及教会的“侍奉”时,我们用的词所表示的是仆人的工作。

 

2.父亲与儿女的关系

上帝第一次明确地把自己比作其子民的父亲,出现在耶和华对摩西的教导中。耶和华教导摩西如何向法老解释他呼召希伯来人进入旷野侍奉祂的原因。耶和华说以色列是祂的“长子”(出4:22)。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期,唯一另外一次明确提及上帝是其子民之父,是在耶和华解释祂对希伯来人的拣选和他们必须圣洁时出现的。祂称他们是“耶和华的儿女”(申14:1)。

摩西之歌记载的是征服迦南之前,摩西向新一代以色列人所作的临别讲道。在这首歌中,摩西警告希伯来人说,这样的时代将会来到:以色列的败坏必将导致他们不再被称为上帝的儿女(申32:5)。尽管如此,耶和华仍是他们的父亲,因祂把他们买来,制造他们,建立他们成为祂的子民(申32:6)。但他们仍然轻视“生他们的岩石”和“产他们的上帝”(申32:18)。因他们的儿子和女儿拜偶像,这样的时代必会到来,耶和华必向那些“极乖僻的族类,心中无诚实的女儿”掩面(申32:20)。

 

1)悖逆和叛乱

圣经多次指出,上帝子民所犯的罪正如孩子对父亲的悖逆。当圣经上谈及那些不是祂所拣选的人所犯的罪时,从来没有用这种描述家庭关系的词语来描述。他们的罪必将受到惩罚(赛1:2)。

 

2)惩罚与悔改

上帝的子民不会与那些不是祂子民的人受到同样的惩罚。上帝责罚祂的孩子。对于选民而言,放逐和死亡也不过是上帝的责罚而已。

    上帝子民悔改的标记是他们转向祂,哭泣说:“我父啊,你是我幼年的恩主”(耶3:4)。作为上帝的孩子,以色列人可以确信,他们的悔改必将得到上帝的赦免,上帝必重新指引他们(耶31:9)。

    上帝对其子民父亲般的关系通过祂护理性的眷顾表现出来。祂收养我们,像父亲一样照顾我们。祂供应我们的需要。祂保护祂的子民,我们可以向祂求助。祂责罚我们,教导我们行在祂为我们指明的道路与真理之中。

3)顺服的长子

最终,我们得知,只有一个人完全满足了上帝对祂子民的期待,就是上帝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我们的盼望就在乎基督,惟独祂是上帝的顺服之子,这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圣经中关于儿子的名分表明,作为上帝儿子的身份是不能和得救同日而语的。圣经清楚地表明,孩子顽梗悖逆,最终的结局就是死亡(申21:18-23)。

耶稣被称为长子,从圣约的角度而言,长子将来要成为一家之长。圣经中说以色列是上帝的儿子,最终所指向的就是弥赛亚,惟独祂是真正的以色列(诗89:26-29)。上帝子民的可靠盼望就在于首生者,上帝之家的后嗣弥赛亚。何西阿指出,以色列是上帝的儿子(何11:1),这成就在耶稣基督身上,祂是真正的以色列人(太2:15)。

 

3.丈夫与妻子的关系

从出埃及直到整个以赛亚早期的预言,上帝是其子民的父这一比喻,在形容上帝与其子民之间关系的所有词语中,占有明显的优势。从以赛亚晚期的预言至以色列被掳巴比伦,上帝通常把自己比作以色列的丈夫。

    阿尔弗雷德·艾德塞姆认为,上帝是其子民丈夫的理解,使得犹太解经者们认为婚姻的神圣是这种关系的典型范例。保罗在《以弗所书》5章22至33节中,明确地把基督徒丈夫与妻子的关系和基督与教会的关系相比,我们将在第5章中进一步解释这种关系。

 

1)婚姻乃是约的关系

犹大人即将被掳时,耶和华说祂与祂子民的关系是“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耶31:32)。《以西结书》16章中,上帝与以色列关系的历史是以法庭的语言描述的,婚姻再一次被称为盟约:“我向你起誓,与你结盟,你就归于我”(结16:8)。这些话极其打动人心,因它恰好是在我们可以发现关于新约弥赛亚应许的婚姻比喻的段落之中。例如,在《以西结书》同一章中,以这样的话重新回到约的主题:“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时与你所立的约,也要与你立定永约”(结16:60)。

 

2)淫行

上帝把以色列人视为祂的儿女,而以色列人却常常悖逆与叛乱,这是令人感到悲哀的。同样使人伤心的是,我们经常发现,先知口中所说的上帝与其子民之间丈夫与妻子般的亲密关系,也因以色列人的不忠而破坏。上帝的子民转向偶像崇拜时,就被称为淫妇。偶像崇拜,冥顽不化,就被称为妓女,这个词也用于各种异教活动中的妓女。

 

3)回转

如果说以色列的淫行是令人感到不安的,那么,我们对上帝的回应就不会感到吃惊了。祂责罚以色列,目的就是为了纠正她。即使是对于犯奸淫的妻子,甚至按照上帝的律法当被处死和离弃的人,祂的呼唤仍然是:“归向我”(耶3:1)。耶和华呼唤以色列悔改,婚姻关系依然存在。即使离婚也没有排除以色列归回她“前夫”耶和华的可能性(何2:7)。以色列若抛弃偶像顺从上帝,就仍旧可以称祂为“我夫”(何西阿书2:16)

    先知何西阿与歌篾的婚姻是由上帝指定的,用来作为对祂子民的记号,表示祂与他们之间关系的持久性。何西阿遵从耶和华的吩咐,把歌篾从奴隶市场买了回来,她因为犯罪而沦落到那里。

 

4.混合的比喻:家庭与救赎

《耶利米书》第3章专门叙述上帝对淫妇以色列的动人呼唤,呼唤她回到自己丈夫的怀抱。在这一章中,发生了奇怪的事。在14节中,上帝再次表明自己是祂子民的父亲和丈夫:“耶和华说:‘背道的儿女啊,回来吧。因为我作你们的丈夫。’”类似的混合性的比喻也可以在第3章3、4节和19、20节中找到。

在其他先知的讲述中,我们也能找到撰写明显的混合在一起的比喻。在新约圣经中也说,教会既是上帝的儿女,藉着基督被收养的,同时也是基督的新妇。事实上,上帝救赎计划的高峰就是《启示录》中记载的羔羊的婚宴。教会就是上帝的儿女,也是基督的新妇,把这两个词连在一起的就是“收养”。

 

1)收养

基督的儿子名分与基督徒作为上帝儿子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我们是上帝在基督里被收养的孩子(弗1:5)。赫尔曼·维吉斯是一位荷兰改教者,他在17世纪英格兰清教徒和苏格兰长老会人士中间有很大的影响。他把收养与基督和教会之间夫妻的关系明确地联系起来。在旧约圣经中,新娘实际上被夫家收养,并成为丈夫家中的一员。实际上,在希伯来语中,新娘和儿媳是一个词。

收养使人享有继承权(加4:4-7)。在旧约中,上帝的子民被视为后嗣。希伯来人承受了应许之地(出32:13)。然则,上帝的子民也被称为上帝的产业(出34:9;申4:20;诗33:12)。圣父应许圣子说:“你求我,我就将列国赐你为基业,将地极赐你为田产”(诗2:8;82:8)。产业是一个与家庭有关的词(箴19:14)。

 

2)救赎

圣经中还有另外一个把家庭关系合在一起的比喻,大部分人很难辨清这个这个比喻。go’el这个词翻译为救赎者、拯救、救赎,指的是被“近亲”救赎。《利未记》25章中描述了赎回因债务而被迫卖掉的财产的条件。Go’el也指为一个犯了罪,需要赎金的近亲赎罪(民5:5-10;申19:4-13;书20;撒下14:11;王上16:11)。Go’el还可指误杀其近亲而导致的“报血仇者”(民35:9-28)。

最著名的关于go’el行为的描述是波阿斯对路得的救赎。这个例子中,波阿斯为路得赎回了她死去的丈夫的财产。但是,波阿斯宣布说,不仅要赎回财产,还要根据习俗娶路得为妻,二者合在一起(得2:20;3:9,12,13;4:1-9,14)。许多解经家把波阿斯视为基督的预表,路得则代表外邦人,即上帝后来的子民。当然,他们是耶稣的祖先。

在《以赛亚书》中,在谈及上帝代表其子民施行救赎时,go’el指父亲(赛63:16)与丈夫(赛54:5)双重身份。

 

3)称为祂名下的子民

上帝的子民是“称为祂名下的子民”(代下7:14)。这个常见的圣经用语用来表示所有权或家庭关系。它可以用于主人同仆人的关系,父亲同孩子的关系或丈夫同妻子的关系。后一种用法见于《以赛亚书》4章1节。在《以赛亚书》43章6至7节中,这个短语表示上帝的儿女。《以赛亚书》63章19节显明了耶和华的主权,16节中以色列人承认耶和华为父亲和救赎者,先知以赛亚悲痛地说:“我们好像你未曾治理的人,又像未曾得称祢名下的人。”

上帝拯救耶路撒冷及其子民的应许,包括接受一个新名(赛62:2)。在《以赛亚书》书中提及两个名字,都与婚姻的比喻有关(赛62:4-5)。这名字显然“比有儿女的更美”(赛56:5)。耶稣也应许说祂必赐给得胜者新名(启3:12)。新名与教会和基督的婚礼联系在一起(启21:2)。

以上这些探讨并不能涵盖表示上帝与其子民关系的所有与家庭关系有关的用语。举例来说,我们没有讨论产业与家长。无论如何,圣经中描述拯救计划各个方面的用语都是直接或间接地源自家庭。藉着耶稣基督,这些描述上帝拯救其子民的词语都成全并显明出来。

 


第四章   家庭与家庭教会

一、家族、家庭与家

希伯来单词bayith或家,不仅表示家庭所在的建筑(士11:34),在旧约中也通常用来表示家庭或家族(创12:1)。希伯来人的家庭结构也包括部族和支派,所以bayith可指有血缘关系的一群人。举例来说,“大卫家”(赛7:13)指统治以色列和后来犹大国的王朝。Bayith也表示上帝的居所,如会幕(出34:26)和圣殿(王上6:1)。我们以上所提及的用法在《七十士译本》和希腊文新约圣经中都由希腊语oikos这个词保留下来。

 

1.从会幕/圣殿到教会的转化

在新约中,“家”的各种用法在基督身上结合在一起。例如,上帝的子民被称为一家人,如“雅各家”(弥2:7;赛58:1)。会幕和圣殿被称为上帝的家。新约中这些词合并为一个通用的词“家”。

耶稣指出,圣殿也就是祂的家,是祂的身体在地上的代表(可14:58;约2:21)。犹太人对耶稣的控告之一就是祂想毁坏上帝的殿。耶稣曾经预言过圣殿被毁,但在《马可福音》14章58节,祂又加上说“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约翰福音》2章21节清楚地指出,耶稣“说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

耶稣基督的教会同时被称为祂的身体和祂的家(来3:6)。基督是这一新的信心之家的家长,但祂也住在这一非人手所造的家中。因此,这一新的“永生上帝的殿”(林后6:16),用活石建造的灵宫(彼前2:5),就是信徒,而不是教会的建筑

 

2.“表示家庭的词汇”

oikos这个词根多用于描述教会,但这个事实在英语中并不总是那样显明。思考一下一段不常见的段落:《以弗所书》2章19至22节,注意词根“oik-”在每个词中的运用。保罗开始时提醒以弗所的基督徒,他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paroikoi]”(2:19),指的是那些处于家庭之外的人。相反,他们是“ 上帝家[oikeoi]里的人”(2:19)。作为上帝家中的一员,等同于是上帝国中的“公民”。谈及教会成员时,说他们“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epoikodomethentes]上”(2:20),还提及一个与建筑有关的词,“有耶稣基督自己为房角石”。所以,在旧约和新约关于以赛亚的预言中,说基督是磐石,头块石头,房角石,这些词都与建筑有关。教会被称为“全房[oikodome]”(2:21)和“主的殿”。保罗说教会的成员“靠他同被建造[sunoikodomeisthe],成为上帝藉着圣灵居住的所在[katoiketerion] ”(2:22)。

    仅仅在《以弗所书》中,我们就可以发现另外几处“oik-”与教会联系在一起。“安排”(dispensation)这个词是英语翻译中最不容易区分的一个例子。例如,在《以弗所书》1章 10节中,“安排”应理解为基督领导之下的新的属上帝的家庭。保罗称自己为“管家”,oikonomos(林前4:2),就是用这个词表示一个代表主人管理家庭的人。

在《以弗所书》3章17节“住在”是从katoikesai翻译来的。因此,基督徒的心也是基督的居所。基督通过圣灵统管我们的心,使我们成为基督家庭中的一员。

今天,我们经常谈及“造就”(oikodomen)信徒的重要性。“造就”可以在《以弗所书》4章12节、16节和29节找到。应当指出,这种造就,不论是信徒个人性的,还是集体性的,都为基督提供了更好的住处。

 

二、家庭的使命

既然用这样的语言表示教会,那么,家庭在早期教会的成长中有着重大的作用,也就不足为怪了。

 

1.家庭的归信

新约中,整个家庭都归信基督是非常普遍的。耶稣吩咐门徒在以色列的城中宣布天国的好消息时,把家庭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太10;12-13)。耶稣治愈百夫长的儿子时,这人和“他的全家”都信了(约4:46-54)。

    在《使徒行传》中,家庭在使徒向外邦人宣教旅程中占有特别突出的地位。圣灵指示百夫长哥尼流派人去约帕寻找彼得,他“有话告诉你,可以叫你和你的全家得救”(徒11:14)。

保罗和希拉告诉腓立比的狱卒“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这段经文把家长信主置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后来,在哥林多,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徒18:8)。

 

2.家庭的洗礼

在腓立比的狱卒和管会堂的基利司布的例子中,《使徒行传》注明他们全家都受了洗(徒18:8),这是婴儿洗礼的间接证据。但是,家庭不仅仅局限于生理上的家庭成员,仆人,即奴隶,也被认为是家庭的一部分。因没有提到吕底亚有孩子,她的全家的洗礼或许包括她的仆人,还可能包括安息日在河边遇见的妇女们(徒16:14-15)。保罗也说曾经给哥林多的司提反一家施过洗(林前1:16)。

三、家庭教会?

新约中提到很多在家庭中聚集的教会。保罗和其他使徒开始宣教时,是在当地的会堂中讲道。然而,基督徒很快被迫在别的地方聚会。多数人同意教会是在基督徒家中聚会。

 

1.明显的例证

圣经中有几处段落提及家庭教会。在耶路撒冷,约翰·马可的妈妈马利亚把她的房子用于教会聚集(徒12:12)。很显然,她的家庭是耶路撒冷教会几处聚会所之一(徒5:42)。

在老底嘉,有一个教会在宁法(Nymphas,有版本作Nympha)家中(西4:15)。如果是Nympha,这是一个表示女性的名字。在为教会提供聚会场所方面,妇女把自己的家奉献出来,发挥了突出的作用。这表明,家庭的主人不一定必然是教会中的长老。那时,奉献家庭用于教会聚会的人,极有可能是那些有钱拥有房子,并且房子足够大的人。看来有个教会在腓利门家中聚会,他是一个富有的人,拥有一个奴仆。百基拉和亚居拉经商非常成功,他们似乎在三个地方有家—— 以弗所、哥林多和罗马,根据保罗书信,至少其中两处都有教会聚集(林前16:19;罗16:5)。在哥林多教会中管会堂的耶孙,也有可能把他的家用于教会聚会(徒17:5)。

 

2.犹太人的家庭敬拜

包括马太·亨利在内的许多解经家都认为,新约中的家庭教会,实际上是实行家庭敬拜的实例(马太·亨利:《家庭教会——关于家庭宗教的讲道》,第248-9页)。新近的研究并没有得出这样大胆的结论。但是,人们确实越来越认识到教会的根基在于家庭,在新约圣经中这种家庭宗教表现为两种形式。第一种是每周的安息日和每年在家中庆祝的三个节期,这些我们在旧约中同样可以见到。第二种形式是宗教性宴席,具有早期教会敬拜的所有特征,这种宗教宴席也是典型的家庭宗教。在这种宗教性宴席中,常常邀请外来的讲道者讲道(法斯来尔和吉弗里:《从圣经到文艺复兴时代的基督教礼拜音乐》,第84-5页)。耶稣显然在一些这样的宴会中讲过道(路7:36-50)。

 

3.家庭教会敬拜的秩序

我们没有一个系统的家庭教会敬拜的秩序,但《使徒行传》中列出了敬拜的各个部分,次序有所不同。其中所列明的组成敬拜的成分与圣经之外的有关早期基督徒敬拜的记载基本一致。

 

1)祷告/赞美

在早期教会中有祷告和唱诗,祷告可能是以唱颂的形式进行的。直到今天,地中海东部地区的基督徒、犹太人和穆斯林仍然以唱颂的形式祷告。会众的祈祷是“同心合意”地唱出来,或说出来的(徒2:46)。“同心合意”可能指会众统一的祷告和赞美,很像今日教会中齐颂“主祷文”。请注意《使徒行传》4章24节,就有这种“同心合意”祷告的例子。这显然并不是有一个人综述,因为这与经文显明的意思不一致。他们“同心合意”的祷告必定是同时说出那些祷告的话来(徒2:47)。

 

2)掰饼

在提及敬拜的其他要素时,也提及“掰饼”之事(徒2:42)。我们心中必定想到主的晚餐,因这是个可能的解释。而且,要使福音书和《哥林多前书》中所记载的耶稣关于圣餐的教导,与《使徒行传》中的记载保持一致,这也是必然的解释。如果此处的“掰饼”并不是指主的晚餐,那么在《使徒行传》中就没有提及教会举行圣餐一事。根据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的教导,主的晚餐可能不是在家庭敬拜时举行的,而是在处于长老权威之下的公共敬拜时举行。

 

3)教导,讲道

使徒的教训在希腊文中是didaskalia,就是使徒们的教导(徒2:42)。保罗写道,他“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教导(徒20:20)。教导圣经的教训是教会敬拜的一个基本要素。

 

4)团契生活

在《使徒行传》2章42节中,把希腊语单词koinonia翻译为“彼此交接”,表示一个有组织的分享。奉献所考虑的是供给穷人,寡妇,囚犯和教会的工人。奉献也是早期教会敬拜的一部分。

 

4.圣经之外的证据

《使徒行传》确实保留了新约公共敬拜的秩序,这种记述与圣经之外最早的对基督徒公共敬拜的记载非常一致。这最早的记载来自一位称为殉道者犹斯丁 (Justin Martyr)关于教会敬拜秩序的描写,他本人也是基督徒,非常熟悉2世纪早期教会的情形。犹斯丁记载的教会敬拜的秩序也是以阅读和解经开始,唯一的区别可能是祷告在圣餐之前进行。但是,《使徒行传》所记载的或许是敬拜的内容,而不是敬拜的次序。

一个比较早期的资料出自非基督徒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他提及基督徒聚会时一起唱“一首赞美诗,献给作为上帝的基督。” 在另外的地方,教会历史学家沙夫注意到犹斯丁在别处也提及唱诗之事。大概那时的公祷是以一起唱颂的方式进行的。

 

5.劝惩

通过劝惩,教会的敬拜得以继续进行。教会通过劝惩,对会众施行责备和警告,接纳成员,开除成员。劝惩是教会神职人员的责任。彼得曾经施行劝惩,斥责行邪术的西门。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事例也属于这个范畴。

保持敬拜的秩序同这种劝惩有联系,主持聚会的人在劝勉中提出警戒和责备。在《提摩太前书》3章4节、5节和12节中,“管理”一词的原文是proistemi,在犹斯丁描述教会敬拜的记载中,这个词是“主持”的动词形式。

 

6.防御

劝惩就是维持教会成员之间的秩序。同时,教会也必须防范那些企图渗入教会的敌人。圣经中所提及的大量对家庭的指引,可能都是针对如何保护教会而写的。

据马可记载,在去往大马色的路上遇见主之前,扫罗“残害教会,进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监里”(徒8:3)。此处的“家”可能就是指教会聚会所在的家庭。

保罗在教牧书信中,提醒人们注意那些混进教会中的假师傅的危害性。若不是教会在那里聚会,怎会有人“偷进人家”呢(提后3:6)?同样,《提多书》1章10至11节,上下文所指的是一个家庭,若不是教会在这个家庭中聚会,很难想象“说虚空话的和欺哄人的”怎样能“因不义之财,将不该教导的教导人,败坏人的全家”。这里所暗示的报酬是指有外面来的教师前来教导。

《约翰二书》所涉及的可能就是如何对待外来的教师。请记住,“教训”的意思就是教导。约翰坚决主张,不可允许不赞同基督教训的人进入教会。这段经文不是教导说,不允许不信者进入基督徒家中。

 


第5章  新约中的家庭(一)

 

一、家中进行的敬拜

早期基督徒的敬拜,很可能是在旧约家庭的宗教仪式中发展形成的,如安息日和逾越节,以及新约中几次提到,并在许多圣经之外的作品中记载的由拉比主持的筵席。会堂不可能是基督教敬拜发端的模范,因为直到主后70年耶路撒冷圣殿被毁之后,会堂才成为犹太人敬拜的中心法斯来尔和吉弗里:《从圣经到文艺复兴时代的基督教礼拜音乐》,第84-5页)。

教会在家中的聚集是上帝的家,因此,就有这样一种趋势,把在旧约所发现的明显属于家庭的成分与在家中会众的聚会融合在一起。新约中有两处经文是指公共敬拜,还可指家庭敬拜:《使徒行传》2章46节后半部分至47节,《以弗所书》5章18节至6章9节及其平行经文《歌罗西书》3章12节至4章6节。

 

1.早期的公共敬拜

刚开始时,基督徒的敬拜是每天进行的,既包括公共敬拜,也包括家庭敬拜,二者都是如此。他们“天天……在殿里”且“在家中”聚会(徒2:46),这里最好翻译成“在每个人的家中”(泽维克:《圣经希腊文》,第130页)。前一章我们已经指出,公共敬拜包括四个基本的部分:宣讲上帝的道,收集奉献,庆祝主的晚餐,祷告和赞美(徒2:42)。那时候的家庭敬拜包含哪些要素呢?

 

2.家庭敬拜可能包含的要素

奥比涅(J.H.Merle d'Aubigne)发表过一篇关于家庭敬拜的讲道,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篇讲道辞于1827年在巴黎出版,1867年又以英语重印,题目就是《家庭敬拜:家中敬虔的动力和指南》。他认为,《以弗所书》5章19节至20节是吩咐人进行家庭敬拜的命令。《歌罗西书》3章16节是它的平行经文。我们结合这两段经文,可以得到以下家庭敬拜的次序:教导,赞美,祷告和劝惩。

 

1)教导

希腊文新约圣经《歌罗西书》3章16节的标点暗示,“彼此教导,互相劝戒”是一个单独的句子。因此,这段经文可以读为:“当把基督的道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以各样的智慧彼此教导,互相劝戒,用诗章、颂词、灵歌,心被恩感歌颂上帝。”这种翻译与新国际版圣经(NIV)相似。本书所采用的是新钦定版(NKJV),这一圣经版本主张:教导当以诗章、颂词和灵歌的形式进行的。

 

2)赞美

在提及“灵歌”方面,《以弗所书》5章19节与《歌罗西书》3章16节的后半部分类似。旧约中没有提到唱诗是家庭宗教的组成部分。诗章、颂词、灵歌通常是与会众有关,贯穿《诗篇》整卷书都是如此,或是私人性的,如哈拿之歌。一个可能的例外就是摩西之歌,虽然他极有可能是面向作为一个整体的会众全体。

 

3)祷告

《以弗所书》5章20节很可能是祷告,虽然是以感恩的形式。《歌罗西书》3章17节用“无论作什么,或说话,或行事”,澄清了“凡事”的意思。犹斯丁特别提到主持长老在公共敬拜中献上的感恩祷告(“犹斯丁第一护教辞,见《尼西亚会议之前教父文集》,第一卷,第186页)。耶稣掰饼时也献上感恩的祷告。感恩确实启发了在吃饭时献上感恩祷告这一家庭宗教中典型的做法。

 

4)劝惩

《歌罗西书》3章16节至17节和《以弗所书》5章19节的平行经文谈到劝惩,或在劝勉警戒中,或在劝勉顺服时。问题在于:此处是从会众转向家庭,还是完全处理家庭之事呢?尽管不能明确,但我看来,所描述的敬拜四个基本要素是指作为一个整体的全体会众的公共敬拜,然后保罗在《歌罗西书》3章18节下半部分和《以弗所书》5章22节开始省察组成会众的各个家庭。

    前面的经文是对会众说的,尤其是对家长说的。这种可能性在解释后面“顺服”一词的用法时尤其明显。若不晓得经文所面对的具体对象,在解释“顺服”一词的具体含义时就会模模糊糊。在《以弗所书》5章21中谈及人们当“彼此顺服”,然后又特别劝勉妻子顺服丈夫,二者怎能合在一起呢?答案是:当保罗向会众说话时,他把全体会众作为一个整体,向其中的男人说话。作为家长的男人代表他们的家庭(在新约书信中常用“弟兄们”这个词,而不是“弟兄姐妹们”,其原因也在于此)。《以弗所书》5章21节是指家长之间要彼此顺服,22节是指妻子当顺服自己的丈夫,二者既不矛盾,也没有互相否定。

 

3.家庭敬拜中的确定要素

不管我们如何根据《歌罗西书》3章16节至17节和《以弗所书》5章19节至21节的内容,评估唱诗和祷告在家庭敬拜中的重要性,训诲和劝惩作为家庭敬拜中的两个部分,在以下这段显然与家庭有关的经文中是非常明确的。

《以弗所书》5章22节至6章9节,比新约其他部分更为详细地叙述了基督徒家庭的细节。之所以如此强调基督徒家庭的各个方面,原因是《以弗所书》有可能是一封通函,是写给生活在以弗所大部分地区的基督徒的。在若干抄本中,在1章1节通常写有“在以弗所”这一短语的地方是个空白。这一事实使得研究圣经的学者认为,保罗写这封信是为了在几个教会中阅读。这就可以解释,虽然以弗所城市中的人熟悉保罗,但保罗在这封书信中并没有提及个人。假如这是一封通函,保罗所知道的只能是,在这些基督徒中,有许多是新归信的,他们绝大多数是从外邦背景归化的。如果这种推理正确,那么,保罗在这封信中就会针对新近归信的外邦人,尽量写一些他们需要了解的关于基督教信仰和生活的基本知识。

这封信的前半部分概述了与救恩有关的基本知识,后半部分谈及基督徒的生活,特别是成圣方面。有了这样的理解,这封信如此注重家庭生活,就值得注意了。没有旧约背景的外邦人在家庭生活这个领域中特别需要一定的引导。

二、丈夫和妻子

《以弗所书》5章22至6章9节讲述了如何对待基督徒家庭之中,反映上帝与其子民关系的三种关系:丈夫与妻子,父母与孩子,主人与仆人。这三组关系在第3章的“上帝之家”中进行了讨论。在创造的角度,上帝显明他与其子民的关系是主人与仆人的关系;在《出埃及记》中显明为父亲与孩子的关系;在后期的先知书中显明为丈夫与妻子的关系。丈夫和妻子的关系也是圣经中上帝与其子民关系的最终表述,他们是基督的新娘(启19:7,9;21:2,9,17)。当世界历史达到高峰时,教会,也就是从天而降的新耶路撒冷,被描述为基督的新娘(启21:2),“羔羊的妻”(启21:9)。请注意,保罗调转次序,首先讲述了最后的类比。

 

1.劝惩

正如在教会中一样,婚姻中的劝惩也有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一是对权威的顺服,一是对爱的顺服。我们已经讨论过,《以弗所书》5章21节提及,在教会管理中,基督徒家长当彼此顺服。假如把这节经文解释为丈夫也当顺服自己的妻子,就与下面的经文抵触。这个抵触也违背了我们顺服基督的原则。若说,丈夫对妻子的爱是他顺服妻子的形式,还是无济于事,因为这样就不能解决妻子的角色问题。虽然这样的态度反映了我们所处的文化环境,但它却不可能是保罗当初的意思。

 

1)顺服

尽管“顺服”这个词在现代文化中有消极的意义,但在新约圣经所用的希腊文中,“顺服”一词特指对合法的权威的正当反应,通常是指对上帝的权威的正当反应。

 

2)头

基督徒丈夫在婚姻中是妻子的头,这来自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是祂的新娘(弗1:22-23)。根据圣经,在社会和教会生活中,在上帝面前,家长有权代表他的妻子和孩子,他们的行为当向上帝负责。教会是由家长代表的家庭组成的,在他们之上是上帝之家的家长基督。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章3至5节中也说到头的问题。在第5节中,他说,女人在教会中祷告或讲道就如同剃了头一样,他引用了大量的解释。然而,如果我们认为,这节经文中的未解明之处其出处可能来自旧约圣经,那么,就有可能是指《申命记》21章12节。这段经文中,那些丈夫在战争中被杀或被掳的妇女,在哀悼期间要剃头发。因此,保罗似乎是说,在教会中这样行的女人,就像是丈夫已经死了一样。

在聚会中讲话是丈夫行使自己的家长权。既然他在家中施行治理,他也为家庭说话,包括他的妻子。一个人把自己的家庭治理得如何,是担任监督或执事的重要资格之一(提前3:4,5,12)。

 

3)爱

丈夫的领导权包含爱。但不能按个人的意思解释这种爱。基督徒丈夫只有效法基督行事,才可以说他爱自己的妻子。在《歌罗西书》3章19节中,保罗暗示说,丈夫不爱自己的妻子是与苦毒有关。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对何谓“爱”有很多种定义。《以弗所书》5章25至33节所界定的就是基督徒丈夫对妻子的爱。

 

4)献祭

基督为教会完全献上祂自己,以此来表达祂对教会的爱。有的解经家解释说,圣经上吩咐丈夫以同样的方式爱自己的妻子,表明他们当甘心乐意地为自己的妻子舍命。当然,耶稣不仅仅是甘心乐意,而且祂也是为我们的罪而死。这种类比看来并不合乎现实,因此,按这种解释,今天的基督徒丈夫并没有真正装备好,用这种方式来爱自己的妻子。

    实际上,翻译为“为她舍己”的这一短语,在希腊语中,纵观整个新约圣经,所指的并不是诸如基督献祭之死这样的事情,而是指把自己交托在别人的权柄之下。因此,基督允许自己被罪人逮捕并不是身不由己的,祂如此行乃是为我们的罪献上祂的生命为祭。

同样,要完成上帝所吩咐的爱自己妻子的诫命,丈夫必须牺牲他们自身的意愿。《以弗所书》5章26至33节所讲的就是这种类型的爱的具体内容。

 

2.教导

圣经中有很多段落,讲述基督徒丈夫之爱的具体内容。要在家庭敬拜的背景中思考这些经文,把它们视为家庭敬拜中的“教导”部分。毫无疑问,在基督对教会的爱中,“教导”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特征。

 

1)成圣

基督对教会的爱表现在祂使她圣洁,把她分别出来,“用水藉着道”洁净她。一些解经家认为这一段是指洗礼的形式,但耶稣并没有受洗,因此,基督和教会之间与丈夫和妻子之间关系的相似性就消失了。犹太人新娘婚前的洗澡并不见于圣经的记载,也不包括丈夫。

詹姆斯 M.鲍艾思解释说,这一段是指丈夫对妻子灵命上的养育,这是这段经文最自然的解释。另外,《以弗所书》6章17节,用以洗净的“道”也用在这段经文中――“圣灵的宝剑,就是上帝的道。”在妻子成圣的过程中,丈夫的角色必定包含应用圣经。

 

2)联合

“用水藉着道洗净”有明确的目的,这也同基督和教会的关系类似。基督来把天国的好消息传讲出来,把所有属祂的人都带入祂的教会。“献给”这个词贯穿新约,表示把某人立刻带到另一人面前,这个人通常具有更高的权威。《七十士译本》也用这个词描述侍立在国王面前的顾问或高级助手。

丈夫应用圣经和基督的教导的目的,是把妻子带到丈夫面前。“圣洁没有瑕疵”这句话表明,这个目的与成圣有关。在表达与教会的关系上,这句话和《以弗所书》1章4节“圣洁,无有瑕疵”是相同的,上帝的目的是逐渐使教会成圣,预备把她带到独一圣洁的上帝面前。

 

3)养育

虽然保罗前面的话是关于基督和教会的关系,但他也重复说,基督徒丈夫也当如此爱自己的妻子。更进一步说,这种爱是如同爱自己的身子(弗5:28)。这明显也是说基督与教会,教会被称为祂的身体。圣经中显明的丈夫对妻子在成圣方面的爱,可以同保养和顾惜自己的身体相比较。

    《以弗所书》5章29节“保养”(ektrepho)仅仅还在希腊文新约的另外一个地方出现过(弗6:4),那里翻译成“养育”,指的是父亲在主里培养和教导自己的孩子。这两个地方我们可以用一个单词“养育”(nurture)代替。在圣经中运用这个词的时候,上下文把两段经文联系起来,这两段经文谈及的就是男人在家庭成员灵命成熟方面所承担的两方面的责任。

    可能有人对这个比喻感到恼火,毕竟,有些人不爱惜,也不喂养他们的身子。在这个方面,许多人会想到厌食的人。但是,厌食者并不认为他们是在让自己的身体挨饿,他们认为自己超重,要使身体和重量保持协调,他们吃的东西已经足够多了。

不以圣经保养妻子的丈夫就像那些厌食者一样。他可能认为妇女查经班对他妻子已经足够。但圣经上说,她是挨饿的。而且,实际上,丈夫是在使自己的身体挨饿,因从属灵的意义来说,他与妻子是一体的。

 

4)合一

在上帝面前,丈夫和妻子成为一体,这是一个属灵的现实。这是极大的奥秘,是关乎基督和教会的。因为信徒唯一的盼望就在于基督。夫妻的关系与改革宗“同基督联合”的教义类似。这是基督对教会的爱的基础,也是丈夫对妻子的爱的基础。如果不能理解婚姻关系在上帝眼中的重要性,理解与基督的联合也将非常困难。

在《以弗所书》5章31节中,保罗引证了《创世记》2章24节。上帝用男人的身体创造了女人,我们从中看到了男人与女人身体上的合一。婚姻恢复了这种一体的关系。这是信徒“在基督里”与基督联合的旧约基础。

这段经文中,翻译为“连合”一词的希腊原文提供了一些夫妻关系的实用洞见。这个词的原文在希腊文旧约和新约中都有广泛的应用。它不仅表达了情感上的密切关系,还表达了身体的紧密联合,如同粘在一个物体上。它还可用来指一方紧紧追赶另一方,以致追求者不可能被甩开。双座自行车中的“协力座”把这种运动的感觉传递出来。

这个圣经比喻会使人感觉不舒服,可能会使某些人患幽闭恐怖症。但它可以帮助我们克服那种过分抽象的对一体关系的看法,这种观点说丈夫和妻子分开服事,然后很快就会分别度假。合乎圣经的观点是,夫妻是一体,如同基督和教会,头和身子(弗5:30-32)。33节中的“敬重”一般应译为“害怕”或“敬畏”。上帝在此处用这些词汇所谈及的关系值得信徒作出如此的反应。

 

 


第六章  新约中的家庭(二)

 

三、父母和孩子

如同丈夫和妻子一样,在父母和孩子之间进行的家庭敬拜,至少包括公共敬拜之中的两个要素:劝惩和教导。

1.劝惩

通过劝惩,敬虔的秩序得以保持。不论是在公共敬拜之中,还是在家庭之中,敬拜和教导都需要秩序。

 

1)孩子的顺服

上帝期望孩子在家庭中顺服,尤其是在家庭敬拜中,这是孩子第一个也是最常见的义务。顺服是“在主里”,即在基督徒家庭之内,而非普通的家庭(弗6:1)。《歌罗西书》3章20节加上“凡事”一词。这样一个范围广泛的宣告似乎不可能适用于那些没有重生的父母。

孩子顺服父母是“理所当然的”,就是说,是公义的,或者说合乎上帝的律法,这也是上帝所“喜悦的”。因为上帝爱我们,我们也在我们的敬拜和服侍中寻求祂的喜悦。

《路加福音》17章6节中的“听从”一词,包含立刻依从一个命令之意。顺服不是对说服的回应。因为这件事合乎你自己的理解而去做并非顺服,但也不是顺服。

    对于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敬拜而言,孩子的顺服是其条件之一。对于顺服者来说,顺服是信心的表现。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后书》中,说上帝“报应”那些不“听从”福音的人。换句话说,信仰就是信靠,信靠必定带来顺服。这是父母——孩子之间关系最基本的一点,在《希伯来书》5章8至9节,顺服也被描述为基督儿子身份的一个特征。

 

2)孝敬父母

孩子对父母的第二个义务是“孝敬”(弗6:2-3)。在美好的家庭次序中,孝敬的内容非常丰富。在圣经中,它至少包括三个方面:

 

⑴信靠父母的权威

真正的孝敬不仅仅局限于外在的话语和行为上,还包含内在的心态。

    同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样,在敬拜中,假如我们按照我们自己的意志,而不是按着上帝的意志去行,我们就不是尊敬上帝。法利赛人认为,他们在许多敬拜和服侍中增加了很多规范,这已经是尊敬上帝了,但他们所附加的这些规范,即使没有什么害处,即使出于敬虔的目的,也都是对上帝的不敬(可7:6-7)。不管是在家庭敬拜中,还是在公共敬拜中,我们都不能添加上帝没有规定的任何成分。

人们应当尊敬父上帝,同样,孩子也当如此孝敬父母:听从并且信靠(约5:22-24)。一些外部行为可能会掩盖孩子的只听不信,这些行为也被称为孝敬。但是,假如这种定义与真正的“孝敬”的定义不一致,就不是真正的孝敬。

 

⑵尊敬父母

孝敬包含对父母合宜的行为方式。不论其动机和目的如何,贬损性的语言和侮辱性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尊敬的具体内容取决于尊敬的对象(彼前2:17)。

 

⑶以物质赡养年老的父母

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孝敬”一词都可用来表示某人当得的物质或金钱的奖赏。英语中这个内涵可以在“酬金”(honorarium)一词中得到体现,“酬金”就是付给讲话者的报酬。主耶稣在《马太福音》15章中清楚地指出,孩子孝敬父母的义务至少包括照顾年老的父母。这种义务不能因为诉诸他人而取消,孝敬父母是敬虔之举,有客观的表现。

“孝敬”这个词指向父母,可以在圣经其他部分得到证实。这个词用来表示教会对年迈的寡妇在物质上的帮助(提前5:3),也同样表示教会对保罗及其团队财物上的支持(徒28:10)。

 

2.训诲

训诲是家庭敬拜的第二个组成部分。《以弗所书》6章4节总结了如何对待孩子,这一训诲把旧约中出现的几个概念联合在一起。

 

1)父亲必须带领

有些解经家远离经文本身,他们主张,4节中“父亲”一词是指“父母”。实际上,这段经文的结构,不管是用在新约圣经中,还是用在旧约圣经中,以及当时的文化背景,都使这个词语的含义明确无误,保罗说“父亲”时,他所指的就是父亲

    首先,我们考虑一下《以弗所书》6章1至4节的结构。第1节“父母”用的是希腊文goneusin。这个词在新约中用了19次,通常表示生理上的父母。第2节,“父亲”(pater)和“母亲”(mater)在引证第五条诫命时都用到了。第4节用了“父亲”(pater)的复数形式pateres。因此,假如保罗想说“父母”,他就可以用第1节中所用的词,也可以像在第2节中那样,说“母亲和父亲”。有人会说,保罗只是变换他的语言,以使他的作品更加有趣。但更大的可能是,保罗努力强调的是父亲。

    其次,这种解释可以在语法上得到支持。保罗使用了父亲的呼格形式。呼格是演讲时使用的一种语气。使用这种语法,等于说:“嗨,你们哪,我说的是父亲。”保罗把他演讲的立论点定为父亲。即使这种解释在这个问题上有避开主的诫命的倾向,保罗强调的重点也是可以理解的。

    第三,保罗特别提及父亲,与旧约和现代犹太人教育孩子的观点一致。旧约中,家中进行的正规宗教教导都由父亲作老师。《塔木德》(Talmud,拉比对圣经解释的现代集汇)中,继续持守这种理解,即父亲“必须教育自己的孩子”(摘自艾德赛姆:《耶稣基督的时代和生活》,第230页)。这种教导在5岁时开始。但是,从马加比时代起,犹太人就发展出一套教育体系,通常在会堂中进行,孩子由文士或拉比来教授,但仍然只有男人来教(“教育”,《图解圣经词典》,第1卷,第414页)。所以,很显然,无论在家庭中,还是在会堂中,只有具备一定资格的男人才能担任孩子的宗教教师。

外邦人看待孩子教育的观点,与犹太人对宗教训诲的理解大相径庭。教育孩子被罗马人和希腊人认为是“妇女的工作”。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妇女,就有可能雇佣奴隶教育孩子。保罗重点强调父亲的角色,在这一点上,是与外邦文化截然不同的。实际上,保罗对家庭训诲的强调,与现代犹太人重点由会堂对孩子进行宗教教导也不相同。

 

2)父亲不可“惹儿女的气”

保罗叙述完父亲的职责后,又吩咐他们不要“惹他们儿女的气”(provoke to wrath)。有这样一种颇为流行的趋势,即以印象主义的手法来解释“惹气”,就是说,对许多并没有实际查考这个词的解经家来说,它似乎是“严厉对待”的意思。新国际版圣经用“激怒”(exasperate)一词明确地把这种印象表达出来。然而,没有圣经证据表明“惹气”的意思是“激怒”。我们来查考希腊语,parorgizo仅在新约的另外一个地方出现过,在那里,引用旧约希腊文译本《七十士译本》。《七十士译本》多次运用parorgizo一词,其意思都非常一致。纵观《七十士译本》,这个词的意思是以不义的行为惹某人生气。在58处例子中有54处,指以色列人因违背上帝的律法而激起祂的义怒。另外4处,指个人因罪而惹怒他人。因此,这节经文的意思就是,告诉那些做父亲的,不可因着违背上帝的律法,而使自己的儿女愤怒。

如果这种否定性陈述的意义不明确,在希腊语中,它还与一个肯定性命令相联系,它有这样的意义:“不要这样做……但要甘愿做。”父亲怎样行,才会不招惹他们儿女的义怒呢?他们必须“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3)父亲必须养育

“只要”这个词表明,父亲不能选择惹儿女的气,而是必须“养育他们……”“养育”的希腊原文是ektrepho。新约中它仅在另外一个地方出现过,就是在这封信写家庭的一章中(弗5:29),那里翻译成“保养”。很明显,这个词与男性家长的属灵领导权紧紧联系在一起,不论是他作为丈夫,还是作为父亲。

虽然ektrepho仅在新约中出现过两次,在旧约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中,它的应用却非常广泛。它被用于许多顾养的例子中,不仅表示照顾孩子,还表示甚至是对植物和拿单比喻中的母羊羔(撒下12:1-12)的照顾。在所有例子中,都可以看到亲密的喂养,直到对方长大成熟。

运用ektrepho这个词时,我们必须强调这种直接和亲密的关系。例如,亚哈不养育自己的孩子,而是让耶斯列的众长老教养他们。所以,《七十士译本》用ektrepho来表示这些人和亚哈儿子之间的关系(王下10:1,5)。因此,我们应特别强调,让别人代自己抚养孩子,是父亲抚养孩子的异化,不符合圣经对父亲的吩咐。合乎圣经的教养不是一种遥控性的关系。这个命令当由父亲直接执行,不是由母亲,或牧养青少年的牧师,也不是由主日学老师、牧师和基督徒学校的老师来执行。

 

4)父亲必须讲解圣经

父亲的养育在形式上是直接的,它通过两种活动得到证实:权威的教导或劝惩,警戒或警告。在这两种活动中,圣经都是教导的内容。

 

⑴培训

“培训”是从希腊文的paideia翻译来的,从paideia这个词我们得到“教育学”(pedagogy)这个单词,“教育学”就是教训孩子。这两个词以及它们所对应的希伯来单词都暗示着劝惩性的教导,因此,不适用于那种没有父母的权威和惩罚的教育形式。这个词在《希伯来书》12章5至11节中用过不下8次(右栏中用下划线标明),解释上帝如何保持与其子民之间的父子关系。通过管教性的教导,我们知道我们被上帝所爱,祂积极教导我们,使我们合乎耶稣基督的形象。

《希伯来书》的这段翻译,目的是强调培训中的“管教”。虽然paideia包含责罚的运用,但它也是在教导的范围之内的。当然,假如仅仅把父亲养育孩子视为是狭义的惩诫,则是错误的。

Paideia这个词同对孩子劝惩性的教导有密切的关系,它在我们非常熟悉的《提摩太后书》3章中的使用和默示,我们应以新的眼光来读。16节译为“教训”的希腊原文就是paideia。同样,保罗注重的,是圣经在教导孩子中的作用。

 

⑵警戒

对父亲的命令的第二个方面nouthesia,在《以弗所书》6章4节翻译为“警戒”(admonition),《哥林多前书》4章14节同一个词译为“警告”(warn)[1]。此处作者努力影响听众的态度,这种形式的教导不同于“管教”(paideia),核心在于告诫听众所面临的罪所带来的危险被考虑在内。如果没有注意到这个警戒,管教会紧随其后。

同教导一样,父亲的警戒也当以圣经为标准。《哥林多前书》10章1至11节中,保罗总结了希伯来人40年在旷野的教训,指出:“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信徒的鉴戒”,为要“警戒我们”。

虽然paideia这个词绝大多数时间局限于对孩子的教导,但也可与父亲的警告相比(林前10:11)。但是,警戒或警告也用于成年信徒,在基督里父上帝与我们也是父与子的关系(帖前3:15)。可以说,当孩子长大成人时,我们就当侧重以警戒为主要的教训形式。

 

四、主人和仆人

最后关于仆人和主人(字面上的意思是“主”)的教导反映了圣经中把仆人(奴隶)视为家庭一部分的观点。

有趣的是,圣经中并没有吩咐主人教导仆人的命令。在不同历史时期,基督徒奴隶主一直解释说,旧约教导在家庭中教训奴隶,要求他们参加家庭敬拜。

有的解经家尝试把这段经文用于现代雇主和雇工之间的关系,不论在外边,还是在家中。但是,被翻译为“仆人”的这个词原意是奴隶,而非雇佣或自愿的仆人。

 

五、属灵的争战

保罗在讨论家庭之后,马上谈及属灵争战和上帝所赐的装备(弗6:10-18)。二者有联系吗?大概有。家庭可能是属灵争战的主战场。   

有一首现代基督教歌曲,其中唱到:“一代又一代”,问道,“……假如为拯救世界,而失去家庭,这值得吗?”必须指出,我们既不能拯救我们的家庭,也不能拯救世界。只有主耶稣能拯救祂的选民。但是,如果祂的选民藉着圣灵的大能大力,遵行他们在圣约中的责任,靠信心行事,上帝就会成全祂对我们家庭在圣约中的应许。

    有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口里承认基督是主的基督徒,不顺服上帝让他们照管家庭的诫命,不以上帝的圣言养育家人,却仍然相信自己能够有效地向他人传讲上帝的圣言。不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庭,难道还想自己能改变世界吗?


第七章 使徒时代之后的家庭和教会

 

一、家庭敬拜的黎明

有证据表明,在新约时代之后的三个世纪里,基督教会一直坚持合乎圣经的家庭敬拜。

 

1.在每个人家中的教会

早期教会的实践表明,他们极其注重婚姻和家庭。当时的教会领袖都强调圣经中启示的家庭敬拜的各个方面;实际上,他们当时的做法有时甚至超出了圣经中对家庭的吩咐。

 

1)父亲教导

安提阿主教(主后30-107年)伊格内修斯(Ignatius),是新约时代教会和以后时代的联结者。在注释《以弗所书》6章4节时,伊格内修斯清楚地说明,这节经文所指的就是基督徒父亲当教导孩子圣经。他还举出了《七十士译本》中《箴言》23章24节关于父亲教导孩子的例证。

 

2)每日灵修

亚历山大的克来门特(主后153-217年)认为在基督徒婚姻中,丈夫和妻子当一起读经祷告,作为每日清晨的灵修(沙夫:《基督教会史》,第2卷,第364页)。

 

3)丈夫和妻子一起

在一本题献给他妻子的书的结尾处,北非教会领袖特尔图良(主后160-220/40)提及基督徒丈夫和妻子灵命上的合一。他的评论显明当时家庭敬拜的许多做法,至少他认为家庭敬拜乃是那个时代真正的基督徒婚姻的典型特征。虽然特尔图良是那个时代反对诺斯底主义等各种异端的重要力量,但是,后来他却加入了孟他努派。孟他努派的错误就在于他们认为,预言性的新启示仍然持续。举例来说,在孟他努派中,妇女公开充当女先知的角色。我们注意到,当特尔图良描述家庭敬拜时,虽然特尔图良写得非常详细,但他却没有提到丈夫在家庭中的领导权。

4)男人领导

从教会成文的记录来看,合乎圣经的家庭观念一直在衰微,直到宗教改革的序幕拉开。君士坦丁堡主教约翰·克里斯托姆(John Chrysostom)(主后347-407)就是这一历史过程的见证人之一。据腓力普·沙夫记载,“克里斯托姆坚持认为,每个家庭都是一个教会,每一个家长都是灵魂的牧者,要记住他必须为孩子和仆人在上帝面前交账”(沙夫,第3卷,第545页)。

 

5)有问题的成分

根据历史记载,这段时期的家庭敬拜中,许多方面似乎超出了圣经的教导,例如半夜起床祷告,赞美上帝。这些做法往往是在家中重复公共敬拜,倾向于模糊家庭敬拜和公共敬拜之间的区别。一个可能的例子就是:每星期一早晨,在家庭敬拜中分领圣餐的做法(沙夫,第2卷,第239页)。

 

2.婚姻与殉道

早期教会田园诗般的家庭生活图画不能掩盖残酷的历史现实,说到这一点时,使徒保罗说,因当时基督徒所遭受的苦难,他们不结婚倒好(林前7:25-26)。毫无疑问,基督徒,尤其是带领人,遵从了这个建议,从而不使配偶和孩子遭受殉道之苦。

 

二、异端与独身

在很早的时候,就有各种势力反对合乎圣经的家庭和教会模式。在一些重要方面,我们可以下结论说,这种对家庭的攻击是与罗马天主教的发展分不开的。

 

1.马吉安主义、诺斯底主义和异教

在遭受迫害的时候,独身就有独身的便利,这就开创了基督教会中保持独身的先河。为宗教的理由而保持独身,圣经并没有支持的根据。虽然艾塞尼派信徒可能实行过独身,但并没有证据表明这是一个长达一生的许诺。但是异教中却有各种实行独身的派别,从罗马帝国的“童贞女”到西布利阉身的祭司,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例如,马吉安主义就是如此,他们认为独身是完美境界的三大标记之一。

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早期基督教会在很早的时候就主张独身即使不是最高程度的圣洁,也是更高程度的圣洁。这种观点是如何渗入教会的呢?

 

2.修道制度

一开始的时候,在基督教会中传播独身制圣洁的社会基础来源于修道主义。修道主义首先在埃及兴起(沙夫,第3卷,第155页),埃及同时也是诺斯底主义进入教会的主要通道。修道主义既支持独处,也赞同公共生活,但不论哪种情况,都要求独身,弃绝婚姻生活。

    修道制度不是在基督教团体内发展起来的。马吉安派对入门者的条规先于早期修道院的规则。到3世纪时,修道制度才在基督教中变得显著起来。修士的独身生活非常适于逃避针对教会的迫害时代。

    4世纪早期,在君士坦丁和他的继任者时期,基督教成为国教。但是,直到4世纪晚期的犹利安皇帝(“背教者”)时,修道制度才得到帝国的保护。犹利安本人追求禁欲,过着近乎修道士的生活,年老时,甚至是新柏拉图主义的生活方式。犹利安在整个帝国建立修道院和女修道院,“不区分任何宗教”(沙夫,第3卷,第50页)。

后来的皇帝也赞同修道制度,但仅仅是基督教形式的修道制度。很快,独身的修道制度也在妇女中建立起来。丈夫和妻子离开家庭,进入男女修道院,犹斯丁皇帝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沙夫,第2卷,第171页)。在基督教之外的其他宗教受到国家的压制时,异端和诺斯底派僧侣也可能被吸引到基督教的修道院中。

 

3.从父亲到教父

对教会的带领人来说,以独身为敬虔的标准,这种观念的发展,严重影响了早期教会进行合乎圣经的治理。由长老治理教会是早期教会治理的模式,它植根于旧约中的长老制,由家长、部落首领和支派长老组成长老治理教会(舍瑞尔:《希伯来人的公民和社会机构》,第82-3页)。

1)从主持的长老到主教

治理教会的长老也被称为主教或监督。新约中,主教、监督和长老是可以互换使用的词汇。这种用法直到2世纪开始时,在罗马的克莱门特的书信中仍然非常明显(沙夫,第2卷,第149页)。2世纪时有这样一个趋势,即主教或监督专门用来表示长老团的“主席”,由他来带领敬拜,并管理教会奉献的使用。安提阿主教伊格内修斯在给特拉路(Trallus)的信中写到,主教“应服从于长老会”(沙夫,第2卷,第147页)。

    起初,主教并不是一个跨越几个教会的圣职人员,而仅仅是一个地方教会中的教导性长老,或称牧师。但是,当一个地方教会变得很大时,就要求这个人把大多数时间都奉献于教会的事工,而教会也从奉献中为他的服侍支付薪酬。

    相比于其他长老而言,主教权力相对增长,这可能是因为他对教会财政的控制权日益增大。这些金钱用来照顾教会中的寡妇、孤儿、囚犯、患病的和贫穷的。执事充当主教的助手。

正是在主教之中,我们发现了最初处于修道院之外的独身者。但是,很少有主教为独身的命令辩护。之所以采用独身的做法,这是因为在受迫害的紧急情况下,独身比较方便。另外,圣职人员的薪酬非常贫乏,这也是实行独身制的原因之一。虽然如此,在教会圣职人员中出现修道式的诺斯底派的独身思想,这代表着教会的领导体制已经开始偏离圣经。

 

2)从长老到神父

在古代以色列,长老就是家长。在新约圣经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在长老的众多资格中,其中之一就是把家庭治理好(提前3:2,4)。长老应是一家之长,这一原则在新约圣经中被保留下来,在保罗的作品中尤其如此。

    也许有人会争辩说:既然保罗自己没有结婚,他怎会持这样的观点呢?可以回答说,保罗的使徒职分并不是通常的教会职分。这个回答虽然正确,但却让步太多。早在2世纪初期,安提阿主教伊格内修斯就指出,毫无疑问,保罗和彼得一样是结婚的《伊格内修斯写给非喇铁非人的信》,第81页)。伊格内修斯带领的教会正是当初差派保罗外出宣教的教会。在他所生活的时代,仍然有很多人亲自认识保罗,他当然非常了解保罗生平。其他早期教会领袖也承认保罗是结婚的。

也许有人会质问,既然保罗结婚了,为什么在他的书信中没有提到他的妻子呢?但是,这样的问题同样也适用于彼得,彼得称自己为长老,但在他的任何书信中都没有提到他的妻子。我们只是在保罗其他书信中可以发现,保罗暗示其他使徒能够和他们的妻子一起旅行宣教(林前9:5-6),在福音书证明彼得确实结婚了(可1:30)。看来在教会书信中并不适宜谈及妻子。

3)从丈夫到童贞

保罗没有结婚的观点可能是后来教会历史和解经的产物,那时,罗马天主教的特征开始破坏原初教会。也就是从那时起,长老制渐渐变成了圣职人员独身的观点。圣经明确教导说,带领上帝子民的人应当是那些在家庭中处于权威地位的男人,我们很难想象教会的治理竟然发生了如此急剧的改变。

    5世纪之前的所有教会记录都表明,“圣职人员婚姻的连续性,特别是在东方教会中,同时,不结婚的圣职人员受到人们更大的尊崇,这使得那些结婚的圣职人员逐渐受到限制,地位开始降低”(沙夫,第2卷,第406页)。

教会圣职人员的独身运动在西罗马帝国最为强盛,后来成为罗马天主教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在东方,这种转变则没有如此剧烈,人们仅仅要求那些主教在被选举为主教之前应是独身。

代表整个教会的大公会议并不主张要求长老独身。“在325年的尼西亚大公会议上,有人建议……完全禁止神父结婚;但这个主张遭到了激烈的反对,最终被拒绝”(沙夫,第3卷,第244页)。

    罗马主教在限制圣职人员结婚运动中一直处于领导地位。第一步就是禁止神父的二次或其他各种形式的婚姻,第二步是禁止主教结婚。“拉丁教会采取了第三步,也是最后一步措施,就是绝对禁止圣职人员结婚,甚至包括低级的职分……”(沙夫,第2卷,第412-3页)。希瑞库主教在385年写给教会的一封信中称自己为教皇,勒令神父不得结婚(沙夫,第3卷,第247页)。

这些行动得到当政的皇帝的支持。即使罗马主教伪称自己的权威高于其他主教,要在教会中强制推行圣职人员独身制,来自国家的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主教之间的观点并不一致。

 

4.从基督的新娘成为天后

强制长老和主教不结婚的运动,与当时更多的人支持敬拜或“尊崇”童贞女马利亚交织在一起。那些把自己的敬虔放在马利亚身上的人主张她是永远的童贞女。

    早在360年,修女就在她们的奉献仪式上被称为“基督的新娘”(沙夫,第3卷,第395页),这一词语本来是用于称呼整个教会的,如今却被篡用了。同时,弥撒献祭也代替了主的晚餐,神父在弥撒献祭中成为“基督”。

马利亚的地位逐渐提高,她实际被人提升到女神的地位,最终成为“天后”。同时,还有其他一些方面也向异教转变,如对“圣徒”的崇拜,本来“圣徒”一词在新约中只是表示基督徒而已,如今却被提升到特别的地位。即使是圣徒尸体的碎屑,在旧约也被视为不洁之物,但是,现在人们却认为他们有神秘的力量。基督、马利亚和圣徒的画像四处传播,成为人们顶礼膜拜的对象。这一切对合乎圣经的基督教的偏离,都是随着独身圣职人员组成的等级制取代长老制而逐渐成型的。

 

5.正统派的回应

4世纪的独身运动,受到罗马帝国内部众多教会领袖的反对。不幸的是,关于这些护卫圣经教义者的资料,仅仅在他们对手的著作中才能找到。主后360年,伊皮法弩(Epiphanius)写道,希伯斯特(Sebaste)长老艾流(Aerius,并非亚流Arius),反对修道主义,否认主教高于长老(沙夫,第3卷,第233页)。另一个4世纪的教会领袖约维纳,称禁止结婚是马吉安异端在作怪(沙夫,第3卷,第229页)。我们知道约维纳,大部分是因耶柔米极力反对他。耶柔米也谴责赫尔维迪(Helvidius)在主后383年写的一本书,这本书主张,结婚和独身同样尊荣(沙夫,第3卷,第231页)。主后409年,巴塞罗那一位名叫维吉拉特(Vigilantius)的长老,因批评圣职人员独身制,禁欲主义和把修道主义带入教会的迷信而激怒了耶柔米。根据耶柔米的记载,维吉纳特甚至主张说,修士独身会导致性方面的淫乱。

这些人还反对当时基督教教义中的其它偏颇之处,如对马利亚和圣徒的崇拜。举例来说,海尔维迪认为,马利亚曾经自然怀孕,在身为童女产下耶稣之后,还生了其他孩子。

 

三、从家庭教会到教堂

在一个认为婚姻生活与真正的圣洁不匹配的教会之中,不管是对于会众而言,还是对于家人而言,家庭都不可能是敬拜中心。3、4世纪时,与我们已经讨论过的变化相关的另外一个巨变,发生在敬拜地点方面。

主后70年圣殿被毁之后,直到3世纪早期,我们目前拥有的所有记录都表明,当时所有的基督徒敬拜都在私人家中进行。通常认为罗马第一个教堂建于主后230年。3世纪中期开创了大规模修建教堂的先河。但是,建筑教堂最辉煌的时期发生在君士坦丁统治时期(主后312年)。在君士坦丁统治之前(包括这时),帝国的赞助是异教庙堂的资金来源。在君士坦丁时期,基督教教会开始接受同样的赞助,基督教成为国教后,教会很快成为这些资金的唯一承受者。

当时的教堂建筑是仿照长方形廊柱大厅的样式建造的,这些帝国大厦是当时的商贸和司法中心。教会接管了那些仍然存在的大厦,主教接管了原来罗马审判官坐的座位,以前罗马审判官就是在同一个地方判处基督徒死刑的。大厦的地下室原来是关押基督徒的地牢,如今则成为地位显赫的主教们的墓地。

大厦中座位的坐法也慢慢地按照犹太会堂的模式转化,男人和女人分区而坐。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早期教会在公共敬拜中曾经采用此种不合圣经的做法。从罗马天主教开始时期,整个家庭就开始完全分离。“会众聚集时,男人坐在教堂的一边,女人坐在另一边……青年单独一处,或坐或站,老人坐着,带孩子的妈妈在一个特别的地方”(肯耐斯·斯各特·拉图赖特:《基督教会史》,第1卷《从开始到1500年的历史》,第201-2页)。

 

 


第八章  家庭与宗教改革

 

一、圣经重新进入家庭

罗马教皇统治西方教会时期,由家长带领的家庭敬拜与合乎圣经的治理实际上从历史记录中消失了。这两大合乎圣经的基督徒家庭的典型特征在宗教改革开始时期重新出现。在宗教改革时期,那些赞同圣约神学和长老制治理模式的教会中,这两大特征发展到了顶峰。

家庭敬拜是宗教改革发展的自然结果。如果按照目前的理解,家庭敬拜是全家阅读圣经的话,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家庭敬拜也是宗教改革的前提条件。通常而言,宗教改革中家庭敬拜的复兴是促成宗教改革的最重要因素——把圣经发给普通人——的结果。家长可以得到用本民族语言写成的圣经,这是他能够带领家庭的必要条件。那时,罗马教会中独身圣职人员组成的等级制仍然能够控制当时的部分地区,方法就是使圣经为圣职人员垄断,那时他们所采用的译本是拉丁语武加大译本。

在古代许多基督教会发现的“通行本”武加大译本,当初是针对西罗马帝国讲说拉丁语的人翻译而成的。但是,随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拉丁语分化为好几种语言,它们的差别越来越大。这些语言最终发展成为与拉丁语完全不同的语言,这就使得能够读懂武加大译本的人越来越少。既然教会丝毫没有兴趣翻译新的译本,使普通人能够阅读圣经,武加大译本就成为教会中教士阶层独占的财富。

后来宗教改革在一些欧洲国家爆发,和圣经翻译成普通语言有着明显的联系。最早的版本之一4世纪的哥特圣经,可能后来影响了路德,促使他把圣经翻译成德语出版。9世纪时,中欧的摩拉维亚帝国曾邀请希腊教士西利尔(Cyril)把圣经翻译成他们的语言,即现代捷克语的前身。这个早期版本被称为“旧斯拉夫语版本”。因此,在约翰·胡斯之前,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就已经拥有以本民族语言写成的圣经很长时间了。12世纪时,圣经也被翻译成罗曼语和普洛旺斯语,这两种语言是在阿尔卑斯山地区和法国南部的韦多尔派所使用的方言(霍顿,《简略教会史》,第63页)。主后1384年,约翰·威克里夫把圣经翻译成英语。主后1452年古滕堡圣经的印刷,开创了大规模出版本民族语言圣经的新纪元,使得中产阶级家庭也可自己购买圣经。

 

二、家庭敬拜的复兴

合乎圣经的家庭敬拜模式仅仅发生在当时“基督教王国”中偏远的地方,不为人所知。在阿尔卑斯山地区,韦多尔派在4世纪把他们的足迹带到维吉兰特,他们称自己的带领人为“牧师和家长”(威利:《韦多尔派历史》,第60页)。韦多尔派的教理问答和波希米亚弟兄会的几乎完全相同,他们称牧师为长老。他们两者的教理问答都包含一项关于“家庭责任”的附录。《波希米亚教理问答》成书于主后1467年与1521年之间(沙夫:《基督教会信条》,第1卷,第572页),也包括一个关于“家庭责任”的附录,路德以此作为他所编写的小教理问答的范本。

    主后1526年,威廉·丁道尔把圣经翻译成英语,对于把上帝的话语带给那些“平信徒”家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菲利普·休斯:《英国宗教改革》,第1卷,第144页)。丁道尔相信:“任何男人都当以言语行为,向家人和那些处于他的治理之下的人传讲真道”(摘自利兰·赖肯:《世上的圣徒:真正的清教徒》,注96,第242页)。主后1599年,基于丁道尔版本的日内瓦圣经,增加了许多“加尔文主义者为了家庭之用而作的注释”(布雷默:《清教徒的试验》,第12页)。其中有多处注释主张家长带领家庭敬拜,并在家中进行教导。

英国诸岛上的清教主义,是宗教改革的延续,在敬拜和教会治理方面继续进行改革。不仅如此,清教徒也努力按照圣经原则改革家庭生活。根据J.I.巴刻的研究,他们的努力使他们成为“英国基督徒婚姻的创建者,英国基督徒家庭的首创者,和英国式住宅的创立者”(《寻求圣洁》,第260页)。

对清教徒而言,家庭生活是上帝呼召的圣洁生活的一部分。实际上,在各样的呼召中,家庭生活是人最重要的呼召。托马斯·古奇在其极有影响力的《家庭责任》一书中强调:“公正地完成家庭责任,其目的和结果可以视为是公共性的工作。是的,若想很好地全面地完成在家庭中的各项责任,足以占用一个人的一生……”(摘自巴刻的引证,第272页)。所有家庭成员都有各自不同的呼召,但家长仍然负有特殊的职责。

在家庭敬拜方面,苏格兰人比宗教改革时期的其他教会都更为彻底。到16世纪末,苏格兰教会总会规定,牧师在探访家庭的时候,家庭生活中的敬虔当为首要的关注点。

三、威斯敏斯德准则

《威斯敏斯德信条》代表苏格兰和英格兰改革宗教会在信条方面的巅峰。在威斯敏斯德大会(1643-1649)中,清教徒各个派别(长老会,公理会和圣公会)制定了一致的信仰告白。

    威斯敏斯德准则的前言是“特别给家长的”。实际上,前言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是,参加威斯敏斯德大会的牧者们认为,他们所起草的东西主要就是在家庭教导中使用。前言的绝大部分用于建议家长提高自己对圣经的认识,照顾好在他责任范围之内的每个人的灵命,完成自己在家庭中当尽的职责。(摘自《威斯敏斯德信条》“写给基督徒读者,特别是家长”,第3-6页)。出自托马斯·曼顿之手的“序言二”进一步申明了信仰告白制定者对家庭训诲的强调。在曼顿看来,“家庭就是教会和国家的神学院”,他还引用《提摩太前书》3章4节,“通过家庭管教,为教会培养圣职人员”(摘自《威斯敏斯德信条》之“托马斯·曼顿写给读者的信”,第7页)。

    《威斯敏斯德信条》没有包含家庭敬拜的部分,但是却明确指出这是每天都当进行的。在21章6节中,家庭敬拜被认为是三种敬拜的一种,另外两种是公共敬拜和个人或称私下敬拜。《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也承认家庭敬拜。问题156的答案讨论了《威斯敏斯德信条》中提及的三种敬拜中的读经问题。

在参加威斯敏斯德大会的人员中,有两个成员特别强调家庭生活的敬虔。威廉·古奇在1622年已写成《家庭责任》一书。在这本书中,他称每个家庭为一个“小教会”。丹尼尔·考德瑞(1588-1664)填补了大会的一名成员空出的位子。1656年,他写了《论促进家庭宗教改革》,这是一本家庭宗教指南,采用问答形式,非常实用。考德瑞强调说,他的作品内容是基于其父罗伯特·考德瑞的《圣洁的家庭治理方式》。考德瑞的许多想法也出现在其后的清教徒著作中,例如,考德瑞坚持基督徒“家长”行使“家庭中基督的作用”,并在教导、祷告和治理家庭的过程中操练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职分(考德瑞,第58-9页)。

 

四、《家庭敬拜指南》

尽管有古奇和考德瑞这样的著作,但在鼓励进行家庭敬拜的实践方面起最重要作用的,却是一份匿名的教会资料。1647年苏格兰教会全面采纳威斯敏斯德准则。苏格兰人在威斯敏斯德大会中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把《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也包括在他们的教义标准之内。直到今天,这一家庭敬拜指南仍然是苏格兰长老会的信条之一。

 

1.教会与家庭

在苏格兰长老会各级教务审议会中,不管是全国性的总会,地区性的大会,还是长老会和地方堂会,都一致鼓励并推行家庭敬拜。并且特别任命长老,专门负责调查是否坚持家庭敬拜。由此可见家庭敬拜的重要性。

 

1)责任

如果发现任何家庭忽略家庭敬拜,责任将由家长直接承担。起初是私下告诫,然后由堂会予以督责,假如仍不改正,就禁止他领受圣餐。

这样的纪律,可以被视为家庭敬拜在苏格兰长老会中广泛实行的标志。如果这样的纪律在今天实行,将很少有人可以参加主日敬拜。

 

2)三种敬拜方式

那时的清教徒和长老派认为,只有三种敬拜有合法的权威,首先是公共敬拜,即在堂会带领下的敬拜;其次是私人敬拜或家庭敬拜,即由家长带领的敬拜;另外一个合法的敬拜就是个人性的,或隐秘的敬拜。

 

2.公共敬拜之外的敬拜

三种敬拜方式都属于教会的敬拜。因此,教会的敬拜不仅局限于公共聚集中的敬拜。要在圣洁上长进,需要在敬拜的各个方面都遵行圣经中的吩咐。

 

1)个人性或隐秘的敬拜

隐秘的敬拜或个人的灵修、祷告、读经也是教会的责任。这种敬拜并不是“私人性”的问题,可以留给个人来判断决定。教会期望牧师和家长能够在他们各自掌管的范围内鼓励个人性的敬拜(《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第1部分)。

 

2)私人或家庭敬拜

家庭敬拜的三个基本要素是:⑴祷告和赞美;⑵阅读和解释圣经(进行教理问答),“以简明的方式”讨论;⑶劝惩(劝诫和责罚)。通常认为祷告和赞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敬拜要素,但是,《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却反映圣经中的倾向,就是把二者结合在一起,不管是说出来,还是唱出来,并没有大的不同。注意,劝惩被视为敬拜的一个要素(《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第2部分)。

 

3.全家一起读经

《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第3部分指出:“解释圣经是教牧人员的本分和职责,任何人不管有什么资质,如果没有蒙召传道,分别为圣,就不要擅自解经。”同时,《指南》也授予家长类似牧职的呼召,让他们对于读过的经文加以讨论。这同以下观点一致:合乎圣经的家长带领之下的家庭,是适宜的敬拜场所。

对于家庭读经而言,讨论是重要的补充部分,尤其是对那些在公共敬拜中不能发言的妇女和孩子而言。家长带领的讨论重点,是关于所读经文的应用,尤其是在劝诫和责备方面。

 

4.带领家庭敬拜

《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清楚地指明,男性家长当带领家庭敬拜的各个方面。而牧师则有责任鼓励和装备男人,使之能够担当这种责任:“牧师就要劝勉那些懒惰的人,训练那些软弱的人,使每个家长都有适宜的装备(《家庭敬拜指南》,第4部分)。因此,倘若牧师责备家长没有带领家庭敬拜,也当承认自己在教牧上的失职。

一家之长在教会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如果他不适合带领家庭敬拜,只有在征得地方堂会同意并向长老会解释的情况下,这个家庭中的其他成员方可代替他的位置。

至于富人能否雇佣私人牧师代替自己执行家庭敬拜方面的责任,《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予以认可,而其他长老派和清教徒则认为这样的家长也不可免除圣经中所显明的这一教导的吩咐。

有趣的是,即使是牧师的探访也不能看作是分离家庭的理由。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牧师与一个或部分家庭成员单独讨论(《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第4部分)。

《指南》特别注意那些既没有蒙召服侍又不是家长,却宣称自己有属灵权柄的人,把这种人同保罗在《提摩太后书》3章6至7节所说的那种人相提并论(《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第五部分)。

 

5.参与家庭敬拜

家庭敬拜仅限于家庭成员和一同吃饭的客人。不另外邀请家庭之外的人参加家庭敬拜(《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第6部分)。

《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反对“不同家庭成员的聚会”,认为这种聚集对公共敬拜和家庭敬拜都有害,也是造成教会分裂的一个原因。这种看法产生的原因在于这样的事实:这种聚集会破坏根据圣经建立起来的教会的权威,因为它们既不是由牧师主持,也不是由家长主持(《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第7部分)。

不同家庭的聚集也包括今天常见的研经“小组”。事实上,这些小组常常是由那些既不适合带领公共敬拜,也不适合带领家庭敬拜的人带领。小组引发教会中的党派之争,有时甚至成为“教会中的教会”。

虽然《指南》反对不同家庭中的人在平时为了训诲和敬拜而聚集在一起,但在特殊情况下,比如旅行时,这种聚集则是可以的。信徒们聚集在一起,可以在他们中间选出最有资格的人带领敬拜(《家庭敬拜指南》,第14部分)。

 

6.主日时的家庭

家庭敬拜对公共敬拜的贡献在主日尤其明显。全家都从所宣讲的上帝之道受益后,他们可以在家中讨论所听到的。家庭敬拜而非主日的公共聚集,是妇女和孩子提问问题的场所。

现代人把孩子从公共敬拜中分离,使孩子归在“孩子的教会”中,这种做法与《指南》制订者背道而驰。假如孩子没有聆听证道,怎能在家庭中讨论呢?

《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反映了《威斯敏斯德信条》的观点:主日全天都应用于公共敬拜,在家中讨论、读经、默想和祷告。因此,在礼拜天的时候,不当停止家庭敬拜。按照《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和《威斯敏斯德信条》的观点,主日敬拜的绝大部分是在家中进行。

 

7.为家庭祷告

《指南》鼓励“那些会祷告的人”,通过“更加恳切、经常地私下祷告”来挑旺“祷告的灵”,这样,他们就可以更好的为他们的家庭祷告。对于那些还不熟悉祷告的人,则建议他们先采用已经成文的祷告(《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第9部分)。

 

8.家庭敬拜的紧迫性

在过去,家庭敬拜被视为家庭生活中第一优先考虑之事,绝不是一件随随便便的事情。尤其重要的是,绝不能优先考虑那些与世俗的挂虑和来自恶人的压力有关的活动,却把上帝对家庭的旨意放在后面。

《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主张,家长应利用他的权威确保家庭敬拜受到鼓励。而且,上帝把他们放在什么位置上,基督徒就当利用这样的位置,发挥影响,促进家庭敬拜的进行(《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第11部分)。

家庭敬拜对于教会的造就至关重要。实际上,造就的真正意思是靠着圣灵建造家庭,也就是上帝的殿堂。这殿是基督的身体,基督是教会的元首。如果我们不鼓励建造敬虔的家庭生活,就不能说我们在上帝的家中互相建造。劝诫、责备那些一时背离这一命令的人,乃是爱心和劝惩的体现(《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第12部分)。

 

9.促进敬虔……驱逐错误的宗教

《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把家庭敬拜视为达致成圣的重要的蒙恩之道。这种观点并不是当时的苏格兰长老派独有的,而是在教会中普遍存在的,直到19世纪时还广为流传。

当今福音派人士认同的一些敬虔的标记,如妇女查经班和小组聚会,那时的人就会认为这些不过是“在敬虔方面装腔作势”。假如没有合乎圣经的带领模式,《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就把这样的聚会视为“不是圣灵的工作,而是肉体的工作……”(《家庭敬拜指南》,第8页)。

 

五、威斯敏斯德会议之后的清教主义

在英国,克伦威尔的独裁统治使清教主义的影响日益衰微。虽然长老派拒绝克伦威尔的统治方式,但在克伦威尔独裁统治结束之后,随着反清教徒的君主政体的复辟,他们和其余的清教徒仍然受到压制。

 

1.不从国教者

1662年,主教制国家教会在英国重新确立,那些拒绝服从国教的人,被称为“不从国教者”。那时,对于许多与国家教会有冲突的人而言,家庭敬拜成为唯一的与良心要求一致的敬拜方式。

 

2.理查德·巴克斯特

理查德·巴克斯特是一位清教徒牧师,在克伦威尔统治结束之后,他在“大驱逐”运动中,和许多清教徒牧者一起,被迫离开英格兰教会的讲坛。基德明斯特(Kidderminster)就是他当初服事的教区。即使在一个世纪之后,这一教区仍然以其敬虔的风气而名闻遐迩,这都是巴克斯特的影响所致(帕克,第46-7页)。被迫离开讲坛之后,巴克斯特开始挨家挨户地服事,探访他服事的教区内的每个家庭。这些探访使他写成《基督徒生活指南》一书,这本书是教牧关怀方面的长篇巨著,今天仍然是实用的教牧指南。此书于1673年出版,实际上是在1664至1665年写成。《基督徒生活指南》一书的大部分内容与家庭有关。其中有一部分题为“基督徒家政学”(Christian Economics)。“家政学”(Economics)一词采用的是其古老的用法,其希腊语词根为oikonomos,指的是管理家庭的人,就基督徒而言,所说的就是家庭的属灵领袖。

巴克斯特认为,在家庭敬拜和训诲中,家长是必不可少的。他坚信,由“家庭的管理者”执行训诲的职责乃是上帝的旨意。如果家庭中的男性家长没有这样做,或者由他人在家庭中进行教导,就直接与他的权威地位相悖。

    巴克斯特认为劝惩是家庭敬拜的基本要素。一家之长有权决定接纳人进入家庭,或逐出家庭。而教会的长老则有权接纳新的成员,并将那些犯了重罪并且拒绝归正的人逐出教会。巴克斯特把这两种权力相提并论(巴克斯特,第415页)。

在他所著的《家庭敬拜指南》一书中,巴克斯特提及祷告和赞美都是家庭敬拜的组成部分,他又说,家庭敬拜乃是“上帝所命定的”(巴克斯特,第415页)。

巴克斯特主张,丈夫是家庭中属灵的家长,这就是说丈夫也必须教导自己的妻子(巴克斯特,指南五)。在这个方面做的不足,只是说明并没有去行,当为此感到羞愧,不要以此为合法的逃避的理由。

在巴克斯特看来,家长“必须是家庭的主要教师”(巴克斯特,指南六)。就天生而有的智力而言,丈夫和妻子在天赋上都是平等的。圣经主张男人为家长,并由家长担任教导的角色,并不是基于妇女没有教导能力这种观念。相反,正是因为要履行家长的责任,所以才要求家长担任属灵的带领人,也就是在家庭中教导圣经。不管他多么无能,他都必须竭力克服困难。通过日常的家庭敬拜,特别是读经,发挥属灵带领人的作用,是克服这些困难的重要途径。巴克斯特认为,丈夫忽视在灵命上带领家人,就是犯罪;由妻子承担这些责任,就是他的羞辱,即使“委托妻子”代行这个责任,也同样是他的羞辱(巴克斯特,指南六、七)。

家人聚集在一起时,丈夫当为他们祷告。这时,家长担当的就是家庭祭司的角色。同样,这个责任也没有授予妻子(巴克斯特,指南七)。

巴克斯特小心地区分那些只有在公共敬拜中才有的要素。举例来说,他指出,圣餐和洗礼不适合在家庭敬拜中进行。巴克斯特遵循的家庭敬拜模式是一天两次,早晨一次,晚上一次。

 

3.马太·亨利

马太·亨利认为,家长的角色是上帝所能赋予的最高的身份。1704年,在一篇关于家庭敬虔的讲道中,亨利赞同卡德瑞的观点,认为对于家庭而言,家长具有基督先知、祭司和君王的三大职分。亨利对家庭敬虔的设想,基于这三种职分的操练(马太·亨利,“家庭中的教会,关于家庭敬虔的讲道”,摘自《马太·亨利全集》,第1卷,第251页)。作为先知,家长通过读经和教理问答教导家庭成员。作为祭司,家长为家庭代祷。作为君王,家长在家庭中施行劝惩,鼓励敬虔之举,劝阻各样的罪行。

    马太·亨利是他那个时代最出名的清教徒传道人,他不怕任何争议,断然指出,关于家长角色的这个观点是大家“都赞同的”(亨利,第249页)。我们将要看到,亨利和巴克斯特的著作,以及《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对于移居美洲殖民地的英国人发挥了巨大的影响。

 

 

 


第九章 美国早期的家庭敬拜

 

一、改革宗复兴运动

英格兰的清教徒、苏格兰的长老派和法国胡格诺派的避难者,把家庭敬拜带入北美13个殖民地。对于改革宗人士而言,家庭敬拜并不仅仅是一个移植到新大陆的做法,而是成为他们在美国这一新领域灵命复兴的核心策略。

 

1.清教徒和长老派

在17世纪的新英格兰,清教徒传讲并实施家庭敬拜。但到了世纪末,由于这些家庭责任受到忽略,就有大量讲道和教会决议劝勉家长,要更加殷勤地尽自己的责任(艾德蒙.S.摩根:《清教徒家庭》,第140页)

1733年,代表从纽约到弗吉尼亚的长老派的费城大会指出,需要在各个殖民地采用“某些合适的措施,复兴正在衰落的圣洁力量”。大会建议采用的方式就是通过“牧师探访家庭”,来鼓励“根据威斯敏斯德指南进行家庭和私下敬拜,”这唯一的可能是指《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美国1706-1788年长老会备忘录》,1733年9月22日,第116页),《威斯敏斯德公共敬拜指南》不包含家庭和私下敬拜。显然,《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被视为是威斯敏斯德大会通过的文件。第二年召开的大会再次重申,大会努力“复兴正在衰落的圣洁力量”,并明确指出,进行家庭探访以促进家庭敬拜的命令“还没有完全付诸实施。”大会重申这一命令,但并没有推荐执行措施(《备忘录》……1734年9月19日,第119页)。

推动这些举措的应是威廉·坦南特及其儿子们。费城大会恰好在美国大觉醒前夕召开,在这次大觉醒中,坦南特一家在长老会中发挥了最为重要的作用。然而,家庭敬拜是大会推荐的唯一的灵命复兴的方法。事实上,“坦南特一家所倡导的策略”就是把家庭视为“一个教导和栽培的细胞或单元,是教会的基本组成部分”(伦纳德J.特瑞特茹德,《美国传统的形成:殖民地长老制反思》,第76-77页)。

 

2.大觉醒

这种对家庭敬拜的强调并不总是与大觉醒联系在一起(1735-43)。虽然如此,在大觉醒运动中,除了坦南特一家之外,还有其他带领人也同样注重家庭的作用。

乔治·怀特腓是大觉醒运动的主要带领人之一,他于1770年去世。从1738年到1770年间,乔治·怀特腓多次前往美国。在一篇发表在殖民地的讲道中,他指出,“我坚信,除非我们原意复兴初期教会的家庭敬虔,否则,我们永远都不可能看到初期教会敬虔之灵在全世界的复兴,……”(乔治·怀特腓:《家庭敬虔的伟大责任》,第32页)。在怀特腓看来,家庭敬虔是“……每个家庭的治理者……都应当视自己为先知,然后欣然接受这个角色,用上帝的真道教导那些处于他的管理之下的人”(怀特腓,第35页)。

应注意到大觉醒和19世纪的复兴主义之间的一个区别,后者更为注重个人的经历。但是,即使是新英格兰的第一次大觉醒,也比那些长老制影响较大的地区,对家庭敬拜的依赖更少一些。

新英格兰的变化可由以下的事实加以证实:在这个地区处于领导地位的约拿单·爱德华兹,被一个不能容忍他的讲道的教会逐走。在大觉醒15年之后的《临别证道》中,爱德华兹提醒他以前的会众,他曾经如何强调,每个家庭都应是“一个小教会”的清教理想。爱德华兹之所以高度评价家庭的敬虔,部分原因就在于他相信这是一种“主要的蒙恩之道”。他坚称,家长必须教导和训诫自己的孩子,以免以利的咒诅落在他们身上。

 

3.“新亮光”对《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的修改

在大觉醒运动中,有些方面的影响损害了《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的完整性。长老派教会中“新亮光”与“旧亮光”之间的分裂表明,《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中的某些方面,与一些“新亮光”倡导者所持有的敬虔主义以及卫斯理派的理念相冲突,例如,采用摩拉维亚小群聚会的形式被称为“非法聚集”。

1743年,“新亮光”总会废除了《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中批评“不同家庭的聚会”的部分。根据一位历史学家的看法,这个举措“促进了新亮光聚会的形成”(科尔特,第117页)。在《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中,把这类聚集看作是鼓励那些既非教会圣职人员又非家长的人行使领导权。

 

4.1788-1789年美国《敬拜指南》

新亮光和旧亮光长老会重新联合之后,《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的地位并不清楚。从技术上来说,根据1733年和1734年大会的决议,《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仍然得到支持。然而,1787年第一次总会的讨论表明,《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的许多方面与当时正在兴起的长老宗的观点并不一致。

对《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的最大的改变就是把它加以改编,使之成为美国《敬拜指南》中的一章。这一章题为“私下和家庭敬拜指南。”这一美国版的第一部分保留了威斯敏斯德会议对于合乎圣经的三种敬拜模式的定义,在第三部分保留了家庭敬拜的次数和要素。

    或许美国改编本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劝惩的问题。苏格兰教会要求,长老定期探访教会各个家庭时,当询问家庭敬拜之事。如果发现在家庭敬拜方面有疏忽,家长就当承担责任,并顺服教会的劝惩。费城大会也把牧师探访与家庭敬拜联系起来。但是,1788年“私下和家庭敬拜指南”一章既没提及教会的劝惩,也没有提及教牧的探访。

   苏格兰教会和费城大会都一致主张牧师有责任在教会中鼓励个人和家庭的敬虔。教会中各个家庭的家长同样有责任在家庭中倡导个人和家庭的敬虔。这一规定在1788年美国版本中废除了。

《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认为,讨论或“讨论会”是家庭敬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讨论中,可以通过训诫和责备进行家庭劝惩。美国《敬拜指南》中的“私下和家庭敬拜指南”一章废除了这一说法。

    《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和“私下和家庭敬拜指南”都重点强调家长在家庭敬拜中的领导权。美国《敬拜指南》第五部分指出,为了保证家庭敬拜的时间,应阻止“主日不必要的私人探访”。

《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第9章包含几套成文的祷告,目的在于帮助那些带领祷告的人。在1787年《敬拜指南》草稿中,收集了更多祷告的范例。但1788年定稿的“私下和家庭敬拜指南”中删除了这些。虽然如此,仍然有许多保守的人倾向于认为,即时性的祷告更属灵。再后来,那些批评在长老制敬拜中加添仪式的老派人士,会说“改革宗的祷告是即时性的”(摘自梅尔顿,《美国长老会敬拜:1787年以来的变化》,第82页)。

 

二、家庭敬拜的持续

即使没有教会的劝惩,由于个别牧师的讲道和这个新国家中各种改革信仰的传统,家庭敬拜仍然坚持进行。在新英格兰,公理宗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强调国家在宗教教育中的角色,他们并不注重家庭敬拜的作用。1801年公理宗和长老会合并计划提出之后,东北部长老会也处于这种影响之下,开始不注重家庭敬拜的作用。其余的长老会,从亚特兰大中部到南部,仍然保留了家庭敬拜的做法。尤其是在美国南部长老会中,家庭敬拜成为非常突出的特征。

 

1.弗吉尼亚的胡格诺教徒

胡格诺教徒属于法国改革宗,他们逃难来到美国,也把对家庭敬拜的高度忠心带到美国。在弗吉尼亚,人们报道说,胡格诺教徒一天三次进行家庭敬拜。

 

2.北卡罗莱那的苏格兰高地派

苏格兰高地派是来自苏格兰高地的长老派人士。18世纪时,苏格兰高地派在美国最大的定居地是北卡罗莱那的东南部。从他们刚刚定居时的1732年到1773年之间,没有牧师在他们之间操劳。但是,由于他们在讲英语的地区讲盖尔语,并坚持家庭敬拜,他们在实践上仍然是长老会的传统。

 

3.家庭敬拜中的奴隶

蓄奴州的长老会,利用圣经对大家庭的定义,主张奴隶也当纳入家庭敬拜中。1794年,肯塔基的特兰西瓦尼亚长老会“吩咐在长老会管理之下的每一个拥有奴隶的人,都当教导每个不满15岁的奴隶,读上帝的话语……这些奴隶的主人应在他们权力范围内,用各种合理的方法,力劝他们参加公共和家庭敬拜”(托姆森,第1卷,第205-206页)。两年之后,卡罗莱那总会通过了一项类似的决议(威廉·亨利·福特,《北卡罗莱纳简史》,第293页)。

 

4.密西西比的苏格兰人

苏格兰人在新地区定居之后,家庭敬拜的实践也伴随着他们。密西西比地区的许多长老会定居者,是在卡罗莱纳地区定居的苏格兰高地派的后裔(托姆森,第1卷,第223页)。

 

5.家庭记录

家庭历史也同样记录了家庭敬拜一代一代延续的过程。L.J.维尔森指出,在1个世纪之内,他的家庭成员无一例外都是基督徒。他把这个事实归功于家庭教导(L.J.维尔森,《南部长老会一个家庭的历史》,第13-14页)。

 

6.旅游记录

这个时期的旅游记录,提到了南部家庭的家庭敬拜。弗里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是当时出名的善于讲故事的人,在他所写的《棉花王国》一书中,他说,在种植者的家庭中,家庭敬拜包括奴隶在内。

 

三、捍卫家庭敬拜

尽管有这样坚持家庭敬拜的证据,甚至在19世纪早期还出现了家庭敬拜的复兴,但是,到19世纪中期为止,已经出现了家庭敬拜衰落的迹象。或许在这个问题上,劝惩的缺乏起了作用。但是,即使是在那些传统的家庭中,家庭敬拜方面滑落的迹象也是非常明显的。

1847年,普林斯顿神学院院长阿奇伯尔德·亚历山大的儿子J.W.亚历山大,一个长老会牧师,证实了家庭敬拜在他自己的一生中,以及在他所认识的其他长老派会众一生中的重要性(J.W.亚历山大,《论家庭敬拜》,第2页)。他写了《论家庭敬拜》一书,希望制止这种衰落。

 

1.J.W.亚历山大的时代

亚历山大认为,家庭敬拜的衰落是世界侵入教会的一个表现。与17世纪对比,他公正地蔑视他所处的那个时代,他所描述的那个时代所涌现的问题的程度令我们感到羞耻。例如,他几乎不能相信这样的报道:“某些治理的长老和执事……没有在家中保持所说的日常对上帝的敬拜”(亚历山大,第1-2页)。

 

2.家庭敬拜的有益影响

亚历山大担心家庭敬拜这一传统可能会消失。家庭敬拜的衰落是与“错谬和世俗进入教会”的时代联系在一起的(亚历山大,第28页)。另一方面,亚历山大指出:“在教会最好的时期,教会一致推崇家庭敬拜”(亚历山大,第29页)。

家庭敬拜的主要原因是,它是“对上帝的敬拜,感谢上帝对家庭丰盛的供应和怜悯”(亚历山大,第29页)。上帝聚集祂的家,慈爱地把人带到家庭之中,并把家庭分别为圣,作为敬拜的场所。另外,作为罪人,因为“家庭治理方面的缺乏、诱惑、危险和罪,我们也确实需要家庭敬拜”(亚历山大,第29页)。

在为家庭敬拜辩护的过程中,亚历山大集中阐明了家庭敬拜对基督徒家庭、教会以及广大社会的益处。以下所总结的就是亚历山大所列的各种益处。

 

(1)家庭敬拜促进家长的敬虔

在亚历山大看来,“相对于家庭其他成员而言,父亲或家长的敬虔,乃是最为重要的,他的灵命状况直接影响到家庭敬拜的操练”(亚历山大,第28页)。行使家长的领导权,这本身就是促进家长敬虔生活的一种方式。亚历山大认为,这种领导权包括选择和阅读经文,以及“祷告、认罪和赞美”。

 

(2)家庭敬拜是一项日常操练

亚历山大相信,“我们日常过失和犯罪”的一半“来自缺乏思考”(亚历山大,第35页)。他指出,对于已经重生的基督徒而言,仅仅思考一下上帝的话语,就可以对实际的敬虔有很大的作用。但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并没有任何外在的动力促使我们思考上帝的话语,这样一整天很可能就过去了。“因此,每天至少两次召集每个家庭成员,思考上帝的话语,其价值是无法述说的”(亚历山大,第35页)。

亚历山大提到,一个“注重圣礼和安息日的宗教,或周期性的宗教,心灵有张有弛的习惯,恰如身体的习惯。家庭敬拜有直接和明显的倾向,可以使宗教成为日常事务”(亚历山大,第37-38页)。今天,人人都晓得“礼拜天基督教”的现象。这种礼拜天基督徒有可能是真正的基督徒,但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缺乏每天都当进行的家庭敬拜的操练,他们的成圣过程就受到拦阻。

 

(3)家庭敬拜促使家长发挥属灵恩赐

家庭敬拜不仅有助于家长的成圣,也有助于“在家长身上加增美德,使家庭成员得益处”(亚历山大,第39页)。要作为灵命的带领人发挥作用,每个男人都有各种各样的拦阻。

许多男人因为认识到自己的缺点,不愿带领家庭敬拜。然而,对于普通人而言,要带领家庭敬拜,最有效的培养方式就是着手去做。隐藏在犹豫背后的是骄傲,这种骄傲拦阻他完成自己的角色,使他拒绝使自己得到属灵的益处,也拒绝把这种益处带给自己的家人。

 

(4)家庭敬拜教育父母

家庭敬拜也教育父母。家长能教导孩子的主要方式,就是很早的时候就把圣经中的教训传递给孩子。家庭敬拜也是丈夫对妻子进行属灵喂养的合适渠道,“用水藉着道洁净”(弗5:26)。一个在家中一天两次和家人一起进行敬拜的男人,必将逐渐明白上帝圣道的真谛。

家庭敬拜中,丈夫在家庭中发挥灵命带头人的作用,这种方式最能鼓励妻子根据圣经的吩咐,顺服自己的丈夫。丈夫带领全家进行家庭敬拜,妻子晓得家庭敬拜对全家的益处,认识到不篡夺,也不破坏上帝所命定的丈夫角色的重要性。

 

(5)家庭敬拜保守家长的属灵权柄

亚历山大认为,丈夫在家庭中的领导权是不可剥夺的。丈夫和父亲可能是优秀的带领人,也可能是拙劣的带领人,但无论如何,他都是上帝所命定的带领人。他的行为必定会影响到全家。实际上,他的行为也同样影响自己:“父亲年复一年主持神圣的家庭聚会,使自己接受一种强大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对他自身为父的品格具有无法估量的影响”(亚历山大,第45-46页)

    亚历山大认为,丈夫是自己妻子灵命方面的监护者,颠倒这种关系是“反自然的”(亚历山大,第46页)。家庭敬拜是他行使自己在灵命方面的监护权的一种方式。其他任何人都不可对他妻子扮演这种角色。而且,在灵命成长方面,如果家长不能对孩子充当带领人的角色,他妻子也无法取代他的角色。

虽然父母双方在日常生活中都可运用圣经处理与孩子的关系,然而正式的教训在于行使灵命上的权柄,这一权柄是属于家长的。如果没有某种形式的家庭敬拜,一个男人就不可能在家庭中成为真正的灵命上的带领人。

(6)家庭敬拜使家长能够教导

亚历山大认为,教导圣经是家庭敬拜的基本要素。家人是家长的羊群,他是全家的“教师和牧者”(亚历山大,第48页)。父亲读圣经时,他的身份就会得到坚固。作为教师,不管他有何缺陷,他所读的是上帝的圣言,来自那位教导我们明白万有的上帝。

 

(7)家庭敬拜是使家长成圣的蒙恩之道

带领家庭敬拜,会使得家长经常思考自己在上帝面前的不足和罪。基督徒男人就寻求上帝的恩典,使自己更加合乎基督的形像,以此来回应自己的这种经历。因此,家庭敬拜也是促使家长在灵命上天天长进的蒙恩之道。

    亚历山大相信,一些人“意识到自己的生活与真正的敬虔并不相合”,这种意识拦阻他们,使他们不能在家庭中发挥灵命带领人的角色(亚历山大,第49页)。带领家庭敬拜这一行为会使家长在那时的行为与一天其余的时刻形成显明的对照。毫无疑问,宣读上帝的话语将会使读经者不时成为众人注意力凝聚的焦点。

虽然“属世的人和言行不一的人”惧怕这种经历,但这种经历实际是家长成圣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途径。它改正家长的错误,使他更加适合帮助全家人成长。

 

(8)家庭敬拜使家长成为好父亲和好丈夫

家庭敬拜带来“作为父亲的责任感”(亚历山大,第51页)。亚历山大非常清楚工作的压力,“甚至在教会讲坛上,”也可以使男人忘记作为父亲和丈夫的责任。但是,随后,在家庭敬拜中,上帝关于家长作为父亲和丈夫的角色的教导,立刻出现在他的面前,而且不断重复,使他深深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

 

(9)家庭敬拜抵制世俗和唯物主义

在这个意义上,家庭敬拜是极其重要的抵制属世压力的重要途径,这种属世的压力让我们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工作上,以此来获得经济上的安全感。处在这种压力之下的男人,首先需要的就是家庭敬拜。过去,男人一天中大部分的时间是在耕作或贸易中与家人在一起,那时家庭敬拜扔被认为是必不可少的。在亚历山大所处的时代,工业化已经全面开始。从那时到我们所处的今天,家庭生活越来越支离破碎,因此家庭敬拜比以前更为重要。在当今时代,很多男人的家长身份甚至得不到承认。对于这样的男人而言,带领家庭敬拜,更是必不可少的。

 

(10)家庭敬拜是教导孩子圣经的最好时刻

亚历山大赞同理查德·巴克斯特的观点:家庭教导是教导孩子圣经的最好模式。家庭教导每日进行,并通过日常生活得到增强。孩子很难忘记在家庭敬拜中学习的教训,他的偏颇之处也很容易在家庭敬拜中发现,并得到及时和直接的对付。家庭教导的另一个优势就在于,孩子对父亲有自然的亲情,这种亲情也使教导的力量得到加强。反过来,“儿子对父亲的感情也通过家庭敬拜而得以成型”(亚历山大,第63页)。

 

(11)家庭敬拜促进智力的改善

亚历山大非常清楚一个许多基督徒父母都不理解的事实:读经的教育价值。孩子若是受过很好的圣经知识的浇灌,就可以更好地为那些次要领域的学习做好准备。

 

(12)家庭敬拜坚固家庭

在困难时期,家庭敬拜可以增加全家的力量,是抵挡社会压力的堡垒。同时,家庭敬拜维系家庭的和谐,表达彼此的爱心,是面向社会的美好见证。

    在亚历山大写这本书的时代,有许多鼓吹社会改革的人,把家庭敬拜视为达成他们目的的障碍。早期那些倡导社会主义的人,如葛德文、弗瑞尔和欧文等,这些人都一致要拆毁基督徒家庭。他们鼓吹这样的社会变革:“把组成家庭的各个因素撕成碎片”。他们认为:“基督教则使家庭结构更加坚固,坚固每一处城墙。它还增加了一种新的粘合剂,使父亲更像父亲,丈夫更像丈夫,儿子更像儿子;由此,通过家庭所塑造的美德,使各种社会纽带变得更加坚固,令人艳羡”(亚历山大,第103页)。

亚历山大反对这些早期的社会主义者。他认为,坚固的家庭正是改正社会问题的最好途径。今天,通过考察犯罪、贫穷与单亲家庭的关系,不管这种家庭是因为离婚造成的,还是因为非婚生子女造成的,都完全证实了亚历山大这一观点的正确性。

一个正确地发挥作用的家庭,可以使人尊重合法的权威,并且培养人自治的美德。在一个堕落的世界里,这些恰恰正是自由的根基。基督徒家庭保持这些标准,甚至可以对非基督徒家庭产生巨大的影响,虽然他们没有被圣灵重生,仅能模仿基督徒家庭的外在特征。

 

(13)家庭敬拜促进良好的教义

亚历山大是一个“旧派”长老宗人士,他坚信圣经在教会敬拜、治理和传教方面的充分性。因此,我们看到他坚定地相信“哪里日复一日地在家庭中充分、严肃地宣读圣经,哪里就有最坚固的反对错谬的堡垒”(亚历山大,第142页),这是丝毫不令人感到奇怪的。威斯敏斯德标准之所以有力量,就在于起草这些文件的人都是完全沉浸在圣经中的人。在他们那一代人中,家庭敬拜非常盛行。正是因为家庭敬拜的普遍性,他们从小就沉浸在圣经的滋润之中。亚历山大认为,家庭敬拜是抵挡教义衰落的最好武器。事实上,亚历山大写这本书之后的世纪里,家庭敬拜和合乎圣经的正统信仰一起衰败了。

 

(14)家庭敬拜改变世界

在亚历山大所处的时代,有些基督徒抛弃圣经中所启示的拣选的教义,主张所有人都能得救,因此,通过政治和社会行动,就能创立“上帝之国度”的根基,使之在地上实现。

    教会的责任就是传讲福音,招聚上帝的选民,教导他们遵行基督的命令(太28:19-20)。这种行动诚然会给基督徒所生活的社会带来益处,但是有限的选民只能给社会带来有限的变革。

 

 

 


第十章  近代美国家庭敬拜的衰微

 

一、家庭敬拜缘何衰落?

1847年,亚历山大已经察觉到,在长老派教会中,男人带领家庭敬拜的做法已经开始衰落。经过一个世纪,家庭敬拜将仅仅停留在长老会人士的记忆之中。近年来,家庭敬拜在记忆中也不复存在了。家庭敬拜既有圣经基础,在历史上又源远流长,亚历山大还列明了各种益处,我们如何解释它的衰落呢?

 

1.工业化?

亚历山大指出了商业给长老会男人所带来的压力,以及对他们的吸引力。亚历山大写作此书时,工业化在美国刚刚开始几十年,家庭经济不再是通常的工作方式。工作挤压着男人们可以利用的时间。虽然如此,亚历山大却列举这样的例子:在他所处的时代,普通劳动者虽然整天劳作,却仍然保持每天两次进行家庭敬拜(亚历山大,第36-7页)。对于这些人而言,他们晓得家庭敬拜的重要性,因此他们仍然有足够的时间用于家庭敬拜。

实际上,工业化的另一个特征,就是每周工作时间日趋减少的趋势。因此,工业化并没有把自由时间减少到使家长不能带领家庭敬拜的地步。

2.贪婪?

亚历山大同样注意到,当时赚钱的机会越来越多,吸引男人偏离他们在家庭中的责任。但是,这并不是合法的理由。耶稣说的很清楚,一人不能侍奉两个主:玛门和上帝(太6:24)。一个真正理解圣经吩咐的基督徒,不可能养成优先选择钱财,忽视他对上帝的义务,忽视自己家庭灵命成长的习惯。

 

3.改革?

新的神学和教育潮流,特别是在19世纪早期的新英格兰,确实挑战并抛弃了父亲在教导孩子方面的主要地位。有人争论说,认为孩子继承了罪性,因此需要父亲进行劝惩性的训诲,这种传统的父亲角色是加尔文派的残余。他们引用约翰·洛克的话,认为孩子的心灵是“白板”,生来就处在一个“纯洁和无罪的状态”(安妮.L.昆:《母亲在孩子教育中的角色:1830-1860年新英格兰的观念》,第18页;对照C.格来格·森格:《美国历史的神学解释》,第26-27页)。既然无需对付罪性,所以,被认为生性更温柔的妇女,更适合教导孩子。

公理宗受到了这些新教育理论的影响。尽管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和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等人在讲道中大力强调家庭的敬虔,与中亚特兰大和南部各州的长老会相比,新英格兰的家庭敬拜还是早早衰落了。根据历史学家的记载,这可能是由于当时在新英格兰普遍流行的学徒制导致的。在这种学徒制中,孩子在9至10岁或13至14岁时,要离开父母学习七年(埃默里·埃立奥特:《新英格兰清教徒的权力和讲坛》,第74-6页)。

 

二、不教导孩子的父亲

在诸多可能导致长老会家庭敬拜衰败的原因中,其一就是十九世纪兴起的主日学,这会使今天的福音派人士感到震惊。

 

1.主日学的起源

主日学是由罗伯特·拉凯斯(Robert Raikes)在18世纪晚期的英国创立的。当时循道宗人士相信,基督徒的圣洁必将带来社会行动,所有的人都会得救。循道宗人士认为,社会环境是拦阻人得救的最大障碍。这种信念激发了各种各样的改革社会的努力。而拉凯斯倡导的主日学运动就是源于这样的改革社会的努力。

拉凯斯认为,主日学是帮助穷人孩子的管道,这些孩子的父母已经抛弃了对福音的信仰。这种机构可以在那些贫穷的孩子不工作的那一天,为他们提供基础性教育,教导的内容不一定是宗教性的。当初第一个主日学老师是个妇女。

与英国一样,在美国,第一批主日学很快由循道宗人士建立起来;但是,主日学的扩展并不受宗派的局限。1790年,第一个主日学联盟在费城建立。1820年,美国主日学联盟建立,成为那时发起的许多有心改革社会之人的团体之一。由此,主日学运动在美国作为一个超教会的团体出现,发誓要在当时教会已有的结构之外,进行社会变革(见《詹姆斯·亨雷·斯维利作品集》,第4卷)。

和他们英国的同伴一样,美国主日学的目标也是那些穷人、孤儿以及家中父亲不信主的孩子。当时的主日学确实在一般意义上保持基督教的特色。他们到处寻求公共基金的资助,声称自己对穷人有益处。

19世纪前几十年间,许多教会建立各教派自己的主日学部,来回应主日学运动的“竞争”。正如人们所估计的,1827年,循道宗圣公会是第一个建立自己的主日学的教派。随后,信义宗在1830年,公理会在1832年,长老会在1838年,浸信会在1840年都建立了自己的主日学(克拉伦斯.H.本森:《行动中的主日学》,第20页)。

虽然比其余的教派缓慢许多,主日学仍然在长老制教会中四处蔓延,包括美国南方的长老制教会。实际上,查理斯顿是早期主日学运动的一个中心。1831年在查理斯顿的一个演讲中,社会改革家托马斯·格瑞姆克(Thomas Grimke)强调,主日学的目标是那些孤儿、穷人和父母不是教会成员的孩子(“托马斯·格瑞姆克的一篇演讲”,《美国主日学联盟》,第11页)。

 

2.偷窃穷人

不久之后,各教派都形成了自己的主日学部。当时有这样一种趋势,主日学正在逐渐转变,从接触不参加教会生活的孩子,逐渐转化为教会教理问答项目的一部分(托姆森,第1卷,第465页)。

在长老会中,主日学或安息日学校,很快就被视为与家庭配合教导孩子的伙伴。1854年,美国纳什维尔(Nashville)长老会大会为以下的现象感到欣喜:“为了使穷人的孩子听到福音做了如此多的事情。这是主日学本来的目的,也是它合法的领域。”但是,大会接着宣布:“……我们也感到遗憾,它们有很多局限。在教会中开办学校,虽然不一定必然如此,但造成的结果经常是,原先由父母进行教理问答的计划几乎完全中断了”(托姆森,第1卷,第465-6页)。

 

3.从家庭训诲到主日学

主日学逐渐偏离原来的目标,也就是接触不参加教会生活的穷人孩子。相反,却把触角伸到教会成员的孩子身上。尽管许多人对此深表忧虑,但是,仍然有越来越多的教会成员的孩子参加主日学。主日学常以应用那个时代最先进的教育方法自夸。或许由于这个原因,教会成员开始把他们的孩子送到主日学校去。不到半个世纪,教会成员的孩子在主日学的学生中就占了绝对性的优势。同一时期,教会领袖开始谈及家庭训诲的衰落。

教会中许多人注意到,伴随主日学而来的是家庭教导衰落的趋势。典型的做法是,父母因此而受到批评。里士满(Richmond)的协和神学院的史密斯(B.M.Smith)断言,主日学不是为代替家庭教导而设计的。在他1859年的作品中,史密斯仍然认为主日学“只是为千万个贫穷的孩子提供宗教方面的教导”(B.M.史密斯:《家庭敬虔》,第186页)。他严厉指责那些“把他们自己特定的责任推卸给别人”的父母(第186页)。但是,他也鼓励父母把他们的家庭敬拜、教导与主日学的课程计划统一起来,“至少一部分这样做”(史密斯,第186页)。

 

4.从父亲到“父母”

史密斯从家庭敬虔的角度对当时的人们提出劝勉,他的劝勉反映了一个意义重大的改变:现在,在家庭敬拜中负责劝诫责任的是“父母”,而不再是“父亲”。

在亚历山大出版《论家庭敬拜》一书的同一年,霍勒斯·布什内尔(Horace Bushnell)所著的《基督徒教育学》一书也出现了(1847,1860)。布什内尔的书广为阅读,但是,其中丝毫没有提到圣经对父亲和丈夫在家庭中的吩咐。相反,他只是提到父母。当举出一个父母教导的例子时,他举证的是母亲。

因此,主日学与弱化家长在家庭中的领导地位联合在一起,为父亲和丈夫停止他们在家庭敬拜和训诲中的责任提供了宗教方面的正当理由。主日学老师声称现代课程和教育方法更有优胜之处。根据现代儿童学理论,妻子性格温和,更适合教导孩子。男人抽身于家庭敬拜之外,因这样做似乎是合理的。但是,这种看似正确的观点却与圣经相冲突。所以,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罪是最终的动机,是人想“合乎道德”地摆脱责任这种渴望导致的。

1867年,美国长老会开始对《敬拜指南》进行长期的修订,最终产生了经过重大修改的1892年版。应特别提到的是,原来名为“私下和家庭敬拜指南”的一章被改编,重新命名为“家庭中的敬虔。”

“家庭中的敬虔”仍然提倡家庭敬拜,但是,所有关于家长及其带领家庭敬拜和训诲的特殊责任的章节,都被一概删掉了。用“父母”这个词代替了“家长”,比如,在391节关于家庭训诲中就是如此。

在“家庭中的敬虔”中,有一节与《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和“私下和家庭敬拜指南”没有丝毫关系,这就是393节。到19世纪末,原来曾经在家庭敬拜和训诲方面发挥带头作用的长老会,竟然开始把家庭视为主日学这一在圣经上没有丝毫根据的制度的附属品。但是,进入20世纪后,在美国长老会中,仍然有许多人持不同看法。1922年,总会宣布说:“在上帝的计划中,家庭中的宗教学校比主日学早出现60个世纪”(本顿·约翰森摘自科尔特编《信仰告白马赛克》219页之“从旧议题到新议题:20世纪的社会争论”)。

    随着20世纪的发展,家庭敬拜和训诲继续丧失地盘,主日学成为对教会孩子进行圣经教义教育不可撼动的大树。在今天的美国,公开坚持家庭敬拜和训诲的只有美国长老会(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正统长老会(the Oxthodox Presbyterian Chruch),改革宗联合长老会(the Associate Reformed Presbyterian Church)和北美改革宗长老会(the Reformed Presbyterian Church of North America)。

从各种原因来看,尤其是从圣经的角度而言,家庭敬拜的衰微,都是令人感到伤痛的。但是,大部分释经家认为,在教育教会中的孩子方面,主日学更为优秀。19世纪晚期,在教会敬拜、治理和宣教方面,相信圣经之充分性的人越来越少。因此这种历史背景,虽然圣经中并没有规定主日学,却有许多人对主日学趋之若鹜,也不足以令人感到奇怪了。

维尔森(L.J.Wilson)属于美南长老会人士,他不赞同主日学高于圣经中记载的家庭训诲的观点。回顾自己家中几代长老会会员都得益于家庭敬拜,他断然否决以下的假定:每周由缺乏父母权威的主日学老师主持的简短课程,可以替代家庭中的训诲。他对接受主日学教导,没有受到过家庭训诲的一代人的未来,持悲观的看法(L.J.维尔森:《美南长老会一个家庭的历史》,第102页)。

在接下来的世纪中,维尔森的担心得到了证实,事实证明他对主日学的评价是正确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利利基金会投资,对主要的长老制教会的衰微原因进行了一系列的考察。当时的假定是:这种衰落与参与主日学有关,看来随着参与主日学的人数增加,教会的成员在数目上就开始减少。他们从成年教会成员和在长老会中长大的非教会成员中取样,向他们调查参加主日学的情况。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调查人员发现,这两群人同样都有规律地参加主日学。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看,这项发现表明,主日学并不是特别有效。研究进一步深入,发现成年教会成员虽然没有参加主日学,但在家中进行宗教训诲的经历,确实促使他们成为教会的正式成员(路易斯·维克斯:“我们缘何失去了会员……”,第21页)。换句话说,19世纪的长老会,把每天两次由父亲带领的家庭敬拜换成了看来并没有什么果效的每周一次的主日学。

 

5.青年人服事和青年人担任领袖

到19世纪末,教会中的孩子与父母分开,单独教导圣经,已经成为同行的惯例。本来,父亲应当是孩子的教师,如今教会远离这种观念,开始雇佣“大孩子”教导小孩子(史密斯,第187页)。在美国教会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类似“基督徒努力会”(Christian Endevor)这样的青年自治组织。1889年,美国长老会组建青年基督徒联合会(莱弗特A.赖特斯彻:《长老会简史》,第152页)。

家庭敬拜的衰败,把孩子转入教会的规划之中。然而,教会却通过把孩子与父母分离的做法来满足孩子的需要,这当然是不合乎圣经的。虽然这些为孤儿和父亲不信主的孩子制定的规划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如果把这些计划用在父母信主的孩子身上,除了怂恿基督徒父亲放弃他们合乎圣经的责任之外,并没有其他任何作用。

 

三、不养育妻子的丈夫

男人退出家庭敬拜领导权,不仅仅影响他们的孩子,也使他们的妻子不再能从家庭敬拜得到喂养。这一时期教会为孩子制定计划,使孩子从家庭敬拜和训诲中分离出来,同时教会也开始为妻子们制定各样的规划,因此她们失去了与丈夫之间灵命上的联系。由于男人不再与他们的妻子有灵命上的关联,妇女越来越多地与其他妇女联系,从中寻找宗教方面的满足。

 

1.女权运动的起源

女权运动的作者,通常把她们运动的起源定位于17世纪晚期妇女在宗教方面的各种联系。这种联系首先在新英格兰出现,在十八世纪末期遍及整个美国(简·伦德尔:《现代女权运动的起源》,第78页)。许多女权主义者指出,19世纪时那种丈夫和妻子分别在不同领域中生活的“维多利亚式”倾向,是现代女权运动的先决条件。

1830年之后,“在绝大多数与孩子相关的事情上,美国母亲已经处于领导地位”(伯纳德·维希:《孩子与共和国:现代美国培养孩子的黎明》,第28页)。女权主义者,如安·道葛拉斯(Ann Douglas),不仅没有贬低这种发展,相反,她们从中看到妇女开始在文化塑造方面发挥关键性的作用,这是后来各种妇女组织发展的前奏。这些妇女组织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对于教会(温顿.M. 哈登布鲁克:《行为的丧失:美国男性的消失》第44-79页)。

 

2.主日学的女性化

在家庭之外,妇女在教会中教导的第一个例子就是主日学。在家庭中,真正教导自己孩子的男人数目不断减少,同样的模式也出现在教会为孩子设定的各样规划中。“你们做父亲的,……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圣经中的这一吩咐,无疑被违反了。道格拉斯认为主日学运动是培养女性权力的最重要的舞台(安·道格拉斯:《美国文化的女性化》,第112页)。

当然,如果妇女经过堂会的授权也可教育孩子,这在当时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保罗说“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提前2:12),这被拿来解释为女人可以教导孩子和教会中的其他女人。但是,这个引申忽视了在这节经文的上下文中,都明确地吩咐女人当“沉静”。“沉静”就是不要指手划脚,与教导似乎并不一致。这也是《哥林多前书》14章34至35节的意思。

 

3.妇女组织的兴起

早在17世纪的新英格兰,在“反律主义者之争”(the Antinomian Controversy)中,安·哈钦森(Ann Hutchinson)引证保罗在《提多书》2章3至5节中的话,证明妇女在教会中教导妇女的正当性(约翰·奥尔布罗:“托马斯·谢泼德的生活”,第115页)。但是,保罗列出的老年妇人给予少年妇人的建议事项,并不是通常的妇女圣经学习课程的内容。而且,《提多书》也没有暗示说,老年妇人当把这范围有限的建议,通过有组织的权威性的教导方式传递给人,恰如在师生关系中那样。实际上,钦定本修订版圣经中翻译为“劝勉”(admonish),主要是指鼓励谨守和端庄的行为。但是哈钦森却很快超越了妇女教导的范围。这也是她的宗教女继承人的模式。

随着家庭敬拜的衰落,妇女原先可以在丈夫和家庭中得到的灵命喂养,现在却要从别的妇女和她们的牧师那里寻求。她们在家中被分隔开来,在教会中也同样分别组织自己的教会生活。这些分开的组织不断成长,有时她们在预算上甚至超过她们所属宗派的开支,比如在宣教费用上就是如此。或许由于这些女性的作用,宣教工作是其他国家教会中女性最早参与教导和带领的领域之一。在她们的组织内,妇女发挥圣经本来交托给家长和长老的所有带领的功用。

 

 

4.教会领导权危机

为了弥补家庭敬拜的衰落所带来的真空,教会创建了各种措施,不管是在全国范围内,还是在地方上,这些措施都在不断扩展。其中许多措施在各个层面上都完全依赖妇女担任教师和领导的地位。虽然如此,在长老制教会中,妇女仍然不能担任执事和长老。对牧师而言,这些平行的组织产生了一个责任的问题。废除圣经启示的圣职人员的资格限定成为不可避免的解决办法。即使是那些抵制这些变化的保守派人士,也常常支持此类组织的设立,如妇女宣教团体和主日学,而这些改变的发生正是此类事情导致的。

 

5.教会中“男人的工作”

男人在家庭中从灵命带领人的角色退位,不仅导致了青年和妇女项目与组织的发展,那些在家庭灵命生活中处于边缘化的男人,也逐渐丧失了对教会的兴趣。20世纪初,曾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但是,解决的方法却是为男人创建分开的活动,使他们与家人分离,正如为青年和妇女设计的活动一样。这些努力到本世纪中期逐渐显明在“主流”教派中,在1948年的长老会男人国家大会的组织中表现出来(劳特斯彻,第146页),在这些宗派中,妇女被授予圣职,此后这个组织也渐渐衰落。

 

6.妇女圣职的不合宜

保守派试图阻止教会中按立妇女为牧师,以此来抑制女权主义的蔓延。但是,等到问题正式提出的时候,已经太迟了。那些支持妇女按立圣职的人,在北部和南部长老会各个宗派中做了一项调查。这项调查结果显示,在那些仍然以圣经为权威的人中,特别是在美南长老会人士中,主张是否可以按立女性要视教会的经验而定(卡森和普利斯:“女性按立与圣经”,第256-7页)。换句话说,既然妇女已经通过她们自己的组织和主日学,在教会从事教导之事,并且发挥带领的角色,为什么不把按立这种合法的形式给予她们呢?

 

7.女权运动,同性恋和女神崇拜

女权主义运动没有也不可能停留在女性按立这件事上。抛弃了合乎圣经的家庭模式,剩下的只能是世界上无穷无尽的各样选择。而且,妇女按立圣职并没有满足那些丈夫并非家庭灵命带领人的妇女的需要,这时,激进的女权运动就开始取而代之。美国长老会(the Presbyterian Church)是长老宗教会中诸如此类的各样倾向的主要继承人。今天,美国长老会已经为各种各样的妇女聚会提供支持。这些妇女聚会所探讨的主题就是女同性恋和女神崇拜,这些正是当初以色列人悖逆的标记,因为这些败坏之举,应许之地就把他们吐出(埃伦·多克曼:“两个地方长老制教会撤回资金:有人暗示会议促进了异端思想”,格林维尔新闻,1994年3月25日,C1-C2版)。

 

 

四、基督徒家庭的结局

不管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家庭敬拜开始衰落,到19世纪末的时候,家庭敬拜已经不再是长老会人士的规范。随着家庭敬拜的消失,教会成员的家人逐渐不再是旗帜鲜明的基督徒。当然,有人相信保守性的社会价值观就是基督徒的价值观,这种假定某种程度上遮盖了以上的现实。但是,圣经所启示的基督徒家庭的标记,恰恰就在于家长在灵命方面的带领权。


第十一章  在家中开始家庭敬拜

 

一、为何要开始家庭敬拜?

如果基督徒不在家中进行敬拜,他们的敬拜就不完全合乎圣经。家庭敬拜或许不是一个蒙恩之道,但却是圣经中指定的一个运用蒙恩之道的场所。

 

1.我们要在随处敬拜上帝

不要把敬拜局限在一个特定的地点。耶稣说我们要随处以心灵和诚实敬拜上帝(《威斯敏斯德信条》,第21章,第6节)。《威斯敏斯德信条》把敬拜分为三种:第一是会众或公共敬拜,其次是私下敬拜,也就是家庭敬拜,第三是个人性或“隐秘”性的敬拜。只有会众、家人和个人才与上帝有圣约性的关系。私下敬拜就是家庭敬拜,因为在家庭中,你才有上帝指定的领导权和合乎圣经的榜样。同样,合宜的公共敬拜是会众一起敬拜上帝,由适宜的教会圣职人员带领。

有了这样的理解,如果家庭只是在主日同全体会众一起敬拜,就不可以说是遵行了耶稣所吩咐的随处敬拜上帝的命令。

 

2.它是在家庭中行使灵命带领权的途径

家庭敬拜是基督徒家长对上帝命令的回应。上帝吩咐他们按主所悦纳的方式带领他们的家人。我们很难想象,若非在家庭敬拜的背景下施行劝惩和教导,或是带领全家一起,或是带领家庭中的个体成员研经,怎能完全遵行上帝的这条诫命呢?显然,这个责任不能委派给其他任何人。这是上帝交托给家长的责任,对家长个人的成圣和整个家庭的成圣都是不可缺少的。

 

 

3.这是对我们的孩子当尽的圣约的责任

虽然这个应许是赐给我们和我们后代的(徒2:39),但是,我们一定不要错误地认为,即使我们没有按照上帝的话语养育我们的孩子,这个应许仍然可以完全成就在我们身上。如果我们忽略《以弗所书》6章4节中上帝对父亲的吩咐,我们的主基督会怎样呢?

有些基督徒对箴言“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2:6)感到不舒服。他们会说:“这是一个一般性的规则,不是一个应许。”但是,L.J.维尔森,《南部长老会一个家庭的历史》的作者,可以宣称,他不知道他家庭的任何成员曾经离弃信仰。有多少似乎“敬虔的”父母,他们的孩子却抛弃了福音,他们可以证实他们确实是按圣经把这些孩子抚养成人的吗?有多少人依赖主日学这样的替代品呢?多少人把这个工作留给了基督徒学校?又有多少人是由母亲,而不是父亲教导孩子的?

 

4.家庭敬拜表达丈夫对妻子的爱

保罗说,丈夫当爱自己的妻子,如同基督爱祂的教会一样。这就促进妻子的成圣,如同用水藉着道洁净。显然,丈夫在夫妻关系中当运用圣经。带领家庭敬拜,或与妻子一起研经,是发挥这一美德的合宜的方法。

丈夫不遵循圣经这方面的教导,仍然可以在许多方面深深地爱自己的妻子,但是,他无法达到圣经中启示的关于基督徒丈夫爱自己妻子的标准。

 

5.家庭敬拜建立教会

在旧约与新约中,教会都被称为家庭的聚集,是由上帝与家长或代表家长的长老订立的圣约组成。这圣约是与他们的后裔立的,因此,要求根据圣约教导孩子。这种教导是由负责管理家庭的家长进行的。

不合乎圣经的教会是以建筑或组织为中心,这样的“教会”使得基督徒缺乏敬虔的力量,并没有在日常生活实行真道。没有家庭敬拜,对人一生的特定时间而言,教会就会变成组织性、仪式性的东西,对人生活的影响非常有限。

 

二、开始进行家庭敬拜的障碍

许多人确信家庭敬拜确实是必不可少的,但却迟迟不开始,虽然孩子的年龄正适合。有四种借口。

 

1.错误的优先权

对某些人来说,似乎总有一些事情出现,迫使他们推迟家庭敬拜。或许经过漫长的一天,他们确实非常疲倦;或许家庭冲突会造成一个难处的氛围;他们的时间表安排得全家很少能同时聚在一起。所有这些借口有其共同点:其他事情比上帝命令家长聚集全家,敬拜上帝,阅读祂的话语更为重要。不管是什么“事情”,都当排除,否则就会成为我们的偶像。

 

2.感觉能力不足

许多男人害怕带领家庭敬拜。确实,今天的福音派男人常常不如他们 的妻子了解圣经,他们担心自己会感到窘迫,或者他们不能回答问题,甚至还会导致别人轻看圣经。

许多时候,这种不足的感觉是正确的。家长发展属灵领导权的最好方式,就是操练属灵权柄。如果一个男人在孩子学习读经时,开始与孩子一起研读圣经,每天都和妻子一起研经,每天进行家庭敬拜,他很快就会拥有渊博的圣经知识。但是,如果孩子已经长大,妻子已经转向别人,从别人那里寻求灵命上的喂养,要开始这种操练就会非常困难。

牧师若是相信男人在灵命上的领导权和家庭敬拜的重要性,就当鼓励自己牧养的那些男人,经常与他们讨论家庭灵修中出现的问题。牧师的讲道和教导,应关注那些带领全家研读圣经的男人。在过去几个世纪中,长老制教会一直拥有大量拥有渊博的圣经知识的长老。之所以这样,因为大多数男人每天两次带领家庭敬拜,这样就在圣经上得了教育。

 

3.罪

另外一个使人感觉自己不足以带领家庭敬拜的原因,就是罪的负担。男人之所以犹犹豫豫,不原意带领家人敬拜上帝,研读上帝的话语,可能因为还有未承认的罪。要密切接触上帝的圣言,就会使人知罪。而且,圣言可以使人注意到一个人言语和行为之间的不一致。正是因为如此,男人在家庭敬拜中行使自己在灵命上的领导权,对于他们个人的成圣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4.搅扰

即使男人决心承担起家庭灵命生活上的领导权,各样世俗的搅扰仍然会阻碍家庭敬拜的进行。时间安排上的冲突,不期而至的问题,诱人的电视节目,工作回家迟了,早晨起床晚了,以及吃饭时间推迟等等,都会使家长及其全家挤占家庭敬拜必需的时间。

 

三、对规律性的需求

坚持有规律地进行家庭敬拜,养成习惯,乃是使家庭敬拜有效进行,除去各种偏离的主要手段。如果家人一致期待在特定的时间进行家庭敬拜,以上罗列的各种搅扰就不可能成为严重的障碍。

 

1.每天或每天两次进行家庭敬拜的正当性

圣经并没有规定家庭敬拜的具体时间。有人在著述中引用“无论你起来……无论你躺卧……”的说法,证明早晨和晚上进行家庭敬拜的合理性。但是,正如第1章中所指出的,这里和其他段落的重点是强调一切时间和地点。虽然如此,如果真要使家庭敬拜规律化,比主日早晨的基督教更有影响,那么每天的家庭敬拜确实是是必需的。

早晨和晚上家庭敬拜特别有用,因为那时全家最有可能聚集在一起。可以在清早进行家庭敬拜,因为那时全家都处于学习和工作之前。也可以用晚上的时间来研经,父亲和每个孩子单独研读圣经,孩子睡觉之后,丈夫和妻子之间也可以一起研经。

 

2.牢记上帝的优先性

开始家庭敬拜后,将会出现很多挑战,试验我们是否把上帝的圣言放在第一位。

1)“发生某些事情”时

有人打电话,或来访,这类事情出人意料地闯入我们预先留出进行家庭敬拜的时间。这样的场合检验我们是否把上帝的话语放在优先地位,是否放在比“入侵者”更优先的地位。

 

2)我们“感觉不好”时

有时,家长或其他家人可能没有“好心情”进行家庭敬拜。人们经过一天的工作后,可能情绪上感到很累,但是不能把我们的情绪放在优先于上帝话语的地位。通常,圣灵通过上帝的圣言,使用蒙恩之道,驱散我们消极的心情和劳累感。

 

3.例行公事、形式化及规条化的危险

虽然在家庭敬拜方面建立了很好的模式,但过分注重形式,使家庭敬拜形式化,就会破坏家庭敬拜。例如,有人可能认为在家庭敬拜中应包括祷告、唱诗、读经和讨论,还可能有其他组成部分。但是,保罗在《以弗所书》中提到家庭敬拜,阅读上帝的话语和劝惩乃是两大必不可少的要素。祷告和唱诗在家庭敬拜中可以自由使用。

有时,热情的家长,会因为花费过多的时间进行家庭敬拜,把自己和全家都搞得精疲力竭。简短才能形成规律。每天有规律地操练5分钟或10分钟,比经常进行45分钟更加有效。

 

四、领导权与参与

圣经的见证是,要成为合乎圣经的灵命领袖,家长,也就是丈夫和父亲,必须带领家庭敬拜。

 

1.家长的责任

上帝赋予家长领导权,叫他在家庭中承担训诲和劝惩的责任。这种领导权不可以委托给别人代理,任何试图委托给别人的努力都违背上帝的吩咐。

 

2.家长的领导权

只有运用上帝的圣言,家长才可以在灵命上带领全家。对于基督徒丈夫和父亲而言,仅仅行使权柄还不够。家庭敬拜是行使这种领导权的最合宜的场所,虽然不一定是唯一的场所。家长在日常生活中攻克己身,与家人说话,一起娱乐,上帝的圣言就会潜移默化地发挥作用,甚至直接影响到家人。家长当召集家人参加公共敬拜,并在教会中代表他的家庭。

虽然今天这种做法并不普遍,但基督徒家长仍应把其他依附于他的家庭和在他家中长期居住的人视为家人的一部分。不住在家中的暂时来访者、租赁人和雇员可以不包括在内。

 

3.例外?

对于各种例外的情况,教会一直用各种方式来面对。当初,举办主日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外展服事到那些父亲不信主的孩子,但如今却与当初截然不同了。今天,人们仍然把假日圣经学校作为福音外展的途径,但信主之人的孩子却占了大多数。

家中丈夫尚未信主的妇女,如何在家中进行家庭敬拜,确实有不同的方式。圣经中并没有为这些情况提供明确的指导。照顾寡妇和孤儿是长老职事的一部分。或许增加家庭探访,探访那些带孩子的寡妇之家,或许越来越增多的探访带孩子的寡妇,使长老也有机会带领他们进行家庭敬拜。

圣经对例外情况的相对沉默,不应用来使信主的家长把家庭训诲相对化,废弃家庭敬拜。主日学本来是为孤儿设计的机构,在罪人的手中,却把这样的机构变成了仍然活着,却不顺服上帝的父亲的孩子的学校。同样,把上帝对困境中之人的怜悯,应用在那些主要困难是不悔改和不带领家庭的人身上,也是扭曲性的应用。

 

五、家庭敬拜的要素

根据J.W.亚历山大的看法,“完全遵行”的家庭敬拜,包含可以在简朴的公共敬拜次序中所能找到的所有要素,只是圣礼除外。过去,甚至直到今天,在一些边缘性群体中,他们在家中举行某种类型的圣餐。在美国长老会《敬拜指南》中,家庭敬拜的要素包括:祷告、读经和唱赞美诗。同时,它也允许“某些形式简短的对上帝的承认”(63-3)。

《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强调劝惩是家庭敬拜的一个重要因素,正如在教会中劝惩的重要性一样。但是,劝惩这一要素并没有包含在美国长老会所承受的《敬拜指南》之内。

 

1.劝惩

虽然通常不把劝惩视为一个独立的要素,但它却是合宜的家庭敬拜必须具有的。对于上帝的圣言和敬拜,每个家庭成员都当端正心态,予以注意和尊重。

在家庭敬拜中可用纠正和责备形式的劝惩。对孩子而言,可以针对特定的罪,比如撒谎,根据主题查考圣经。

 

2.读经

阅读上帝的话语,是家庭敬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无论多好的灵修读物都不能代替读经,因为它们仍然是出自人的话,而不是上帝的话。

读经是最简单的施行灵命领导权的途径。当然满足某些情况时,也可由他人代读。在带领孩子一对一查经时,一个方法就是让孩子1)默读这段经文,2)对难以理解的话提问,3)听父亲大声朗读经文,领会发音和节奏,4)大声朗读这段经文。然后,父亲可以提问题,进行点评,或给孩子布置作业,比如在地图中寻找一个地方等。

对于要读的经文,家长应当熟悉,而且当考察推荐的串珠圣经和可靠的注释书,比如马太·亨利(Matthew Henry)的释论。可以使用有主题索引的研读本圣经和相关的参考书,有一定的帮助性。特别是《新开圣经》(the New Open Bible),《新钦定版主题研读本圣经》(the New King James Version Topical Study Bible),《托姆森主题研读本圣经》(the Thompson Chain Study Bible),和《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th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Study Bible)。一个比较全面的语词索引圣经,比如Strong或Young编著的,都会很有帮助。(目前中文比较好的研经书籍有:芳泰瑞等编辑的《经文汇编》,中国神学研究院编撰的《圣经――串珠·注释本》,香港海天书楼出版的《中文圣经启导本》,证主出版社的《圣经新释》――编者注)

在讨论中,妻子应特别注意,不要与丈夫唱反调,也不要提出特别困难要求另外研读圣经的问题,免得破坏丈夫在家庭敬拜上的领导权。当然,如果鼓励家长研究这些问题,有可能就请牧师帮助,提出这类问题也不一定必然就是坏事。

理查德·巴克斯特把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4章34至35节中写给妻子的话,看作是吩咐丈夫教导妻子的一段圣经。圣经中教导妻子在家中问自己的丈夫问题,根据我的经验, 最好的场所就是在丈夫带领妻子在家庭中查经时提出来。毕竟,成人争论的问题,与全家进行家庭敬拜时提出的问题会有所不同。在某种意义上而言,夫妻关系比父子关系更重要。夫妻关系在孩子未曾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孩子组成自己的家庭之后,它仍然继续存在。在圣经中,关于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最重要的比喻就是婚姻。

 

3.祷告和赞美

在家庭敬拜中,祷告和唱诗是机动性的因素。但是,若运用恰当,就会使家庭敬拜更加丰富。需要避免的危险,就是试图在家中重复公共敬拜形式和礼仪。

 

1)保持家长的领导权

不论是在祷告中,还是在赞美中,保持家长的领导权是极其重要的。他可以为全家祷告。若是由小组进行一系列的祷告,就容易被另外的人利用,通过祷告这种工具,乘机窃夺家长的这种领导权。这类祷告说是向上帝祈祷,其实针对的是家庭成员。

 

2)祷告和赞美的选择

祷告可以读成文的祷告,也可以即兴祷告(ex tempore)。宣读的祈祷可以从圣经中找,如《诗篇》中。祷告可以是个人性的,由家长祷告,也可以一同祷告,如《使徒行传》4章24至30节的记载。同心合意的祷告可以与读经结合在一起,也就是从所读的经文中选一节经文,全家都一起重复这节经文,用这节经文一同祷告。

祷告和赞美紧密相连。两者都可以采用说或唱的形式。家庭敬拜中采用的歌曲应基于圣经,而且全家都能理解。从历史上看,长老会喜欢唱颂《诗篇》,后来圣经中的赞美诗也被采纳。马太·亨利根据《诗篇》和其他经文,编辑了一个家庭敬拜圣诗集(“家庭圣诗”,《马太·亨利全集》,第1卷,第413-43页)。近年来,出现了许多源自圣经的应用现代音乐的抒情诗。也有人还尝试把《诗篇》谱成现代音乐,如“玛兰拿撒!音乐”(Marantha!Music)中有一个系列,名叫“活泼的诗篇”,共有三盒磁带。北美改革宗长老制教会也有诗歌集。许多诗歌集也适用于家庭敬拜。

 


第十二章  在教会中恢复家庭敬拜

 

一、为什么当以联合家庭的形式敬拜?

在前一章中,我们讨论了在家中开始家庭敬拜的各种原因。然而,在圣经中,对于正常的公共敬拜而言,家庭的角色也发挥着核心的作用。在这种公共敬拜中,所有的家庭成员都聚集在一起。家庭合一在敬拜中发挥这种角色,部分原因就在于家庭代表了上帝与其子民之间的关系。

 

1.家庭附属于合乎圣经的公共敬拜

家庭是旧约中敬拜的场所(利23:3,21)。每年的三个节期包括全家要到上帝拣选的地方去。节期是按家庭进行的,“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要有圣会。”遵守安息日的中心是在家中。清教徒把家庭讨论看作是全家思考主日所听的讲道的重要方式。

 

2.合乎圣经的公共敬拜包括全家在内

上帝的子民聚集在一起聆听宣读律法时,圣经明确地一再重申,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必须在场(出10:9;申12:18;书8:35)。

 

3.家庭代表上帝与其子民之间的关系

上帝与其子民的关系是通过与家长立约的形式进行的,在这个约中,家长代表他的全部家人。上帝子民的聚集也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而不是以独立的个人为单位。描述上帝与其子民关系的通常说法(主人/仆人;父亲/孩子;丈夫/妻子)都是表示家庭的词汇。

许多改革宗神学家,都系统地说明了圣经启示的圣约性和家庭性。赫尔曼·维吉斯(Herman Witsius)不仅在祖国荷兰,而且在英国清教徒中也有极大的影响。他所著的《论上帝与人之间所立的圣约》一书中,有大量的用语是用圣经的语言组合而成的,其中大量源自对家庭的描写,尤其显明的就是把基督描述为信心之家的代表性家长。

在美国,特别是在南部,旧派长老会充分发展了改革宗传统的圣经神学。帕尔玛(Benjamin M.Palmer)是南部长老会的主要神学家、带领人和牧师。他果效最长久的服侍可以在他所著的《家庭的社会性和教会性》(The Family in its Civil and Churchly Aspects)一书中发现。

    帕尔玛强调说,从亚当到新约时代,对于上帝子民的敬拜和组织而言,家庭一直都是唯一的场所和模式。而且,家庭的这种角色到1世纪教会时仍然没有停止:“它贯穿所有时代,并将持续下去,直到世代的末了”(帕尔玛,《家庭的社会性和教会性》,第209页)。

帕尔玛是从“旧派”的角度写起的,旧派神学受到17世纪清教徒和苏格兰长老会的滋养,而17世纪清教徒和苏格兰长老会的特色就是努力沿着圣经启示的路线来改革家庭生活。正是部分地受到这个背景的影响,南部长老会对改革宗神学中“得儿子的名分”这一教义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帕尔玛强调说,“在福音主义神学体系中”,“得儿子的名分”是“内容最广泛的概念”(第231页)。他指出收养和“天父主权的拣选,圣子的救赎,圣灵的内住,藉着信心与基督联合,在永荣中与基督同为后嗣的教义”的重要联系(第232-3页)。

帕尔玛并没有仅仅满足于重申在这个领域中神学的收获,他进一步指出,“得儿子的名分”这个词,“孕育着丰富的恩典,是从家庭中借用的”(第233页)。他主张,“从一开始,家庭的构成正如子宫一样,恩典的语言播撒在其中。家庭中界定的各种关系形成了各种概念,而福音正是借用这些概念构成属于自己的专门用语的”(第234页)。

家庭继续提供各样的类比,而恩典时代凭依的正是这些类比。例如,上帝是父,我们需要像儿子一样顺服祂,这种概念是以家庭的存在为前提的。帕尔玛继续说,上帝总是与家长立约,其根源就在于“蕴藏在家庭结构和功能中的代理原则”(第238页)。

帕尔玛的一些最让人动心的评论是为家庭保留的。他认为婚姻“象征着基督与教会奥秘的联合。”帕尔玛的思想特别集中在《以弗所书》5章22至33节。这种对婚姻的象征意义的理解澄清了为何“所有时代都类似,上帝的教会被描述为祂的家”(第263页)。

对帕尔玛来说,要把关乎上帝与其子民之间关系的各种概念统和起来,家庭是关键。不仅如此,家庭也是教会侍奉最基本的器皿。现代教会吸收的很多活动本来是属于家庭的。帕尔玛认为,根据圣经的教导,家庭是基督徒教育的主要机构:“从教会最初期开始,就一直强调,要使关乎神圣真理的知识永远传递下去,家庭训诲的责任是最为重要的”(第279-81页)。帕尔玛继续说,除了家庭训诲之外,“圣经同样强调家庭就是祭坛,纯正的敬拜之火应在家庭的祭坛上不断燃烧”(第289页)。

帕尔玛的神学,为系统地理解圣经,提供了一个源自圣经本身的组织原则。它也指出,我们需要重新省察教会在家庭中的服事。正是通过家庭,上帝显明了祂救赎的计划。因此,作为上帝的家,基督的新娘,教会必须与家庭的模式一致。

 

二、在教会中以家庭为单位敬拜上帝

在新约中,各个家庭联合在一起敬拜上帝。直到4、5世纪,罗马教会才开始在敬拜中把长幼、夫妻分开(拉图雷特,第201-2页)。那时,教会不再由长老治理。不管是在旧约中,还是在新约中,这些治理教会的长老,都是得到众人证实的好好带领自己家庭的人。

宗教改革时期,赞同改革的教会废除了圣职人员独身制,恢复了教会对家长的带领,使家庭成员都在一起敬拜上帝。在改革宗教会中,长老治理教会和家庭敬拜也得到恢复。这种潮流一直持续到19世纪,在旧派长老制教会中更是如此。

从19世纪中期开始,家庭敬拜开始衰落,而且,出现了把家庭按年龄和性别分开的公共敬拜和训诲形式。这些做法违背了合乎圣经的公共敬拜模式,也给在家中进行家庭敬拜设置了障碍。如何做才能重新建构公共敬拜,使之合乎圣经的模式并鼓励在家中进行家庭敬拜呢?

 

1.孩子应当与父母一起敬拜

近年来,有的教会在敬拜讲道之前就把孩子带走。此类做法使孩子不能领受这种蒙恩之道,使家人不能一起讨论讲道的内容。而且,所谓的“孩子教会”常常在敬拜中引进不合乎圣经的做法,例如让女性带领敬拜等。

 

2.全家应一起接受训诲

有些教会继续坚持家庭敬拜,他们的愿望就是让人在讲道之外,在家庭中仍然得到训诲。这些教会也在做主日学方面的试验,他们把主日学向全体会众开放。在弗吉尼亚费尔法克斯的圣望长老会(the Hope Presbyterian Church),就有这样的主日学,他们是在公共敬拜之后聚集。人们向传道人提出问题,从而加深整个教会对讲道的理解。

 

3.教师当是具备资格的男人

公共敬拜和训诲当强化家长的属灵权柄。今天许多教会允许妇女和青年教导,他们的理由就是这不是在“聚会”中教导。但是,圣经没有提到此种“漏洞”,只要是两三个人奉主的名聚集,就当遵行合乎圣经的模式。非正式的、没有规矩的聚集并不是聚会。

 

1)主日学

我们在第10章中已经指出,主日学根据不同年龄,把人分隔成不同的小组。这种主日学的兴起,是与家庭敬拜和训诲的衰败相互联系的。首先通过在主日学中,在为孩子、青年和妇女所设的查经班中教导,妇女开始篡夺男人在教会中带领的角色。

 

2)妇女查经小组

今天,妇女查经小组尤其有害,因为这种查经小组:⑴促使妇女进行教导;⑵使丈夫远离对妻子进行属灵喂养的职分;⑶造成宗教知识的不平衡,使得那些灵命不成熟的丈夫更难带领他们的妻子。

这种男人在教会中灵命带领方面的惨状,激发了一系列鼓励男人恢复自己职分的努力。但是,这些努力通常都没有注意到教导在行使属灵权柄方面的核心作用。更糟的是,为男人设计的一些活动不过是重复教会活动的基本错误而已(更荒谬的是,他们本来信誓旦旦以坚固家庭为目标),不是鼓励男人与他们的家人联合,而是引导他们与其他男人一起接受培训。

3)假日圣经学校

一开始的时候,主日学是外展服事的途径,目的在于接触那些不参加教会生活的孩子,但最终吸引的却是教会成员的孩子。假日圣经学校的发展也是重复类似的轨迹。但与主日学不同的是,直到今天,人们仍然把假日圣经学校视为外展的工具。

许多教会已经寻求纠正假日圣经学校中某些显著的缺陷,他们采取的方法就是把假日圣经学校安排在晚上进行,这样就使男人更能参与教导。其实,与其让妇女教导,从而违背基督徒家庭的模式,还不如让夫妻作为一个团队来带领,在夫妻配搭中让男人来教导。

在美国长老会的一些地方教会中,为假日圣经学校中孩子的家长,开设了特别的成人培训,教导他们如何带领家庭敬拜。由于假日圣经学校只是持续很短的时间,因此,可以说服父母,不要视之为家庭敬拜和训诲的替代者。

为了避免重复主日学的历史,家庭假日圣经学校应把目标锁定在不属于教会的孩子及其父母,而不是家中父亲信主的孩子。

 

4.特别事件应向教会所有成员开放

在现代社会中,教会已经成为一股分裂家庭的力量。不管是晚上,还是在周末,家人能够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是极其稀少的,然而教会却成为与家庭争夺时间的竞争对手。思考这一现象是如何出现的,是一件令人感到伤心的事。

 

1)青年事工

青年事工的存在,显明父母在履行合乎圣经的责任方面有所欠缺。在青年事工中,教会倾向于取代父母,成为孩子的监护人。但是,这种反映只能加重由于父母悖逆而带来的问题。假如不是为了增加青年事工中的职员,这个错误将更加明显。

对于圣经启示的模式不管不顾,甚至刚硬悖逆,这种现象的表现之一就是青年带领敬拜侍奉。在20世纪30年代,“青年基督徒努力会”(Young Christian Endevor)和“基督青年会”(Youth for Christ)亮出了年轻人自己带领自己的活动的原则。甚至在20世纪中期的时候,在主日学中,在允许妇女进行教导几十年之后,就由年长的孩子作为教师在主日学中教导年幼的孩子(B.M.史密斯:《家庭宗教》,第187页)。

教会本来应当努力劝勉父母,使他们尽到教育孩子的责任,带领孩子达到自治。但在现代教会中,教会不仅没有如此行,还试图从根本上加深父母同孩子的分离。青年事工经常是在晚上全家可以聚集在一块的时间进行,有时,这些事工还安排在公共敬拜的时间。有些教会称礼拜三晚上为“家庭之夜”,还计划尽可能把家庭分成不同的小组单独进行活动。在这种趋势下,或许最极端的例子,就是目前流行的青年夏日短宣(summer youth mission project)。在这一事工中,青年人被带出家庭,没有经过与教会讨论他们是否具有任何教牧侍奉的资格,他们就成为某些小组的“牧师”进行侍奉。紧接着,就依赖这些青年教师或“牧师”进行教导。这些年轻人得到一定的报酬,但他们缺乏父母的权威,而且对那些同龄人也不熟悉,只是熟悉他们那些年轻的女门生。在这样的 “短宣旅行”之后,就会在教会的讲坛上发表报告,通常是由十几岁的女孩子报告,她由此经历到第一次在讲坛上侍奉的滋味。

美国长老会已经抛弃了合乎圣经的教会模式,按立妇女和十几岁的青少年为“长老”。先知以赛亚对悖逆的以色列人所宣告的审判,正好应用在美国基督徒身上。

 

2)单身者

教会把家庭分割后,单身者不被视为他们家庭和教会大家庭的一部分,而是被视为社会团体的一部分。在圣经中,单身者不是自治性的,而是始终处于家庭关系之中。在教会单身者团体中,男人和女人的相遇是在建立家庭关系的处境之外。

世俗的“单身”范畴把几个群体混合在一起,但在圣经中则把这几个群体视为有明显的不同之处。许多教会的单身团体不加区分地把从未结婚者、不打算结婚者、打算长期独身者、离婚者,以及寡妇和鳏夫混合在一起。如果教会鼓励这种混合,把不符合圣经的离婚者,与那些按照圣经可以结婚的人混在一起,这就是在怂恿耶稣所说的淫乱了。

 

3)女人

随着家庭敬拜的衰微,基督徒“一体”性的婚姻关系的削弱,妇女团体开始在教会中涌现。因为丈夫把事业和家庭生活截然分离,所以妇女也越来越多地寻求不同形式的联合,特别是属灵的喂养和团契,她们不再能够从自己的丈夫那里得到这些本应得到的东西。

教会已经在所谓的“母亲早晨出门”(Mother’s Morning Out)活动中,为那些不在家庭外面工作的妇女,提供了一种道德上可以接受的日常看顾。就在前不久,一个基督徒电台还鼓吹“母亲晚上出门”(Mother’s Evening Out)。在这种活动中,“妈妈们”把她们的家人留在家中,然后就与别人一起参加晚宴。晚宴之后,这个团体聆听一个女性“基督徒”幽默作家的讲座,她写过一本题为《超出认可的婚姻》(Married Beyond Recognition)的书籍。在这些基督徒的活动中,还有一个颇为流行的的女演讲家和幽默作家,她说,生活开始于“孩子去读大学,狗死去”之时。

仅仅晚上出去总是不够的。有时教会通过组织妇女退修会来讲解家庭问题,使妻子和母亲长期离开家庭。但是,这种性质的妇女退修会,大概同青年“宣教之旅”和男人“信守承诺者”(promise keeper)会议一起进行,这样,除了离死亡近在咫尺的狗之外,没有一个人留在家中。

 

4)“小组”治疗

小组治疗模式是从世俗心理学中采纳的,现今这种模式已经在教会中以“小组聚会”(small group meeting)的形式四处泛滥。这种聚会,寻求从家庭和教会之外的团契中满足自己的需要。但是,一个教会若是抛弃了圣经启示的模式,就有可能成为一个与上帝的话语没有关系的教会,因为它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没有重生的人组成的。

    许多现代教会的建造是通过提供各种事工,来满足当今社会中人们所“感受到的需要”(felt needs)。不可避免的是,这种建立教会的方式吸引的就是仅仅具有这种需要的人,比如富裕的教会就吸引了一些想增加社会和商业接触的个人进来。圣经明确指出,那些圣灵内住的人有不同的需要,她们都有一颗新心。没有重生的人不能分享与基督身体和血的联合,只是“以奸恶吃饼,以强暴喝酒”(箴4:17)。甚至世俗心理学的经历也通过其治疗法的失败表明,没有重生之人的需要绝不会得到满足。圣经把没有重生之人“感受到的需求”定位为肉体的私欲(罗8:5-7)。

 

三、教会反对家庭?

在现代教会中,很多事工经常是在重复本应由家庭执行的角色。同时,大量的教会事工,以及这些事工所需要的许多晚上和其他时间,与家庭争夺本来就非常稀缺的时间。

 

1.事工与感觉

在许多教会中,那些寻求按照合乎圣经的模式进行家庭敬拜,不参加各种分裂家庭的事工的家庭,得到消极的评价,这是令人悲哀的事情。在太多的教会中,敬虔就是参加教会的事工。即使 在“保守性”的教会中,这种在家庭中完成“事工的目标”,虽然合乎圣经,却遇到来自人们的敌意。

 

2.变通的方法

有些教会并没有把那些想加强家庭属灵力量的成员视为仇敌。相反,这些教会试图利用各种的变通方法,取代那些分化家庭敬拜和教导的内容与方式。

1)“家庭教会”

在美国各个地方,已经有为数不少的教会组织起来,她们把自己界定为“家庭教会”(family churches.这绝不是当今中国社会中的“家庭教会”,后者是指不在国家注册登记,在信徒家中或租用的地方聚会的教会――编者注)。位于华盛顿贝尔维尤区的以马内利教会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这个教会甚至尝试把那些被现代教会各种事工疏远的人招聚在一起。他们有一本小册子,题为《你已经放弃教会了吗?》(Have you given up on church?)。这本小册子宣称:“我们将致力于把父亲培养为合乎圣经的家长……”。

以马内利教会是一个独立的教会。对于一个逆流而上的教会而言,这样做似乎是正常的。但是,有些宗派虽然不以家庭敬拜为特色,但其治理形式可能容许地方教会作出类似的改变。美国长老会就有这样的治理形式,而且,美国长老制教会是旧式美南长老派的主要继承者,而后者即使到20世纪早期,仍然坚持家庭敬拜。在美国长老会的《敬拜指南》中,仍然提到家庭敬拜,认为家庭敬拜是所有家庭都当进行的操练(63-3,4)。

考虑到这一历史背景和教会治理形式,看到有些隶属于美国长老会的教会,包括新近刚成立的一些教会,试图称为家庭教会,也就不足为奇了。弗吉尼亚州费尔法克斯的新圣望长老会是大卫·科芬牧师拓展的第二个教会。科芬牧师告诉来访者说,新圣望长老会有专门针对青年和妇女的侍奉,那就是家庭。教会教导所有新成员明白家庭敬拜的重要性,晓得如何进行家庭敬拜。主日公共敬拜是各个家庭联合在一起敬拜上帝。在主日敬拜之后,在圣堂内进行“主日学”,由牧师教导。话题通常是上午敬拜中的讲道,由牧师回答教会成员提出的问题。

在爱达荷州的莫斯科市,“社群福音团契”(the Community Evangelical Fellowship)是由克力斯多夫·斯基赖特发起的,他对一个规模很大的青年事工感到失望,就建立了这一团契。他逐渐得出这样的结论:青年事工把现代世俗社会中毁坏性的青年文化注入了教会。结果,为了在他的侍奉中使父母同青年在一起,他确信有必要建立一个根基不同,更加合乎圣经的教会。

 

2)改革宗的抵制

改革宗教会一直强调讲道的重要性,讲道是上帝所设立的一个蒙恩之道,因此特别反对所谓孩子教会的发展。布鲁斯·戴维斯是位于密歇根州格兰德拉比斯地区的格兰德山谷正统基督教改革宗教会的牧师,他写过一篇题为“思念孩子:孩子教会合乎圣经吗?”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否定这种做法,说它滋生的是“限制性的敬拜——只限成年人参加的敬拜。”

卡尔.A.胡本撒尔(Karl A. Hubenthal)是正统长老会的牧师,他写了《孩子与敬拜》(Children and Worship,1987)这一小册子。他也反对排除其他教会成员的孩子教会,孩子也是教会的成员,是圣约之子,不能把他们从聚会中排除。

格林维尔长老会神学院(Greenville Presbyterian Theological Seminary),忠于如J.W.亚历山大和本杰明.M.帕尔玛等人所坚持的旧式长老制。格林维尔长老会神学院还特别指出,南部长老会既坚持威斯敏斯德会议所制定的信仰准则,又强调大觉醒中所发现的归正和新生命的重要性,。

神学院忠于家庭敬拜这一改革宗的灵修方式,这反映在神学院对学生的要求上。神学院要求学生在家庭敬拜中促进个人的敬虔,并带领自己的家庭。这些神学生每个人都得到了一本《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作为他们带领家庭敬拜的指南。1992年,格林维尔长老会神学院重新印刷了1647年苏格兰教会采用的《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然后把这一指南发往属于美国长老会和正统长老会的所有教会。反应非常积极,格林维尔长老会神学院又三次印刷了《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1994年,为了进一步研究应用,出版了注释本。

 

3)家庭教育和“新传统主义”

家庭学校运动是对分离家庭的教会事工批判性再评估的一个重要来源。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以马内利家庭团契的牧师兰卡斯特(Rev.Pil Lancaster),曾经是一个兴盛的教会的副牧师。他本来是从教会的事工中得益处的,没有理由怀疑教会的事工模式。但是,自从他和妻子一起用家庭学校的方式在家教育孩子以来,他们习惯了一起做事并享受随之而来的祝福。兰卡斯特先生逐渐达成这样的确信:男人应当是家庭的属灵领袖。教会不愿意支付薪水让他这样做,他就辞去了所在教会的牧职。虽然他继续保持美国密苏里州长老制教会长老会的成员资格,但他创办了一个以家庭为基础的独立教会。1993年夏天,他决定利用他学习的知识办一份杂志,名为《族长:装备男人成为家庭、教会和社会的圣洁领袖》(Patriach: Equipping Men to Be Godly Leaders in Family, Church, and Socity)。有趣的是,或许是时代的标志,就在《族长》创刊前几个月,另外一本杂志《你当像男人一样退出:对真正基督徒男子汉的呼吁》(Quit You Like Men: A Call to True Christian Manliness),这份杂志专门面对愿意担任属灵领袖,委身“家庭学校和家庭安居”的男人。

 

3.反对家庭敬拜的本质

为了使教会和家庭归回合乎圣经的敬拜和教导模式,人们进行了大量的颇有希望和价值的努力。然而,我们必须坦白地说,对这一运动的反对仍然是广泛存在的。

圣经中描述说,由圣灵重生就是上帝的律法刻在人心中。此处的“心”是指个人意志和思想的中心。显然,并不是说一个重生的人就必然能够“用心”明白整本圣经。(这也是我们需要天天进行家庭敬拜的原因),但是,如果说一个重生的人有新的态度和渴望,愿意遵行上帝的话语,这却是合宜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圣经说上帝的律法刻在了我们心中。只要我们在今生仍然活在肉体之中,我们就仍然有缺点和失败。尽管如此,因为我们有了新心,我们最基本,也是最持久的渴望就是合乎上帝的话语,更像道成肉身的圣子的形象。

    当初,我们一听到上帝关于家庭的话时,首先是感到惊奇,觉得难以遵行,但上帝的圣言是有力量的,我们不得不遵行。当我们把上帝的圣言付诸实践时,所得到的就是祝福。因此,当我们看到这些话语受到甚至是那些“保守人士”的蔑视和敌对时,我们感到很难受。我们必须对他们有耐心,就像主对我们有耐心一样。但是,我们一定不要屈服于压力,放弃上帝对家长的吩咐。我们必须按照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模式,改革我们的家庭和教会。

 

 


附录        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 雷默 译

译者注:每个时代的人都强调自己的时代艰难,世风日下,古道难行。其实,不管时代如何,要想爱主爱人,遵行律法,敬虔度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敬虔有着巨大的力量,所以撒但总是想方设法予以攻击。然而,有主耶稣基督为我们在天上持续地代祷,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是没有理由以任何借口不追求敬虔的。当我们受到各样诱惑的时候,要从历代敬虔之人的榜样中吸取力量,他们用自己的鲜血,赢得了今生的自由和永远的冠冕。

纵观整个历史,家庭敬拜一直是真正敬虔生活复兴的标记。没有敬虔的家庭生活的操练,一切都难免停留在表面的层次。假如不在家庭中追求敬虔,努力与家人一同敬拜上帝,仅仅是在礼拜日的时候到教堂中敬拜上帝,多是假冒伪善而已。上帝的圣约是与我们家庭所立的,每个基督徒都有责任在家庭中分别为圣,致力于家庭祭坛的建造,使敬虔的信仰代代相传。

《威斯敏斯德家庭敬拜指南》是在1647年英国威斯敏斯德会议上通过的,与著名的《威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同为当时教会信仰与生活的标准,可见当时教会对家庭敬拜的重视。如今中国许多教会开始注重学习改革宗神学,但是如果没有在家庭中操练敬虔,孝敬父母,夫妻相爱,教育子女,以敬虔为中心的改革宗信仰就无法在中国确立。译者本人从1999年开始在家中带领家庭敬拜,家庭得以重建,得益非浅。唯愿上帝感动更多的弟兄姊妹,开始家庭敬拜,并推动家庭敬拜在中国的开展,必使上帝得荣耀,圣民得益处。

因着上帝的怜悯,极其纯正的公共敬拜在这块土地上已经建立起来。然而,除此之外,每个人都当有单独性的敬拜,并且家庭也当自行聚集,以家庭为单位,敬拜上帝。此二者既与个人和家庭有益,也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这样的敬拜,随着我们国家改革的进行,敬虔的告白和力量,在个人和家庭方面,都会日益精进。

 

    1.首先,对于个人性的敬拜来说,家庭敬拜是极其必要的,每个人都当自己私下祷告、默想。这种操练所带来的巨大益处是言语无法描述的,只有那些真正谨守,身体力行的人,才能完全品尝到其中的甘甜。这种个人性的敬拜也是蒙恩的工具,基督徒以这种特别的方式,与上帝交通,预备自己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因此,牧师确有必要鼓励每个人都进行这样的操练,或在早晨,或在晚上,其它时间亦可。另外,这也是每位家长的责任,既注意自己这样行,同时也要留心,鼓励处于他的监护之下的每个人,每天都当殷勤遵行。

 

    2.作为一个敬虔的家庭,每天举行家庭敬拜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的本分:首先,为教会、国家、每个家庭成员的生命和目前的需要而祷告、赞美;其次,阅读圣经,用朴素的语言进行教理问答,这样所有的人,特别是那些孩子们,在参加公共敬拜的时候,就能更好地得益,自己读经的时候,也能多得益处。同时,应当讨论经文对家中每个人的应用,何处是劝勉,何处是责备,都由家中有权柄的人予以合宜的解释。

 

    3.解释圣经是教牧人员的本分和职责,任何人不管有什么资质,如果没有蒙召传道,分别为圣,就不要擅自解经。同样,家长也蒙上帝特别的呼召,清清楚楚地向家人宣读圣经,是其当尽的本分。读经之后,对于读过的经文加以讨论,晓得经文的应用,也是值得称赞的。比如说,如果在所读的经文中有对某种罪的责备,那么家长就当警告全家警醒谨守,不要犯这样的罪。如果上帝在经文中以审判来威吓,或者经文中描述了上帝的审判,就当提醒全家注意,不要因为自满和怠惰,就使这样的审判,甚至更可怕的事情临到自己的身上。最后,假如上帝在经文中吩咐了什么责任,就当激励每个人寻求基督加添力量,使我们能尽自己当尽的本分;若是在经文中上帝应许了什么安慰,就当求主怜悯,赐给这样的安慰。在上述所有事宜中,家长都当好好地带领,家人有问题或疑惑,就向家长求问。

 

    4.家长要留心,家庭中的每个人都不得半途退出家庭敬拜。另外,既然家庭敬拜的责任是属于一家之长的,牧师就要劝勉那些懒惰的人,训练那些软弱的人,使每个家长都有适宜的装备。经过长老治理会的批准,教会也可以任命人培训家长及其家人。假如家长确实不适合带领家庭敬拜,那么经过牧师和堂会的认可,另外一个家庭成员可以带领家庭敬拜。对于所推荐的人选,牧师和堂会应当向长老治理会负责。如果因着上帝的护理,牧师应当出席并主持家庭敬拜,牧师应当在全体家人都在场的情况下主持,除非是有特殊的原因(比如有事应当私下讨论),才能仅仅与某些家人会面。

 

    5.懒惰之人,基督教信仰还不明确的人,信仰不坚定的人,一概不得带领家庭敬拜,即使他们自愿也不可。否则,就有各样的谬误偷偷地进入家庭之中,导致那些容易上当受骗,没有头脑的人走偏。

   

    6.家庭敬拜是家庭私事,不当广泛邀请他人参与,除非他们是来访的人,或是来吃饭的客人。在这种情况下,当然应当邀请他们一同参与。

 

    7.在非常时期,遭遇艰难困苦的时候,上帝确实曾经祝福过不同家庭的聚会,那时正常的教会次序被打乱了。然而,在和平稳定的时期,当福音纯正的时候,我们相信不应鼓励很多家庭聚集在一起。这样容易限制每个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参与;而且,慢慢也会影响到教会公共侍奉的需要,造成教会里家庭之间的裂痕,甚至使教会陷入分裂。这些都会引进更大的谬误,使恶人的心更加刚硬,给义人带来极大的伤痛。

 

    8.在主日的时候,每个家庭成员都要自己先寻求主,然后全家一起寻求主(唯独祂的手能预备人心),预备自己的心灵,准备参加敬拜,使敬拜的时间确实成为他们的祝福。家长应当留心,使每个处于他的监护之下的人都要参加公共敬拜,成为地方教会的一员。公共敬拜结束,祷告之后,家长要看家人都领受了什么。主日余剩的时间应当分别出来,用于教理问答,一起讨论上帝的话。另外,家人也可以自己读经、默想、祷告,使他们自己与上帝的相交不断加增。这一切目的都在于使公共聚集的祝福和益处得以加增,并得到正确的领受,使每个人都对永生有更深刻的认识。

 

    9.那些会祷告的人都当祷告,因为祷告是上帝赐给我们的,目的就是让我们使用。那些刚刚信主的人,也可以借助已有的祷告开始祷告。然而,不要因此而满足,或者以此为属灵的怠惰的借口。在自己的灵修时间里,他们应当殷勤地、恳切地求告上帝,使他们能够祷告,感动他们的心思想,感动他们的口说话,为他们家庭必须的事项祷告。以下就是一个祷告的指南:

 

10.祷告应当包括:

(1)  承认自己不配在祷告和敬拜中来到大而可畏的上帝的面前,恳求上帝赐给一个真心祷告的灵;

(2)  承认个人的罪和家庭的罪,为罪而责备自己,省察自己,承认有罪,真正谦卑在上帝的面前;

(3)  在圣灵的引导下,奉耶稣基督的名,发自内心地恳切地求告上帝赦免自己的罪;求上帝施恩,使自己有悔改之心,认真、公义、敬虔地生活,高兴欢喜地侍奉上帝,行走在祂的面前;

(4)  感谢上帝对祂子民的诸多怜悯,尤其是对自己的怜悯,特别是对于上帝在基督里的大爱,和福音的光照而感谢上帝;

(5)  为自己当时灵命上和身体上的需要祷告,不管是身体健康与否,不管境遇是逆是顺,都当恳求上帝特别施恩;

(6)  为普世基督教会代祷,为有改革宗信仰的教会祷告,特别是为自己所在的教会祷告;为那些为基督的缘故而受苦的人代祷;为我们所有的尊长祷告,为国家在位掌权的祷告;为地方长官,为所在教会的牧师和整个肢体祷告;为因公外出的邻舍,也为那些留在家中的邻舍祷告;

(7)  在结束的时候,要殷切地渴慕在他爱子的国度的降临中,在他旨意的施行过程中,天父得到荣耀;确信自己的祷告已蒙垂听,他们根据父的旨意所祈求的必定成就。

 

    11.家庭敬拜的举行必须极其认真,不要拖延,要避免一切世上分心的事,避免各样的拦阻。不管不信上帝的人和世俗之人如何嘲笑,都要照样进行。为了更好地推行家庭敬拜,带领人和教会中所有的长老,都应当激励自己和家人亲自施行。不仅如此,他们也当同意,要在他们所牧养的所有家庭中推行家庭敬拜。

 

    12.上面所提及的是在家庭敬拜方面的一般责任,另外,还有特殊的责任。在某些特殊的处境中,不管是在私下,还是在公开场合,当主呼召他们的时候,都当在家庭中尽谦卑和感恩的本分。

 

    13.上帝的圣言要求我们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和善行。在当今时代,不敬上帝之风四处猖獗。那些轻慢上帝的人,放纵情欲,毫无节制,他们见到我们并不效法他们就颇为诧异。在这样的情况下,教会中的每个成员,更当在彼此造就的责任上时时殷勤,激励自己和他人,或教训,或劝勉,或责备;要彼此鼓励,断然拒绝邪恶之事和世上的情欲,敬虔、严肃、正直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由此而把上帝的恩典显明出来;要安慰软弱的人,彼此代祷。在上帝的护理之下,当某些特殊场合出现的时候,就当履行此类的责任。也就是说,当人遭遇灾难、十字架或极大的难处,寻求建议和安慰的时候;或者犯罪的人受到私下的劝戒,假如没有什么果效,就当根据基督的律法,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凭两三个人的口句句都要定准。

 

    14.在人的良心疲惫、愁苦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提供合适的建议。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在运用了一切私下的和公开的方法之后,良心仍然没有平安,就应当去找自己的牧师,或者某个有经验的基督徒。但是,如果良心不安的人处于一定的情况下,因为性别、慎重、羞怯,或害怕出现丑闻,要求有一个敬虔、严肃的密友与他们一同到所说的地方,有这样的朋友陪伴,作为证人出现,也是适宜的。

   15.在上帝的护理之下,有来自不同家庭的人,离开他们各自的工作,或是因为其他原因而聚集在一起。既然无论在哪里,他们都想享有上帝的同在,与上帝同行,不忽略祷告和感恩的本分,他们就当安排他们中间装备最好的人带领“家庭”敬拜。他们也当谨守,不要让败坏的言语从自己口中发出来,只是说那些美好的造就人的话,使那些听他们分享的人得蒙恩惠。

 

这些指南的目的和范围有两个方面。首先,在教会所有的教牧人员和会众中,可以根据每个人所在的地方和所从事的工作,使敬虔的权柄和操练得到保护和推进,基督徒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不敬和懈慢可以受到抑制。其次,假如聚会或做法有可能孳生错谬、丑闻和分裂,使公共敬拜和服事受到藐视或忽略,使人忽视自己当尽的基督徒的本分,以及其他不是来自上帝的灵,而是属乎血气,与真理和和睦相悖的作为,就不要进行。

 

参考书目

 

Albro,John A. “The Life of Thomas Shepard,” in Thomas Shepard, The Sincere Convert and the True Believer. Reprint. Ligonier, PA: Soli Deo Gloria Publications, 1991.

Alexander,J.W. Thoughts on Family Worship. Reprint. Harrisonburg, VA: Sprinkle Publications,1991.

Baxter,Richard. A Christian Directory, Vol.I. Reprint. Ligonier, PA: Soli Deo Gloria, 1990.

Bendroth,Margaret Lamberts. “Fundamentalism and Femininity: Points of Encounter Between Religious Conservatives and Women, 1919-1935,”Church History, June 1992. Vol.61, No.2

Benson,Clarence H. The Sunday School in Action. Chicago: Moody Press, 1941.

Benton,Lancelot Charles Lee, Trans. The Septuagint with Apocrypha: Greek and English. Reprint. Peabody, MA: Hendrickson, 1986.

Boice,James Montgomery. Ephesians: An Expository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88.

Bremer,Francis J. The Puritan Experiment: New England Society from Bradford to Edwards. New York: St.Martin’s Press, 1976.

Bushnell,Horace. Christian Nurture. Reprint.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16.

Canfield,Ken R. 7 Secrets of Effective Fathers. Wheaton: Tyndale, 1992.

Carson,Mary Faith and James J.H.Price, “The Ordination of Women and the Bible,” Journal of Presbyterian History, Summer 1981.

Cawdrey,Daniel. “Family Reformation Promoted,”[1656]. Reprinted Naphtali Press Anthology, No.4, 1991.

Church of Scotland, The Directory for Family Worship(1647). Reprinted by Greenville Presbyterian Theological Seminary, 1992; Annotated editon, 1994.

Coalter,Milton J.,Jr. Gilbert Tennent, Son of Thunder: A Case study of Continental Pietism’s Impact on the First Great Awakening in the Middle Colonies. Presbyterian Historical Society. Contributions to the study of Religion, Number 18. New York: Greenwood Press, 1986.

Dabney,Robert L. Systematic Theology. Reprint. Edinburgh and Carlisle P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85.

d’Aubigne,J.H.Merle. Family Worship: Motives and Directions for Domestic Piety a sermon preached in Brussels and published in Paris in 1827. Reprint. Dallas: Presbyterian Heritage Publications, 1989.

Davis,Bruce. “Missing Children: Is Children’s Church Biblical?” in The Standard Bearer, Vol.70, No.5. (December 1, 1993).

Douglas,Ann. The Feminization of American Culture.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77.

Dwight, Theodore. The Father’s Book. Springfield, MA: 1835.

Edersheim,Alfred. The Life and Times of Jesus the Messiah. Reprint. Peabody, MA: Hendrickson.

Edwards,Jonathan. “Farewell Sermon,” The Works of Jonathan Edwards, Vol.I., ed. Edward Hickman. Edinburgh: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4[1834].

Elliott,Emory. Power and the Pulpit in Puritan New England.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5.

Fassler,Margot and Peter Jeffery. “Christian Liturgical Music from the Bible to the Renaissance.” in Sacred Sound and Social Change: Liturgical Music in Jewish and Christian Experience. ed. Lawrence A. Hoffman and Janet R. Walton. Notre Dame, IN: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92.

FooTe,William Henry. Sketches of North Carolina. New York: Robert Carter, 1846.

Geneva Bible. A facsimile of the 1599 edition with undated Sternhold & Hopkins Psalms. Buena Park CA: Geneva Publishing Company, 1991.

Gouge,William. Of Domesticall Duties. London: STC 12119, 1622. P.18.

Grimke,Thomas S. “Address of Thomas S. Grimke at a meeting in Charleston, SC held March 29, 1831, to consider a resolution of the American Sunday School Union respecting Sunday schools in the Valley of the Mississippi.” Philadelphia: American Sunday School Union, 1831(pamphlet).

Harris,R. Laird, et.al. 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 2 vols. Chicago: Moody, 1980.

Henry,Matthew. “A Church in the House: A Sermon Concerning Family Religion, Preached in London, April 16, 1704,”The Complete Works of Matthew Henry, Vol. II.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78.

Hubenthal,Karl A. Children and Worship. Havertown, PA: New Covenant Publication Society, 1987.

Houghton,S.M. Sketches in Church History. Edinburgh: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80.

House,Kirk. God’s Claims on Your Children. Sterling, VA: GAM Printers, 1977.

Hughes,Philip. The Reformation in England, 3 Vols. London: Hollis and Carter, 1950.

Ignatius of Antioch, “Epistle to the Philadelphians” in Alexander Roberts and James Donaldson, eds. The Ante-Nicene Fathers, Vol.I. (Christian Literature Publications: Buffalo, 1885).

Illustrated Bible Dictionary, 3 vols. Leicester, England & Wheaton, IL: Inter Varsity/Tyndale, 1986.

Johnson,Benton. “From Old to New Agendas: Social Issues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in Milton J.Coalter, et.al., The Confessional Mosaic: Presbyterians and Twentieth-Century Theology. Louisville, KY: The Westminster/John Knox Press, 1990.

Kuhn,Anne L. The Mother’s Role in Childhood Education: New England Concepts 1830-1860.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47.

Lancaster,Phil. “The Family-Based Church,” Patriarch, July/August, Issue#1.

Latourette,Kenneth Scott. A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Vol I. Beginnings to 1500. San Francisco: Harper Collins, 1975.

Loetscher,Lefferts A. A Brief History of the Presbyterians, 4th ed. Philadelphia: The Westminster Press, 1978.

Melton,Julius. Presbyterian worship in America: Changing Patterns Since 1787. Richmond, VA: John Knox Press, 1967.

Morgan,Edmund S. The Puritan Family.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1966.

The New Schaff-Herzog Encyclopedia of Religious Knowledge. 15 vols ed. Samuel Macauley Jackson. Reprint.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77.

Packer,J.I. A Quest for Godliness: The Puritan Vision of the Christian Life. Wheaton, IL: Crossway Books, 1990.

Palmer,Benjamin M. The Family in its Civil and Churchly Aspects. Reprint. Harrisonburg, VA: Sprinkle Publications, 1991.

Pfeiffer,Charles. Old Testament History.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73.

________________. Ras Shamra and the Bible.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62.

Minutes of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America 1706-1788. Phila., PA: Presbyterian Historical Society, 1976.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Book of Church Order, rev.ed. Richmond, VA: John Knox Press, 1959.

Roberts,Alexander and James Donaldson, eds. The Ante-Nicene Fathers, Vol.I. Buffalo, NY: Christian Literature Publications, 1885.

Ryken,Leland. Worldly Saints: The Puritans As They Really Wer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86.

Schaff,Phillip. The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Repri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4.

____________.Creeds of Christendom, Vol. III. The Evangelical Protestant Creeds. Reprint. Baker Book House, Grand Rapids, 1983

Schlect,Christopher. “The Generation Gap,” in The Patriarch, January/February and March/April, Nos.4 and 5,(1994).

Shearer,J.B. Hebrew Institutions, Social and Civil. Reprint. Greenville, SC: Greenville Presbyterian Theological Seminary, 1994.

__________, Selected Old Testament Studies. Reprint. Greenville, SC: Greenville Presbyterian Principles. Reprint. Greenville, SC: Greenville Presbyterian Theological Seminary, 1994.

Smith,B.M. Family Religion, or The Domestic Relations as Regarded by Christian Principles. Reprint. Greenville, SC: Greenville Presbyterian Theological seminary, 1991.

Smith,J.B. Greek-English Concordance to the New Testament. Scottsdale, PA: herald Press, 1955.

Shepard,Thomas. The Sincere Convert & The Sound Believer. Reprint. Ligonier, PA: Soli Deo Gloria, 1991.

Singer,C.Gregg. The Theo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American History. Phillipsburg, NJ: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1964.

Thompson,Ernest Trice. Presbyterians in the South, Volume One 1607-1861. Richmond, VA: John Knox Press, 1963.

Thornwell,James Henley. The Collected Writings of James Henley Thornwell. 4 vols. Reprint. Edinburgh and Carlisle, PA: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74.

Trinterud,Leonard J. The Forming of An American Tradition: A Re-examination of Colonial Presbyterianism.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59.

Waltke,Bruce K. And M. O’Connor.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Hebrew Syntax. Winona Lake, IN: Eisenbrauns, 1990.

Weeks,Louis. “Why We’ve Lost Members,” Presbyterian Survey, May 1989.

Westminster Assembly of Divines.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Glasgow: Free Presbyterian Publishers, 1973.

Whitefield,George. “The Great Duty of Family Religion,” in The Godly Family. Pittsburgh: Soli Deo Gloria Publications, 1993.

Wigram.George V. The New Englishman’s Hebrew Concordance. Reprint, edited by Jay Green. Peabody, MA: Hendrickson, 1984.

Wilson,L.J. History of a Southern Presbyterian Family. n.d.

Wishy,Bernard. The Child and the Republic: The Dawn of Modern American Chile Nurture.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968.

Witsius,Herman(1636-1708). The Economy of the Covenants Between God and Man: Comprehending A Complete Body of Divinity, 2 Vols, Reprint. Escondido, California: The den Dulk Christian Foundation, 1990.

Wylie,J.A. History of the Waldenses. London, Paris & New York: Cassell & Company. Reprinted in 1985 by Church History Research & Archives, Gallatin, TN.

Zerwick,Maxillian. Biblical Greek Illustrated by Examples. Rome: Pontifical Biblical Institute, 1990.

 


[1] 中文和合本译本仍然翻译为“警戒”。――编者注